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部、省有关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的方针、政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2.在省局领导下,负责对本局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方面的安排部署和具体实施工作;加强内部服务管理,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机关后勤服务保障能力。
3.负责承担局机关物业管理,房地产管理,车辆管理,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核发等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提供机关及局属单位工作需要的各类劳务和技术性服务工作。
5.负责就后勤服务方面对外开展经营服务和兴办经济实体。
6.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解决机关后勤保障方面的问题。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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