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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管理工作程序(4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19

劳保用品管理工作程序

第1篇 劳保用品管理工作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

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止有害物质危害职工健康。

1.2 适用范围

对劳保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维护、报废等工作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公司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2 引用标准和文件

下列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程序中引用而构成为本程序的条文。在本程序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法规、标准、规定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黑电劳处[1993]167号 黑龙江省电力工业局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q/527-211-2004 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3 职责

3.1 工程管理部组织劳动保护用品合格供方的评定工作。

3.2 项目物资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需求计划的编制、采购、储存、保管、发放等工作。

3.3 项目安全部门负责制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及报废的鉴定工作。

3.4 工会负责参与并监督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定及监督劳动保护用品采购、验证、发放工作。

4 程序

4.1 劳动保护用品的分类

劳动保护用品按用途可分为下列几类:

4.1.1 普通劳动保护用品类:包括布制鞋帽、服装、手套、肥皂、毛巾等;

4.1.2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类:包括

a) 安全防护用品类:包括各种防护镜类、电焊面罩、耐酸碱工作服及鞋类、耐酸耐油手套等;

b) 防尘防毒用品类:包括复简式防尘口罩、送风口罩头盔、头罩式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自救器、连衣防毒服等(主要组成部件及使用范围见附录a、附录b);

c) 特需防护用品类: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防坠器等;

4.2 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与验收

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与验收见《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4.3 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

4.3.1 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应符合储存有关规定,做到防潮、防霉、防蛀、防变质。

4.3.2 应做到帐、卡、物相符,进货台帐与发放帐目保存完备,能随时提供检查。

4.4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发放标准

4.4.1 公司各在建施工项目均设立劳保用品库,为职工办理劳保用品的发放工作。

4.4.2 职工在领用时,应仔细核对所需用品的规格、数量及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便于更换。

4.4.3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见黑电劳处[1993]167号文。

4.5 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4.5.1 防冲击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镜、防砸鞋等)

4.5.1.1 在使用前应检查部件有无损坏,装配是否牢固,安全帽的帽衬调节部位是否卡紧,帽衬与帽壳插脚是否插牢,缓冲绳带是否结紧,帽衬顶端与帽壳内面是否留有不小于25mm-50mm的垂直缓冲距离,距侧面应有不小于5-20mm水平间距。

4.5.1.2 安全帽应佩带牢固,系紧拴带,避免低头干活或活动时脱落。

4.5.1.3 安全帽使用年限一般为三年,在使用时,凡经受较大冲击的立即停止使用。

4.5.1.4 平时要爱护安全帽,避免磨损,并不得当座凳使用,以免减少使用寿命。用后发现脏污,应用肥皂水清洗,在通风阴凉处晾干,并远离热源。

4.5.1.5 防护镜、眼罩要避免挤压受损。防砸鞋应避免水湿,忌用火烤。

4.5.2 防坠落用品(包括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防坠器等)

4.5.2.1 每次使用前应做一次外观检查,发现绳无保护套、磨损、断股、变质等情况应停止使用。

4.5.2.2 安全带、绳在使用时应将钩、环挂牢,卡子扣紧。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其次应平行拴挂,切忌低挂高用。

4.5.2.3 安全网使用时应将四周的每根甩头绳拴紧拴牢,并做到松紧一致。

4.5.2.4 使用中应避开尖刺、钉子物体,不得接触明火或酸碱化学物质。

4.5.2.5 受过冲击的安全绳,应更新后再使用,绳套破损后应及时修补或更换新套。

4.5.2.6 用品应经常保持清洁,弄脏后,应用温水及肥皂清洗,在荫凉处晾干,不可用热水浸泡或日晒火烤。

4.5.2.7 用品使用完毕后应将安全带、绳卷成盘,安全网折迭整齐,放置干燥的架上或吊挂起来,不要接触潮湿的墙壁,不宜放在日晒的场所,在金属配件上可涂机油或工业凡土林,以免生锈。

4.5.3 防触电用品(包括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靴、绝缘垫、毡、毯等)

4.5.3.1 应根据电压等级高低选用绝缘用品,不得越级使用,以免击穿,造成事故,并应根据各种绝缘用品的说明书规定正确使用,不得任意乱用。

4.5.3.2 绝缘手套和鞋、靴在每次使用前应仔细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任何超过规定的缺陷,不得使用。如有尘埃或浸渍其他污物,应清洗干净并完全干燥后方可使用。

4.5.3.3 绝缘手套的使用方法,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另外在外面罩上一副纱、布或皮革手套,以免胶面受损,但所罩手套的长度不得超过绝缘手套的腕部。使用绝缘靴应将裤管套入靴筒内,穿用绝缘鞋时,裤管不宜长及鞋底外沿条高度,更不能长及地面,并应保持鞋帮干燥。

4.5.3.4 橡胶制品不可与酸碱油类物质接触,应防止尖锐物刺伤。用毕应清洗干净,晾干后妥善保管。手套可撒滑石粉,并防止受压。

4.5.3.5 为保证安全,绝缘用品应定期作耐电压强度复验,复验不合格的应停止用于防触电。

4.5.3.6 低压绝缘鞋、靴的绝缘性能标记,以大底花纹磨光,内部露出黄色光面胶(即绝缘层)时,为绝缘失效,不能再用于防触电使用。

4.5.4 防尘防毒用品(包括复简式防尘口罩、送风头盔、防尘衣、头带式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连衣防毒衣、带面罩防毒服、防毒手套、防沥青面罩等)

4.5.4.1 使用前应检查部件是否完整,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或更换。各部件连接处要严密,特别是送风口罩或面罩,应检查管路,接头是否畅通,调节装置是否灵敏。

4.5.4.2 佩带位置要正确,系带或头箍要调节适度,对颜面无严重压迫感,否则会影响活动,并容易造成侧漏。

4.5.4.3 防砂面罩的眼窗玻璃应有备用件,破碎或被砂粒打毛后,及时更换。

4.5.4.4 使用前应检查是否破损、密封,否则起不到防尘作用。

4.5.4.5 使用防毒面具,应严格遵守使用规则,使用前,应确认使用范围,检查面具的质量,并做好消毒灭菌后正确佩戴,使用中,遇到故障应及时进行处理,使用完毕应妥善保养。

4.5.5 防噪声用品(包括各种耳塞、耳罩,防噪音帽等)

4.5.5.1 佩带各种耳塞的方法,应先将耳廓向上提起,使外耳道口呈平直状态,然后手持塞柄,将塞帽部分轻轻推入外耳道内,使它与耳道帖合。但不应使气力太猛或塞得太深,以感觉适度为宜。

4.5.5.2 使用耳罩及防噪声帽前,应先检查罩壳有无裂纹和漏气现象,佩带时应注意罩壳标记,顺着耳型戴好,将弓架压在头顶适当位置,以使耳罩软垫圈与周围皮肤贴合,如不合适,应移动弓架或帽盔,调整到适度为止。

4.5.5.3 进入噪音区前,应先将耳塞或耳罩、防噪音帽戴好,出来后方能摘下。工作中途不应随意摘除,以免震伤耳膜。休息时和出来后,应到安静处摘除护耳器,让听觉逐渐恢复。

4.5.6 防高温幅射用品、防酸碱用品(包括隔热、防火服装:白帆布服装类、石棉服装等,防热面罩、电焊面罩等,防护镜片、电焊镜片、防紫外线眼镜等及耐酸碱工作服、防酸面罩、防酸口罩等)

4.5.6.1 白帆布服装,应注意防潮,受潮后,容易泛黄变花。使用后应洗净,尽量保持白色,以免降低反射功能。工作时应避免与易燃液体接触。以防吸附后进入高温区域发生危险。

4.5.6.2 石棉服装,应尽量避免直接接触火焰及接触锐利金属物体,以免割破。忌重压,以免折断纤维造成破损。使用时还应注意防止石棉纤维尘吸入呼吸道。

4.5.6.3 橡胶和合成纤维织物应避免接触油类,涤纶耐酸服接触油污再遇碱以后,易脏且易破裂。塑料和合成纤维织物忌高温、日晒,还应避免与有机溶剂接触,在兼有明火、电弧烧烫危险的场所,禁用合成纤维织物。

4.5.6.4 各种防酸碱用品都要避免与锐利物接触。以免割刺破裂。

4.6 特需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

4.6.1 为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对特需防护用品应加强重点监督和管理。项目部的安全员应巡视作业现场检查特需防护用品的使用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4.6.2 特需防护用品的报废申请由使用单位(施工班组)提出,经项目安全人员确认,给予调换或提出处理意见后调换。

4.6.3 一般特需防护用品的报废状态有:霉烂变质、已超使用期限、失效、更新。

4.7 信息反馈

专业分公司应设置一名兼职劳动保护用品信息联络员,负责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有关信息反馈给项目物资部门或直接向公司工会反映。

5 记录

工程管理部、项目物资部门负责形成并管理下列记录:

a) 劳动保护用品合格供方名录及审定情况表;

b) 劳动保护用品库存台帐;

c) 劳动保护用品入库验收凭证;

d) 劳动保护用品收货凭证;

e) 劳动保护用品领料凭证。

项目安全部门管理特需劳动防护用品报废审批表,表式由项目物资部门提供。

第2篇 劳保用品管理工作标准

标准

1、按照国家要求和企业岗位实际制定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对劳保用品种类、各工种使用期限、领用数量进行一一规定,经领导签字后以表格形式明示。

2、每月调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根据工作实际对各工种所用劳保用品的使用期限和使用种类提出增加或减少的意见。

3、调整意见首先报领导审阅签批,然后按签批意见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劳保用品使用标准。

4、所使用劳保用品应符合煤矿劳动防护标准,特殊防护用品三证齐全。特殊防护用品三证由供应科提供,劳保用品管理员保存备查。

1、根据库存要求和实际需要,每月20日提报一次进货计划,经有关部门审查签批后提交供应科进货。不出现无用品,不影响使用。

2、根据工作场所变化和公司意见,按需要人员和数量提报临时劳保用品计划。

1、建立健全劳保用品发放台账,每人一张防护品卡片,凭卡按标准、工种、期限、员工出勤发放,肥皂、毛巾、工作服、靴子、矿帽、腰带、袜子、手套等常用品由工区材料员领取发放。其他针对个人发放。

2、要求各工区材料员建立劳保用品发放记录,每月检查一次工区材料员用品发放情况,对发放不及时的单位立即给予纠正。检查情况当天汇报主管部门领导。

3、对离矿人员及时抽取卡片并存档,停发劳保用品。

4、对未到使用期限而申请领用劳保用品的人员,按使用期限折价扣款后再发放新劳保用品。

1、每月3日统计上月劳保用品发放领用单,做好登记,15日提交审计。

2、每月10日统计人员出勤情况,并做好记录。

3、每年12月10日前提出下年度劳保用品使用计划。

4、每年1月10日前完成年度劳保用品台帐整理,统计上年度劳保用品费用。

1、原则每人每年春夏和秋冬标志服各制作一套。根据穿着情况适当调整。

2、按季节定做标志服,提前一个季度安排制作,制作时量体裁衣。

3、按公司要求确定标志服款式,以招标方式确定标志服制作厂家,原则质优价廉、款式新颖,投标单位每次不低于三家。

4、签订合同时对服装款式、颜色、面料、质量、交货时间、调换要求、发放形式、违约责任、付款形式进行明确,一般不付预付款,发放完成无异议后付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半年。

5、标志服制作期间考察1到2次厂家制作情况,监督制作质量。

6、要求厂家发放到员工本人。标志服发放后,根据员工要求,对不合适的服装协调厂家在10日内调换。

第3篇 劳保用品管理工作标准规定

标准

1、按照国家要求和企业岗位实际制定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对劳保用品种类、各工种使用期限、领用数量进行一一规定,经领导签字后以表格形式明示。

2、每月调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根据工作实际对各工种所用劳保用品的使用期限和使用种类提出增加或减少的意见。

3、调整意见首先报领导审阅签批,然后按签批意见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劳保用品使用标准。

4、所使用劳保用品应符合煤矿劳动防护标准,特殊防护用品三证齐全。特殊防护用品三证由供应科提供,劳保用品管理员保存备查。

1、根据库存要求和实际需要,每月20日提报一次进货计划,经有关部门审查签批后提交供应科进货。不出现无用品,不影响使用。

2、根据工作场所变化和公司意见,按需要人员和数量提报临时劳保用品计划。

1、建立健全劳保用品发放台账,每人一张防护品卡片,凭卡按标准、工种、期限、员工出勤发放,肥皂、毛巾、工作服、靴子、矿帽、腰带、袜子、手套等常用品由工区材料员领取发放。其他针对个人发放。

2、要求各工区材料员建立劳保用品发放记录,每月检查一次工区材料员用品发放情况,对发放不及时的单位立即给予纠正。检查情况当天汇报主管部门领导。

3、对离矿人员及时抽取卡片并存档,停发劳保用品。

4、对未到使用期限而申请领用劳保用品的人员,按使用期限折价扣款后再发放新劳保用品。

1、每月3日统计上月劳保用品发放领用单,做好登记,15日提交审计。

2、每月10日统计人员出勤情况,并做好记录。

3、每年12月10日前提出下年度劳保用品使用计划。

4、每年1月10日前完成年度劳保用品台帐整理,统计上年度劳保用品费用。

1、原则每人每年春夏和秋冬标志服各制作一套。根据穿着情况适当调整。

2、按季节定做标志服,提前一个季度安排制作,制作时量体裁衣。

3、按公司要求确定标志服款式,以招标方式确定标志服制作厂家,原则质优价廉、款式新颖,投标单位每次不低于三家。

4、签订合同时对服装款式、颜色、面料、质量、交货时间、调换要求、发放形式、违约责任、付款形式进行明确,一般不付预付款,发放完成无异议后付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半年。

5、标志服制作期间考察1到2次厂家制作情况,监督制作质量。

6、要求厂家发放到员工本人。标志服发放后,根据员工要求,对不合适的服装协调厂家在10日内调换。

第4篇 物业公司工作服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工作服、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为了使公司节约开支,对员工所发放工作服装等在合理使用期限内,进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使用期限:

1、大衣使用期限为三年;

2、冬装、雨鞋使用期限为二年;

3、衬衫、夏装使用期限为一年。

二、使用规定:

1、各员工所发放的服装等自发放之日起计算。

2、在使用规定期限内,如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妥出现破损、遗失,应及时上报,由公司统一购发,所发生的费用由本人承担。

3、参加工作时间 6 个月内的员工,如辞(离)职的,对所发放服装(应收回的除外)按原价,在工资中扣回金额。

4、工作岗位调动,及时上交原所发放的服装等物品。

5、领带、领带夹、工作牌、上岗证等,如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公司申领,费用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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