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业机电管理员工作细则
物业机电管理员工作细则
(三)上班时间:24小时轮班制1.每天检查消防电脑系统,查看闭路及更换录像带。
2. 每天巡视电房、发电机房、供水表、汞房、电梯房、风机。
3. 每天视天黑情况开启小区街灯。
4. 接管理处的有关片区水电经停信息后,应立即做好准备做好准备工作。
在停电时,应确保人在岗位,随时进行发电。
5.保持各机房室内卫生,确保无灰尘、无杂物,消防用品齐全、完好,燃料备用易耗件齐备。
6. 待工时在管理处看闭路电视,业主或管理处要求上门维修,除紧急情况外(如停电、水管破裂、电梯不正常运作等)应及时处理。
7. 负责宿舍、食堂日常维修工作。
8. 完整记录设施、设备检查情况及维修保养情况,按时进行维修保养。
9.务必随身携带通信工具,管理处可随时联系。
10.使用'业主维修单',维修后由业主签名确认,每星期日集中上交管理处。
11.发生停水、停电、火警或其它事故时,应立即到位并迅速查明原因,采取应急措施。
12.及时完成维修问题,不得无故拖延,工作完成后及时返回管理处,不得无故逗留。
13.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汇报管理处处理。
14.每次工作应在'设备管理员工作登记本'上写明去向,外出时间,工作完毕后,回来填妥其它事项。
15.顶班时应按所顶岗位的工作细则进行,否则将按规定给予处罚。
16.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17.每星期一抽检二次供水水池水质。
18.每星期五试运行发电机一次,同时检查润滑程度,柴油、水箱水是否足够。
19.每星期日配合保洁组清洗污水汞。
20.每周检查消防设施1次,保证消防灭火器材完好。
21.每月配合收费员做好抄水、电、气表工作。
22.每月
15、30日陪同管理处负责人或助理巡视各机房一次。
23.每季试运行消防泵一次。
24.每月组织保洁员清洗畜水池一次。
2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第2篇 物业机电管理员工作细则3
物业机电管理员工作细则(三)
上班时间:24小时轮班制
1.每天检查消防电脑系统,查看闭路及更换录像带。
2.每天巡视电房、发电机房、供水表、汞房、电梯房、风机。
3.每天视天黑情况开启小区街灯。
4.接管理处的有关片区水电经停信息后,应立即做好准备做好准备工作。在停电时,应确保人在岗位,随时进行发电。
5.保持各机房室内卫生,确保无灰尘、无杂物,消防用品齐全、完好,燃料备用易耗件齐备。
6.待工时在管理处看闭路电视,业主或管理处要求上门维修,除紧急情况外(如停电、水管破裂、电梯不正常运作等)应及时处理。
7.负责宿舍、食堂日常维修工作。
8.完整记录设施、设备检查情况及维修保养情况,按时进行维修保养。
9.务必随身携带通信工具,管理处可随时联系。
10.使用'业主维修单',维修后由业主签名确认,每星期日集中上交管理处。
11.发生停水、停电、火警或其它事故时,应立即到位并迅速查明原因,采取应急措施。
12.及时完成维修问题,不得无故拖延,工作完成后及时返回管理处,不得无故逗留。
13.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汇报管理处处理。
14.每次工作应在'设备管理员工作登记本'上写明去向,外出时间,工作完毕后,回来填妥其它事项。
15.顶班时应按所顶岗位的工作细则进行,否则将按规定给予处罚。
16.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17.每星期一抽检二次供水水池水质。
18.每星期五试运行发电机一次,同时检查润滑程度,柴油、水箱水是否足够。
19.每星期日配合保洁组清洗污水汞。
20.每周检查消防设施1次,保证消防灭火器材完好。
21.每月配合收费员做好抄水、电、气表工作。
22.每月15、30日陪同管理处负责人或助理巡视各机房一次。
23.每季试运行消防泵一次。
24.每月组织保洁员清洗畜水池一次。
2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第3篇 x物业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工作规定
物业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工作规定
1、维修员岗位规定:
1.1值班维修员须全权负责设备运行期间的全面工作。
1.2值班维修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工作去向须向工程主管报告。
1.3水、电维修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巡视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调整设备运行中的偏差,处理设备隐患。
1.4设备运行中遇设备故障而值班人员无法处理时,应及时报告工程主管,以便组织抢修。重大设备故障时,工程主管应立即组织修理,必要时联系厂家维修。
1.5值班维修员必须做好本班工作记录,发现问题未记录,一切责任由当班人员负责。
1.6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在确认交接设备运行良好,使用设备齐全,值班场地清洁,值班记录准确完整后进行交接班工作。
1.7除紧急事故外,任何承包出去的工程项目均须按供方管理规定和统一采购管理规定执行,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必须事先经工程主管同意方可。
2、维修员工作规范:
2.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管辖范围内一切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2每日进行维修工作时,发现问题及时检查、处理。
2.3在巡视或进行维修工作时,严禁大声喧哗、打闹嬉笑或工作时吸烟。
2.4在巡视或维修过程中,除在维修单上做好记录外,必须在《巡视检查记录表》上的记事栏进行详细记录,以便主管随时检查。
2.5除非紧急情况(如断电、漏水、电器或电路短路等)维修员不得接受其他部门或业户的邀请私自进行维修。凡属业户委托维修项目,须由管理处统一安排方可进行,进行业户室内维修时,必须有业户陪同或业户代表在场方可进入室内维修。
3、维修员工作安全措施:
3.1维修员在断开自动开关或隔离刀闸工作时,必须把'禁止合闸'的标示牌挂在手柄上。
3.2带电工作时必须使用绝缘柄的工具,戴好手套,穿长袖和长裤的工作服。
3.3电气试验时必须穿绝缘鞋。
3.4工作完毕后,应检查工具有无遗忘,并须将拆动部分恢复原状。
3.5雷电时禁止进行任何电气设备的维修工作。
3.6带电高空作业时必须二人进行。
3.7在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使用防爆灯,调换灯泡时须停电作业。
3.8在炽热高温场所作业时,必须做好通风降温措施,禁用易燃油类或挥发性液体。
3.9禁止在潮湿场所进行带电工作,要保持工作服干燥,养成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的好习惯。
3.10消防设施必须摆放在显眼处,便于取用的地方,且保持消防设施的良好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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