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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后勤服务经费管理办法(10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11-29 热度:33

学院后勤服务经费管理办法

第1篇 学院后勤服务经费管理办法

某学院后勤服务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后勤服务经费的预算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后勤服务经费的管理坚持实事求是、整体划块、分项计算、动态管理的原则,施行合同约定、成本核算和绩效考核。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学校后勤总公司后勤服务经费的管理。后勤总公司应按照学校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合同规定完善其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 经费构成

第四条 后勤服务经费由学校拨付资金和服务收入性资金组成。

第五条 学校拨付资金指为满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需求,按照服务项目和合同约定,以满足公益性服务为原则,拨付给后勤总公司使用的资金。其中水、电、燃气和必要的政府规费属于刚性费用。

第六条 服务收入性资金是指后勤总公司利用学校设施设备,为校内居民、有关经营性单位或个人提供服务后收取的相关费用。

第三章 经费计算

第七条 可纳入学校后勤服务经费计算范畴的服务项目包括:

(一)教学及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

(二)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

(三)职工住宅物业管理服务;

(四)校园环境物业管理服务

(五)学校水、电、暖、汽及开水供应服务;

(六)学生食堂饮食及浴室管理和服务;

(七)防洪排涝、防雷防电、节能减排及环境治理;

(八)为确保上述服务项目的正常运行而进行的必要的小型维修服务。

第八条 学校拨付资金应根据服务项目和类别,以服务合同和服务质量标准作为经费计算的主要指标,综合国家定价及市场因素,以学生人数、单位面积作为基本依据,结合人工、材料、水电燃气运行和若干专项进行分项计算。

第九条 服务收入性资金中的收费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其中对于经营单位的水电费,后勤总公司可实行二级表加价收费。

第四章 经费预算

第十条 学校拨付资金预算以年度为单位,后勤总公司在当年年底前将本年度后勤服务经费使用情况以总报表形式报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根据相关服务项目、标准和考核情况进行审核,按照具体服务项目、单位面积和计费标准提出其下一年度经费预算,报学校会议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年度拨付资金原则上不作调整,当市场水、电、燃气价格波动幅度超过10%或确实有新增服务项目和工作任务时,后勤集团公司可提供相关增加费用报表和实证材料,经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审核,报学校研究批准后可追加相应拨付资金。

第五章 经费拨付与管理

第十二条 拨付资金由学校每月按照全年总经费的8%支付,由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审核,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支取。因学校发展需要或遇重大改造项目需使用大笔资金时,后勤总公司可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可提前支付部分经费。

第十三条 学校在拨付资金总额中除去刚性费用后提留4%作为后勤服务质量保证金。具体管理和使用按照《zz学院后勤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拨付资金在财务处单独建账,专户管理,由后勤总公司根据工作业务自行支配,应形成详细的财务收支报表,并接受年度审计。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对资金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管。

第十五条 服务收入性资金由后勤总公司自行收取或由学校代扣并在财务处建账管理,应严格财务制度,落实收支两条线,资金主要用于缴纳相关成本费用、弥补拨付资金运行缺口和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 后勤总公司在后勤服务项目内单项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和10000元以上的设备、材料的购置与更新,应向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第十七条严格界定拨付资金和服务收入性资金,禁止故意混淆服务范围和以拨付资金冲抵服务收入性资金现象,一经核实,除核减相应经费外,处以2-5倍罚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2篇 科技学院后勤物业中心服务承诺:公用设备设施管理

科技学院后勤物业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公用设备设施管理

二、公用设备设施管理

1.服务范围内的照明灯、水龙头、电扇、开关、插座、配电箱、供电线路、门窗、玻璃、锁、家具、卫生洁具等小修项目,接到报修立即处理,各项完好率达到95%以上。

2.做好管理服务范围内的室外路灯、射灯、景观灯的维护工作,保证正常使用,照明完好率95%以上。

3.保证卫生设备、排水管道及配件完备,破损的应维修;修缮后应做到给排水畅通,各部位零件齐全、灵活、有效,无跑、冒、漏、滴现象,能正常使用。保证清洁卫生,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并做好记录建档工作。

4.做好各建筑物内的配电房、电梯、消防、安防设备的维护工作,保证元器件齐全,能够正常运行。

5.做好设备设施维护和维修,保证公用设备设施的清洁、正常和运行。对非正常的损坏,及时提出解决方案上报主管。

6.定期做好各项公用设备设施的检查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做好维修保养。

7.坚持做好维修回访制度。在维修结束后,中心主任或有关人员对用户进行回访,了解维修质量及用户的各种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作为对工作人员的考核依据。

第3篇 学院后勤公司管理服务承诺

学院后勤总公司管理服务承诺

1、后勤总公司要义不容辞的坚决贯彻执行《**学院机关文明服务行为规范》,按照规范的要求,诸条落实。做到文明用语,文明服务。

2、根据《**学院关于建设节约型校园实施意见》,把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贯穿于工作的始终。为学校节约一度电、一滴水。

3、水、电、暖维修,24小时值班。水暖维修值班室电话:7601427,电工值班室电话:7601425。水电暖维修随叫随到,换灯、更换起辉器,合电闸、更换水龙头等1小时以内完成。换暖气片、疏通下水管道,更换大、小便器,24小时内完成。地下管道破裂,需要开挖维修,工程较大的及时报告学校,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尽早完成。总之,维修要达到及时、彻底、高效。校内住宅楼内的水电暖维修,按照学校制定的收费标准,及时维修,费用由被维修住户承担。在水电暖维修方面,建立两个制度:一是巡视制度。维修人员每天要在各种建筑物内巡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维修之后,坚持'回访'制度。监督、检查维修质量和服务效果。

4、如遇停电、停水,做到及时通知,并起动紧急预案,千方百计解决有关部门的紧急用电问题和学生的饮用水问题。

5、学生公寓安全值班员24小时在岗。进一步落实学生出入登记制度,加强学生进出携带物品登记,搞好学生的咨询服务和公寓的安全防范,把值班室变成为学生提供各种服务的窗口。

6、卫生清洁员坚持8小时工作制。上午、下午各打扫一遍,平时保洁个人的清扫区域,做到干净整洁、地面无杂物。楼道清洁员要经常保持楼道、楼梯、墙裙、洗手间、厕所、扶手、门窗玻璃的干净整洁。厕所每月消毒一次,夏秋季节每周灭蝇一次,每年全校范围内灭鼠两次。平时发现老鼠、蟑螂随时杀灭,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7、草坪每月修剪一次,绿篱每年剪修四次。花草树木每年灭虫四次,植物生长所需的水肥要有保障。平时的管护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为创建绿色校园勤奋工作,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8、教室管理站坚持24小时值班,按照上、下课作息时间,上下课打铃准确无误,同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9、西校区的学生食堂,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加强管理。在硬件建设大量投入的前提下,提高软件管理的力度。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降低伙食成本,提高饭菜质量,保证学生就餐的需求。建立和完善学生伙食监督制度,吸收学生参与食堂的管理活动,积极创建标准化食堂。

第4篇 科技学院后勤物业中心服务承诺:校园环境保洁管理

科技学院后勤物业服务中心服务承诺:校园环境保洁管理

三、校园环境保洁管理

1.保持道路、广场全天整洁干净,达到'九无'(无果皮、无纸屑、无塑膜、无痰迹、无污水、无暴露垃圾、无烟头、无乱张贴、路牙无泥沙),'四净'(路面净、果皮箱净、树穴绿化带净、地下通道净),一通'(下水道口通)。雨雪天气时,保证路面不积水、少结冰(中、大雪以上保证道路畅通)。

2.保持路灯、投射灯等无污迹、无乱张贴;保持校园内所有标识牌、宣传牌、信报箱、雕塑等清洁;除宣传栏外,其他地方无乱张贴。

3.保持校园内所有垃圾桶整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保证无污迹、无粘附物、无异味、周围无散落垃圾、无污水;垃圾盘布清扫干净,做到车走地净;车容车貌保持整洁,设备完好无损;清理完垃圾,及时关好垃圾箱(楼)门。

4.自行车库设施,加强管理。停车场、公共车库、车棚要保持干净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杂物。车辆摆放有序。

5.做好消杀工作,按行业标准除'四害'。4月至11月,每季统一投放灭蟑、灭鼠、灭虫害药物至少3次,每两天对垃圾房消毒1次。

6.安排清洁工每日在校园内巡视,拾捡烟头等废弃物,保持道路干净,绿化区无杂物。

7.清理打捞河面非人工栽种的水生植物及漂浮物,保持河水清澈,无杂物。

第5篇 科技学院后勤物业中心服务承诺:教学楼日常管理

科技学院后勤物业服务中心服务承诺:教学楼日常管理

一、教学楼日常管理

1.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学生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保证教学楼各项服务设施正常运作。

2.保持楼道、楼梯、门厅、公共部位的门窗玻璃、天台等整洁干净;做到地面无污垢、无积水、无痰迹、无废弃物;卫生间无异味、厕坑便具洁净无黄渍,镜面、水盆、台面无污点、光亮,台盆台面洁具无污渍;墙面无灰尘、无污渍、无脚印、无蛛网;保证各层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灯具、指示牌、垃圾筒等公共设施清洁干净;纸篓随时清理。

3.保证办公室、教师休息室、教室及室内设备设施清洁干净;桌椅、讲台、窗台、黑板、地面、踏步、门楣、门套、墙面、墙角无积尘、光亮;桌斗内无杂质;黑板板面擦净,板槽内无粉末,黑板周围整洁;窗台无积尘,窗帘挂放整齐;室内无异味。

4.负责教室、教师休息室的钥匙管理,按教学需求准时开、关教室,教学用具及时到位。

5.负责节约用电,中午、晚上无人上课、自修时的教室要及时关闭电源和相关电器设备设施。

6.捡拾物品及时上交楼管员做失物招领,不私自处理。

7.做好上、下课及各种考试电铃的管理。

8.杜绝管理服务不到位所造成的教学事故的发生。

第6篇 h医学院后勤管理处服务承诺

医学院后勤管理处服务承诺

为了提高管理水平,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形象,后勤管理处遵循“优质高效、规范廉洁”的工作方针,并对后勤管理工作作以下承诺:

一、树立“服务”理念,变“管理思维”为“服务思维”,切实为广大师生员工做好服务工作。

二、接待来访、来电热情周到,文明礼貌,做到有信必复、有电必接、有问必答、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说明情况和原因。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外来人员来我处办事,原则上立即办理,对一时不能办理的,告知办结时间。

四、接受监督,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处网页意见箱的信息处理及回复工作。

后勤管理处

二0**年*月*日

第7篇 科技学院后勤物业中心服务承诺:秩序维护员日常管理

科技学院后勤物业服务中心服务承诺:秩序维护员日常管理

六、秩序维护员日常管理

1.秩序维护员岗位职责明确,培训合格上岗。统一服装,持证上岗,纪律严明。做好每天值班、巡查记录,员工考勤、考核记录完备、详细。工作人员不缺勤、不脱岗。

2.严格遵守秩序维护员行为规范标准,确保仪容仪表、行为举止、礼貌用语、对待来访人员、接听电话以及同乘电梯等各项行为得体、规范。

3.确保秩序维护员人员相对稳定,有人员更换及时进行记录并做好新聘人员的交接工作以及培训工作。

4.确保秩序维护员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维护日常秩序,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处理,做好处理情况记录,遇重大情况及时汇报中心领导。

5.规范管理楼宇钥匙,钥匙的保管、领用、借用等实行登记制度。

6.按照排班在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交接班要碰头,接班人员不到,上一班人员不下岗,直至接班人员到岗。交接内容全面,不遗漏。

7.未经主管批准,不得私自调班,不私自在外兼职。

8.捡拾物品应主动上交项目主管、登记,并协助寻找失主。

9.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第8篇 科技学院后勤物业中心服务承诺:绿化日常养护管理

科技学院后勤物业服务中心服务承诺:绿化日常养护管理

四、校园绿化日常养护管理

1.植物配置基本合理。乔、灌、花、草齐全,基本无裸露土地。

2.树木生长基本正常,生长达到该树种的平均生长量,存活率不低于90%。树冠基本完整,内膛不乱,通风透光。如树木死亡,及时补种。

3.乔木根据需要适时修剪,修剪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保持主侧枝瓣均匀,做到树冠匀称,遮荫效果明显。灌木整形修剪每年2次以上,有明显主干型灌木,修剪时应保持原有树型,主枝瓣均匀。用作绿篱、色块、造型的苗木,做到及时修剪,逐步达到树形整齐美观,球类成形。篱、球等按生长情况、造型要求及时修剪,每年修剪不少于3次,做到枝叶紧密,无脱节。

4.草坪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长旺盛,草根基本不裸露,草坪成活率98%以上,叶色正常,生长季节基本不枯黄,及时对绿地整治修剪,高度控制在10cm以下;平时人工拔除草坪内杂草,杂草率10%以下。

5.按植物品种、生长情况、土壤条件适时适量施肥。每年普施基肥1遍,花灌木增施追肥1遍,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理。

6.绿地整洁,生长良好,有斑秃及时补植;及时清理垃圾杂物。

7.在恶劣天气来临前,做好树木等安全防护措施。在夏季台风、暴风雨、冬季大雪过后,及时检查校区树木,如有倒下,及时扶正。

8.清除草坪内的杂草,落叶、枯树枝等,要做到绿化带内无杂草、纸屑等杂物。

第9篇 科技学院后勤物业中心服务承诺:配电房日常管理

科技学院后勤物业服务中心服务承诺:配电房日常管理

五、高低压配电房日常管理

1.值班人员严格遵循配电房安全操作制度,进行日常高低压配电房的操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以及人员安全。

2.严格执行配电房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坚守岗位;思想集中,认真负责;不将食物带入值班室进餐,不在配电房干私活,聚众游戏、打牌;正确抄表,确保数据准确。

4.进行配电房日常打扫,确保配电房室内、外整洁、卫生,保持配电房设备整洁、卫生。

5.配电室发生电网网路停电,高低压设备线路出现事故时,值班人员首先进行应急处理,并立即上报主管和中心,事后将详细情况记入工作日志。

6.定期对输配电设备、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电缆等进行检修,发现异常情况随时更换或修复。

7.实行配电房巡回检查制度,值班人员定时对规定地点做好巡查工作,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上级主管汇报。

8.值班人员按排班在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在未到交接班时间、未办完全部交接手续前,不擅离职守。交接内容全面,不遗漏。

第10篇 学院后勤公司物资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学院后勤公司物资(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为规范后勤总公司物资(服务)采购行为,保证采购工作规范、高效、透明实施,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物资(服务)采购是指学校授权由后勤总公司自主采购的保证后勤工作正常运行的物资和服务,包括生产资料采购和委托社会服务采购。

第二条 物资(服务)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质优价廉、诚实信用的原则,既保证生产工作高效运行,又保证采购工作规范运行。

第三条 物资(服务)采购原则上以定点采购为主,非定点采购为辅。定点采购是指各部门应从后勤总公司核准准入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进行物资(服务)采购。特种材料和非常用材料可进行非定点采购。

第四条 非学校授权的物资(服务)采购,由后勤总公司向职能部门报告,纳入学校采购。

第二章 物资(服务)采购供应商准入及管理

第五条 物资(服务)采购合格供应商准入和管理由监察中心负责。

第六条 物资(服务)采购合格供应商由监察中心组织,办公室、结算中心、实体业务部门参与,共同考察筛选。

第七条 物资(服务)采购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和个人。

(二)具有提供满足后勤总公司生产所需物资(服务)的能力。

(三)具备持续稳定的合格物资(服务)供应渠道和市场信誉。

(四)具备物资(服务)交付后的服务和支持、配套服务能力。

(五)应承诺所销售物资(服务)显着低于同期同物资(服务)的市场价格。

第八条 物资(服务)采购合格供应商须经后勤总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

第九条 监察中心应对物资(服务)采购合格供应商建立名册,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条 监察中心每年应组织办公室、结算中心、实体业务部门对后勤总公司物资(服务)采购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并提出保留、清退、重新选择的建议。

第十一条 列入后勤总公司物资(服务)采购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单位和个人有以下行为的应予以清退:

(一)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后勤总公司物资(服务)采购合格供应商准入资格的。

(二)提供的物资(服务)价高质劣。

(三)售后服务不及时,不到位,或不能满足工作需求的。

(四)与采购人串通虚假采购套取资金的。

(五)不接受后勤总公司组织监督检查的。

第三章 物资(服务)采购流程

第十二条 各部门采购物资应先填写《后勤总公司物资采购计划审批表》,详细填写采购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后交由监察中心审核。

第十三条 监察中心根据物资库存及实际需要审核各部门的采购计划,同意采购的填写同意意见,不同意采购的予以退回。

第十四条 各部门采购物资计划经监察中心审核同意后,由总经理进行再次审核,审核同意后进入采购程序。

第十五条 物资采购计划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原则上由使用部门自主采购,在采购中应做好价格谈判和质量控制。

第十六条 专项物资采购、固定资产物资采购、单笔物资采购在5000元以上的,须经后勤总公司党政联席会同意。

第十七条 对确需外包的服务项目,由职能部门提交后勤总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第十八条 外包服务项目由监察中心组织,办公室、结算中心、实体业务部门参与,共同对预选供应商进行考察和价格谈判。

第十九条 服务外包供应商和外包价格须经后勤总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

第二十条 外包服务项目应签订服务合同,合同原则上每年签订一次。

第四章 采购物资(服务)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后勤总公司采购的物资原则上实行“零库存”,即根据即时和实际需要采购。

第二十二条 各使用部门是采购物资的管理者,应做好出入库管理和使用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率。

第二十三条 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采购物资的验收工作,填写出入库凭据。

第二十四条 各使用部门对留存物资应做好库存管理,建立物资领用制度。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对外包服务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外包服务供应商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认为外包服务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应及时向公司报告。

第五章 物资(服务)采购监督及违纪处理

第二十七条 监察中心负责对各部门采购物资的价格和质量,外包服务的价格和质量进行监督。

第二十八条 监察中心应建立后勤总公司物资价格信息库,定期对采购物资价格与市场价格进行分析比对。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采购物资应严格遵守采购纪律,如发现有下列行为的除进行经济赔付和处罚外,视违纪程度,还将给予警告、转岗、报送学校等方式处理。

(一)不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干扰采购工作正常进行的。

(二)与供应商相互串通,高估冒算,有意多付货款的。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购进货物以次充好、价高质次或假冒伪劣的。

(四)采购过程中接受供应商礼品、回扣或有价证券的。

(五)采购过程中拒绝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有意包庇的。

(六)挪用、贪污、私分采购货款的。

第三十条 监察中心应定期向职能部门了解外包服务供应商提供服务情况,主动监督外包服务供应商提供服务情况,对不能满足后勤总公司要求的,及时提出清退和更换建议。

第六章 采购物资(服务)报账流程

第三十一条 后勤总公司物资采购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报账,不积压、不累积,原则上单笔结算费用不得超过5000元。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物资采购完成后应持发票和出入库清单报账,出入库清单应有办理人员签字,发票应有采购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监察中心审核人签字。

第三十三条 外包服务项目依据合同约定付款。

第三十四条 物资(服务)采购发票须经总经理(或授权人)签字后方能报账。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未涉及内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后勤总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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