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员工宿舍管理控制程序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员工宿舍日常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暂缺
3.目的
为使内务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订本管理程序。
4.职责
4.1.1人事部负责对需住宿的员工申请受理、审核、批复工作。
4.1.2客服部负责具体安排员工入住工作。
4.1.2人事部及各项目负责人负责每半月对宿舍进行日常检查工作。
5.工作程序
5.1入住申请受理与审定
5.1.1凡公司经理层以下在苏州城区、园区、新区无居住地的员工,由本人填写《入住宿舍申请表》,向人事部提出入住公司集体宿舍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由人事部审批后,由客服部安排入住集体宿舍。
符合入住条件的双职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由人事部审批后,可由客服人员安排入住单人房,并享用员工优惠价。
5.2宿舍日常管理
5.2.1宿舍类型:普通员工房每间6人。员工必须按照人事部分配的房间及床号入住,一人一床位,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及床铺,否则罚款100元。
5.2.2员工一经录用,办理体检后,于次日报到便可凭经人事部批复的《入住宿舍申请表》,到客服部前台办理入住手续,同时交纳200元住宿押金。
5.2.3宿舍内的水电费由员工个人承担。
5.2.4宿舍内物品、设施损坏(正常损坏除外)维修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不能维修的由员工个人负责赔偿。
5.2.5男女员工不得随意互串宿舍或留其他宿舍员工留宿,未提前报备者,一经查核,罚款50元。
5.2.6每间宿舍选一名宿舍长,负责本室的内务卫生工作按排。
5.2.7按所住宿舍区规定安全用电,如因员工个人违规用电等因素引发所有后果,由员工自行承担,触犯法律的将上报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2.8员工在宿舍内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5.2.9禁止员工在宿舍酗酒、吸烟、赌博、斗殴、从事非法活动,一经发现,员工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并取消住宿资格。
5.3.0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如有遗失或被盗应及时报警,公司不负责赔偿。
5.3.1集体宿舍的走廊或通道应保持畅通整洁,不得堆放物品。
5.3.2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5.3.3行政每月安排各项目主管、宿舍长、保安等三方联合每月查房二次,如有问题及时解决。检查内容包含:
a.房间配套设施有无损坏;
b.有无使用违规电器;
c.室内卫生;
d.消防通道及设施等。
5.4退宿
5.4.1员工如需退出集体宿舍,本人先到人事部领取《退出宿舍申请表》,填写后交部门主管审核,到客服部办理交接,到仓库退回物品,再由项目负责人批准,而后到人事部递交《退出宿舍申请表》,经人事部确认后到财务部结款。
员工应留下新的住址和电话,以便联络。
5.4.2员工不按制度办理退宿舍手续者,押金不予退还。
5.4.2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应先办理退宿手续,退宿前应交清个人承担的水电费用.
退款单退取200元,为本人退取,不可由他人代退,自离人员需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否则不予退还。
5.5如有房内物品损坏,应及时赔偿损失,否则将不予退还住宿押金,如押金不足以赔付款公司将在其个人薪资中扣除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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