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供应商管理程序(五)
1.目的
建立环保物质程序管理采购过程,保证所采购的产品满足本公司生产的需要和环保要求。
2.范围
适用本公司所有原材料及副资材采购的供应商。
(注:本程序只涉及到国内的供应商,国外的供应商由**公司指定、管理)
3.定义
无
4.职责
主导部门:资材调达系
相关部门:iso事务局、制造部
5.管理内容
5.1新供应商的选择:
5.1.1开发新的供应商时,该供应商首先要满足公本公司iso9001体系、iso14001体系以及环境管理物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禁用物质的要求。
5.1.2若供应商品有通过iso14001或知名企业环保系统相关的环保认可,可优先列为采购对象。
5.1.3在评估新的供应商时,应先告知供应商本公司的环保管理物质的管理方针、管理标准。
5.1.4相关部门对新供应商进行必要的考核评审,评审合格后汇报总经理确认,再将供应商及产品规格纳入到《ken-rohs适合物料副资材一览表》中。
考核评审的依据:“供应商评审检查表”
5.1.5对于无法满足本公司要求的企业,不能列入公司的供应商,如因部品的特殊性,可适当要求定期组改、再评审,直至合格后才方可纳入合格供应商。
5.1.6国外的供应商由东洋公司进行选择,并将相关的信息传达于新建高公司,由iso事务局修正相关的表格并联络有关部门。
5.2供应商的管理和信息传达:
5.2.1新部品送样时签回我司要求的《环境管理物质协议书》和部品的icp数据或权威机构检测报告。由资材部接收传达iso事务局确认和登录,参阅文件管理程序的《环境管理物质信息处理流程》。
5.2.2所送物料之相关物质的含量均符合我公司相关规定标准。
5.2.3在物料外标示上或产品上要有相关批号、供应商名、部品名、规格及数量等可作追踪保证的依据。
5.2.4能每批交货都符合《环境管理物质协议书》和部品的icp数据或权威机构检测报告书的期限。否则依不合格管理程序处理。
5.2.5供应商在变更管理上要遵从本公司变更管理的相关要求。事前提出相关依赖,由本公司认可后方可投入批量生产。
5.2.6对于本公司的信息情报变更或新建时,由供应商担当责任人务责与供应商进行联络。确保公司的基准要求能够传达到供应商,并能实现在相应的部品上,保证部品的提供能达到公司的要求。
5.3供应商的评审:
5.3.1评审的准备:根椐供应商评审计划表日程,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供应商联络相关评审事宜,并要求供应商先自行进行临查,为评审作好准备。
5.3.2评审的频率:原则上至少每年/次对供应商进行调查评审。如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指导、改善后再进行评审。
5.3.3对供应商的评审必需建立在公司环境管理物质要求的基准上,依供应商评审检查表的内容为依据进行评审。
5.3.4评审的结果判定:
5.3.4.1合格判定原则:年度评审中存在五项以上(含五项)不符合事项“×”发生
时,作为不合格判定。
5.3.4.2是正依赖事项中有两项以上(含两项)不能关闭时,作为不合格判定。
5.3.4.3对于评审表中判定为改善事项△的项目,公司将不作书面的改善要求,但供应商必需自行改善,次回评审时如还没有完善将上升为不符合事项“×”。
5.3.5评审的结果中对于不符合事项必须在总结会议上经供应商确认,再提出是正依赖书,同评审报告书一起传达供应商。
5.3.6是正依赖书改善内容的实施有效性由iso事务局担当进行书面或现场的确认,管理代表承认。实施失效的事项,要求定期内再改善。
5.3.7对于不合格的供应商,由iso事务局进行指导、督促、跟踪,如对不符合事项在定期指导改善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供应商。情况允许条件下(保证生产正常化)汇报经理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并联络相关部门;特殊情况下及时向经理汇报进行判定。
6.相关附件
6.1供应商评审计划表
6.2供应商评审检查表
6.3环境管理物质协议书
6.4是正依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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