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运输管理人员职责工作守则
运输公司管理人员职责工作守则汇编
为了充分发挥公司管理人员的才干,努力降低公司日常开支,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同时认真当好公司领导的参谋,团结一致,同心同德,特定如下管理人员职责:
一、经理职责
按总公司的指示精神制定本公司的各项经济指标,建立合理而有效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管理人员的职责,制定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目标的实施。选人、用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公司的一切管理工作作出正确的决策,领导和督促全体员工完成各项核定的工作和经济指标计划。努力拓展公司业务,完善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承担公司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主任职责
(一)协助领导处理公司全面工作(包括货运和客运),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及时传达会议的决议和领导的指示,检查督促各管理人员、司机对公司决议、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对公司的现行的管理模式及政策环境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研究、综合分析,供领导参考。
(三)负责搜集资料,草拟公司的年、季度工作安排,总结以及综合性文件、报告等。
(四)做好接待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管理工作。
(五)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运输政策、方针和货运规章制度。制度实施细则及工作程序,监督贯彻执行。
(六)组织召集全公司的行政会议。
(七)负责对货运司机的职业道德、思想教育和管理,解决司机的住宿问题。
(八)负责对公司管理人员工作分工和监督工作。
(九)增强安全意识,注意货物的危险性。
三、总调度职责
(一)协助公司经理做好各项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机制。负责公司日常车辆和南伟码头疏运车辆的总调工作。
(二)负责每天的派车工作和每日、每周、每月的集装箱、散货、自拖费、代收款的计费和收取检查监督工作,防止错收、漏收。
(三)负责司机考勤、产值、超时费、加班费统计和挂靠车产值核对监督工作。
(四)负责对挂靠车的管理,加强对挂靠车的教育,组织召集挂靠车队会议。
(五)负责公司拖头、拖架、拖板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司机过桥费等报销的核对工作和司机执行任务的监督工作。
(七)密切与客户、船公司、车队、码头有关部门配合,听取意见,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和协调工作。
(八)做好接待客户工作,与客户密切来往,听取意见,不断开拓公司业务,争取新的客户。
(九)及时掌握其它码头、车队的运费资料和运作情况,并相应提出对策,向公司经理汇报和请示。
四、车辆调度员职责
(一)服从总调度的安排,按总调度的意图做好每天的派车工作和派车情况记录,努力做好码头疏运工作。
(二)努力平�司机产值,协调各挂靠车队的关系。
(三)与客户密切来往,提高服务素质。
(四)能与码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五)负责柜的跟踪工作,督促司机及时拖回,确保柜的出口。
(六)负责拖架、拖板的跟踪工作,督促司机及时拖回。
五、计费员职责
(一)服从总调度的安排,按总调度的意图做好每日、每周、每月的集装箱、散货计费工作。
(二)负责每日、每周、每月的司机产值和挂靠车产值统计工作。
(三)负责统计每月船务公司、cy客户的运费收取情况,列表反映,并与收费员相互复核,共同催促货主结清有关款项。
(四)负责每月的自拖费、代收款统计工作。
(五)做好与单证员、收费员计费单和附柜号交接工作。
(六)做好每日、每月计费单保存工作,并分月保存。
六、会计员职责
(一)负责审核各类材料的发票、账号等结算凭证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二)负责审核现金、银行收付凭证的合法性。
(三)负责装订有关会计凭证和核算资料。积累历年财务收支和主要经济技术资料。
(四)根据总帐和有关明细帐资料编制资金平�表。
(五)按照公司及上级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严格审计。
(六)加强成本支出控制,建立各项原始记录。正确划分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界限。负责固定资产明细核算,按月提取固定资产基本折旧。
(七)负责对各项专用基金按资金来源和专用进行明细核算,专项存款和帐面佘额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
(八)负责每日、每周、每月的集装箱、散货、挂靠车、代收款的统计工作。
(九)负责司机产值统计核对工作和挂靠车产值统计核对工作。
七、出纳员职责
(一)负责办理现金和证券的收付及银行的结算业务。
(二)负责保管好有关印章和支票。
(三)负责审核公司签发的工资和奖金,组织发放。
(四)负责公司运费的收取工作。
(五)各有关的原始资料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六)根据调度员开出的运输作业单核对司机的过桥/路费、维修费、产值等。
八、维修采购员职责
(一)编制每月采购计划(如配件购买情况、油费、过桥费、路费、维修费、估计开支情况等),努力节约日常开支。
(二)负责配件采购工作,采购时要求财务或有关人员陪同,做到真实反映。
(三)负责办理配件入库和出库领取工作,并每月进行核对。
(四)负责办理车辆随车工具、配套设施领取工作,并每月进行核对。
(五)负责车辆维修、保养工作。
(六)负责车辆中途坏车的抢修工作。
(七)负责维修费、油费等的核对工作。
(八)协助车管组工作。
九、安全员职责
(一)负责公司车辆的年审、季审、二级维护工作和登记工作。
(二)负责监督公司驾驶员的年审、换证工作和驾驶员调出、调入登记工作。
(三)负责办理公司路费征、减免工作。
(四)负责公司车辆事故处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公司车辆票据、营运费、保险费、车船税、保洁费等费用的购买工作。
(六)组织召集全公司驾驶员召开安全学习会,做好会议记录,及时传达交通会议的决议和上级交通部门的指示。
(七)做好车管接待工作,草拟车管组的年、季度工作安排,总结以及综合性文件、报告等。
(八)负责办理货运车辆违章扣罚取回车辆证件工作和货运车辆报废须延期工作。
(九)负责监督出租车管理费收取情况。
十、车管员职责
(一)负责办理公司驾驶员的年审、换证工作和驾驶员调出、调入登记工作。
(二)负责公司车辆票据、营运费、保险费、车船税、保洁费等费用的购买工作。
(三)负责办理出租车辆的过户工作和公司车辆合同登记工作。
(四)做好车管接待工作和公司车辆事故处理工作。
(五)负责办理汽车、摩托车、驾驶员年审表领登记工作。
(六)做好安全学习会召开工作和记录工作。
(七)服从安全员指挥,开展车管业务。
(八)负责做好公司对电脑的现代管理,严格遵守资料的保密工作。
管理人员工作守则
1、经常对司机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出车前,天气转变要提醒司机注意安全。
2、增强安全意识,注意货物的危险性,装运危险货物有专人跟进。
3、做好货物配套工具的管理,防患于未燃。
4、管理人员之间多沟通,并多与司机交流,了解装、装卸货场地的实际情况,并经常随车到厂家了解情况。
第2篇 自卸车运输计数、加油工作管理交底
1、自卸车进场,应由车队负责人将行驶证、驾驶证、 司机身份证 复印件交本工区资料员存档。
2、领取:车辆编号、加油卡、运输计数蓝牙信息卡。请注意检查两卡一号的编号必须一致。
3.、在工区管理员的指导下将车辆编号 安置到指定位置..
1)办理完离场手续前不得私自撕毁或移动位置,违者该车队负责人罚款人民币 200 元;
2)不得运输车辆间相互交换,违者该车队负责人罚款人民币 500 元。
3)如遗失,补号费 50 人民币/张
4、运输计数蓝牙信息卡,在专职管理员的指导下,安置于指定位置,并加盖封印。
1)蓝牙信息卡,不准私自拆装,无检查发现封印不完整,违者罚款人民币 200 元/次。
2)蓝牙信息卡,不准私自相互交换,如发现私自交换,违者罚款人民币 500 元/次。
3) 在出场前将通知专职管理员拆除回收蓝牙信息卡,方能退场,如离场后未及时拆除回收蓝牙计数信息卡,罚款人民币 200 元/车。
4)蓝牙信息卡,遗失 ,补卡费 50 人民币/张。
5、加油卡
1)本工地实行自助加油,司机只需将本车辆的加油卡插入加油机卡槽,持加油枪皆可自助加油。退出卡则自动关闭油管,完成自助加油。
2)查询 司机只需将加油卡插入加油机卡槽,皆可从加油机屏幕自动看到:
(1)上次加油时间 (2)上次加油数量 (3)本次加油数量 (4)本月累计加油量 等信息。
3)准确性疑问解决办法:可随时用量筒或18.9升纯净水桶进行复核。误差精度±2%以内。
4)加油卡一车一卡请慎重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通知管理员,管理员可立即锁定该卡,该卡及无法加油。补卡费人民币 30元/张。
5)加油卡请勿相互转借。违者罚款人民币 200 元/次。(设备内有监控)
6)运输车不得以任何理由,用挖机、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钻机或公务加油卡进行加油,违者除加倍追收加油款并罚款人民币2000元/次。(视频为证)
6、运输计数:(每车有登记时照片)
1)装满土石方的车辆安置指定运输路线,减速至0~5公里速度经过计数登记站。
2)登记成功
(1)前方led显示屏会显示当前本车的当日当前运输路线的运输登记次数 ;
(2)闪光灯闪光 (并抓拍照片);
(3)渣车离开。
3)登记不成功
(1)led显示屏未正常显示本车的正确运输登记次数;
(2)停车于蓝牙信息卡正对读卡器处;
(3)通知施工员处理。在施工员处理之前请勿离开。
4)运输车数签认
管理员会每日按时将 当日/前一日 运输和加油记录签认表由司机签认(一式三份 承运人一份、公司两份)
5)运输车数疑问处理办法 联系管理员查询 视频录像。
7、空车请勿按重车登记方向经过登记站。违者 罚款人民币 200元/车次。(处罚以照片为证)
空车如误经过登记,及时通知管理员的可免于处罚。
第3篇 对从事运输工作的工人,在安全方面应该如何教育和管理?对从事运输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有何规定?
在《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中规定:从事运输工作的新工人和代培、实习人员.入厂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在指定的老工人带领下工作3~6个月,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单独操作。
机车、机动车和装卸机械的驾驶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安全操作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准驾驶。
从事危险品运输、装卸的工人,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每两年进行一次训练和考试经考试合格,方准继续驾驶。
从事运输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患色盲、严重近视、耳聋、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禁忌症者,不得继续担任原职工作。
第4篇 运输工区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安全规程》要求。
2、组织并落实本单位职工学习、掌握通风管理安全工作知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管好、用好分管的机电设备,消灭电气失爆,抓好机电设备安全运转。
3、加强职工思想教育,行车时严禁撞风门及损坏其他通风设施。
4、及时将各种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设备、材料运输到指定地点,保证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设备、材料及时投入使用。
5、完成领导交给的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有关工作任务。
第5篇 道路运输管理所源头治超工作五不准规定
道路运输管理所源头治超工作五不准
一、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准上路执法;
二、上路执法人员,不准不开收费票据和乱收费、乱罚款;
三、车辆没有称重检测的,不准认定超限超载;
四、车辆没有卸载消除违章行为的,不准放行;
五、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
第6篇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
1 总则
1.1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安徽省境内所有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1.3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
1.4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制度落实的各项规范措施,鼓励安全生产方面的科研、教育事业的发展,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5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义务,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显著成绩或抢救人民生命财产避免事故发生做出贡献的,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2 企业制度管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设立必要的职能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制度,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1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1.1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常务领导,对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生产设施和辅助设施以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运,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安全生产标准。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承运危险货物必须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明确托、承运双方责任与义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明由托运人提供的货物名称、种类、特性、包装标准、防范措施及注意事项等。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虽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6)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向职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当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
(7)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产品销售额或营业额中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挪作他用。
(8)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具备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事故的能力。
(9)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10)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职工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1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
本单位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1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企业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国家有关事故报告的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建立安全“三金”(安全事故互助金、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奖赔预提金),并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2.1.2 企业经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1)企业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组织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组织制定和审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组织企业开展职工安全知识、业务技能、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实施安全培训制度,考核劳动保护工作。
(6)组织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种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各种基础资料档案。
(7)组织落实开展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火防爆设施和设备。
(8)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事故情况,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不吸取教训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9)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落实安全“三金”(安全事故互助金、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奖赔预提金),并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1.3 分管安全经理及其他经理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常务领导,对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日常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外出不在本地时,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经理负责所属分管部门、科室、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1.4 企业所属有关部门、科室、班组的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企业部门、科室、班组的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科室、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科室、班组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职责;副职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生产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具体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监督整改,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3)定期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报告分管经理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4)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5)接到发生职责范围内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企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6)做好死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向企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安全事故统计报表。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2.1.5 企业安全科(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1)根据上级布置,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向公司领导适时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及时转发上级有关安全文件。
(2)负责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年终安全生产考核。
(3)负责对企业所属各单位(部门)、科室、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产生法律、法规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协调处理、调查收集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有关资料,督促有关单位(部门)、科室、班组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承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和日常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编印安全生产信息。
(6)在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并及时按规定上报、提供有关资料。
(7)做好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做好春运、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检查,做好防汛、抗旱、战备应急预案和准备工作,积极参加安全月、反三违月等活动,依法查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8)负责收集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资料,并做好对有关资料存档工作。
(9)负责制定完善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制定完善道路运输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和其它突发事件等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2.1.6 企业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职责
(1)协助企业经理、分管安全经理和安全科长(部门负责人)工作,并对其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当好“安全”参谋,并对分管的安全工作承担与其职责、权限相应的责任。
(2)积极协助科长及上级领导做好宣传和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学习、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3)积极协助科长及上级领导制订本企业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定期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安全生产资料,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4)积极协助科长及上级领导组织企业开展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实施安全培训制度,考核劳动保护工作。
(5)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6)积极协助科长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班组开展落实各项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改进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
(7)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发生重特大事故需及时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同时报告企业安全领导小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8)建立完善各种安全生产基础资料档案,如实登记运输事故台帐。
(9)办理上级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2 企业主要管理制度
2.2.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2.2.2 劳动防护制度
2.2.3 安全生产学习培训制度及实施计划
2.2.4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2.5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2.2.6 安全生产基金保障管理制度
2.2.7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2.2.8 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2.2.9 基础资料管理制度
2.2.10 值班制度
2.3 危货运输专用车辆管理制度
2.3.1 专用停车场管理制度
2.3.2 车辆及设施维修和检查制度
2.3.3 危险品槽车清洗消毒制度
2.3.4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2.4 危货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2.4.1 从业人员安全学习制度
2.4.2 驾驶员管理制度
2.4.3 押运员管理制度
2.4.4 驻外车辆、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2.5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5.1 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5.2 押运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5.3 装卸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附录1:企业各项制度(供企业参照)
3 企业档案管理
危货运输企业应建立规范的管理档案和台帐等文本资料,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并加强档案、台帐等基础资料的管理,及时进行更新、补充,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
3.1 企业主要档案
3.1.1 企业档案
由企业基本信息、规章制度文本、质量信誉考核档案构成。
(1)企业基本信息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姓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执照、分公司名称及所在地、从业人员数量、危货运输车辆数量等;
(2)规章制度文本内容:结合企业实际,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范企业制度管理制定的企业各项制度。
(3)质量信誉考核档案:
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应认真按照相关表格填写,并按类将相关材料原件附后归档。
a.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姓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执照、分公司名称及所在地、从业人员数、危货运输车辆数量等;
b.交通责任事故情况,包括每次交通责任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肇事原因、驾驶人员、死伤人数及后果、事故责任认定书;
c.违章经营情况,包括每次违章经营的时间、地点、车辆、责任人、违章事实、查处机关及行政处罚决定书;
d.服务质量情况,包括每次服务质量投诉的投诉人、投诉内容、投诉方式、营运车辆车牌号、责任人、受理机关、曝光媒体名称、社会影响及核查处理情况;
e.国家规费缴纳情况,包括企业应缴运管费、养路费、货运附加费的金额和实际缴纳的情况;
f.企业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包括应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数量、应缴保险费用、应投保金额及实际投保的情况、承运人保险单;
g.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的情况,包括下达任务的部门、完成任务的时间、投入运力数量、完成运量及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h.企业稳定情况,包括每次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时间、主要原因、事件经过、参加人数、上访部门、社会影响和处理情况;
i.企业管理情况,包括使用gps、行车记录仪等科技设备的营运车辆数量和车牌号,车辆喷涂统一标识和外观、企业服务人员统一服装以及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情况。
附录2:年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登记表及相关表格
3.1.2 车辆技术档案
车辆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车辆技术登记表(按全省统一格式制作)
(2)专用车辆照片
(3)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4)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5)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根据车辆运输介质制作)
(6)罐体车辆的罐体检测报告单(复印件或原件)
(7)承运人责任险保单或合同(复印件或原件)
(8)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9)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
(10)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报告
(11)机动车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单
(12)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13)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14)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3.1.3 从业人员管理档案
从业人员包括: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
(1)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驾驶证复印件
(4)违章记录登记表
3.2 企业主要台帐
3.2.1 车辆管理台帐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每月定期对车辆管理信息进行一次更新登记,确保车辆信息准确、完整。
车辆台帐内容包括:车辆牌照号码、厂牌车型、牵引车牵引力、核定载质量、经营范围、车辆行驶证号和审验有效期、车辆道路运输证号和审验有效期、标志顶灯编号、动态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承运人责任险保险日期和有效期、罐体检测日期和有效期、二级维护记录、对应驾驶员和押运员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附录3:安徽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管理台帐
3.2.2 从业人员管理台帐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每月定期对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进行一次更新登记,确保从业人员信息准确、完整。
从业人员台帐内容包括:驾驶员和押运员姓名、身份证号、驾驶证编号和有效期、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编号和有效期、押运员从业资格证编号和有效期、对应车辆牌号码等。
附录4:安徽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管理台帐
3.2.3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台帐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每日定时对车辆动态监控信息进行一次更新登记,确保车辆动态监控信息准确、完整。
车辆动态监控台帐内容包括:监控时间、车辆牌号、车辆位置、车辆行驶速度、监控情况、处理情况等。
附录5:安徽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台帐
3.2.4 车辆安全检查台帐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每周定时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车辆安全检查台帐内容包括:监控时间、车辆牌号、车辆位置、车辆行驶速度、监控情况、处理情况等。
附录6:安徽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安全检查台帐
3.3 企业主要制度记录
3.3.1 安全生产学习记录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学习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学习活动,认真做好学习纪录。
安全生产学习记录内容包括:学习时间、学习地点、学习方式、参加人员、参加人员签名、未到人员原因、学习内容等。
附录7:安徽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学习记录簿
3.3.2 安全生产例会记录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形势,解决存在问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安全生产例会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加人员、参加人员签名、未到人员原因、会议内容等。
附录8:安徽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例会记录簿
3.3.3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每月至少一次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安全检查记录内容包括:检查时间、参加人员、参加人员签名、被检部门负责人签名、检查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意见等。
附录9:安徽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簿
4 企业日常管理
4.1 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
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档案资料要齐全有效,及时更新,做到一车一挡,从业人员与车辆要相对固定;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台帐每季度向市级和辖区运管部门上报一次。
4.2 安全会议
企业安全生产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集体学习、发短信和宣传资料等方式);参加学习人员要签名,同时做好学习相关记录和资料存档工作。
4.3 培训教育
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并按照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做好有关资料存档工作。培训内容主要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职业道德教育、业务技能、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
4.4 安全检查
企业负责人、负有安全责任的有关部门(科室)和人员对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要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督察整改效果,确保安全。企业安全检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
做好检查记录和存档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同时要做好隐患登记台帐和相关资料存档工作。做到有检查、有结果。
企业要做到出车前后对车辆技术状况、标志标识、应急防护设备、车辆、从业人员有关证件等进行检查,同时要求驾驶员、押运员要做好运输途中的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制度落实、车辆技术状况、通讯工具、车辆安全标志标识、安全设施设备配备、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等情况、专用停车场地、办公场所、基础资料档案管理等(即企业安全生产各个部位、各个环节全面检查)。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期要进行重点检查。
第7篇 自卸车运输计数加油工作管理交底
1、自卸车进场,应由车队负责人将行驶证、驾驶证、 司机身份证 复印件交本工区资料员存档。
2、领取:车辆编号、加油卡、运输计数蓝牙信息卡。请注意检查两卡一号的编号必须一致。
3.、在工区管理员的指导下将车辆编号 安置到指定位置..
1)办理完离场手续前不得私自撕毁或移动位置,违者该车队负责人罚款人民币 200 元;
2)不得运输车辆间相互交换,违者该车队负责人罚款人民币 500 元。
3)如遗失,补号费 50 人民币/张
4、运输计数蓝牙信息卡,在专职管理员的指导下,安置于指定位置,并加盖封印。
1)蓝牙信息卡,不准私自拆装,无检查发现封印不完整,违者罚款人民币 200 元/次。
2)蓝牙信息卡,不准私自相互交换,如发现私自交换,违者罚款人民币 500 元/次。
3) 在出场前将通知专职管理员拆除回收蓝牙信息卡,方能退场,如离场后未及时拆除回收蓝牙计数信息卡,罚款人民币 200 元/车。
4)蓝牙信息卡,遗失 ,补卡费 50 人民币/张。
5、加油卡
1)本工地实行自助加油,司机只需将本车辆的加油卡插入加油机卡槽,持加油枪皆可自助加油。退出卡则自动关闭油管,完成自助加油。
2)查询 司机只需将加油卡插入加油机卡槽,皆可从加油机屏幕自动看到:
(1)上次加油时间 (2)上次加油数量 (3)本次加油数量 (4)本月累计加油量 等信息。
3)准确性疑问解决办法:可随时用量筒或18.9升纯净水桶进行复核。误差精度±2%以内。
4)加油卡一车一卡请慎重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通知管理员,管理员可立即锁定该卡,该卡及无法加油。补卡费人民币 30元/张。
5)加油卡请勿相互转借。违者罚款人民币 200 元/次。(设备内有监控)
6)运输车不得以任何理由,用挖机、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钻机或公务加油卡进行加油,违者除加倍追收加油款并罚款人民币2000元/次。(视频为证)
6、运输计数:(每车有登记时照片)
1)装满土石方的车辆安置指定运输路线,减速至0~5公里速度经过计数登记站。
2)登记成功
(1)前方led显示屏会显示当前本车的当日当前运输路线的运输登记次数 ;
(2)闪光灯闪光 (并抓拍照片);
(3)渣车离开。
3)登记不成功
(1)led显示屏未正常显示本车的正确运输登记次数;
(2)停车于蓝牙信息卡正对读卡器处;
(3)通知施工员处理。在施工员处理之前请勿离开。
4)运输车数签认
管理员会每日按时将 当日/前一日 运输和加油记录签认表由司机签认(一式三份 承运人一份、公司两份)
5)运输车数疑问处理办法 联系管理员查询 视频录像。
7、空车请勿按重车登记方向经过登记站。违者 罚款人民币 200元/车次。(处罚以照片为证)
空车如误经过登记,及时通知管理员的可免于处罚。
第8篇 自卸车安全技术、运输计数及加油工作管理交底
1.自卸汽车司机应持证上岗,进入公路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2.启动前应进行重点检查。灯光、喇叭、指示仪表等应齐全完整;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应添加充足;各连接件不得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燃油箱应加锁。
3.启动后,应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内燃机运转情况、测试转向机构及制动器等性能,确认正常并待水温达到40℃以上、制动气压达到安全压力以上时,方可低档起步。起步前,车旁及车下应无障碍物及人员。
4.水温未达到70℃,不得高速行驶。行驶中,变这时应逐级增减,正确使用离合器,不得强推硬拉,使齿轮撞击发响。前进和后退交替时,应待车停稳后,方可换档。
5.行驶中,应随时观察仪表的指示情况,当发现机油压力低于规定值,水温过高或有异响、异味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6.严禁超速行驶。应根据车速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选择较好路面行进,应避让石块、铁钉或其他尖锐铁器。遇有凹坑、明沟或穿越铁路时,应提前减速。缓慢通过。
7.上、下坡应提前换入低速档,不得中途换档。下坡时,应以内燃机阻力控制车速,必要时,可间歇轻踏制动器。严禁踏离合器或空档滑行。
8.在泥泞,冰雪道路上行驶时,应降低车速,宜沿前车辙迹前进,必要时应加装防滑链。
9.当车辆陷入泥坑、砂窝内时.不得采用猛松离合器踏板的方法来冲击起步。当使用差速器锁时,应低速直线行驶,不得转弯。
10.停放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关锁车门。内燃机运转中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在离开前应熄火并锁住车门。
11.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楔牢。
12.非顶升作业时,应将顶升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顶升前,应拨出车厢固定销。作业后,应插入车厢固定销。
13.配合挖装机械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器,在铲斗需超过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严禁有人。
14.卸料前,车厢上方应无电线或障碍物,四周应无人员来往。卸料时。应将车停稳,不得边卸边行驶。举升车厢时,应控制内燃机中速运转,当车厢升到顶点时,应降低内燃机转速,减少车厢振动。
15.向坑洼地区卸料时,应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塌方翻车。严禁在斜坡侧向倾卸。
16.卸料后,应及时使车厢复位,方可起步,不得在倾斜情况下行驶。严禁在车厢内载人。
17.车厢举升后需进行检修、润滑等作业时,应将车厢支撑牢靠后,方可进入车厢下面工作。
第9篇 自卸车安全技术运输计数加油工作管理交底
1.自卸汽车司机应持证上岗,进入公路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2.启动前应进行重点检查。灯光、喇叭、指示仪表等应齐全完整;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应添加充足;各连接件不得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燃油箱应加锁。
3.启动后,应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内燃机运转情况、测试转向机构及制动器等性能,确认正常并待水温达到40℃以上、制动气压达到安全压力以上时,方可低档起步。起步前,车旁及车下应无障碍物及人员。
4.水温未达到70℃,不得高速行驶。行驶中,变这时应逐级增减,正确使用离合器,不得强推硬拉,使齿轮撞击发响。前进和后退交替时,应待车停稳后,方可换档。
5.行驶中,应随时观察仪表的指示情况,当发现机油压力低于规定值,水温过高或有异响、异味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6.严禁超速行驶。应根据车速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选择较好路面行进,应避让石块、铁钉或其他尖锐铁器。遇有凹坑、明沟或穿越铁路时,应提前减速。缓慢通过。
7.上、下坡应提前换入低速档,不得中途换档。下坡时,应以内燃机阻力控制车速,必要时,可间歇轻踏制动器。严禁踏离合器或空档滑行。
8.在泥泞,冰雪道路上行驶时,应降低车速,宜沿前车辙迹前进,必要时应加装防滑链。
9.当车辆陷入泥坑、砂窝内时.不得采用猛松离合器踏板的方法来冲击起步。当使用差速器锁时,应低速直线行驶,不得转弯。
10.停放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关锁车门。内燃机运转中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在离开前应熄火并锁住车门。
11.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楔牢。
12.非顶升作业时,应将顶升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顶升前,应拨出车厢固定销。作业后,应插入车厢固定销。
13.配合挖装机械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器,在铲斗需超过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严禁有人。
14.卸料前,车厢上方应无电线或障碍物,四周应无人员来往。卸料时。应将车停稳,不得边卸边行驶。举升车厢时,应控制内燃机中速运转,当车厢升到顶点时,应降低内燃机转速,减少车厢振动。
15.向坑洼地区卸料时,应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塌方翻车。严禁在斜坡侧向倾卸。
16.卸料后,应及时使车厢复位,方可起步,不得在倾斜情况下行驶。严禁在车厢内载人。
17.车厢举升后需进行检修、润滑等作业时,应将车厢支撑牢靠后,方可进入车厢下面工作。
第10篇 汽车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内容
汽车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事故是从隐患、苗头到发生,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只要认识和掌握了他的规律,就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或使大事故化为小事故,小事故得到排除,把一切不安全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制度、教育等几个方面。
1.建立和完善适应改革和发展的安全管理机构,把抓安全生产落在实处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公路运输市场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过去单一所有制的封闭状态发展到国有、集体、个体及联户并存的格局,冲破了“系统内外”的界限,引入了多种经营和挂靠经营等。随着竞争机制的引入和经营方式的改革,使原来的安全管理在观念上和方法上都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因此,汽车运输企业在安全管理上应根据自己的实际,尽快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安全管理机构和联系网络,特别是要配齐、配好专职和兼职的安技人员,把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充实到安全管理部门,发挥管理人员的骨干作用。汽车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
(1)传达落实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分析驾驶员的安全素质,提出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总结、评比、表彰;
(5)对企业发生的安全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并在报请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6)监督并指导各车队、车站、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定期听取各安全领导小组的汇报,定期检查个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开展情况;
(7)负责企业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
2.建立健全以责任制为重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运输责任制的落实与否,关系到运输的安全。因此,汽车运输企业必须狠抓安全管理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并在此基础上,一方面不断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方面狠抓落实,坚决消除那种纪律松弛、管理不严、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现象。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章违规所造成的事故,应严肃追查责任人,从严处理。
汽车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的责任制度主要包括:
(1)车队领导安全管理责任制;
(2)调度员安全管理责任制;
(3)汽车站安全管理责任制;
(4)维修厂(车间)安全质量责任制;
(5)油料、材料供应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制;
(6)驾驶员安全行车责任制;
(7)乘务员安全管理责任制;
(8)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
3.抓好运输安全的源头管理
在汽车运输过程中,人和车的因素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源头。因此,汽车运输安全源头管理主要包括对驾驶员的管理和对运输车辆的管理。
(1)注重对驾驶员的管理
a.严格审查。坚持把好五官:一是把好新驾驶员的选拔关;二是把好增加大客车执照关;三是把好新调进驾驶员的考核关;四是把好部队专业人员的审查关;五是把好非职业驾驶员的上车关。
b.安全管理人员要敢抓敢管。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中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畏难情绪,该纠则纠,该罚则罚。对于超速违章、车辆带病行驶等严重违规行为酿成事故的应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触犯法律的肇事者,要坚决地绳之以法。
c.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企业应根据运输企业经营过程流动、分散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懂得交通规则,自觉维护交通秩序,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企业安全工作有可靠的保证。企业在搞好安全宣传教育的同时,应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并针对薄弱环节提出预防措施。
d.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做好车辆年检、驾驶员考核、换证及年检工作。
e.会同有关部门,参与新开辟线路的查定和驾驶员技术培训工作。
(2)注重对车辆的管理
a.企业安检部门对参加客、货运车辆,必须安全交通部颁布的《汽车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对所有参营车辆严格执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制度。
b.建立车辆“维修卡”制度。对维修车辆要在“维修卡”上签字认可后才能运行。
c.加强对客、货车车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车辆带病行驶。对于支持、纵容驾驶员违章违规的有关人员应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以保证源头管理的落实。
4.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规章制度的有效办法,是发现和纠正各种违章、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措施。安全生产检查可分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行车安全检查。
(1)安全生产大检查
汽车运输企业应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a.检查落实文件精神、上级指示、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b.检查会议记录和资料保管是否完整;
c.检查档案管理是否齐全;
d.检查安全设施是否明显有效;
e.检查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和使用方便;
f.检查维护质量是否达到标准;
g.检查停车场的车辆停放是否整齐、出入方便;
h.检查驾驶员是否遵章守纪;
i.检查站务员是否礼貌达标。
(2)行车安全检查
行车安全检查主要是车辆进入场检查、驾驶员一日三检和路检路查。在路检路查上,车队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应根据运输业务范围和各时期交通情况,季节气候,由计划地组织线路检查。检查的内容应重点放在驾驶操作和安全机件以及道路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5.搞好企业安全资料及档案的管理
资料及档案的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中的一项基础工作,它对分析事故、制定措施等方面有重要作用。企业安全资料及档案的管理内容有:
(1)各种资料的管理。包括:
a.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通知和规章制度;
b.企业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总结和典型经验;
c.车队预防事故、安全生产方面的措施;
d.来信来访、合理化建议。
(2)各种会议记录。包括:
a.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b.安全活动日记录;
c.家属座谈会记录等。
(3)各种安全工作登记。包括:
a.路检路查情况登记;
b.安全管理信息反馈登记;
c.事故登记;
d.违章记录登记;
e.事故车辆鉴定记录等。
(4)各种报表。包括:
a.逐月事故报表;
b.逐月事故登记表;
c.安全四项指标(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表;
d.车辆、驾驶员分布情况表。
(5)档案。包括:
a.驾驶员档案;
b.机动车档案;
c.事故档案;
d.设备机具档案等。
第11篇 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一、认真落实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责任
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设立专门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建立健全矿井机电运输装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供应管理、入井检验、安装交接验收、巡回检查、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等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要健全完善机电运输装备管理台账和技术资料档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维修检查和运行状况的动态管理。要严格岗位责任考核,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三违”处罚与教育规定,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切实提升煤矿供电安全保障水平
煤矿企业要保证供电可靠。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矿井通风、提升、排水、压风、抽放瓦斯、监测监控等设备的主要负荷,以及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低瓦斯矿井的煤与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要积极推广使用“双风机、双电源”。年产6万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分钟内可靠启动和运行;备用发电机每10天应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煤矿通风、排水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灵敏可靠的过流、漏电、接地保护装置,而且每年必须对供电系统继电保护进行一次核算、调校和整定,并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供电设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可靠的防雷电装置。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煤电钻、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必须采用综合保护。
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操作电气设备必须配备绝缘设施。井下不得带电检修和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电缆、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切断电源的开关把手必须闭锁,并悬挂警示牌;对带有储能元件的电气设备,切断电源后应经充分放电,达到规定的延迟时间后,方可开盖检修。
三、加强电气设备安全性能管理
煤矿机电、提升、运输系统使用的矿用产品,凡是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机电设备、电缆。煤矿用于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防爆电气等设备没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要立即停止使用或按要求更换。煤矿新购进、检修或者大修的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由具备资格的人员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在用机电设备要保持完好状态,确保运行安全可靠,杜绝失爆。对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应定期检查试验,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井下移动防爆设备要定期进行升井检修。矿灯应保持完好,保护装置符合规定;出现电池漏液、亮度不够、失爆等情况时,严禁发放使用;严禁使用人员拆开、敲击、损坏矿灯。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再投入使用。
四、完善提升运输设施
煤矿企业要完善提升运输系统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传动设备必须有护罩、护栏。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保险装置和后备保护装置,运行时严禁甩掉保险装置。各种保险装置必须动作灵敏、性能可靠。提升机的电控系统、液压及机械制动系统必须可靠,各种闭锁关系正确,制动能力满足安全控制要求。斜井提升连接装置要可靠,必须装设保险绳。斜井井巷中防跑车与跑车防护装置等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善,提升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各类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或者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时,严禁同时运送物料。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机车、无轨胶轮车警铃或警笛必须齐全完好,前有照明,后有红灯,并有防止碰头、追尾事故的技术措施。同一水平使用3台以上电机车时,应使用带有电气闭锁的信号装置;行驶机车台数大于5台时,必须使用“信、集、闭”系统。严禁提升运输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严禁超期服役,严禁非防爆机动车和畜力入井。
五、加强煤矿机电运输设备检验检修工作
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主提升、主通风、主排水、压风设备,供电系统保护、防雷接地装置,电缆和钢丝绳等进行定期检验;要按规定对安全仪器仪表进行周期鉴定和标校,严禁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专门升降人员及混合提升的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性能测定,其它提升系统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性能测定;对斜巷人车和立井升降人员使用的罐笼防坠器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每半年进行一次不脱钩试验;提升装置使用的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对磨损、锈蚀断丝超限的钢丝绳和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及时更换,不得违章使用。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在用主要通风机、主排水设备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按规定进行性能测定。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每年雨季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检测检验工作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承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规范检测检验机构的中介行为,保证检测检验质量。
煤矿企业要加强对机电运输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机电运输设施检修要制定检修计划和措施,明确检修任务和范围,详细记录检修内容、规格质量及检修人员等内容,并指定专人或质量检查员负责检查验收。在拆装、搬运井下大型机电设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明确规定拆装工艺、运送方式、搬运路线和设备等内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六、加强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煤矿企业要加强机电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电钳工、防爆检查工、绞车司机、输送机司机、信号工、把钩工、电机车司机、采掘机组司机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要宣传相关规定和安全常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规范操作行为。要教育职工,严禁超载提升运输,严禁超员乘坐人车或罐笼,严禁刮板运输机和非设计允许的胶带输送机乘运人员,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七、深入开展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煤矿企业要把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保设备完好、质量达标。要加大投入,加快机电运输设备的更新换代,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努力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应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控系统,实现对矿井供电、提升、运输、排水、压风、通风、采掘、瓦斯抽放等系统机电设备的远程监测监控,提高设备控制自动化、机电运输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
八、进一步加大煤矿机电运输专业指导和监管监察力度
地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煤矿机电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销号。要进一步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机电运输现场管理,引导和激励煤矿企业大力开展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尤其对机电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的小煤矿,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技术指导,提高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第12篇 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一、认真落实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责任
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设立专门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建立健全矿井机电运输装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供应管理、入井检验、安装交接验收、巡回检查、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等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要健全完善机电运输装备管理台账和技术资料档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维修检查和运行状况的动态管理。要严格岗位责任考核,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三违”处罚与教育规定,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切实提升煤矿供电安全保障水平
煤矿企业要保证供电可靠。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矿井通风、提升、排水、压风、抽放瓦斯、监测监控等设备的主要负荷,以及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低瓦斯矿井的煤与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要积极推广使用“双风机、双电源”。年产6万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分钟内可靠启动和运行;备用发电机每10天应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煤矿通风、排水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灵敏可靠的过流、漏电、接地保护装置,而且每年必须对供电系统继电保护进行一次核算、调校和整定,并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供电设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可靠的防雷电装置。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煤电钻、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必须采用综合保护。
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操作电气设备必须配备绝缘设施。井下不得带电检修和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电缆、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切断电源的开关把手必须闭锁,并悬挂警示牌;对带有储能元件的电气设备,切断电源后应经充分放电,达到规定的延迟时间后,方可开盖检修。
三、加强电气设备安全性能管理
煤矿机电、提升、运输系统使用的矿用产品,凡是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机电设备、电缆。煤矿用于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防爆电气等设备没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要立即停止使用或按要求更换。煤矿新购进、检修或者大修的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由具备资格的人员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在用机电设备要保持完好状态,确保运行安全可靠,杜绝失爆。对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应定期检查试验,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井下移动防爆设备要定期进行升井检修。矿灯应保持完好,保护装置符合规定;出现电池漏液、亮度不够、失爆等情况时,严禁发放使用;严禁使用人员拆开、敲击、损坏矿灯。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再投入使用。
四、完善提升运输设施
煤矿企业要完善提升运输系统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传动设备必须有护罩、护栏。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保险装置和后备保护装置,运行时严禁甩掉保险装置。各种保险装置必须动作灵敏、性能可靠。提升机的电控系统、液压及机械制动系统必须可靠,各种闭锁关系正确,制动能力满足安全控制要求。斜井提升连接装置要可靠,必须装设保险绳。斜井井巷中防跑车与跑车防护装置等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善,提升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各类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或者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时,严禁同时运送物料。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机车、无轨胶轮车警铃或警笛必须齐全完好,前有照明,后有红灯,并有防止碰头、追尾事故的技术措施。同一水平使用3台以上电机车时,应使用带有电气闭锁的信号装置;行驶机车台数大于5台时,必须使用“信、集、闭”系统。严禁提升运输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严禁超期服役,严禁非防爆机动车和畜力入井。
五、加强煤矿机电运输设备检验检修工作
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主提升、主通风、主排水、压风设备,供电系统保护、防雷接地装置,电缆和钢丝绳等进行定期检验;要按规定对安全仪器仪表进行周期鉴定和标校,严禁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专门升降人员及混合提升的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性能测定,其它提升系统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性能测定;对斜巷人车和立井升降人员使用的罐笼防坠器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每半年进行一次不脱钩试验;提升装置使用的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对磨损、锈蚀断丝超限的钢丝绳和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及时更换,不得违章使用。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在用主要通风机、主排水设备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按规定进行性能测定。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每年雨季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检测检验工作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承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规范检测检验机构的中介行为,保证检测检验质量。
煤矿企业要加强对机电运输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机电运输设施检修要制定检修计划和措施,明确检修任务和范围,详细记录检修内容、规格质量及检修人员等内容,并指定专人或质量检查员负责检查验收。在拆装、搬运井下大型机电设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明确规定拆装工艺、运送方式、搬运路线和设备等内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六、加强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煤矿企业要加强机电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电钳工、防爆检查工、绞车司机、输送机司机、信号工、把钩工、电机车司机、采掘机组司机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要宣传相关规定和安全常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规范操作行为。要教育职工,严禁超载提升运输,严禁超员乘坐人车或罐笼,严禁刮板运输机和非设计允许的胶带输送机乘运人员,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七、深入开展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煤矿企业要把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保设备完好、质量达标。要加大投入,加快机电运输设备的更新换代,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努力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应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控系统,实现对矿井供电、提升、运输、排水、压风、通风、采掘、瓦斯抽放等系统机电设备的远程监测监控,提高设备控制自动化、机电运输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
八、进一步加大煤矿机电运输专业指导和监管监察力度
地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煤矿机电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销号。要进一步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机电运输现场管理,引导和激励煤矿企业大力开展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尤其对机电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的小煤矿,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技术指导,提高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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