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关于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探索
现在高速公路施工行业因其作业难度大、劳动强度高、伤亡事故多而成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行业之一。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死于高速公路施工行业的人数仅次于建筑、煤矿等行业,而其中因管理松懈、违章作业引发的伤亡事故超过60%,因此,加强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引起建设者的高度重视,并要下大力气切实抓出成效。今年以来,我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工地”的目标活动,在工程建设施工的全过程中,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在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该项工程工期较长、沟深桥墩高,地质情况相对比较复杂,,如何确保整个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是我们的重点工作目标之一。为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调动和发挥参建各方的积极性,从工程立项开始,我们就注重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为安全生产发挥了坚实有效的基础性作用。抓好四支队伍,夯实安全基础。一是成立了专业、精干的项目部,具体负责工程的筹建工作。二是公开招标具有甲级资质的重庆万州三峡研究院设计,为实现包括建筑安全在内的各项目标提供了基础性保障。三是公开招标具有一级资质的本市建筑龙头企业进行工程施工,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支队伍。四是公开招标具有甲级资质的市宏禹监理公司,组成了强有力的监理项目部,负责工程施工的全程监理工作。项目部牵头,协调设计、施工、监理三方,加强监管调度,为整个工程建设包括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建立安全机构,健全安全体系。项目开工前,我们即组织基建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体行为及职责做出明确要求,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自健全安全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保障安全资金足额投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建立起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工程施工单位将安全目标分解到各专业、各岗位,做到责任到人、细化到位,使施工现场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严格操作规程,加强现场防护和文明施工管理,并建立起安全隐患排查及责任追究制度,努力为建筑工人创建良好的作业环境。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由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一方面,高危险的作业环境造成了不安全的工作状态。建筑工程施工环境具有露天、高空、工种交叉、场地局限大等不利因素,加之建筑工具、原料物品体积庞大,一旦发生事故,个人之力往往难以抗拒。另一方面素质参差不齐的人员队伍增加了不安全的人为因素。主要表现在个别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专业水平低,安全管理技术素质相对较差。更重要的是,建筑工地从业人员许多是农民工,缺少系统的操作技能训练,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不足等。因此,我们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坚持常抓不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教育,强化培训,努力实现安全教育的“制度化”、“通俗化”和“人性化”。一是安全教育制度化。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现场施工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做到安全知识不知晓不进场、安全操作不达标不上岗,提高了各级管理人员与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
二是安全教育通俗化。针对建筑工人整体文化程度偏低的实际,多采取观看安全知识宣传片、施工现场讲解、安全操作实际演示等方式,提高学习效果。并多次组织开展了“安全建设月”、“百日安全竞赛”、“安全、质量演讲比赛”等活动,做到警钟长鸣,提高了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三是安全警示教育人性化。在施工现场作业区设置了安全警示镜和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佩戴示意图,并有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检查、纠正。在工地显眼处张贴“工地是个大家庭,工友合力保太平”、“一人平安,全家幸福”等既有哲理,又富人性化的安全警示标语,从工人的内心深处激发安全生产意识。通过深入扎实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使建筑施工人员真正做到牢记安全宗旨,坚守安全纪律,落实安全措施,实现安全操作,防微杜渐,持之以恒,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实施目标管理,抓好重点环节安全生产门坎滩是市重点工程。
我们在监督管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高起点立项,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建设,努力将门坎滩建设成样板工程、建筑质量管理的市优工程、安全生产的示范工程。特别是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我们坚持实施目标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突出重点环节,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实行“每周办公例会”制度,现场协调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每周二上午,基建科主持召开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负责人及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参加的工地现场办公会议。会议的重点,是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讨论,确定解决方案,提出下步建设施工意见。特别是建筑安全问题,每次例会都作为专题进行研究,认真查找隐患,切实纠正存在的安全问题。
(二)精心编制安全方案,严格审核落实。实行分级负责、责任追究的管理方式,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观念贯穿到每一个工作环节。对每一次阶段施工,都制定具体的安全方案。如《脚手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模板安全施工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等重点施工安全方案,对涉及结构安全的部位进行精确计算,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由专职安全员监督实施,确保安全管理责任层层落实。
(三)突出重点,抓好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建筑施工过程中涉及的高空作业、交叉作业、外墙作业等重点阶段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环节,对危险因素较多的基坑开挖、桩基施工、起重设备安装、外墙干挂、幕墙施工等重点施工阶段,我们组织参建各方技术负责人精心研究制定施工方案,并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狠抓了具体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通过对建筑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真正做到“设计方案体现安全、工作环境保障安全、作业人员注意安全、施工过程确保安全”,赢得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2007年7月,市水利局、集团公司组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会议,在市属公司推广我司建设的管理经验。
四、创建“示范工地”,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我们坚持自我加压,积极争取成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行《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工作的试点单位,通过采取目标确定、目标分解、目标实施、目标考核等一系列措施,实现了安全生产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一是工作环境秩序化。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要求,对工地现场的施工围挡、场容场貌、临建设施、卫生管理等实行高标准建设和管理。所有临建设施全部建成具有保温、安全、美观性能的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围挡墙采用彩钢板加固,施工场地全部进行了水泥硬化。使施工现场整齐划一,规范有序,改善了工人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了安全系数。
二是安全管理规范化。为确保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全过程、全方位监控,我们在工地全面推行建筑安全“从零工作法”。管理人员每天按照“布置、检查、整改、验收、总结”的封闭链式程序进行安全管理,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工程师等有关人员每天记录“从零工作法”日志,及时消除隐患,改进工作,确保安全管理“零”缺陷、安全防护“零”隐患、安全生产“零”事故。
三是安全监控数字化。我们积极推广使用施工现场信息管理系统。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配备计算机,将现场的安全生产、工程监理、队伍管理等情况,及时、完整、真实地记录在案,并与主管部门联接,极大地提高了监管效能。在主楼塔吊上方安装了摄像机,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市监控中心联网,使主管部门、施工方、监理方对现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不间断、全方位监控,提高了安全管理效率。
通过一系列的创新和改进,我们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实行的标准化管理模式得到了各级建筑安全管理部门的好评,上级主管部门多次组织现场经验介绍,并在全市进行了推广。建筑施工安全是建筑业的生命线,关系到广大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建筑安全管理必须切实从讲大局、保稳定,心系群众的高度出发,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切实把“安全第一”的建设理念落到实处,不仅要确保建设一流的优质工程,更要注重建设一流的平安工程。
第2篇 xxx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xxx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是国家规划建设的上海至成都国道主干线中湖北段的最后一段,由于地形复杂,山高谷深,其工程建设任务艰巨,施工难度大。为确保该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保障国家财产和施工人员安全,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xxx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业主”)是对整个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凡在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活动(包括各合同段的施工、附属工程施工、进场便道施工、水上施工作业、货物器材储运和装卸、勘测作业、监理作业等)的单位、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是整个工程建设的重要保障。全体建设者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方针,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服从安全管理,严守安全规章,做到安全生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第四条 本工程征地红线内施工现场实行安全联防治理,对于施工的特殊环节,重要部位以及隧道、大桥等施工区域实行管理。凡与土木工程建设项目无合同关系的单位和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负责进出场人员、车辆、设备、物资的登记管理。
第二章 安全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五条 业主设立工程建设安全领导小组,设立常设机构安全管理处,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业主指挥长、承包单位项目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业主和承包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各单位所属的处、科、室为第三责任人,从事具体工作的作业者为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 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订安全措施,健全劳动方案,加强安全教育,布置、检查、督促安全措施和制度的落实,负责重大事故的处理,并对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 安全第二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其职责是全面负责所分管部门、区域的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组织安全会议,开展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八条 安全第三责任人负责检查、监督本部门或区域内安全措施的落实,加强本部门安全法规学习和安全教育,搞好现场施工作业的安全指导,协助调查处理安全事故,对现场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 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程、规范,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迅速整改,任何人不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批示或强迫现场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如因以上原因发生事故,指挥人或强迫人应负主要责任。
第十条 安全保障体系。各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施工单位要设立专职、兼职安全检查人员。
第三章 安全工作目标和内容
第十一条 为保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承包人与业主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安全目标的具体要求是:
1、杜绝重在伤害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
2、无重大责任事故;
3、无重大安全隐患;
4、人员因施工负伤率小于3‰,重伤率小于0.5‰(施工单位职工、民工);
5、不得因施工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等造成破坏;
6、无刑事案件发生。
第十二条 安全工作内容:
1、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用工、用电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防火防盗、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规定,认真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同时应根据各工序施工特点,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各单位要制订严格的安全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并加强各项施工作业的安全检查。
2、强化“安全第一”的全员教育,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绝对不允许因生产而忽视安全,违者发生安全事故,应追究指示人或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3、各单位要将安全管理和综合治理纳入议事日程,努力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搞好文明施工。在布置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工作,在检查工作(生产)的同时,要检查安全防范措施。
4、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自检、自查机制,做好原始记录归档工作,各施工单位都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确保结构的安全和施工方案安全可靠,要有安全方面的数据和设计计算书,同时,应附上有关人员的证件(复印件),在实施过程中,要查生产班组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查施工操作是否规范,高空作业、隧道施工应确保措施安全可靠,严禁违章作业。
5、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设施和住地应有防雷、防风等措施,工地排水系统应安全有效,要加强各种器材物品的管理。水上作业和交通所租用的船舶必须证件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船舶租用单位是船舶的安全责任人,应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搞好安全管理。
6、各单位要健全安全教育机制,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定期召开安全教育大会,总结经验,分析事故的原因和教训,对造成事故者和隐患不整改者进行批评教育和惩处,要表彰先进,举一反三,达到教育的目的。
第十三条 当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机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及时整改,施工作业班组要有安全隐患整改记录,对有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整改措施不当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受损或发生案件者,将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行政处理,违法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施工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规程,规范,经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应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性掌握气温、雨雪和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第十七条 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十八条 下挖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如用)的埋置位置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下挖,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 爆破施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认真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规程》(jtj076-95)的有关规定,凡爆破施工均应严格规范报批程序,把好安全关。
第二十条 爆破器材的运输、存放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办理,施工单位领用爆破物品,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工程内容和公安机关审批的项目范围内使用,并指定专人看护,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施工用电、照明线路的电源线不准随意乱装、乱接,值班电工要经常进行工地现场巡查。施工单位自备的发电机房要制定专职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用电。
第二十二条 凡设置在工地的油库、仓库、财务室等是重点防火、防盗部门,必须确定责任人,指派专人值守,并配置安全消防器材和防盗设备,若因失职引起火灾和被盗,应追究保管人或责任人的一切责任。
第二十三条 实行事故报告制度,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危害工程安全事故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开展施救,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监理单位和业主。
第五章 施工区的治安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为保证xxx高速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制定措施,营造文明工区氛围,要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促进警民区创安全文明工区活动。
第二十五条 由业主所属安全处和地方协调处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警民创建日常工作,组织有周边相关单位和村组及施工单位参与的治安联防组织,共同搞好创建安全文明工区和治安保卫协调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设置专门的保卫机构,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方针,要健全并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并明确指定一定行政领导分管,日常工作由保卫机构或保卫人员负责,做到“看好门、管住人、守住财”。
第二十七条 治安联防组织应定期召开创建工作或治安联防会议,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工程建设者和周边村民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治安秩序的意识,不断总结经验、促进创建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施行中的问题由业主安全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3篇 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是国家规划建设的上海至成都国道主干线中湖北段的最后一段,由于地形复杂,山高谷深,其工程建设任务艰巨,施工难度大。为确保该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保障国家财产和施工人员安全,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业主”)是对整个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凡在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活动(包括各合同段的施工、附属工程施工、进场便道施工、水上施工作业、货物器材储运和装卸、勘测作业、监理作业等)的单位、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是整个工程建设的重要保障。全体建设者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方针,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服从安全管理,严守安全规章,做到安全生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第四条 本工程征地红线内施工现场实行安全联防治理,对于施工的特殊环节,重要部位以及隧道、大桥等施工区域实行管理。凡与土木工程建设项目无合同关系的单位和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负责进出场人员、车辆、设备、物资的登记管理。
第二章 安全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五条 业主设立工程建设安全领导小组,设立常设机构安全管理处,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业主指挥长、承包单位项目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业主和承包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各单位所属的处、科、室为第三责任人,从事具体工作的作业者为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 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订安全措施,健全劳动方案,加强安全教育,布置、检查、督促安全措施和制度的落实,负责重大事故的处理,并对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 安全第二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其职责是全面负责所分管部门、区域的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组织安全会议,开展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八条 安全第三责任人负责检查、监督本部门或区域内安全措施的落实,加强本部门安全法规学习和安全教育,搞好现场施工作业的安全指导,协助调查处理安全事故,对现场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 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程、规范,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迅速整改,任何人不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批示或强迫现场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如因以上原因发生事故,指挥人或强迫人应负主要责任。
第十条 安全保障体系。各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施工单位要设立专职、兼职安全检查人员。
第三章 安全工作目标和内容
第十一条 为保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承包人与业主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安全目标的具体要求是:
1、杜绝重在伤害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
2、无重大责任事故;
3、无重大安全隐患;
4、人员因施工负伤率小于3‰,重伤率小于0.5‰(施工单位职工、民工);
5、不得因施工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等造成破坏;
6、无刑事案件发生。
第十二条 安全工作内容:
1、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用工、用电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防火防盗、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规定,认真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同时应根据各工序施工特点,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各单位要制订严格的安全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并加强各项施工作业的安全检查。
2、强化“安全第一”的全员教育,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绝对不允许因生产而忽视安全,违者发生安全事故,应追究指示人或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3、各单位要将安全管理和综合治理纳入议事日程,努力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搞好文明施工。在布置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工作,在检查工作(生产)的同时,要检查安全防范措施。
4、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自检、自查机制,做好原始记录归档工作,各施工单位都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确保结构的安全和施工方案安全可靠,要有安全方面的数据和设计计算书,同时,应附上有关人员的证件(复印件),在实施过程中,要查生产班组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查施工操作是否规范,高空作业、隧道施工应确保措施安全可靠,严禁违章作业。
5、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设施和住地应有防雷、防风等措施,工地排水系统应安全有效,要加强各种器材物品的管理。水上作业和交通所租用的船舶必须证件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船舶租用单位是船舶的安全责任人,应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搞好安全管理。
6、各单位要健全安全教育机制,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定期召开安全教育大会,总结经验,分析事故的原因和教训,对造成事故者和隐患不整改者进行批评教育和惩处,要表彰先进,举一反三,达到教育的目的。
第十三条 当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机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及时整改,施工作业班组要有安全隐患整改记录,对有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整改措施不当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受损或发生案件者,将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行政处理,违法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施工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规程,规范,经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应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性掌握气温、雨雪和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第十七条 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十八条 下挖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如用)的埋置位置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下挖,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 爆破施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认真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规程》(jtj076-95)的有关规定,凡爆破施工均应严格规范报批程序,把好安全关。
第二十条 爆破器材的运输、存放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办理,施工单位领用爆破物品,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工程内容和公安机关审批的项目范围内使用,并指定专人看护,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施工用电、照明线路的电源线不准随意乱装、乱接,值班电工要经常进行工地现场巡查。施工单位自备的发电机房要制定专职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用电。
第二十二条 凡设置在工地的油库、仓库、财务室等是重点防火、防盗部门,必须确定责任人,指派专人值守,并配置安全消防器材和防盗设备,若因失职引起火灾和被盗,应追究保管人或责任人的一切责任。
第二十三条 实行事故报告制度,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危害工程安全事故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开展施救,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监理单位和业主。
第五章 施工区的治安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为保证***高速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制定措施,营造文明工区氛围,要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促进警民区创安全文明工区活动。
第二十五条 由业主所属安全处和地方协调处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警民创建日常工作,组织有周边相关单位和村组及施工单位参与的治安联防组织,共同搞好创建安全文明工区和治安保卫协调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设置专门的保卫机构,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方针,要健全并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并明确指定一定行政领导分管,日常工作由保卫机构或保卫人员负责,做到“看好门、管住人、守住财”。
第二十七条 治安联防组织应定期召开创建工作或治安联防会议,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工程建设者和周边村民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治安秩序的意识,不断总结经验、促进创建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施行中的问题由业主安全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4篇 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及事故预防之浅见
目前大队辖区出现多处施工,例如鹰瑞高速公路在大队辖区加宽路面,又原来的双车道变成三车道;向莆铁路横穿大队辖区上空进行高架桥建设;还有出现多处坑洼、裂缝等路面需要维修等,从施工路段发生事故来看,因施工引发的事故达相当一部分,施工对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已经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加强对高速公路施工路段交通事故的研究,寻找其规律、特点,依法对道路施工路段实施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已经成为高速交警创建平安畅通高速,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之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施工企业为节约成本,安全设施投入不足。不少施工单位为节约成本,施工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状况差,使用不符合高速公路施工安全标准的标志标牌,如标志不发光,锥形筒反光膜脱落等;有的企业不及时补充正常损耗的标志标牌、反光背心、警示灯具;有的企业为了节约人头经费开支,不按规定设立专职安全员。
二是标志标牌设置不规范。规范有序的标志标牌是保障行车安全和施工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但有的施工单位没有严格依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标准规范设立标志标牌,有的设置距离不够,有的标志内容不规范、不清楚等;有的施工单位工程完成后,不能及时撤除标志导向牌、锥形筒等障阻物,也易造成交通事故。
三是施工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落实不到位。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多处于粗放劳务型状态,不少单位中标后,运来机械设备,从社会上招聘农民工,没有经过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雇请施工车辆没有经过安全检测,或是使用无牌无证车辆,就开展施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安全培训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四是占道施工的疏堵保畅预案不健全,清障能力不足,措施不力。施工占道作业降低了高速公路的通行能力,车流在施工路段仅有一条道通行,一旦有大型货车发生故障或事故抛锚占道,形成路障,施救单位由于施救力量和技术设备受限,应急疏通预案不健全,造成高速公路的交通受阻,甚至瘫痪。
二、施工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及类型
一是正常行驶的车辆之间发生的事故。进入施工路段,一些车辆临近施工标志时才发现即将进入施工路段,遂强行变更车道,与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有些驾驶员忽视限速标志,超速行驶,跟车距离过近,进入施工路段,与减速的前车发生追尾碰撞事故;在施工路段,车辆行驶速度缓慢,有些驾驶员为了超越前车,在车辆队伍中穿插行驶或强行超车,与同向车辆发生刮擦,这些都成为发生多车交通事故的导火线。
二是施工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由于施工的需要,施工车辆需占道施工,施工人员安全行车意识淡薄,严重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强行超车、违章掉头、倒车、不按规定载人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给施工路段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是施工人员自身安全意识淡薄引发的交通事故。有些施工人员素质不高,不服从安全员、安全经理的管理,不按规定穿着反光背心或施工时随意走动及穿插行走,引发事故;有些施工人员安全施工意识较为淡薄,在思想上先入为主地认为别人应避让他,思想放松警惕,再加上正常行驶车辆车速过快,且有些车辆超宽,容易被行驶车辆刮倒或撞倒,引发交通事故。
三、预防施工路段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对策
一是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和安全教育。要会同路政管理部门,把好入口关,加强对施工单位施工资质的审查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设立施工单位事故预防保证金制度,重视对违规操作的整治和处罚工作。每月组织施工单位召开“安全例会”,或参加管理处的施工安全例会,对施工安全管理情况进行通报、讲评,对施工企业实行安全资质评定制度,建立安全管理奖罚分措施,按施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打分定级,对安全资质不合格的单位,开除其施工资格。要对施工路段长度、间隔、现场标志,材料堆放,施工人员着装等方面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进行日常管控工作。通过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播放《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等宣传教育警示片,教育广大施工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自觉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是要警力前移,加大巡逻力度,强化对施工路段的路面管控力度。要充分发挥警务站的作用,坚持对路面24小时监控,实行白天见警车,夜晚见警灯,重点施工路段见警察,巡逻辐射整个路面,第一时间发现路面上的各种交通违法,并及时纠正。同时,切实加强对高速公路上施工路段的监控力度,分段建立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到每个民警专职专责。责任民警在巡逻中,要规范标志标牌设置,充分发挥预警警示作用。在日常巡逻中要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设置标志标牌,对于距离不足的,及时纠正;标牌毁损的,及时补足;被风吹倒或被车刮倒、挪移的,及时归位。
三是要加强对高速公路上各种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依据车流情况、天气条件、重大节日等,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教育处罚力度,形成 “高压”态势。针对超速行驶、长期占用超车道或应急车道、违规穿插等严重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现有各种科技装备,例如雷达测速仪,多功能现场勘查车、电子卡口、照相机等,不定时、不定点地实行监控,快、准、狠的予以处罚,从心理上对驾驶员造成震慑,减少超速、违法超车、疲劳驾驶、长期占有应急车道等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施工路面的安全管理。
四是要加强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在新闻媒体或高速公路入口,特别是高速公路收费站站口发布施工信息,张贴“安民告示”提醒司乘人员降低车速,按路标谨慎驾驶。要对所辖县市重点单位及高速公路沿线的中小学校、乡村进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特别是高速公路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防止车辆在施工路段违法,防止行人、村民上高速公路行为的发生,营造人人关注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要在新闻媒体中,经常对高速公路上不规范的施工行为进行曝光,让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
五是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制定《超宽车辆通行保障预案》、《恶劣天气条件下施工安全保障预案》、《交通事故疏堵保畅预案》等一系列工作预案,明确规定超宽车辆通行施工路段、恶劣天气条件下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路段道路拥堵等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进一步维护道路的平安畅通,预防事故发生。
第5篇 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问题探析
高速公路施工具有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周期长、影响因素多等特点,如果管理和操作不当,极易发生各种工程事故,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正处在旺盛时期,而各类工程安全事故问题也频频发生,导致人员的伤亡和大量的财产损失,惨痛的教训使得不少施工单位重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下面笔者将简要探讨高速公路施工中常见的安全事故和加强安全管理的对策。
1 高速公路施工中常见的安全事故及起因
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是一个复杂的人、机系统,其安全事故主要是由施工环境、管理、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和材料等方面的原因引起。高速公路施工中常见的安全事故:
(1)机械事故。道路施工机械或运输机械将人员撞、轧、挤、割等伤害,机械失稳和倾翻事故造成人员伤害,运转中的机械部件飞出伤害人员。
(2)坍塌事故。施工挖方地段边坡塌方,施工现场结构物和施工临时设施的坍塌,沟槽因支护不到位而造成塌方。
(3)高处意处坠落。包括从结构物上坠落,挖方段边缘或沟槽边缘坠落,以及从较高的施工机械设备上坠落。
(4)物体打击。包括高处落物伤害到人员或设备,碎屑或碎片飞溅伤害,以及撞到运动中或静止的硬物而造成伤害。
(5)烫伤事故。包括电焊、气焊造成的烫伤,以及沥青加工和施工造成的烫伤。
(6)意外火灾。包括煤气、氧气泄漏引起的火灾,电焊、气焊火花引起的火灾,以及各种用电设施造成的火灾。
(7)意外触电造成的伤害。机械设备漏电、电缆破损、临时用电配电箱漏电造成人员触电。
(8)气体中毒。包括开挖沟槽过程中因沼气造成的人员中毒,或食堂煤气泄漏造成中毒。
(9)粉尘造成的职业伤害。施工过程中水泥、石灰、细砂等产生的扬尘对人员肺部造成伤害。
2 安全管理对策
2.1 加强高速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
2.1.1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1)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网络。公路施工单位应充分重视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为公司经理,组员为各主管部门负责人。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网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实现对安全生产的动态管理。
(2)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公路施工现场是一个动态的现场,各种安全问题可能随时发生,所以必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做好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和实施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防火及安全生产检查;季节性安全(如防寒、防暑、防雨雪)检查;施工现场用电及机具使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等。
2.1.2 项目部的安全管理 公路工程项目部在抓生产的同时必须抓安全,以安全促生产,并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建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还应具体落实以下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针对性强,并且要全面具体,能切实保障施工的安全,要由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审批。
(2)将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在公司、项目部、施工班组、职工各级之间层层分解,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具体到每个责任单位和个人。
(3)在主要通道口、危险区域、主要的施工部位和作业点挂设安全警示标志。
(4)临时用电施工方案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要有相应的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内容,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5)施工机械进场前必须经过检查验收,确保其技术状况良好,部件和工具完整齐全,加强对机械的维护保养,并形成记录。
(6)深度超过5m的沟槽和基坑须做专项支护设计,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发现支撑结构有弯曲、松动、劈裂、位移等现象时须更换。
(7)当大型机械离地较高或处在沟槽边时,需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
(8)施工车辆及机械在沟槽、基坑边卸料时,应在槽边设拦板等防护措施,在沟槽、基坑等上下传递工具及材料时,不可以扔抛等方法来操作。
(9)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时,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要求佩戴安全帽、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2 建设企业安全文化
2.2.1 制订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应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来制定现场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操作标准、岗位安全责任标准和安全检查、评比、验收等系列标准,以指导和约束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2.2.2 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加强职工的思想法制教育。公路施工企业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法制教育,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的认识,督促他们学习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加深对公司的安全管理标准的理解,促使作业人员知法、守法,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贯彻相应的安全标准,履行安全责任。
(2)安全知识与安全技能教育。项目部要加强员工的日常安全知识教育,以提高他们执行安全制度的自觉性,增强他们做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项目部编制好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由相关部门审批后,要做好对施工班组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尤其要加强平时的安全教育,要求他们经过专门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能参加施工作业,对新工人进场实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3)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为了确保施工的安全,项目部还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首先是要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工地现场布置必要的安全标志,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工地照明良好,劳动保护用品到位,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做到施工机具、材料堆放整齐,道路通畅,排水设施良好;其次是要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方案与应急预案,充分识别工程项目的危险源,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方案与应急预案,以防备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危险源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最后是要加强对劳务队伍的安全管理,由于大部分劳务工来自农村,他们欠缺安全意识,而且普遍存在施工技能不高、技术知识缺乏等问题,导致很多工程事故发生在他们身上,因此项目部应将其纳入安全管理范围之内,加强岗前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发放劳保用品,加强监督检查。
2.3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加强公路施工安全管理,还应将安全生产与投资因素结合起来,科学合理地确定安全投入水平,通过最小的安全消耗来获取最大的安全效益。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确定有效的安全投入分析方法,形成安全投入分析制度。
目前有一种建筑项目最小安全投资的方法,认为安全投资率(项目安全投资与总投资之比)与安全状况指标(事故损失工作日与项目总人工日之比)以及事故损失率(项目事故损失与总投资之比)之间存在的关系确定,即当安全投资率与事故损失率之和最小时,建筑项目能取得最优的安全效益。
因此,公路工程项目部应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投入一定的专项资金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以确保安全生产的进行。
第6篇 高速公路施工时的安全管理
高速公路施工时的安全管理
编号:
施工单位
警示: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 程
工 种
交底内容:
路面施工时的交通安全管理
高速公路因其车流量大、 车速快的特点, 施工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为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重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心是安全管理规范化, 如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方案及准备工作的制度化、 安全施工及安全设施布置的规范化、 现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及安全施工检查的全过程化、 安全施工责任制、 施工过后的安全总结等。 在安全管理上应认真按照《 安全施工法》 、 《 公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 交通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和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各项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等关于公路施工中安全施工的规定, 做好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和现场管理工作, 努力杜绝事故的发生。
在施工前, 对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及采取的安全措施等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 一) 及时与交警部门及相关公路管理部门取得联系, 制定详细的现场交通管理方案。
( 二) 根据施工路段的交通流量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计划, 确定施工路段长度。
( 三) 由交警部门和公路管理部门根据施工路段的交通情况, 合理确定施工区限速等交通管制措施。 其中施工区的限速选择应符合下列原则:
1 、 限制速度不能超过施工区的最大安全速度, 施工区的最大安全速度与施工区人员活动、 施工类型及道路的情况有关:
2 、 限制速度应考虑到路上通行的绝大多数车辆的速度, 不宜过低;
3 、 限制速度宜统一, 并提供给司机突发事件和对交通控制设施及人员指示的反应时间。
( 四) 施工时, 应通过公路管理部门利用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等手段发布道路施工消息, 提醒过路车辆注意施工情况。
( 五) 按确定的交通控制方案, 用于道路施工交通维护的交通安全标志应准备充分
( 六) 施工前, 应对所有上路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从思想上重视安全施工。
( 七) 对所有上路的施工机具( 车辆) 进行调试, 保障施工机具的正常运转。
( 八) 施工单位应协同交警及公路管理部门制定紧急应变措施, 包括紧急情况下的交通疏导措施等。
( 九) 施工前, 还要确定施工区的安全管理施工方案 , 画出安全管理方案示意图, 写出必要的文字说明, 在施工安全教育会议上开会, 予以清楚的说明, 并做到现场工作人员人手一份。
重点强调:
交底人签名
现场副经理
安质部长
交底日期
项目总工
劳务队
工队负责人签名
工班长签名
作业班组全体签名:
第7篇 浅谈如何加强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
随着高速公路建成投入运营,路面养护必不可少。为确保施工安全,就京珠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如何搞好养护队伍施工人员、车辆、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浅谈几点想法:
关键词:安全员 维修养护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高速公路系全封闭、全立交,行驶车辆速度快,要求施工人员须具有高度安全意识,严格按规范操作,但由于大部分施工人员是农民工,施工安全意识不强。故养护和路政部门每月都应召开一次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施工车辆驾驶员会议,学习高速公路有关法律、法规,并把会议精神和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个工人,以形成人人守规则,处处讲安全的局面;要求施工人员按规范操作,穿戴统一的反光标志服,严禁随意出入施工作业区域或穿越高速公路,坚决杜绝人为事故。
二、加强队伍教育,规范施工作业
1、施工进场前的管理:施工进场前组织安全员参加培训,内容包括:
1)安全员如何保护自身安全。
2)观看安全教育片及典型案例。
3)如何在有故障车或发生事故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在相关部门赶到前维持现场秩序。
4)学习标志桶,标志牌等设施的正确摆放。
5)安全员如何提示来车方向的驾驶员,车辆进入限速路段。
6)路政管理部门将施工信息登入执法网,并通过媒体告知社会。
7)安全员在经过培训合格后由路政管理部门发放《安全员资格证》,安全员进场时随时携带,便于路政管理部门进行检查和证明其职责。
2、在施工进场时的管理:
1)维持施工现场的行车秩序。
2)检查反光标志桶、警告标志、限速标志和夜间警示灯设置密度和摆放长度是否规范,警示灯能否正常使用。
3)安全员位置安排的是否合理,是否履行职责。(方式:人工摆动彩旗或机器摆动人工看管)
4)路政巡查人员和施工安全负责人一起对施工改道路段的路产设施进行巡查并共同确认设施完好后签署《施工路段路产设施清查单》,对特殊设施留存影像资料存档。
5)路政巡查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时,同时检查安全员的《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防止施工单位随意更换安全员。
3施工期间的管理:
1)巡查人员每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内容包括:各种标志设施的摆放是否规范,能否正常使用。
2)安全员的人数、位置是否按规定,是否在履行职责(提示来车方向驾驶员)。
3)巡查人员在检查完毕后填写《施工巡查记录》,对不规范的方面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
4)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填写《稽查单》,上报支队。
4施工竣工后的检查:
1)路政部门配合养护站对工程进行验收。
2)路政部门对施工路段的路产设施进行检查,如有路产损失,施工方没有及时通知路政管理部门的,其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
3)维持施工撤离现场的行车秩序。
第8篇 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定
1、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施工,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2、项目经理作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负有主要责任。
3、项目部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部门,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
4、项目部需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并专款专用。
5、项目部应依据工程特点编制安全生产计划,对高空作业、桥梁架设、用电、起重等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对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或特殊工种每天施工前技术人员应当向施工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6、项目部要经常性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使施工人员清楚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学习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及时传达上级建设主管部门、业主有关建设工程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等,并在内部定期学习和交流,
7、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生产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8、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总工)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进行预演,检查方案的可行性。
9、项目部应派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有重大危险部位的巡视,应每天至少一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工作巡视,按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并对照相关要求逐项填写“安全工作日常巡视检查记录”。专职安全员必须填写安全生产日记,记录每天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实施情况。
10、项目部各级管理组织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专题分析研究会议;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员工作会议;作业队要定期召开施工现场安全会。
11、要抓好体系运行中的重要环节:抓好责任制的分解落实环节,抓好责任制的执行运作环节,抓好责任制的督促检查环节,抓好责任制的考核奖惩环节,抓好责任制的责任追究环节,
12、要强化责任制落实中的重点工作:强化各级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强化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强化施工安全的过程性控制。
13、一旦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整改。整改过程中必须有纠正措施和预防类似事件重演的预防措施,措施要经过审核、批准,整改过程中要进行跟踪、检查、验收,资料要存档备案。
14、组织和参与安全管理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
15、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周”、“安全生产活动月”等专项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评比活动。
16、每月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及时报总监办。
17、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应在2小时内电话报告项目办,并在24小时内书面呈报突发安全事故报告。书面报告应说明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事故简要情况(包括造成的伤亡情况和影响、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安全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和责任的初步判断、安全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影响是否得到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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