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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09 热度:36

学生管理工作岗位工作职责

第1篇 学生管理工作岗位工作职责

1、负责本系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本系班主任的挑选工作,并指导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每月起码召开一次班主任会议,并有专题、有记录。让班主任做到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两到位。

3、配合学生科搞好学生的政治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每月召开一次学生大会,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4、经常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专业思想和学风、校风、校纪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风尚。

5、组织班主任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经常找学生谈心,做同学的知心友,及时掌握学生思想上的热点和焦点,并能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能处理学生中各类突发事件,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6、配合党团组织搞好学生党、团组织建设,抓好学生的党课学习,指导系、班团组织的工作。

7、做好系学生分会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积极性,逐步形成学生自治机制。

8、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义务劳动,寓教育于各种活动之中。

9、关心学生生活、身体,尽力为学生排难解忧,组织本系班主任、学生搞好内务和清洁卫生。

10、根据学院学生工作计划,结合所负责的学生实际制定和实施学期工作计划,期末写出工作小结。

11、以点带面,切实加强集体荣誉感教育,建设先进集体,做好每月的文明班(舍)及期末评优工作。

12、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各项任务。

第2篇 学生公寓楼长管理员工作规范奖惩细则

一、 执行《规范》(简称)不力的楼长,中心将及时对其进行告诫和教育;对不能胜任者,予以解聘。

二、对于因执行《规范》不力造成工作上的严重失误或给中心、学校造成较大影响、严重侵犯学生切身利益者,给予相应处罚:

1. 因对本楼员工管理不善,本楼员工工作未达工作规范要求者,楼长应连带相同罚款;发生员工与学生打架、争斗,员工中有违章用电、偷摸行为及其它恶劣行为者,除对当事者予以相应处罚外,对该楼楼长予以每人次罚款20元,损失、影响尤为严重者,每人次罚款50元。

2. 因对本楼值班员工要求、管理不严,造成外来人员进入楼内实施偷盗、骚扰、推销等,除对当事人予以相应处罚外,负责楼长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每人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者,每人次罚款50元。

3. 因未能严格执行《规范》要求,消防意识不强,造成本楼内因学生使用违章电器、动用明火等引起的火灾,每人次罚款100元;造成较大损失者,罚款200元,中心主任责任亦不可推卸,连同罚款200元;造成严重损失者,除罚款外,对负责楼长、中心主任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三、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得力,造成每学年(期)在校生的宿舍调整及毕业生离校、新生入校的宿舍安排及各类学生卧具、家具、电话机、门锁、钥匙的收藏与发放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或完成,以及发生物品丢失等情况,每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者,罚款50元。

四、不服从领导、搞小团体、小帮派、因个人恩怨影响中心工作,给中心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使中心形象严重受损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尤为严重者,予以解聘。

五、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经考察不适合担任楼长者,中心将劝其离职或直接辞退。

六、对执行《规范》得力,主动、有效开展工作、成绩突出者,中心将给予适当奖励。

第3篇 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内容

在后勤集团领导下,负责对住宿学生进行服务、管理和教育,完成学校委托管理的各项职责。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制订、完善和落实标准化宿舍管理服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招聘、指导、考核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的各类工作人员。

3.在学校学生住宿计划下,负责全校学生宿舍的安排、调整工作,做好毕业生离校和新生入学的各项工作。

4.负责学生宿舍区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定期对室内卫生进行督促和检查,开展宿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5.做好学生宿舍家具设施的配备、管理、维修工作。

6.负责学生宿舍水电使用的管理工作。

7.对住宿学生生活上给予关心,开辟必要的服务项目,做好服务工作。

8.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综合治理工作。

9.加强与各部门、院(系)的联系,做好学生在宿舍中表现的考核工作,及时处理学生宿舍内发生的各类问题。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4篇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制定学生助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贫困学生的调查、认定和档案建立。

三、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

四、负责学校勤工助学方案的制定和勤工助学管理工作的指导。

1.负责勤工助学校内岗位设置及审定;

2.负责勤工助学校内岗位人员的招聘、检查、工资发放工作;

3.负责勤工助学社会岗位的联系和学生的选派工作;

五、负责学生的困难补助和申请缓交、减免学杂费的审核报批等工作;

六、组织做好学校奖助学金、国家政府奖助学金等工作;

七、定期向教育厅和学校汇报我校贫困生的资助情况。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5篇 工程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范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实习教学管理工作,提高学生顶岗实习质量,根据《山东省职业院校基本工作规范》(鲁教职发〔2016〕1号)和学院2023年工作要点要求,开展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范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意义

通过检查,规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实习过程管理和实习材料归档管理,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安全权益和薪酬权益,进一步推进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形成以学院为主体,企业和学院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实习教学模式,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二、具体措施

(一)规范实习材料归档管理,提高材料归档质量

为保证实习材料保存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满足上级部门检查、后续借鉴和查证需要,依据《学生顶岗实习材料评估标准》(附件1),规范整理2013级学生顶岗实习相关材料,包括各专业顶岗实习计划、三方协议、实习情况登记表、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申请表、实习单位变更表、实习巡查记录表、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学生顶岗实习手册等,6月30日前完成;规范整理2014级学生顶岗实习相关材料,包括专业顶岗实习计划、实习单位实习教学方案、职业道德安全教育资料、三方协议、实习情况登记表、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申请表、实习单位变更表、学生顶岗实习巡查记录表、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等,10月30日前完成。

(二)开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达标评估,保障学生的学习、安全和薪酬权益

依据《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评估标准》(附件2),从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和生活环境、健康保障、安全防护、薪资待遇等方面,一是对已建近400余家基地进行考察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不达标者终止合作,4月30日前完成;二是依据统计的《2014级学生生源地实习实训基地统计表》(附件3),围绕生源地学生数量多且基地较少的地市,每年新建30余家实习实训基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并按照紧密型、一般型和临时型构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数据库,优先安置学生到紧密型基地实习,6月30日前完成。

(三)实施多种形式的“订单”教育,创新实习教学模式

基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数据库,积极寻求与企业深度合作,实施“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相结合的校企共育等冠名订单和后置订单培养模式,实现企业专家和学校教师共同培养、轮岗实习实训的实习教学模式,每年新建12个冠名班。加强已建订单培养过程管理,规范校企联合办学定向培养冠名班协议书、冠名班人才培养方案、企业定期研究人才培养问题的记录材料及组织学生到企业参观、见习的图片文字等材料。11月30日前完成。

(四)有序组织岗前职业道德安全教育活动,强化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明确工作职责、时间进度安排,有序组织报告会、安全专项培训、主题班会或知识竞赛等职业道德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顶岗实习认知、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职业道德安全教育效果,留存ppt课件、讲义及现场照片等资料,6月30日前完成。

(五)办理实习责任保险,保障实习学生人身安全

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实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及《z市学生保险工作会议》要求,为2014级实习学生岗前统一办理实习责任保险,做好实习生相关信息的统计和核查,确保无数据错误和遗漏,6月30日前完成。实习生到岗后,有条件的实习单位为学生缴纳团体意外、大病医疗等商业保险,留存保单相关复印件,8月30日前完成。

(六)积极落实学生岗位,确保学生实习岗位对口

2014级实习学生5178人,本着“集中实习为主,自主联系为辅”原则,积极联系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数据库企业参与顶岗实习暨就业双选会,组织小型招聘会,实施“各院上报、学院内网公示”的周公示制度,实现统一安排实习率达70%以上,每名学生落实基本对口岗位。7月10日前完成。

(七)开展实习过程检查,提高实习稳岗率

为加强实习过程管理,一是走访检查主要实习基地,安排在8月1日至8月20日、10月10日至10月25日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检查实习学生是否按实习计划到岗基本对口实习;实习单位是否按照实习目标、实习岗位、时间安排、实习管理、薪酬及安全保障等方面制定轮岗实习的实习教学方案并落实;三方协议是否规范签订;实习学生工作和生活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第二阶段主要检查实习单位是否严格依据实习教学方案轮岗实习,以保障学生的全面学习、人身安全和薪酬等权益;更换实习单位学生是否按要求履行相关手续;校内外实习指导教师是否按要求定期指导并规范填写记录等。二是电话回访每名实习学生,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通过实习检查,实现学生稳岗率达86%以上。10月30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各院依据检查要求,充分准备,精心组织,重在发现问题,找出不足,规范实习材料归档,强化实习准备和过程管理。结合检查结果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不断完善和创新实习教学模式。

(二)全面做好检查工作。实习实训管理处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做好实习教学专项检查工作,注意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取长补短,相互促进,为各院提出合理的指导性意见。

(三)严格考核。检查整改结束,实习实训管理处与各院将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同时核算各院检查结果,计入年度顶岗实习教学考核成绩。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顶岗实习管理规范专项检查取得预期效果,成立2023年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和落实。

第6篇 e医学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生公寓的寝室调整、住宿安排、清洁卫生、安全防范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二、制定有关学生公寓管理服务的办法、条例等规章制度,督促公寓员工努力搞好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及时发现和清除宿舍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公寓内发生的意外事件,避免危及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现象发生。

四、指导学生按照'文明寝室'标准,搞好寝室内务;定期组织对寝室进行生活秩序、清洁卫生、安全纪律检查;每学期开展一次'文明寝室'评选表彰活动,提高学生参与宿舍管理的积极性;定期出版'公寓工作简报',通报公寓工作进展情况、表彰学生中的好人好事、抨击歪风邪气。

五、按照学院的要求,通过自身的努力,为学生提供热情耐心、细致周到、优质高效的后勤服务;为学生创造一个规范安全、卫生整洁、宽松和谐的休息、学习环境;把公寓建成领导放心、学生满意、安全舒适的温馨之家。

六、配合学生管理部门,搞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行为管理,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七、做好新生入学、实习生离(返)校时学生宿舍的寝室调整及住宿安排工作。

八、熟悉和掌握宿舍的设施、门窗、水电、家具等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报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九、严格实施公物损坏赔偿制度,凡属人为造成的损失,必须由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十、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7篇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一、负责协助处长做好学生公寓楼各项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生公寓楼管理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检查落实公寓楼管理员各项工作职责到位情况,做好考勤考核、评分评优工作;

四、负责学生公寓楼安全管理教育工作,组织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反映上报工作,并协助处理;

五、负责组织检查楼内外环境卫生、文明建设工作;

六、负责公寓楼毕业生寝室维修统计、报修、验收和楼内外紧急维修上报工作,以及学生宿舍分配与调整工作;

七、负责公寓楼资产保护、保管、清查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人为损坏赔付调查处理工作;

八、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楼管员处理突击性任务完成;

十、负责配合辅导员做好学生宿舍文明行为和学生晚归等教育管理工作;保持联系渠道畅通;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8篇 学生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做好宿舍区安全保卫、清洁卫生、住宿纪律、思想教育等宿舍管理和服务工作。管理员应以做好宿舍楼工作为原则,努力达到“内务整洁、管理有序、水电节约、关系融洽”的要求。

二、负责学生宿舍门卫值班工作,确保24小时值班,按作息时间规定开关宿舍大门,早上准时起床、开灯、鸣哨,督促学生按时起床,晚上开门后,上楼抽查未归情况,早上8:00到9:30分,到寝室检查内务情况。每天做好值班记录,对违纪的个人和寝室进行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值周行政或政教处。

三、热情接待来客,主动向来客介绍学生在校自我管理及生活情况,并做好登记工作,防止不明身份者进入宿舍,严禁校外人员进入宿舍区。

四、管理员负责各寝室学生的全面管理,遵照《中学生守则》有关规定督促指导学生遵守执行,每天检查宿舍内务卫生,督促学生按时、认真打扫室内外卫生,确保宿舍整洁;维持宿舍区良好的生活秩序,对违纪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及时向值周行政或政教处反映。认真做好学生宿舍文明表现考核工作。

五、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耐心细致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经常找学生谈心,了解学生的生活情况,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做学生的贴心人,并把有关情况及时反馈。

六、做好宿舍公共设施的登记、保护和检查工作,做好宿舍钥匙的保管、发放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宿舍财产保管工作。

七、力所能及地做好宿舍的日常维修工作,协助学校后勤做好水电、寝室器具的报修工作。

八、做好宿舍区的防盗、防火、防破坏等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控制使用明火及高功率用电器,妥善处理偶发事件(包括学生生病等),并及时向政教处或值周老师反映情况。

九、指导宿舍寝室室长开展工作。

十、完成学校及政教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9篇 职业中专学生会管理工作制度

一.总则

z职业中专学生会是由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的一个学生组织。校学生会实行逐级负责制,认真履行<<z职业中专学生会章程>>。校学生会是一个整体,全体干部干事必须坚决维护学生会的整体利益,本着“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扎实努力工作,为广大同学服务,为学生会、为学校做出自己的贡献。

(一)部长带领本部成员履行本部职责,认真执行主席团的决议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充分调动副部长及干事的积极性,培养并促进干事的发展;

(二)副部长积极配合部长,带动全体干事,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培养并促进干事的发展;

(三)干事要有严谨的工作态度,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并及时与上级取得联系,汇报工作情况。

二.例会制度

(一)部长例会

1.每周一晚17:00在学生会办公室准时召开;

2.单周例会的参加人为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双周例会的参加人为全体干部(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和副部长);

3.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考勤工作;

4.部长参加例会要认真对前段工作做出总结并对下阶段计划做出汇报;

5.因有事或有病不能参加例会者须提前向办公室主任请假;

6.例会上,部长与主席团成员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和感受,共同探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学生会的整体建设。

(二)各部例会

1.各部例会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

2.参加人有各部部长、副部长、干事及办公室派往各部的联络员;

3.由联络员负责考勤及会议记录工作;

4.各部例会力求简洁,讲求实效;

5.因有事或有病不能参加例会者需提前向部长请假,无故不参加例会三次以上者按自动退会处理;

6.主席团成员不定期参加各部例会,及时了解各部工作状态。

三.日常工作制度

各部工作计划、总结必须及时上交。

(一)各部将每月工作计划和总结分别于第一次部长例会和最后一次部长例会上交给分管副主席;(注:此执行情况将作为考核各部长的一项依据。)

(二)各部举办的各项活动、进行的主要工作,事后由主要经办人填写活动记录表并提交办公室备案。(注:此制度作为考核各部工作成绩的依据。)

四、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管理;

(二)每天中午12:00~13:10晚17:00~18:00在学生会办公室有办公室干事值班;

(三)学生会各部如有工作要使用学生会办公室最好在值班时间完成,否则必须向办公室主任提出申请;

(四)办公室干事在值班时负责协助各部的即时通知联络工作,填写《值班日志》。

第10篇 学生宿舍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要求

1、公寓管理员实行挂牌上岗,对待学生要热情,能够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公寓管理工作。

2、按照《学生公寓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好物品管理、宿舍管理、事故防范工作、文字工作和其他为学生服务的工作。

3、负责宿舍楼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发现火情或隐患应时组织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4、妥善保管学生宿舍、楼道大门、消防栓及各楼层钥匙。

5、每天对学生宿舍进行综合检查、测评,为创建文明宿舍等项目准备材料。

6、对门卫值班员、卫生保洁员,按照制度进行工作检查,协助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工作。

7、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定期与政治辅导员保持联系。对学生在宿舍内的行为表现提出考评意见。

8、做好宿舍物品维修登记、报修等工作。

9、对违规、违纪、丢失、损坏公物的学生,进行处理和罚款并报宿舍管理公寓。

10、做好毕业生离校后,新生入学前家具清点、核实、修复登记工作,新生用品的准备及发放工作。学生毕业时,要认真清点宿舍公物;对损坏、丢失公物的宿舍要办理学生赔偿手续。

11、寒暑假期间,值班人员负责做好宿舍区的安全防盗工作。

12、建立学生登记卡管理制度,做好日常工作日记,定期向公寓汇报工作。学生入学前,公寓管理科将对宿舍公物进行检查,凡损坏或缺少的公物由公寓配齐。

第11篇 中专学生工作二级管理职责条例

州润中专学生工作二级管理职责条例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和谐校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办家长 满意、人民满意、社会满意的职业教育,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逐步建立符合中等 职业教育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我校各系、各部门的工作积 极性、创造性,提高管理效率,学校决定有序推进二级管理模式。学工处根据学 校现状和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管理规范,从学生管理条线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学生管理工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生为本的理念,在科学教育观的指导 下,坚持管理与教育并重、管理与服务并重、管理与发展学生个性并重的原则。

1.统一领导,完善机制,分级管理;加强协调;理清职能。

2.学校管理重心下移。学校在赋予系相应职责的同时,也给予系一定的管 理自主权,使系成为责权利统一的教育教学主体。

3.校学工处行使管理职能,实施有效管理,改进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 。简政放权,强化服务功能。

二、校、系二级的责权利(学生管理条线)

学校实行二级管理后,学校侧重于宏观管理和目标管理,主要任务是统筹规 划、掌握政策、组织协调和检查监督,强化决策咨询和审议评估等职能,提高宏 观管理水平。系部侧重于微观管理和过程管理,拥有一定的管理、科研、人事、 财务、处罚、奖励等方面的自主权。系是一个实体性行政组织,主要任务是进行 对学生的各种日常各方面进行督促、管理、教育、处理,是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 具体执行者,也是在具体工作中学生问题的发现者,更是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有 效保障者。

三、学校学生工作管理职责:

学校成立学生工作管理委员会,加强对学生管理工作的领导,在统筹安排学 校人、财、物时,充分考虑学生管理工作的需要,不断改善条件,优化手段。同 时指导学生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所管辖的职能处室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保 证学生管理工作齐抓共管。

1.主持拟订学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总体规划和改革方案以及学生管理 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经验材料。

2.负责学生管理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了解各系工作的开展情况 ,帮助各系解决在工作中的困难,确保学生管理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行。

3.全面落实《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规范》中的德育内容,抓好学生的教育 和管理工作。

4.制定学校德育工作队伍建设意见,指导德育工作者有计划的开展工作。 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和建立班主任多元评价与考核激励机制,尤其注重德育课题 研究的引领作用。

5.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生活管理、学习管理、校园治安工作。会同 校总务处、系(部)共同处理各种重大突发事件,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按规定 程序给予严重违纪学生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6.加强和谐校园文化建设,以提升内涵为重点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并在此 基础上创新活动平台,努力创建学校品牌活动。

7.配合学校总务处共同做好学生宿舍楼的教育管理工作。

8.负责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大教育的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家庭教 育、社区教育、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在学生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9.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负责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10.配合财务室做好学费的收缴、催交工作,负责做好代办费的清算工作。

11.负责学校每星期一次的升旗仪式的内容策划、活动的组织。

12.全面负责对学生管理人员和学生的各级各类的奖励、推优、评先事宜。

13.负责学生学籍库及工作材料的档案管理,建立学生日常管理综合信息库 。

14.分类建立学生信息库。

15.配合其它职能部门做好毕业生工作。组织对学生的毕业鉴定工作,审批 学生操行等第和毕业鉴定,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

16.完善助学体系,协调开展学生勤工助学活动。

17.成立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确保学生权利的有力执行。

1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学生管理工作。

五、系部学生工作管理职责

1.围绕学校学年计划制定各系具体实施意见和计划,在完成学校布置的具 体任务的基础上,要求突出本系的特点。

2.全面、系统的思考学生的教育工作的落实,按计划有效的开展学生的各 种思想教育和常规管理。

3.负责各系班级教育小组选聘、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认真做好班主任 平时的各种工作的检查、落实及评比。

4.充分发挥家校联系的作用,围绕学校的工作重点,按计划实施有关要求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德育网络的构建。

5.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实事求是的推荐有关学生和教师,并做好推荐及评 选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按时、高质地上交学校。

6.配合学校抓好新生入学的各项组织工作,注重平时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 ,及时处理学生的各种违纪事件,尽最大可能预防和杜绝违纪事件的发生。

7.协同和指导系团委抓好系团组织建设,完善团员组织生活。加强团员队 伍建设。和系团支部一起抓好系学生分会工作,配合系团支部做好本系学生社团 的指导和管理。

8.利用各种活动平台,开展符合学生实际情况的各种活动,丰富本系学生 的业余生活。了解和参与本系各班举行的各种活动,指导和评价各种活动的开展 情况。并做好校内校外的展示和宣传工作。

9.负责系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选拨、培养、使用和考核工作。

10.根据学校的要求,分别在本系也建立相应的各种学生信息库,做好活动 及相关材料的收集和整理。按要求认真、细致的做好学生材料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

11.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学生宿舍的检查、督促、情况的反馈等工作。

12.认真、耐心地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接待工作,并将他们反映的问题及时登 记和进行处理,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反馈。

13.深入了解本系各班学生的家庭情况,在建立贫困学生信息库的同时,平 时能经常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14.认真、有序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各种任务。

第12篇 坡头中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做好普通高中家庭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强我校助学金管理,根据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制定的《九江市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z各年级组长及班主任

下设办公室:z(主任)

二、助学金类别

1、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学年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资助人数由市资助中心下达,再由学校领导小组根据贫困生人数比例下发到高中三个年级。

2、高考入学政府助学金。资助高考大专以上的贫困学子,资助标准5000元,资助人数由市资助中心核准。

3、社会爱心助学金。如黄三河助学金、信用社助学金、教育基金会助学金、慈善总会助学金及其他社会爱心人士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对象及标准有一定的变动,具体由领导小组决定。

4、学费减免。资助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在校生,具体有两类,一是初升高时提出了申请的贫困及优秀学生,二是高中三个年级每学期期终考试在年级前60名的中加农村班学籍的优秀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350元。

三、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且建有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应届高中在校生。

四、申请资助的条件

(一)申请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6、《江西省学生资助中心办公系统》“高中贫困生库”内的高中贫困学生。

(二)申请助学金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

2、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3、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4、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5、家庭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和少数民族学生;

6、父母(或监护人)持有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低保证明材料(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

7、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8、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9、家庭成员久病无能力医治,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10、人口较多,劳动力少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11、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五、资助工作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具有详尽家庭贫困情况的书面申请,提供家庭收入经济贫困情况证明材料并填写高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证明材料须经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审定盖章。

2、每年级的各个班级都要设有由班主任和主要班干部组成的8-10人由班委会、团支部及部分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贫困生资助认定小组。班主任收集学生个人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严格审查申请资助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评审时,结合学生在校思想、学习、生活、操行等方面的成绩和表现,对困难学生的助学金申请进行评议,并将初评结果按贫困程度排名分类上报本年级受助学生认定小组。

3、各年级部受助学生认定小组对各班上报初评结果按贫困程度分类进行评审,并将分类评审结果上报学校助学金资助领导办公室,由校助学资助领导办公室上报校学生助学金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4、学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学校要将高中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提出质疑。学校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5、学生助学金资助流程: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并递交有关证明材料--班主任核实学生所申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分类初评 --上报受助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审查--上报学校资助办审查--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核-- 公示符合资助学生名单--上报上级部门--会计室发放助学

6、以上为政府助学金申请基本程序,其他助学金比照该程序执行,如有变动具体由领导小组认定。

六、助学金发放管理

1、助学金由财务室统一管理,集中发放,切实做到专帐专款专用。对于国家助学金严格实行银行卡发放,受助申请批准后由学校为每位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2、各分管处室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受理结果、资金发放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3、学生助学金实行责任制,对弄虚作假或贻误工作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对其进行通报,资助方收回助学金:

(1)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2)擅自变更资助对象的;

(3)领取助学金后用于非正常学习生活消费的;

(4)领取助学金后自动辍学的;

(5)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5、该助学金发放办法由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从2023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

九江市坡头中学

《学生管理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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