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管理处安全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2、加强业务学习,熟悉掌握职责范围内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3、负责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落实道路运输业安全生产“三关一监督”的工作职责。
4、定期组织检查辖区内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发展形势和问题,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5、负责编制辖区内道路运输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对预案进行适时调整和补充,做好道路运输行业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6、按规定及时上报辖区内发生的道路运输交通事故,并建立事故档案。
7、发生特大或影响较大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赶赴事故现场,配合相关部门参与事故的施救和事故调查。
8、严格执行辖区内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考核评比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管理绩效。
9、认真总结管理经验,按规定及时向省运管局、州交通局上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关材料和总结。
10、完成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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