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治安管理的工作宗旨、职能及工作内容
1.治安管理的工作宗旨
搞好物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住户和员工的财产及人身安全。
2.治安管理的工作职能
2.1协助物业总经理贯彻落实保安工作。
2.2服从公安部及国家分布的有关治安管理的指示、法规及法律。
2.3监督检查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
2.4宣传教育员工提高全员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
2.5控制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2.6预防各类案件和治安事故的发生。
2.7强化安全管理。
2.8配合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关做好各类案件的侦破和火灾事故之预防。
3.治安管理的工作内容
3.1保安人员应熟悉与掌握物业内各种安全措施的操作及性能,熟悉物业的情况,并与住户保持密切的联系,以便就安全问题经常交换意见和信息,不断完善治安管理体制。
3.2严格执行巡逻检查工作,做好巡逻情况记录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3.3按规定做好门卫检查工作,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物业,接待好住户之访客,保障区内良好的居住环境。
3.4维持好物业内舒适的生活环境,对于妨碍公共秩序的不良行为予以制止。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性物品;禁止在物业区域内搞射击活动;制止在物业区内发生斗殴事件;制止外来因素对物业的滋扰。
3.5阻止安装某些可能误伤他人的设备,或改装、破坏正常的公共设施的情况。
3.6记录相关的国家机关联系方法,并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以便在需要时能得到及时的帮助。
3.7管理人员应在日常工作中强调自身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处理事务要求周密谨慎,以使个别不良分子不敢有窥觎之心。
3.8维持好物业的交通疏导及交通事故的防范。
3.9对物业内施工改造人员进行有效监管及人员安全、消防管理。
4.保安人员的主要职责
1.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士进入
i. 若大厦于入口设有对讲机,访客可按动要拜访住户单位之楼数,该住户便会与访客透过对讲机对话,决定是否开放入口大门让访客内进。
ii.当你发现有可疑人物在门外徘徊,便应上前查询欲访何人,如不能作出合理回答,便应请他立即离去。
iii.请特别留意尾随住客进入大厦的陌生人。
2.登记访客
i.遇到访客、修理工人或送货工人,必须询问他们欲访哪一住户,才准予入内。他们的出入记录,都要妥善地登记在事故记录册上。
ii.如有可疑人物闯入大厦,应尽快通知警方。
3.记录事故
大厦的事故记录册是用来登记的有已发生的事故,例如护寻卫员交更、电梯损坏、停电、漏水、响警钟等。每一事故所发生的时间都要准确地记录册内。
4.应付紧急事件
i.有些住户单位内设有防盗警钟,如遇劫或有紧急事故,住客便会按动警钟通知该座的管理处,你应立刻前往查察及通知警方。
ii.有些大厦的公共地主,设有玻璃屏保式求救紧急掣,住客遇到盗劫或紧急事故,可将玻璃打碎,警钟便会响动,管理处的防盗灯号指示板亦会亮起,指示何处发生事故,你应赶往现场查察及通知警方。
5.监察保安系统
有些管理处设有闭路电视,你要知道电视机的镜头对着哪一个方向,并留意电视屏幕,见到特别事故发生,便应赶往现场支援及通知警方。
6.保管钥匙
i.大厦内通常设有服务室及杂用室,包括电梯机房、冷气机房各电表柜等。为避免这些设施被人滥用,例如干扰电力供应、让不良分子藏匿在内,或暗藏违禁物品等,应将这些房间全部锁上。
ii.钥匙应当值的人员保管。个别钥匙曾交于何人使用之详情,应记录在登记册上。
7.防止及值测罪案的发生
i.大厦的垃圾房或杂物房,应设置在显眼的位置,并尽可能性设在大厦保安人员视线可及的范围内。房间内要有充足的照明,不需使用时要锁上,并且要经常视察,以防盗贼用作匿藏之所。
ii.留意安装于大厦外墙供低层的水管。业主委员会负责人管理公司应适当地将其封闭,以防贼人用作攀爬。
8.巡逻
9.注意大厦的防火安全
10.处理投诉
你应立刻处理所有投诉;如你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尽快通知管理公司或法定负责人。
11.请紧记保安人员不是警察,其权利与普通市民一样
i.如你目睹罪案的发生,例如抢劫、恶意毁坏或伤人等,在确保本身安全情况下,你可尽力拘捕疑人,并须立刻通知警方到场接手办理。
ii.尽可能以最低武力达到拘捕的效果。绝对不能以武力作为处罚,而且一旦达到拘捕的目的,便必须停止使用武力。
iii.作为市民,你并无搜查权力。
iv.盘问疑人时,必须保持礼貌,给人解释其行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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