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规定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办理范围、填报内容、审批程序、监护人职责及相关要求,保证安全施工作业票在施工中的正确性、可行性和指导性,确保安全施工。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工作。
3.职责
3.1项目技术人员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
3.2项目部技术管理、安监等部门专工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核。
3.3项目部总工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批准。
3.4项目安监部负责监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
3.5重大施工项目,由项目总工程师及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在现场监督指导施工。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在已编制并经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基础上,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在施工前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4.1.1 各类起重机满负荷起吊或吊运物体积庞大、施工环境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吊运作业。
4.1.2 二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
4.1.3 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附近作业。
4.1.4 大型起重机械(指起吊能力在30t及以上的)的组装、拆除作业。
4.1.5 起重机械的试吊作业。
4.1.6 超载、超宽、超高、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如主变、发电机定子、凝汽器、汽包、除氧器水箱)的装卸及运输。
4.1.7 起吊危险品。
4.1.8 变压器吊罩、吊芯,发电机穿转子。
4.1.9 特殊高处脚手架及大型脚手架的搭拆。
4.1.10 金属升降塔及施工电梯的装拆。
4.1.11 在易燃、易爆区域作业(如氧气站、乙炔站、油库、油区、煤粉仓、制氢站等)。
4.1.12 土石方爆破作业,导地线爆压作业。
4.1.13 高压带电作业和临近高压带电作业。
4.1.14 水上作业,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及封闭管道内进行电、火焊、防腐、接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
4.1.15 锅炉及其它压力容器的水压试验、酸洗,电气蓄电池室配酸作业,制氢、制氧设备投运作业。
4.1.16 石棉瓦屋面作业。
4.1.17 在发电、受电运行区作业。
4.1.18 烟囱工程平台试压、扒杆试吊、外平台安装、操作平台及井架拆除作业。
4.1.19 其它危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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