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管理评审管理程序(二)
1.目的
为建立本公司之环境管理物质管理制度,归属权责,实施于各环境管理物质系统要项中,并确保管理系统的有效性与适切性,以达到制定的管理目的。
2.范围
凡有关组织权责分派、管理评审会议召开等作业均适用。
3.定义
无
4.职责
主导部门:管理代表
相关部门:iso事务局、制造部、生产管理部
5.管理内容
5.1职责和权限:具体内容详见‘职责与权限管理程序’。
5.2管理评审:应定期进行管理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5.2.1公司在每年一月份定期召开管理评审会议,若有特殊情况,由管理代表召开不定期会议。
5.2.2会议由管理代表统筹规划与联系,相关人员除非得到获准外均应出席。管理代表提前制订会议议程(提报资料、发言顺序等)并分发给各参加人员。
5.3管理评审输入内容:
提报资料规划方式:提报资料须总结性数据为主,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5.3.1贯彻环境管理物质体系方针、目标和指示的实现程度及有效性进行评审。
5.3.2环境管理物质体系的现状和适宜性、充分性及有效性。
5.3.3内部或外部环境管理物质体系审核所发现的问题和审核报告。
5.3.4环境管理物质的客户投诉等信息反馈。
5.3.5审查上次会议决议事项及纠正及预防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5.3.6相关方关注的问题。
5.3.7有关改进的需求和解决方案。
5.4评审输出内容:应对应每项提报内容进行讨论,并做出决议。
5.4.1改进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及过程的建议或措施。
5.4.2改进客户要求的相关产品建议或措施。
5.4.3必要的资源需求。
5.5会议资料的存档与保存
5.5.1若有会前资料,统一交由管理代表汇编整理。
5.5.2会议内容均须记录于《会议记录》之中,《会议记录》由文控人员负责。
5.5.3会议记录除分发予必要之人员外,文控人员存档一份,保管期限一般为二年。
5.5.4会议内容的决议事项列为下次环境管理物质体系审核要项,管理代表可指定人员负责会议决议事项之跟催,并向其报告。
6.相关附件
6.1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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