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中心代理公司的日常工作管理
1.代理公司应制定案场的管理规范,并提交开发商审核、确定后方可实行。
审核流程:代理公司制定代理公司销售总监审核确认开发商销售经理审核确认 开发商销售总监审核确认案场管理规范最终执行
2.代理公司人员要穿统一着装,并使用统一的vi标识。
3.代理公司应保持办公区域的整洁,严禁喧哗、嬉戏、等有所破坏营销中心整体形象的行为。代理公司每天应对两个案场的卫生进行监督,如遇到物业公司不配合清理卫生的行为,可及时向开发商提请协助,开发商每周对营销中心的工作环境进行检查和监督。
4.工作时间内不允许打私人电话,不得从事与销售无关的任何活动。
5.销售现场应以客户为重,不许有冷淡客户、对来访客户视而不见或出言粗鲁与客户争吵事件(现象)发生。
6.代理公司要定期向开发商报送销售信息、报表等资料,及时反馈销售现场出现的相关情况。
7.代理公司作息时间可根据季节变化和楼盘销售需要,跟改作息时间,并定期将两个销售案场作息时间表提交到开发商,两个案场的销售前台不允许出现空台现象,必须保证a位有置业顾问待位。
8.代理公司的员工不能进行有损开发商的私人交易活动,不能以开发商名义进行任何违背销售原则的行为及进行任何超出代理合同所指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有此类行为,须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未经公司许可,不得私自代已购客户转让楼盘,并赚取差价;
-- 对于未经授权之事,不得擅自答应客户任何要求;
-- 未经公司许可,任何人不得修改合同条款。
9.公司的文件、规定以及任何未对外公开的资料、信息,均属公司的机密文件,代理公司人员不得对外提供以及宣传;任何人询问均须婉言谢绝或向公司部门负责人请示。
10.处罚:a、如开发商发现违反以上第3、第5、第6条和第7条,初次进行口头警告,再次发现,进行100元以上的罚款。
b、发现违反第8和第9条,进行1000元以上的罚款,如果影响比较严重,开发商有权与其解除合同关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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