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全市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政策和标准。
2.研究制定地区津贴制度,完善艰苦岗位津贴制度。
3.确定新录用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的定级待遇、调动和受处分等人员的工资待遇;落实工龄计算政策。
4.研究完善全市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5.研究完善全市机关及事业单位休假制度。
6.研究完善全市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政策。
7.负责市直机关福利费管理工作。
8.研究拟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
9.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地区类别标准的审核(审批)和监督执行工作。
10.负责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有关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
11.协调、指导全市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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