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程序文件
--小区业主档案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规范对业主档案保管与查询工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对业主档案的保管与跟踪。
3.0职责
3.1客服部负责监控业主档案保管与跟踪工作。
3.2客服部资料专管员负责具体实施业主档案的保管与跟踪。
4.0工作程序
4.1业主资料的整理,内容包括:收楼资料和装修资料。
4.1.1收楼资料
4.1.1.1住户资料登记表
4.1.1.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4.1.1.3业主规约签约页
4.1.1.4证件办理申请表
4.1.1.5消防安全承诺书
4.1.1.6业主收楼物品/资料签收单
4.1.1.7楼宇情况验收检查表
4.1.1.8业主/住户身份证复印件
4.1.1.9收楼通知书/物业交付使用通知书
4.1.1.10交款通知书等
4.1.2装修资料
4.1.2.1装修申请表复印
4.1.2.2相关图纸及装修单位证件复件
4.1.2.3业主授权/委托书
4.1.2.4闭水试验确认书
4.1.2.5房屋装修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防火安全承诺书
4.1.2.6消防安全承诺书
4.1.2.7整改通知单
4.1.2.8装修验收申请表等
4.2录入电脑:由资料专管员负责将4.1项相关资料录入电脑物业系统,并保证准确率达100%。
4.3资料装订:将业主档案分类进行装订在档案夹内,装订为收楼资料、装修资料。
4.4建立目录:左右两边分边建立《资料目录》,并清楚注明文件名称、归案日期、归案人、页数/码等。
4.5业主档案的跟踪:当发生下列情况变化时,资料专管员应将变化资料记录在业主档案中
4.5.1通讯电话联络方式发生变化时;
4.5.2业主发生更替时。
4.6业主档案查阅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4.7属绝密档案,不得外泄。
4.8业主档案应归为永久保存性文件。
5.0支持性文件
5.1《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6.0质量记录
6.1《资料目录》
6.2《记录查阅审批表》
编制: 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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