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公司员工工作服发放及着装管理规定(4)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工作服的发放及着装管理,树立企业形象,提升优质服务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服类别
公司员工工作服分为标准工作服、专业工作服(包括营业生产工作服、施工工作服、监察制服)。
二、适用对象
员工标准工作服配发到公司所有在岗人员,专业工作服仅配发到特定岗位工作人员。
三、工作服的配发标准及换发时间
1、标准工作服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在岗工作人员。
标准工作服使用期限为4年。夏装长袖每人2套,短袖每人2套,春秋套装每人1套。
2、专业工作服
(1)营业生产工作服
适用范围:厂站运行工、供水调度工、收费员、抄表员一线工作人员。
营业生产工作服使用期限为2年。春秋夏季一套,冬季只发上装一件。
(2)施工工作服
适用范围:厂站维修工、电工、安装施工人员、供水管道工、供水维修工、水表检定、拆装一线工作人员。
施工工作服装使用期限为一年。春秋夏装每年一套,冬季只发上装一件。
(3)监察制服
适用范围:供水管网巡检工作人员。
监察制服使用期限夏装两年一套,春秋装三年一套,冬装上装四年一套。
四、工作服着装及仪表要求
1、机关工作人员及分公司、厂、站管理人员每个星期一统一着装,大型*或有关活动按通知要求着装。
2、基层一线员工工作时间必须统一穿专业工作服。
3、工作时间着装应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以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公司形象。
4、着标准工作服时,必须在左胸前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衬衣、领带、袜子和鞋类,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鞋面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5、劳务外聘人员只发专业工作服,用人单位根据外聘员工人数上报党群办统一购买,费用自理,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领用发放。公司范围内的外聘人员服装样式颜色一致,并与公司正式人员服装颜色有所区别。
五、工作服配制说明
1、新进员工,试用期内发放工作牌;试用期满后可发放工作服。
2、截止工作服发放之日,工作满两年以上者,不收取服装费用。
3、截止工作服发放之日,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收取50%服装费用;工作不满一年者,收取80%服装费用。
六、着装管理
1、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严格督促员工遵守本规定,党群办定期抽查。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工资,一个月连续违反3次以上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3、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2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5次以上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调出人员需上交工作胸牌。
4、各单位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的扣罚该单位部门当班负责人100元,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5、员工损坏工作服的,公司予以补发,但费用自行承担。
七、本规定由党群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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