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综采工作面两顺槽三角区顶板随工作面推进及时垮落,减小悬顶面积,防止顶板及次生事故发生。结合本工作面地质条件,并根据本矿对综采工作面两顺槽采空区顶板管理规定,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一般规定
1、综采工作面端头支架必须超前拉出,初撑力符合作业规程规定。4.0m以下采高的工作面生产期间端头架要超前拉出,检修期间端头架正常支护即可。
2、由跟班队长检查顺槽三角区顶板垮落情况,每班必须检查两次。当悬顶面积滞后切顶线小于10m2时,及时汇报生产科采取退锚措施,避免悬顶面积进一步扩大;如充分实施退锚后仍不能有效抑制悬顶面积扩大,悬顶面积滞后切顶线超过10m2时,必须采取强制放顶。
二、退锚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基本要求
1、退锚器、泵站、开关、涨拉泵等工器具必须符合设备完好标准要求,设备放置合理。
2、人员进行退锚作业之前,必须保证两顺槽超前支护到位,端头架前梁接顶严密,初撑力符合规程要求,敲帮问顶执行到位,在确保作业区域安全的情况下,人员方可进入,在预退锚区域设置警戒线。
3、退锚时间:在生产期间拉架作业前采取退锚,将端头架顶梁前端1m处附近的顶锚杆托盘取下,破坏其锚固力。在检修过程中不予实施退锚。
4、在机头实施退锚作业时,三机必须停止运行,闭锁并上锁,闭锁端头架及过渡架;在机尾实施退锚作业时,闭锁端头架及过渡架,当煤机在工作面机尾段割煤时,机尾暂停退锚作业。退锚工作完成后,人员迅速离开作业地点,并对工作面设备解锁。
5、退锚工作必须保证三人作业,一人监护两人操作。
6、退锚范围:以端头支架顶梁前端为基准,每次退锚距离不得超过4m;当锚杆处于端头架与副帮之间时,以端头支架立柱为基准,每次退锚距离不得超过2.5m,防止因退锚距离大造成安全出口处顶板漏矸伤人。
7、严格执行上述第5条之规定,严禁超距离或随意退锚。
8、退锚作业时,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退锚作业。
9、在顺槽顶板完好,超前压力不大情况下随推进情况全部将顶板锚杆退掉;在顺槽顶板破碎,超前压力很大,且顺槽采空区悬顶距离随推随冒落时,可以不退锚。
10、顺槽片帮严重、顶板破碎、局部冒顶、局部下沉等状况下,不予实施退锚,但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加强顶板管理;两顺槽遇断层距断面前后6m范围内不得实施退锚;末采期间距离停采线20m范围内不予退锚。
11、退锚杆作业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退锚区、严禁进入采空区内进行退锚作业,由跟班队长负责监护。
11、需采用爬梯作业时必须支设稳固可靠,高空作业需系安全带。
12、当锚杆外露长度短或钢绞线分叉无法正常退锚时可不退。
13、技术组要对退锚工作和顶板垮落情况进行写实,并认真分析总结,采取改进措施,提高退锚效果。
14、回收的托盘及其他材料,统一管理、准备队要及时回收,可重复利用的材料必须重复利用。
(二)退锚机使用注意事项
1、退锚机型号必须与锚杆规格相匹配。
2、现场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机具是否完好,当出现漏液、缺销子等不完好情况不得使用;发现油管有凸起、渗漏现象时,必须及时更换。
3、退锚机的操作人员必须配戴防护眼镜,以免破裂物飞出伤人。
4、退锚机工作时,若出现打空现象,可旋松手动油泵的卸荷手轮,将手动油泵空打几下,排除泵内的空气,然后再旋紧卸荷手轮,投入使用。
5、必须做好油泵清洁工作,快速接头连接前要清洁接头上的灰尘和污物。
6、高压油管按规定进行打压试验,确保安全使用。
7、工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点操作,严禁任何人员站在空顶下作业。
(三)退锚机操作工上岗条件
1、退锚机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操作人员熟悉退锚机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
3、操作人员会检查、保养退锚工器具。
4、熟悉本岗位危险源及应对措施。
5、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三、综采工作面两顺槽三角区强制放顶管理措施
1、综采工作面机头、机尾三角区悬顶大于10㎡时,对三角区采取强制放顶措施,避免顶板大面积垮落造成事故。强制放顶前必须由专职瓦检员检查采空区瓦斯浓度。
2、在架前向采空区方向施工强放孔,强放孔深度、间距及仰角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当孔口距端头支架顶梁0.5-1m时,工作面停止推进,开始组织装药进行强制放顶。
4、装药前,将端头及工作面支架升紧,初撑力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同时切断工作面所有电源。
5、装药时,合理确定装药系数,炮泥封填最小水平投影长度不小于孔口至顶梁末端的距离,炮泥要封实。
6、放炮前,工作面、回风流中作业人员必须撤离至距放炮地点500m以外的进风流中,设好警戒,并撤出受影响区域的人员。
四、安全技术措施
1、通风瓦斯管理
1.1放顶作业点必须配备一名专职瓦斯员,负责放顶作业点的“一炮三检”与上隅角及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检查。
1.2装药时必须由瓦斯员检查装药点的瓦斯浓度,装药工配戴便携式瓦检仪,随时进行瓦斯检查,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进行装药、连线工作。
1.3通风科必须现场进行风量调节,保证风量满足需要,保证放顶作业点、上隅角、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符合规程要求。否则严禁进行装药、爆破。
1.4放顶作业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0.5%时,严禁进行装药、爆破等工序。
1.5放炮前两巷必须洒水一遍,保持巷道湿润,期间打开作业处风流下方的水幕,开炮前要对上下隅角使用高压水喷洒采空区,使采空区悬顶及煤帮湿润。
2、打眼安全管理
2.1打眼期间,工作面刮板输送机、采煤机和转载机必须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安排专人看守电源开关。
2.2打眼与其它工序平行作业安全间距不小于30m,无法平行作业时要在处理完其它工作后,再进行打眼。
2.3打眼期间,作业人员要站在帮顶支护完好的地点进行施工,并设专人观帮看顶,防止冒顶、掉碴伤人。
2.4打眼前,将作业地点杂物清理干净,保证作业点干净、整洁,无障碍物。打眼时,工作地点15m范围内不得进行与打眼无关的工作。打眼后,打眼设备要撤到距爆破地点至少30m远的安全地点,且不影响行人、通风和生产。
2.5打眼时,气腿必须支设在底板稳固不打滑处,高压风管、水管除使用“u”型卡与凿岩机头连接外,还要用8#铁丝绑扎牢靠,“u”型卡严禁单别腿。
2.6打眼时,必须由两人操作,安全员现场监督安全作业情况,根据设计角度进行打眼,一人扶钻,一人操作。
3、火工品及爆破管理
3.1爆破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且持证上岗。
3.2炸药、雷管必须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3.3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并且只允许爆破工进行操作,起爆药卷与火药必须分开放在炸药箱内,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末端扭结。
3.4领退炸药、雷管要由专人负责,当班剩余炸药、雷管必须经跟班队长、安全员签字后交回炸药库,严禁乱扔乱放。
3.5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3.6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脚线将药卷缠住,以便把电雷管固定在药卷内,并且要扭结电雷管脚线末端,形成短路。
3.7装药后必须把雷管脚线悬空,雷管脚线必须短接。严禁雷管脚线、爆破母线同运输设备或电气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
3.8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培训过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3.9当班炮眼装药完毕,必须当班爆破完毕。
3.10爆破后,待工作面炮响15分钟且炮烟全部吹过警戒线后,由爆破工、瓦检员、班组长三人共同到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等情况,如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处理。确定无异常后,警戒人员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撤回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3.11放炮警戒设置
(1)两顺槽三角区放炮前,班组长必须将主运顺槽设置一名专职警戒员,严禁任何人进入工作面,然后,将工作面所有人员全部撤到距爆破点500米以外的运输顺槽安全地点进行爆破作业。放炮前,放炮员必须大喊三声“放炮啦”方可放炮。警戒直线距离不得小于120米。
(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安全员加强现场监管;警戒的设置、撤除必须由班组长亲自安置接送。
(3)警戒员必须由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到位后立即拴好警戒绳,悬挂“放炮警示牌”,严禁任何人进入警戒区。
3.12爆破母线要符合规程要求,其长度不得小于120m。
3.13通电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将母线扭结成短路后,再等至少15分钟才能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3.14工作面在爆破过程中出现拒爆(残爆)时,必须向矿调度室和安全科汇报情况,待得到指示后方可根据指示配合调度室、安全科进行拒爆、残爆工作的处理工作。
3.15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爆破。
②在距拒爆炮眼至少0.3m处另打同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爆破。
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水管冲等方式处理拒爆(残爆)炮眼。
④在拒爆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3.16工作面发现未爆的雷管、炸药必须交给爆破工。
3.17当班的拒爆(残爆)必须由跟班队长及爆破工负责当班处理完毕,严禁将隐患交下一班。
4、顶板管理
4.1在装药前,必须由安全员现场监督、班长亲自进行“敲帮问顶”检查装药点的顶板情况,及时处理危岩活矸。
4.2放炮前必须加强两端头液压支柱、液压支架的支护强度,支柱支撑力必须达15mpa以上,支架支撑力必须达30mpa。
4.3支设支柱时,一人扶柱,一人观察并升柱,并随时观察顶帮变化及其他支柱支护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停止作业进行处理,以保证支护质量。
4.4开炮后,由当班安全员、跟班队长检查放炮地点顶板跨落及支护变化情况,如顶板跨落不充分时,待推二个循环后再在顶板上按上述要求打眼、装药、放炮,直至悬顶面积跨落到规定范围内为止.
4.5所有操作过程必须由相关技术人员、班组长、安全员现场指挥、督查作业。
五、其他
1、在现场实际操作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本措施不能指导现场作业时,必须停止作业,汇报调度室及相关领导,待根据现场实际修改完善措施,作业人员学习后,方可恢复作业。
2、其它要求参照综采工作面初采强放相关规定。
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执行《31101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亿源煤矿综采工作面两顺槽顶板管理办法》、《煤矿安全规程》及矿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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