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管理工作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
1、医院管理
(1)认真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献血法》等法律规定,依法执业,卫生技术人员合法执业率达100%。
(2)严格执行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政策规定,规范服务行为。
(3)医疗技术服务项目依法准入率达100%。
(4)依法做好医疗广告的宣传和管理。
(5)医务科独立设置,并按有关规定配备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其职能。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科要独立设置,并有2名以上专职卫生技术人员,认真履行其职能,落实好文件要求。
(6)避免医疗技术事故的发生;责任事故为零;医疗纠纷*率为零。
(7)门诊全部实行病人选医生制度。
(8)积极组织实施医疗质量的管理和控制。
(9)准确及时向市卫生防疫部上报传染病疫情。
(10)圆满完成指令性、应急性医疗任务。
2、主要医疗工作指标
(1)年门诊量8万人次。
(2)病床使用率70%。
(3)平均住院天数≤18天。
(4)病床周转次数15次。
(5)出院病人每年达4700人次,出入院符合率达95%以上。
(6)首诊确诊率在80%以上,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0%,临床诊断与病理诊断符合率在90%以上。
(7)门诊、急诊建设和管理达到标准。
(8)急诊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0%。
(9)每二级科室试行3种以上单病种质量控制。
(10)住院病人平均药品费用与平均总费用之比≤45%。
(11)大型仪器检查阳性率≥60%(*光机检查阳性率≥50%)。
(12)成分输血达80%以上。
(13)杜绝使用假冒伪劣药品。
(14)禁止院内感染,肺结核转诊率100%。
3、科教工作
(1)引进新技术2项以上。
(2)认真做好卫生科技工作,用于卫生科研基金不少于医院业务总收入的0.5%。
(3)认真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要求。用于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金不少于医院业务收入的0.5%。
4、设备管理
(1)加强设备配置管理,单位2万元以上设备的配置,内部要有可行性论证和经济效益分析,5万元以上设备的配置要将论证报告和有关资料报市卫生局。
(2)加强设备使用管理,建立健全设备管理组织和各项登记制度,使用要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定期保养维护,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3)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和使用要取得“三证”,严禁购买“二手货”。
(4)认真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严格设备报废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5、红会工作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加强红会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指令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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