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生活女工工作管理标准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供电公司标准化工作需要,为规范工会工作而制定。
本标准由***供电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工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aaa
本标准审查人:bbb
本标准批准人:ccc
本标准委托工会负责解释。
工会生活女工工作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公司工会群众生活和女工工作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供电公司工会群众生活和女工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15496-2003企业标准体系 要求
gb/t 15497-2003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
gb/t 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
gb/t 13016-1991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gb/t 13017-1995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3 管理职能
负责女职工教育、女职工保护和职工生活福利、送温暖工程、疗休养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率为100%。
4.2 工会生活女工管理是从切实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出发,注意听取群众的呼声,及时向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并通过各种渠道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消除后顾之优。
4.3 工会群众生活
4.3.1 1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要本着解决职工生活实际困难的原则办理,由职工本人申请填困难补助单,所在单位分工会主席签字,单位盖章报工会主席审批。
4.3.2 职工家中遇有天灾人祸时,要及时做好慰问看望工作。
4.3.3 每年中秋节、春节协助行政及工会领导做好病号及遗孀的慰问工作。
4.3.4 每年组织在职职工疗养。
4.3.5 参与生活后勤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
4.4 工会女职工
4.4.1 每季度组织分工会女工委员进行学习一次,传达上级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参加率不少于90%以上。
4.4.2 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对违反规定的立即协调解决,解决率为100%。
4.4.3 每二年为公司女工及退离休女工进行一次妇女病普查,普查率为90%以上。
4.4.4 三八节期间组织公司女职工开展适合自己特点的活动。(特殊情况例外)。
4.4.5 每年开展女职工素质教育、读书培训等活动不少于两次。
4.4.6 女职工中患有重病的要及时看望慰问。
4.4.7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及保健工作。
4.4.8 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及分组活动。
4.4.9 女职工家中出现矛盾要及时协调处理。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由党委、工会共同检查考核。
5.2 标准与现行经济责任制挂钩。
5.3 按通用考核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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