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建筑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业是高危险、事故多发行业。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建筑产品的单件性和类型多样性、施工生产过程的复杂性、工作环境多变性都决定施工现场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工作实践谈谈施工单位作为参建的操作者应如何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 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加强,已成为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特别这几年,建筑业增加值占gdp 的比重一直稳定在6.6%~6.8%之间,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居第四位,仅次于工业、农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但另一方面,建筑业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较差,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不高,再加上一线作业人员素质较差,安全生产形势一直较为严峻,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居高不下。2007 年全国建筑业共发生伤亡事故2278 起,死亡2722 人,同比增加48 起,上升2.2%,死亡人数增加176 人,上升6.9%。其中,发生重大事故5 起,同比增加4 起,上升400%,死亡55 人,同比增加44 人。发生特别重大事故2起,死亡99 人,同比增加2 起、99 人。建筑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总数的19.18%和19.60%。
2 施工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
2.1 人的因素最重要
施工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人的因素最重要。
2.1.1 有些领导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识不足,不能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在进度、质量、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往往是安全让步,没有把安全当大事抓。项目经理急功近利,在安全设施上舍不得投资,只求在近期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只顾当前,不顾长远,急功近利,对安全生产心存侥幸。
2.1.2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安全素质差,对规范、标准不熟悉,对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少,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
2.1.3 施工队伍素质低。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日益发展,建筑队伍迅速壮大,大量民工涌进,而民工的安全技术知识较差,对安全操作知识也非常肤浅,不系统,因此缺乏自我防护能力。常常由于自身的不安全行为,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2.2 物的不安全状态
对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定期安检跟不上,只重使用,轻管理,对防护装置,或弃而不用,或失灵不修复就使用,机械设备老化,该报废的不报废仍在继续使用。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特别是剪刀撑,扫地杆、脚手板经常不按照规范搭设。钢管壁厚度不够,钢管经过多年使用后,钢管产生变形和弯曲,扣件合格率低。安全网破损没有及时修复。违法违规行为是塔吊坍塌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2007 年发生的16 起塔吊坍塌事故中有9起是在塔吊安装、拆卸过程中发生的。主要原因和问题:一是塔吊安装、拆卸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违章从事特种作业;二是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不够,缺失旁站监理;三是非法使用特种设备,未经检测检验,设备存在缺陷和隐患;四是使用单位维修人员不按规程进行维修保养,无安全保障技术措施,作业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
2.3 安全经费投入不足。每一个工程,在预算时都规定有一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但在实际操作中,安全文明经费经常被削减,没有按规定购买发放安全保护用品,或者发放的保护用品质量低劣,根本起不到保护作用。
2.4 施工现场用电不规范,在高空线路或设备边不设围栏或防护网,电器设备未进行有效的接地接零,没有必需的漏电保护装置,电线、电缆破皮、老化、乱拉乱扯,管理混乱造成漏电等。
2.5 施工现场没有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对消防设备不熟悉,发生火灾,就手足无措。
3 搞好安全生产的几点建议
3.1 提高认识,完善机构。
3.1.1 提高企业各级领导的认识。特别是企业法人代表必须充分认识国家提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意识到安全生产不但关系到企业的信誉,而且关系到国家财产及施工人员生命的安危。因此必须坚持贯彻执行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在生产、效益、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3.1.2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从企业到各项目经理均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以法人代表、项目经理为首,各分管领导,专职安全员以及各分项工程安全员组成。其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和规章,审批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完善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主持事故的调查,提出对责任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同时组织施工班组每周进行安全学习并填写好记录,组织安全大检查,召开安全会议,交流安全工作经验,确保生产在安全的状态下进行。
3.2 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3.2.1 加强对管理层人员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素质。企业必须定期、定时、分批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提高管理安全生产的素质,做到对安全生产能管、会管、管得好。
3.2.2 加强对施工人员岗前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企业对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使其熟知和遵守本工种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汽车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3.3 健全制度,严加防范。
3.3.1 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与生产有关的任何人、任何部门都负有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增强各级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心,如对电工组人员要求必须做到合理布设线路,认真检查电器设备的防护性能,确保无漏电、触电现象发生;对机械组人员要求必须做到施工前检查机械各项性能,施工中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后做好保养、维修工作,确保机械无故障,无超负荷运转等等,消除一切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3.3.2 建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建设工程结构复杂、交叉作业,多层作业多,安全隐患无处不在,因此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防分析,从而进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3.3 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根据分项工程的具体情况,用书面形式向施工人员进行操作方法、安全预防措施等作全面的针对性的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掌握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自觉增强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并要求交底人履行签字手续,把交底单作为技术档案存档。
3.3.4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实行每个分项工程均配备安全员。依据《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结合现场情况逐项检查评分,确保安全措施落实无死角;实行专职安全员每天例行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实行安全管理小组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大检查,进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评分,奖好罚差。
结束语
综上所述,施工安全事故涉及的范围广、原因多、突发性强,但只要从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管理机构,健全安全制度,根据各项工程的具体情况,制订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狠抓落实到人到点,做好防患于未然,不要心存侥幸,那么施工安全事故必将大大减少,对保护人们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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