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一、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全矿各级人员的“一通三防”工作职责,使煤矿“一通三防”工作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防止通风、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规定,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二、全矿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和执行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有关制度、规定和措施 ,各科室必须按时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规定。安全科和通风科负责监督贯彻落实执行情况,对违反行为,煤矿将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全矿各级部门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的过程中,必须把 “一通三防”知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
四、所有入井员工都有责任看管并爱护好“一通三防”设施及其设备,对破坏“一通三防”设施及其设备的行为,煤矿将认真组织追查分析,对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将从严处理。
五、每月安全科负责组织定期对“一通三防”工作进行不少于3次的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落实整改时限及整改责任人,并进行跟踪督办。总工程师负责每月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业会,专题研究“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整改方案。
各职能部门职责
一、企业法定代表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法律、法规、条例、文件。审定煤矿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以及设备、材料等的投入计划,定期向集团公司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审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办法, 承担重大灾害性事故抢险指挥工作,负责审查矿井灾害性预防措施。
二、矿长职责
矿长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一通三防”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指令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健全“一通三防”管理机构。
3、定期听取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的情况汇报,保证“一通三防”所必须的资金、设备及材料。
4、负责组织矿井灾害预防及应急救援议案的审核及实施。
三、总工程师职责
总工程师在矿长的领导下,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
1、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一通三防”治理方案。
2、审定“一通三防”工作设计、治理方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
3、建立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杜绝循环风、微风以及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
4、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或领导反映情况。
5、有权调动“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涉及“一通三防”的工作及其技术方案,煤矿其他行政领导未经总工程师同意,不得作任何改动。
四、生产副矿长职责
1、生产副矿长承担“一通三防”工作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职责,根据煤矿行政的安排和总工程师的要求,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完成“一通三防”工程。
2、在安排生产或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考虑到“一通三防”工作。
3、督促有关单位“一通三防”责任及措施的落实。
五、安全副矿长职责
安全副矿长承担“一通三防”工作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职责。
1、贯彻“一通三防”的安全法规、文件、指令,监督“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2、对有“一通三防”隐患存在的作业地点,责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3、对“一通三防”、“三违”人员及破坏“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的人员进行查处。
4、按照规程、法规、上级文件和指令要求,把好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关。
六、机电副矿长职责
机电副矿长承担“一通三防”工作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职责。
1、建立合理可靠的供电系统,减少或消灭无计划停风。
2、监督管理好机电设备,确保机电设备安全工作。
3、组织人力物力按时完成机电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程。
七、生产科职责
1、在编制矿井开拓延深、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时,要同时考虑到“一通三防”的技措工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承担其相关责任。
2、在安排开采顺序、采掘接续时,要同时考虑到“一通三防”工作,做到有利于'一通三防'管理。
3、在布置、检查、落实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检查、落实“一通三防”工作。
4、参加“一通三防”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审定。
5、及时检查并掌握巷道的完好状况,对失修巷道及时安排修复,保证矿井风流畅通、稳定。
6、了解掌握矿区井田周边的小煤窑颁布情况和开采情况,发现越界开采或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并请地方政府及时对其进行处理。
7、组织开展瓦斯地质工作,努力掌握瓦斯与开采方法、地质构造等因素的规律及其相互关系。
8、及时掌握“一通三防”工程施工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
9、在组织编制审定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灾害预防及应急救援议案时,必须充分制定'一通三防'的具体内容。
八、安全科职责
1、参与“一通三防”措施的审查,熟悉采掘安全措施中“一通三防”工作内容。
2、负责监督“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工作现场落实,兑现。因现场作业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要改变施工工序或方法时,必须监督有关部门先修改或者重新编制“一通三防”措施之后再进行施工。
3、按作业规程所规定的“一通三防”有关内容进行作业跟踪检查,凡“一通三防”工作不落实的,坚决停止作业,落实“一通三防” 工作之后方可恢复作业。
4、对“一通三防”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各连队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质量达标工作进行验收评定。
5、监督检查下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入井,监督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
6、负责分析追查“一通三防”方面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破坏通风设施的行为。
九、机电科职责
(一)、机电
1、构建安全经济、合理可靠的供电系统,减少或消灭无计划停电停风。对机电运输系统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2、保证通风、排水系统安全供电,确保矿井不停风,不淹井。
3、敷设的供电线路和安装的机电设备必须符合“一通三防”安全标准要求,保证供电系统安全可靠,减少或消灭无计划停风。
4、负责维护好职责范围内的机电设备,防止电器设备失爆。
5、熟悉供电系统,按要求准确指挥停送电工作。
6、机电硐室的防灭火器材必须齐全、可靠。
7、负责管好用好职责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
8、督促专业所属口按时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程,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按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并做好工程移交工作。
9、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完好状况,消灭井下电气设备失爆。
10、实现采掘供电分开,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和专用供电线路。
11、在考虑供电线路的敷设和机电设备的安装时,必须符合“一通三防”安全标准要求。
12、监督入井设备的完好性,杜绝不完好的设备入井。
(二)、运输
1、对职责范围内的机电安装工程质量、维护质量、防爆性能负责。
2、监督检查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吸烟,严禁用明火取暖。
3、负责按质按量及时完成矿临时安排的“一通三防”工程。
4、严禁用车撞风门,电机车在大巷行走时,要注意保护好瓦斯抽放管路。
5、按规定安装除掘进以外的所有防尘管路。
十、“一通三防”管理机构职责
1、组织编制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规划和年、月计划,对年度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等级进行鉴定。
2、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瓦斯监测等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3、在总工程师的批准之下,组织进行局部通风系统的调整。
4、按时组织完成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措工程。
5、按质量标准构筑安全可靠的通风设施,确保通风系统稳定。
6、对矿井各连队“一通三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其情况定期向总工程师汇报。
7、负责地质钻孔、注浆钻孔等各类钻孔的施工。
8、依据龙永煤田地质情况,结合我矿矿井实际,积极开展治理瓦斯的技术攻关。
9、加强通风调度工作,随时掌握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情况,并每天负责向煤矿分管领导、调度室汇报,特殊情况随时汇报。
十一、采掘队职责
1、对职责范围内的机电设备质量及防爆性能负责。
2、负责管理好施连队域内“一通三防”设施。
3、严格按照规程和措施要求进行施工,在无作业规程或无安全技术措施、无风电闭锁、无水、无喷雾设施等情况下,不能安排掘进或回采作业,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4、负责清扫本职范围内的煤尘,防止煤尘堆积和飞扬。
5、对自身的火工品管理负责。
6、协助通风瓦斯队治理本职区域内的瓦斯。
十二、辅助救护队职责
1、加强体能训练和业务学习,提高救护队的抢险作战素质。
2、维护好救护装备,确保装备质量随时都处于完好状态。
3、按批准的措施规定组织排放瓦斯和启封密闭。
4、参与抢救“一通三防”事故,负责火区封闭工作。
十三、工会职责
负责编制员工培训计划,承担对井下员工特别是特殊工种的“一通三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企业员工综合素质。
十四、财务部职责
负责供给“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其专用资金配置。
十五、后勤组职责
承担对井下、地面炸药库的管理。认真做好火工品的发放和登记工作。负责木厂的防火管理工作。保障“一通三防”物资的供应。
十六、瓦检员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煤矿“三大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指挥。
2、持证上岗,熟悉掌握通风、瓦斯、煤尘及煤炭自燃的一般知识。
3、掌握所用瓦检器的结构、性能、原理和操作方法,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检查和管理工作。
4、熟悉所辖范围的通风系统、防尘洒水系统、防灭火注浆系统、防治瓦斯措施及避灾路线,监督各系统的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风值班室或调度室。
5、按时参加班前会,了解当班的安全工作重点和要采取的措施,服从值班领导的指挥和班长的工作分配。
6、严格认真的按规定检查所辖范围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和温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制度”、“三人连锁换牌放炮”制度,禁止瓦斯超限作业。
7、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脱岗、漏检、假检、误检。
8、负责所辖范围内的通风系统、防尘洒水系统、防灭火注浆系统、通风设施、局扇、风筒、棚栏、密闭、监测设施的检查和巡视,监督施工单位按措施要求搞好现场通风管理工作。
9、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认真填写班报记录,做到记录“三对口”。
10、参加队的安全学习和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思想意识和政治思想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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