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应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在《*******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工程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指导下,就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的应急管理方面所作的具体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和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条应急管理的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四)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五)规范管理,提高素质。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公司其他党政领导担任,成员由公司相关部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公司的各项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总部和各单位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研究应急管理重大决策和部署,审查批准总体应急预案,决定实施应急预案,发布应急工作指令。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工作部,作为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的各项任务。
(二)督查应急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协调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三)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其它各有关部门应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分工配合开展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项目部应制定应急救援制度以及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章危险性分析、分类
第八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危险分析,确定以下作业为重大危险因素监控对象:
(一)高边坡开挖及不良地质段开挖。
(二)爆破施工、导截流施工、深基坑施工、洞挖施工、斜井竖井施工。
(三)大模板施工、桥梁施工、脚手架施工。
(四)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质的运输、存放、使用。
(五)大件运输、大型设备制造及大型金属结构制安。
(六)特种设备的安拆、运行。
(七)大件起重吊装施工。
(八)场内客运。
(九)大型电力生产设备运行;高压配电系统安装、调试。
(十)拦河大坝、尾矿库。
第九条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过程、性质和机理,结合公司实际,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事故灾害。主要指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二)自然灾害。主要指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址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灾害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指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指恐怖袭击事件、群体性*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第四章应急响应
第十条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扩大或升级,同时按程序向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
境外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在控制事态的同时向我国驻外使领馆报告,同时向公司总部报告,总部在8小时内报告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和海外事业部。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遵循分级响应原则,根据不同等级确定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一)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或事件应急响应(ⅰ级响应)
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或事件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公司总部、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报告。
公司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
(二)较大事故或事件应急响应(ⅱ级响应)
较大事故或事件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公司总部报告,公司在2小时内报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公司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
(三)一般事故或事件应急响应(iii响应)
一般事故或事件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公司总部报告,公司在8小时内报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开展应急救援。
第十二条应急响应结束
当应急救援措施使事故或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导致次生、衍生的隐患消除后,应急响应结束。
第五章后期处置
第十三条善后处理
事故或事件发生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稳定员工情绪。同时全面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并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准备恢复生产。
第十四条调查与总结
各单位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安全事故或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并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改进应急管理工作方法。
第十五条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应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或总经理工作部接到较大及以上事故或事件报告后,应及时在公司内通报。
第十六条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事故或事件的性质、原因、过程、责任分析、防范措施等。
第六章应急保障
第十七条应急组织及人员
各单位应建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和联系方式;项目部应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公告应急响应期间内外部联系单位、联系人员和联系电话。
第十八条应急预防
各单位应逐级建立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备案制度、重大隐患分级监控制度、隐患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报告制度,确定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重点,实现对危险因素和隐患的有效监控、治理。
第十九条应急设备物资及资金
各单位应准备用于应对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设备和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等物资,保证善后资金。
第二十条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单位应开展应急救援宣传、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面对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处置能力。
各项目部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及时维修保养;应急救援组织应具备救援救护技能,定期进行桌面、功能、全面演练,确保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七章应急工作统计和总结报告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编写半年和年度工作报告,并在每年的7月5日和次年的1月5日前将统计和工作报告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报送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应急机构、应急体系、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二)安全生产总体和专项预案的编制、执行及演练情况;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四)应急管理培训及宣传教育情况;
(五)开展预防事故检查情况;
(六)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问题及建议;
(七)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经费投入情况,形成的应急救援资产情况;
(八)相关总结报告附表(见附表1)。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对每一起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未遂事故的救援情况及时进行总结,编写救援总结报告,形成案例,并在事故救援工作结束20日内报送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救援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事故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报告及救援经过;
(三)应急预案启动和执行情况;
(四)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及组成情况;
(五)救援过程中发生的实际费用;
(六)救援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救援过程中应用的装备级技术情况、救援队伍的搜救情况;
(七)事故原因和性质的简要分析;
(八)事故救援的经验和教训,包括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和救援组织、协调、指挥及救援队伍、装备、技术等;
(九)改进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十)事故现场相关图纸资料,现场抢救的有关图片。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应定期统计应急机构建设、应急演练、预防事故检查、应急救援以及应急救援队伍安全技术等工作情况,填写相关季报表(见附表),并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季报表报送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第二十四条附表
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指挥机构汇总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培训情况统计表
第2篇 炸药库管理员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责任制
1、是本岗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2、认真落实爆破物品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本人职责。
3、负责爆破材料的收、发、存管理工作,做到帐、卡、物三对照。
4、负责炸药雷管的安全保卫管理。
5、负责爆破材料库的防火措施,及时清理周围水沟杂木、草,做到周围无杂物、水沟畅通,消防器材合格有效。
6、负责炸药库“夏季三防”、“冬季四防”的材料保管工作。
7、库内24小时至少有二人值班,保持卫生清洁,不准有闲杂人员入内。
第3篇 做好某风电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2023年为切实做好xx风电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大力整治安全生产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xx风电场全年形势稳定,根据xxxx文件《转发(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具体工作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xx风电场于2023年2月8日至8月19日全体生产部人员在生产部xx经理的带领下将加大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员及设备的安全,为xx公司的经济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二: 排查范围及分工
(1) 综合楼检查由
包括综合楼一楼、二楼、三楼
(2) 场区内
包括配电室、阀组室、主变、锅炉房、库房、车库、消防水泵房。
三: 治理内容及目标
1、将综合楼建立消防火灾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操作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演练;配备齐全应急救援装置。
2、各楼层分别检查消防栓可以正常使用、各房间分别检查烟感系统正常灵敏。
3、中控室、继电保护室、资料室、食堂、站用电室、蓄电池室分别检查配备灭火器数量充足、完好、经检查均在有效期内、周围无杂物堆放,全部设置消防标志。
4、配电室、阀组室、主变、锅炉房、库房、车库主要治理检查配备灭火器数量充足、完好、经检查均在有效期内、周围无杂物堆放,全部设置消防标志。其中主变检查防火砂箱内防火砂干燥充足,消防铲、消防斧配备齐全。消防水泵房消防蓄水池水全部蓄满,消防水泵电机可以正常工作。
注重实效,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要在平常的工作当中,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深入人心,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利用真实的安全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增强法律意识,树立防范观念,达到人人关心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舆论环境,全面提高本单位员工的安全素质,全面防控。
第4篇 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年,**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将紧紧围绕区、州人民政府及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应急管理工作的总目标,坚持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党委十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区、州煤炭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部署,牢固树立和强化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推进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建设,依法规范和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州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一)扎实推动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各县(市)煤炭局要进一步明确承担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的科室和工作人员,并指定专人负责。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制度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作用,积极适应安全生产工作新常态,确保应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县(市)煤炭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督促和指导辖区内煤矿企业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大中型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并配备专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小型煤矿应确定机构或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工作
各县(市)煤炭局和煤矿企业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8号)要求,完善建立应急值守和应急救援信息跟踪报送制度,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实施和组织管理,严防发生次生衍生事故,确保应急救援到位。全面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安监总厅应急〔**〕95号),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持续改进应急准备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应急联动机制建设
一是各县(市)煤炭局要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确定的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本部门事故信息和预警信息接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响应程序,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与预案成员单位的联系与协作,建立统一应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部门之间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协同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预警机制,形成合力,确保事故救援响应快速、应对科学、保障有力。三是加快推进瓦斯监测监控平台的升级改造建设工作。督促辖区内煤矿企业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做好各类事故及预警信息处置和统计报告等工作。
二、加强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
(一)依法依规督促煤矿企业组建专业救援队伍
各县(市)煤炭局要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督促辖区内煤矿企业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引导煤矿企业联合组建矿区救援队伍,整合矿区应急救援资源,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凡未建立专业矿山救护队的煤矿企业要与就近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援服务协议。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依法指导煤矿企业落实应急管理经费投入,及时补充人员并更新必要的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逐步改善和提高矿山救护队基础训练等设施,落实矿山救护队正常运行维护费用,储备足够的自救互救器材和应急救援物资。年内阜康市完成联合矿山救护队的组建任务。其余县(市)要结合辖区煤矿企业实际,逐步推进,不断提高应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处置能力。
(二)提高矿山救护队伍技战术水平
州矿山救护队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矿山救护队实行军事化管理,强化训练水平和强度,日常训练要与实战相结合,创新训练方式,提高现场险情确认、搜救查找、抢险处置等救援技能。要高度重视战术演练,努力提高训练水平和业务素质,保证救援队伍整体战斗力。我局将严格按照《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等制度标准的要求,定期对矿山救护队的训练成果进行检查。州矿山救护队每季度组织一次达标自检,州煤炭局每半年组织一次达标检查。
(三)加强矿山救护队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安全技术服务等工作的组织指导
各县(市)煤炭局要按照《关于印发**州**年煤矿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昌州煤字〔**〕31号)要求,配合州矿山救护队做好本辖区煤矿企业年度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督促煤矿企业按期完成隐患整改工作。州矿山救护队要严格按照州煤炭局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制定煤矿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受检煤矿企业要积极予以配合。加大对矿山救护队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各项服务工作科学、安全开展,矿山救护队在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工作时,要严格按照《矿山救护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等标准规范的规定程序进行,严禁违规、违章操作。
三、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应急演练计划
(一)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事件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一是各县(市)煤炭局要根据本级政府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煤炭管理部门。各县(市)煤炭局要根据事故的实际处置过程和预案演练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对部门预案进行修订,健全和完善本部门在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协调联动等方面的制度和机制。要加大对部门预案的学习和培训工作,确保相关人员熟悉预案内容。二是加强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落实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各县(市)煤炭局要指导辖区内煤矿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工作,做好企业预案与本级政府专项预案、本部门预案、企业之间预案的衔接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指导煤矿企业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编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尤其是针对基层层面制定的现场处置方案应该简化、易学、针对性强,实现标准化、牌板化、卡片化。严格按照《自治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落实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报备工作。三是凡未编制应急预案、未按照《自治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进行备案的煤矿企业,在申请办理、变更、延期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矿井基本建设(含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开工申请时,不予办理、变更、延期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予批准矿井基本建设(含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开工申请。四是各县(市)煤炭局要重视停产、停建矿井的应急管理工作,要加强对该类矿井的危险源监测和监控,完善应急处置措施,严防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应急预案演练
各县(市)煤炭局要把应急预案演练作为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锻炼应急队伍的重要举措,指导辖区内煤矿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和演练实施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应急预案综合演练、专项演练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突出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自救互救能力等环节,强化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部位的演练,保证一线从业人员掌握事故应急处置要点,不断提升岗位人员的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各县(市)煤炭局年内至少组织1次“双盲”演练或实战演练。
四、加大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
(一)加大安全生产应急宣传教育力度
结合“六五”普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重大活动,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8号)、《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面向社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知识,开展应急体验性教育,提高应急意识和技能。
(二)组织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
各县(市)煤炭局要按照我局制定的《关于做好**年度**煤炭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昌州煤字〔**〕25号)及《关于下达**年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新煤安应急发〔**〕10号)有关要求,组织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
一是加强应急管理人员培训。推动应急管理人员分层级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全员培训的原则,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相关人员和煤矿企业应急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和考核规章制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培训目标、内容、标准和方法。年内我局将分期组织全州各县市煤炭局主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及其应急管理工作部门人员和煤矿企业主管应急工作的领导及其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班进行培训。
二是深化矿山救护队伍专业培训。加强矿山救护队指战员专业培训,提高矿山救护队伍专业技术能力。充分发挥州矿山救护队的功能和作用,广泛运用模拟仿真、实战化演练等新技术改进培训手段、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选派指战员参加培(复)训,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矿山救护工作。
三是加强应急知识普及和应急技能培训。各县(市)煤炭局要指导各煤矿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全体煤矿干部职工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对从业人员的应急技能培训要求,突出重点岗位和井下一线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矿山救护队要积极开展对煤矿一线从业人员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煤矿一线从业人员能在规定时间正确使用和佩戴自救器的培训,努力提高一线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我局将组织1期监管人员应急自救常识培训班。
五、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工作水平
(一)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报送
各县(市)煤炭局、煤矿企业要按照我局有关规定和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准确上报各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统计分析、事故救援总结评估、典型案例分析研究等应急管理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我州煤矿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扎实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工作
进一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普查,不断充实本地区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应急资源、专家、队伍、装备、典型案例和应急预案数据库,及时准确掌握和利用社会各类应急资源,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提供支持和保障。
(三)健全应急专家组工作机制
各县(市)煤炭局要建立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库,根据专家擅长专业进行分类,畅通专家参与工作的渠道,调动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积极性。组织专家参与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应急预案评审、应急演练评估、应急课题研究、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切实发挥专家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促进应对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四)强化绩效管理目标考核工作
**年度应急管理绩效考评指标作为****年考核各县(市)“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指标的一项重要考评内容,各县(市)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指标顺利完成。我局将对各县(市)煤炭局**年度应急管理绩效考评指标进行半年度、全年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各县(市)煤炭局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发挥绩效考核推动工作的作用。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县(市)煤炭局要将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作为日常监管一项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加大对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演练、培训情况;煤矿企业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和运行情况;州矿山救护队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及技术服务情况;救援服务协议签约、履约情况;煤矿一线从业人员应急技能培训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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