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提高各级员工安全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证其能够承担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任务和职责。本程序中的安全卫生教育包括: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复)训教育、中层以上干部教育、班组长教育、全员教育、“四新”变工教育、劳动卫生教育、复工教育。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职工的安全卫生教育。
2.职责
2.1生产管理部负责提出安全培训需求并承担部分安全教育任务。
2.2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计划。
2.3技术、设备部门负责进行“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安全教育。
2.4特种作业教育、劳动卫生教育由生产管理部负责送培或聘人来厂培训。
3.工作程序
3.1三级安全教育
3.1.1人力资源部对新进公司员工(包括高校、技校分配生、退伍、转业军人、调动、外聘人员等)制定培训计划,必须100%。
3.1.2生产管理部科对新进公司人员进行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做好登记。
3.1.3车间领导或车间安全员对新员工进行二级(车间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做好培训记录。
3.1.4新员工分到班组后,班组长或安全员对其进行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并做好记录。
3.1.5生产管理部将“三级安全教育卡”存档。
3.1.6外来实习、学习人员比照执行。
3.2特种作业人员培(复)训教育
3.2.1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培训需求。
3.2.2人力资源部、生产管理部进行审核,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报分管领导批准。
3.2.3生产管理部根据培训计划名单,组织送培。
3.2.4复训由生产管理部按照行业复训周期制定计划,办班复训。具体内容见《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3.3中层以上干部安全教育
3.3.1人力资源部及时制定公司新聘任干部培训计划,至少每一年对公司干部组织一次安全培训。
3.3.2生产管理部实施教育和考试,做好相关记录。
3.4班组长安全教育
3.4.1人力资源部编制班组长教育计划,教育周期至少一年一次。
3.4.2生产管理部进行教育,并做好相关记录。
3.5全员安全教育
3.5.1每年6月“安全活动月”期间,人力资源部、生产管理部组织各单位利用“40+4”学习时间进行全员安全教育。
3.5.2党群部、生产管理部利用“安康杯”等活动进行安全知识普及、全员安全教育。
3.6“四新”及变换工种教育
3.6.1公司实施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对涉及的有关人员,由技术、设备部门组织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6.2变换工种教育由所在单位负责实施,并登记备查。
3.7职业健康教育
3.7.1对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有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生产管理部提出培训申请,人力资源部制定劳动卫生培训计划。
3.7.2市防疫站的工业卫生医师在做职业健康体检时,根据培训计划同时进行集体劳动卫生教育。
3.7.3 生产管理部根据生产实际,不定期地邀请工业卫生医师来公司对有关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进行劳动卫生教育。
3.8复工教育
3.8.1职工因故离开工作岗位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车间负责对其进行二级、三级安全教育。
3.8.2职工工伤伤愈,上岗前,生产管理部帮助其回忆事故经过,分析原因,进行教育。车间、班组对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3.9安全管理人员教育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培训,取得安全管理资格。
4.引用文件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5.记录
三级安全教育卡 保存期限三年
特种作业培训登记表 保存期限三年
6.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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