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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管理员ehs专员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53

安全环保管理员ehs专员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第1篇 安全环保管理员ehs专员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工作职责:

1、能够识别获取适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合规性评价;

2、公司环境风险评估及预防改善;

3、能够拟定各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建立推进标准化管理体系;

4、熟悉污水、废气处理工艺;

5、配合进行内外部ehs稽查,缺失项整改推动;

6、三废合规性处理相关事务;

7、具备安全环境管理经验,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者优先。

职位要求:

1、学习能力强,吃苦耐劳;

2、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沟通能力。

第2篇 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电气、船舶、环保、计量管理

1、在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安全生产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协助制订或修订相关作业和本部门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完善本部门的安全管理规章及安全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1、 负责组织召开供配电的技术、安全工作会议;

2、 组织落实船舶更新计划;

3、 负责公司环保、计量管理工作;

4、 负责组织供配电设备、设施、线路的管理;

5、 负责组织船舶维修、保养和改造计划的实施、验收;

6、 负责组织电气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改造计划;

7、 计划、组织辅助船舶的安全技术检查和管理;

8、 组织处理辅助船舶机损事故;

9、 参与制定本部的各项管理措施;

10、 参加公司技术工作会议,汇报辅助船舶、电气管理工作情况,按会议部署组织实施;

11、 ;

12、 及时汇总整理并上报集团公司环保检查,船舶修理状况;

13、 进行船舶修理的技术管理,船舶运行成本的分析;

14、 组织码头地磅的检修;

15、 协助经理做好供配电管理、电气技术管理、环保、计量管理、辅助船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及本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3篇 环保站安全管理职责

1 环保站由安全环保部直接领导,负责全公司的环保工作。

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令、指示,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 负责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工作,保证环保设施安全正常运行,确保其治污效果,保证“三废”达标排放。

4 负责对废水等进行采样监测,随时掌握排污状况,及时发现排污存在的问题,会同有关单位整改。

5 负责对本单位新工人进行二、三级和员工换岗的安全教育考核,并做好记录。

6 要经常对所属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和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保证安全生产。

7 对本单位所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按规定写出事故报告,在三天内报事故主管部门。

第4篇 安全环保奖罚管理规定办法

杭州世宝安全环保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

第1 页 共 3 页

名称

安全环保管理奖罚暂行规定

制定日期:

编制单位

综合管理部

修改状态/版本: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治安刑事事件的发生,保障生产工作安全顺利进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安全环保管理奖罚暂行规定。

一 奖励

(一)奖励条件

1、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且效果明显的。

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如发现所用设备、零部件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或技术规范,有危及安全生产或人身安全可能的;在正常巡检中发现“四超”(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在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时,处理果断而防止了火灾、爆炸、泄漏等伤人及损坏设备者;发现未经批准动用、损坏安全和消防设施并报告上级部门者等。以上必须经所在部门和安环科认定。

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活动,被评为先进集体者。

6、被评为省、市、县、总公司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个人)。

7、对消防、安全工作、环保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8、在生产中发生生产系统故障(停电、停水、停风、停汽、泄漏)应按规程处理,不属此奖励范围。

(二)奖励标准

奖励分为三等,除此之外,还将按《安全环保考核细则》评分,纳入绩效考核。

1.一等奖,500~1000元

(1)及时发现可能造成装置停工、停产或巨大财产损失(>10万元)事故隐患者;

(2)在安全生产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通过实施并经实践可对公司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者;

(3)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方针及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成绩显著被评为公司安全先进集体(个人)。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者,经综合部认定,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均可获评一等奖。

2.二等奖,200~500元

(1)及时发现可能导致人员伤亡事故隐患者;

(2)及时发现将导致重大火灾、爆炸、危化品泄漏者;

杭州世宝安全环保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

第2 页 共 3 页

名称

安全环保管理奖罚暂行规定

制定日期:

编制单位

综合管理部

修改状态/版本:

(3)及时发现可能造成财产损失5~10万元的事故隐患者;

(4)及时发现可能造成个别装置局部停运的事故隐患者;

(5)发现有重大环保隐患并及时报告者;

(6)在安全生产方面有所创新,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产生明显效果者。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者,经公司安委会认定,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均可获评二等奖。

3.三等奖,50~200元

(1)三次以上阻止或举报“三违”行为且“三违”行为得到查证的有功人员;

(2)及时发现可能导致一般火灾、爆炸、泄漏事故隐患者;

(3)及时发现可能导致人员轻伤的事故隐患者;制止其他员工进行环境污染行为者;

(4)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方针及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成绩显著被评为市、区(县)级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个人)。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者,经综合部认定,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均可获评三等奖。

(三)审批权限和程序

1.凡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理由,提出奖励建议;安环科负责事实认定,并根据本细则确定奖励等级,然后报公司综合部审核、报行政总监批准。也可由综合部直接提出奖励建议,报行政总监批准。

2.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奖励通知,从安全奖励基金中发放奖金。

二、处罚

(一)处罚条件:

1、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导致事故发生、环境污染者。

2、“三违”行为人。

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5、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6、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7、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8、擅自挪用、拆除安全、环保防护设施和消防器材,故意损坏安全、环保和消防器材或因工意外损坏不及时报告者。

杭州世宝安全环保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

第3 页 共 3 页

名称

安全环保管理奖罚暂行规定

制定日期:

编制单位

综合管理部

修改状态/版本:

(二)处罚标准

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0元、赔偿直接损失的3-50%等。对“三违”行为人按《“三违”处罚细则》执行。

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降职、降级、留岗查看、待岗、停职、开除。

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触犯刑律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处罚程序

1、经济处罚由综合部提出处罚建议,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处罚的资金划入安全奖励基金。

2、行政处罚综合部办提出建议,行政总监按公司有关管理程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附则

(一)附件《安全环保管理考核细则》、《三违考核处罚细则》、《厂区吸烟管理规定》

(二)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1月1日(暂定)起执行。

第5篇 安全管理科安全生产、环保责任制

第一条 监督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二条 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环保及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做好安委会、安全办公会的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第三条 组织定期和动态安全检查,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各单位安全现状及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督促各单位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 负责拟订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第五条 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风险预控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考核标准及达标规划;指导矿属各单位建立并实施矿风险预控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的相关要求,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第六条 向安委会建议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七条 做好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完善、应急队伍建设等工作。

第八条 负责有关安全文件与信息处理、安全数据统计汇总分析以及向有关部门上报等。

第九条 负责组织事故调查与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第十条 负责矿不安全行为管理考核规定的拟订。对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分析,并建立台帐。

第6篇 项目技术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项目技术管理工作。

2、协助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监督工程项目实施,并对项目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3、在编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计划时,同时也要编制安全环保措施计划。

4、在编制年度、月度采掘计划时,同时安排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安全措施的工作和目标。

5、主持制定项目年、月生产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6、组织优化施工方案设计,指导编制审批各项施工方案、技术文件,解决日常生产技术问题。

7、参加安全环保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环保动态。

8、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原则。

9、组织制定和实施科研攻关计划以及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第7篇 公司安全环保形势分析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国寰球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规范安全环保分析工作内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对安全环保形势分析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定义

第三条安全环保形势分析

安全环保形势分析是指各单位针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安全环保风险、安全环保管理薄弱环节等开展的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的活动。

第四条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

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是指通过会议的形势开展安全环保分析工作,旨在及时将安全环保形势传达到相关方和相关人员。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分为公司级别、公司所属单位或项目部级、基层项目组或作业队级。

第三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qhse管理部是安全环保分析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环保分析管理制度和要求,负责组织公司级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各单位安全环保分析组织开展情况。

第六条总部安全环保中心是总部项目安全环保分析的归口部门,负责制定项目安全环保分析管理制度和要求,负责组织总部项目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工作,监督检查考核总部项目部安全环保分析组织开展情况。

第七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门是本单位、本项目部的安全环保分析归口部门,负责制定本单位、本项目部安全环保分析管理制度和要求,负责组织本单位、本项目部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工作,监督检查考核所属基层单位及分包商安全环保分析组织开展情况。

第八条各单位第一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环保形势分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项目经理是本项目部安全环保形势分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公司的安全环保形势分析工作要求。

第四章管理要求

第九条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可以和其他安全环保会议合并召开,可以选择视频会议、会议等形式。

第十条公司级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在每季度末或下季度初召开一次,公司所属单位、总部安全环保中心项目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每季度最后月的25日前召开一次,并在会议结束2个工作日内将 “安全环保形势分析报告”(模板见附件)报公司qhse管理部。各项目部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每月25日前召开一次,并在会议结束2个工作日内将 “安全环保形势分析报告”(模板见附件)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应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环保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分包商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第五章分析内容

第十二条安全环保形势分析可以从以下方面(可包括但不限于)查找问题:

(一)各类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包括上级部门、业主、监理、自查等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二)集团公司“六条禁令”、“hse管理原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文件要求及相关的hse合同的执行情况;

(三)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现场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

(五)员工个人的安全意识及培训情况;

(六)分包商资质、人员、现场管理、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及自我约束机制的建立实施等情况;

(七)应急预案编制、培训、演练,应急设备设施配备检查情况;

(八)hse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九)事故、事件、隐患产生的原因和趋势分析;

(十)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等。

第十三条各单位安全环保形势分析要客观、全面、真实,要根据查找出的问题,从多方面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第十四条下一次安全环保形势分析要分析上一次安全环保形势分析制定的整改措施落实完成情况。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五条公司对各单位安全环保形势分析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按有关规定对安全环保形势分析深入、整改措施得当、能够促进安全管理的单位给予奖励。

第十六条 公司对安全形势分析不及时、流于形式、不真实反映出自查隐患数量、回避自身管理不足、无分析报告、未制定整改措施的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需要,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公司qhse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8篇 野外地质工作安全注意事项环保管理

一、安全篇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树立“安全为工作服务”的思想。

1、合理安排工作,不得抢进度,违章冒险或单人作业。协调好上、下相邻的工作,并按约定时间和路线返回约定的营地。

2、地质勘探野外工作车辆,应具有良好越野性能,并在野外作业出队前进行车辆性能检测。野外工作车辆驾驶员,应具有10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经历。

3、每日出发前,应了解气候、进行路线、路况、作业区地形地貌。

4、采样人员必须严格听从地质技术人员指挥。任何时候,绝不允许没有地质技术人员带路单独行动。项目负责人每天在收队后晚饭前必须清点人数,确保若有人没按时回营地时,能及时组织救援。

5、夜晚时间,严禁任何人离开营地。确需上厕所等原因需出野外时,确保有两人同行,并带手电筒。离开营地的距离不能超过10米。

6、若万一出现人员走撒情况时,走撒人员严禁私自盲目乱找路。任何人一旦发现走撒,立刻在原地停止活动,等待搜寻人员救援。

7、在野外作业时,两人间距离应不超出视线,在大于30°的陡坡或者垂直的悬崖峭壁上作业,应清楚上部浮石。

8、禁止采、食不识别的野菜、野果,禁止未经检验饮用新发现水源水和未经消毒处理水。

9、要严格生活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不得食用霉变食物。戈壁滩上的水严禁饮用。

10、若天气寒冷,人又疲劳,应边休息边活动身体,雷雨时不要到高地、树木下和水边,不要将金属用具扛在肩上。

11、天气寒冷、雷雨临近或五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12、发生沙尘暴时,作业人员因聚集在背风处坐下,蒙头,带护目镜或者把头低到膝部。

13、野外营地应选择地面干燥、地势平坦、水源无污染背风场地。营地应设简易厕所,排水沟,悬挂明显标志。严禁在营地附近随地大小便。

14、电器设备及其启动开关应安装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出。电力线路应采用电缆。电缆应架空架设,电缆经过通道、设备处应增加防护套。电器设备熔断丝规格与设备功率相匹配,禁止使用铁、铝等其它金属丝代替熔断丝。避开变压器、高压输电线等危险区。

15、防火

① 野外驻地应由负责人检查室内电线是否安全可靠。

② 杜绝私拉、乱拉电线、电灯泡。

③ 打雷时应切断连接电视、收录机等电器,以免雷电击坏电器或引起火灾。

④ 野外做饭时应注意不要在风力较大且周围干草、树叶较多的地方,以免火星点燃易燃物引起火灾、并要做到人走火灭。

16、防丢失

地形图、记录本(表)等资料及各种生产工具(相机、罗盘、gps定位仪、放大镜等)是单位的宝贵财产,也是生产的必需品,应注意妥善保管好,防止丢失,个人携带的财物也应自我保管好,以免经济受损或影响生产。

17、野外易爆物品应与人住地方搁置10m以外。

18、发生火灾时,应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或者开辟不少于5m的防火线。

19、采岩石样时,不得面对面的操作。锤子的起落处禁止站人,采样时不准吸烟、不得闲谈。

20、打样时要站在上风处,精力集中,握紧锤把,用力均匀。

21、休息时可以小口喝少量水,大量饮水不能止渴,只会是体内盐分迅速下降,而水分没有得到充分吸收就流失了。

22、尊重当地少数民族风俗,严禁猎杀国家保护动物。

二、环保篇

不要破坏自然界平衡的状态,大自然中的植物彼此保持着很微妙的平衡,一块狭小的空地,表面看起来没有生物存在,实际上生物正在那活跃着。接触大自然时,不要破坏这种平衡,不乱折花木,不乱捕鸟兽,享受大自然就应遵守规则。

1、严禁乱扔垃圾,每个帐篷必须准备大的垃圾袋,生活垃圾丢于垃圾袋中。

2、要严防煤气中毒,帐篷中开设的小窗户,严禁封堵。

3、做好的餐饭,尽量吃完,不要残留下来,如果不够,可用干粮或其他速食品补充。

4、离开野外时,其他垃圾,能燃烧的物品用火焚烧掉(注意不要引起火灾)或埋掉,不易分解的玻璃空罐,塑胶等用备用袋装走,将临时厕所掩埋好。

第9篇 环保管理员安全职责

1、协助部长从事公司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负责公司环保管理工作:组织完成环保制度起草、环保制度执行监督、“三废”排放监督检查、污染事故调查分析、环保工作考核等工作,落实本岗位的各项绩效考核指标。

3、负责完成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工作,起草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经上级批复组织执行,对各单位开、停工、检修“三废”排放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分管业务的安全负责。

4负责公司环保信息的收集、保存和上报。

5、协助召开公司安全环保会议,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编写工作总结,并实施培训和考核。

6、督促、辅导环保事故事件上报,参与事故事件调查。

7、协助参与环境污染应急演练及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第10篇 安全质量环保管理目标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证施工质量、明确我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目标,特制订如下控制及管理目标:

一、控制目标

1、本单位职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死亡率:0;

2、本单位职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伤率:0;

3、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起数:0;

4、重大火灾责任事故起数:0;

5、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起数:0;

6、固体废弃品分类100

7、本单位职工负伤率小于3‰

8、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杜绝重大质量事故,防止一般质量事故和较严重质量问题的发生

9、保证及时消除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缺陷,提升质量合格率。

10、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要求,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管理目标

1、领导重视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机械设备和网络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和分工必须明确;

2、工程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实行预检和复检,并形成相关书面记录;施工班组天天有检查记录,项目部管理人员跟进检查和督促

3、保证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准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产品坚决不使用。

4、项目部定期开展质量、安全教育和培训;公司质量管理人员、相关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及各施工班组管理人员都应积极参加和接受培训教育

5、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部署安全环保工作。

6、工地现场外观应做到“三洁”,即:施工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

7、场区及施工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废料、垃圾和油污,应做到工完、料尽、地面清洁。

8、施工期间,施工物料如沥青、水泥、油料、化学品等应堆放管理严格、防止在雨季或暴雨将物料随雨水径流排入地表及附近水域造成污染。

9、施工机械应防止严重漏油,禁止机械在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或维修施工机械时油污水直接排放。

10、施工作业时产生的废水导入池内进行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11、扎实开展农民工安全教育,认真实施入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12、严格按照国家和公司的要求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足够投入并合理有效的使用到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13、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每月由安全领导小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1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15、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指挥系统,落实组织、人员和技术物质保障;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保证遇险能快速启动、有效施救。

1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事故上报和信息反馈及时、准确,不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事故处理符合“四不放过”的原则。

17、安全生产工作质量实行目标管理,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统一管理包干责任的原则,把目标落实到个人,签订责任书,实行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兑现。

18、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项目做到无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19、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负责人要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并记录,发现隐患要立即限期整改,对不整改的和整改不彻底造成重大损失,由分项承包负责人承担。

六、奖惩制度

1、本规定的职责和任务,由工程负责人安排实施,工长、质检员、安全员督促、检查、落实。

2、分项工程责任人必须服从施工管理,对违反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所造成的质量或安全事故由分项承包人全部承担,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按施工项目管理正确实施,无任何质量、安全事故的,

第11篇 安全消防环保管理考核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环保、消防管理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安全发展的指导方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英国公司一号文件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指导思想

第一条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体现“讲安全就是讲政治、抓安全就是抓效益”的管理理念。强化培训教育,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改善现场管理。以考核为管理手段,全面提高事故综合防范能力,有效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第二章安全管理目标

第二条

1、重大人身伤害事故,重大生产、设备、火灾、交通事故为零,千人负伤率控制在1‰以下。

2、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3、安全标准化合格班组达标率100%。

4、重大、较大危险源点受控率、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及证件有效率达到100%。

6、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00%、达标率100%。

第三章安全组织机构

第三条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

主任:a

副主任:b

委员:cdefghiklmnopqrstuvw*yz

第四条施工单位必须设立安全、环保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及事故应急体系,设专(兼)职安全员。

第四章安全责任划分

第五条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要求,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1.各级专(兼)职安全员依据责任划分,分别负责分管区域范围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现场危险区域检查,违章及隐患查处监督检查工作。对所辖区域的安全负具体管理责任。

2.调度长负责做好检修各区域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各项工程的施工员负责各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3.班组分散作业时,班长必须指定临时安全负责人,并代行安全管理职责。

4、外协队进入我公司施工前,工程检修管理科必须严格把关,审查各种资质后通报安全科签订安全协议和安全告知等。工程检修管理科负责外协队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科负责外协队的日常管理、安全检查及考核。

第六条安全科代表公司行使公司日常安全管理职能,在安全工作上对公司经理负责。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全公司的日常安全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查。服务于各作业区和各项工程。负责贯彻、执行、落实有关安全、环保、消防等方面的各项精神。对安全工作实行对口管理,有权对各作业单位的违章行为提出批评和考核查处,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章行为的予以停工整顿。

第七条公司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的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科为公司各作业单位的安全负责。

第八条外协施工单位规定

1.外协施工单位负责人(法人)为本单位第一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并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外协施工单位必须设置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制定安全措施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无条件服从建设单位和美国公司施工员的现场安全管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

第五章安全管理主要内容

第九条强化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分工,使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2.全面实行安全责任制与经济效益挂钩,突出各部门和个人安全管理职能、职责效能的发挥,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安全工作逐级化和全员化。

3.遵循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原则,经安全科检查被考核的单位和个人,不再进行重复考核。

第十条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和安全确认制,做到事前有安排,过程有检查,事后有讲评,抓好过程控制,确保安全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

第十一条狠抓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和现场危险源的辩识,积极开展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的查处工作,不断加大习惯性违章和重复事故的查处力度,确保施工作业安全规范。

第十二条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地对在岗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教育培训(复训),不断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第十三条认真做好外协施工单位安全协议的签订和安全管理,划清责任,加大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力度。

第十四条新招、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1.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招工体检制度,未经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录用。

2.离岗一个月(30天)以上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和各级教育后上岗。

3.因严重违章、险肇事故、伤害事故及被辞退的人员一律不得重新录用。

第十五条安全教育制度

1.严格执行“三级”(公司级、作业区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制度,施工单位按规定必须对临时用工人员、返岗、转岗人员及时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上报公司安全科备案。严禁突击教育突击上岗。遇突发事故抢修时,对外借临时用工人员、作业区互借人员等必须由用人单位进行口头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交底,由本人签字,并做好相关记录后方可上岗作业。

2.施工中连续严重违章、冒险作业及发生险肇事故的人员进行离岗安全教育,再教育期间执行50%工资。

第十六条检修项目8小时以上(含8小时),在施工前必须制订上报相应的安全措施,经调度室相关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后方可施工。

第十七条各类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经工程相关负责人及安全科、甲方审核确认签字后方可开工。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基层工会组织应充分发挥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的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第十九条班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安全活动,各科每月不得少于两次安全活动,公司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严禁擅自外派或私自外出打工,否则发生各类事故后果自负。

第二十一条加强特殊、危险区域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1.在有毒有害特殊危险区域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认真做好安全交底工作,说明危险源(点),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作业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要指派专人现场监护,严格执行甲方及相关单位安全规定和要求。未经甲方及相关单位许可和确认,不得擅自开工。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前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

3.在各种输电线路附近施工时,施工前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核实电压等级,确定安全距离,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和设专人监护后方可作业。

第二十二条加强特种设备设施管理,确保作业安全。

1.特种设备(起重设备、天车、叉车、空压机等)必须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各作业区必须按照分工管理的设备明细认真做好日常点检、维护和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应的点检记录,责任到人,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严禁设备带病和超负荷作业。天车作业时无证人员严禁上车。特种设备的检定和使用的检查归口属安全科。使用和日常管理责任是工程检修管理科和各使用单位,对不按照规范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安全科有权进行考核。

2.特种工机具(卷扬机、油压机、倒链、千斤顶等)必须由专人保管和备案,做好日常检查保养,并做好点检记录,严禁带病和超负荷作业,达到报废标准的申请予以报废。

3.特种防护用品及安全检测仪器(空气呼吸器,煤气报警器等)购置后按规定由安全科及时到相关单位备案和进行定期检测、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由专人保管并做好日常检查保养记录,保持完好状态。

第二十三条加强消防工作,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1.各作业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防范,在易燃、易爆区域施工作业时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备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品存放要远离火源、热源,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2.各作业单位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仓储存放要注意防火,并挂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照明系统、配电设施符合用电规范,防止漏电、短路等发生火灾事故。

3.各作业单位要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做好火灾事故防范应急预案。消防器材必须经常保持良好状态,定期检查,对失效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

第二十四条各作业单位单位要认真抓好现场文明施工,做好备品、备件、工机具和材料的定置管理。安全通道确保畅通,并采取相应的防污和隔离措施。施工后要及时清理现场,确保现场设备、设施卫生清洁。

第二十五条认真抓好综合检查工作,有效查处安全隐患。

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有关人员对办公区域、施工现场进行综合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施工单位负责人是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对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贯彻落实是否到位,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安全教育及安全学习记录是否齐全。

2.施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是否认真规范,是否存在未经安全教育和突击教育上岗的现象。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办公区域用电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规范,配电盘、箱、柜的防漏电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电源线是否存在乱拉乱扯现象。

4.施工单位是否存在“三违”现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是否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高处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是否规范。

5.危险区域作业人员是否使用合格检测、防护用品及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责任到人,监护到位,各种手续齐全。

6.施工单位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是否符合安全消防规定,配备的消防器材是否有效,警示标志是否齐全醒目,是否有专人负责,并建有台帐。

7.安全交底是否有记录,内容是否翔实有针对性,安全确认单、工作票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8.检查文明施工执行情况,现场材料、备品、备件和工机具的定置摆放,以及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9.对粉尘大和有毒有害介质的作业区域,作业人员是否按相关规定佩戴特殊劳动保护用品。

10.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隐患的整改及现场文明施工的实施情况。

11、检查各单位的班组记录或者各项基础管理记录是否齐全真实。

第六章考核细则

第二十六条安全管理考核:

1.施工单位要定期组织学习宣传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时传达贯彻公司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会议和文件精神。传达不及时、不到位,考核施工单位300-500元。

2.施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召开两次以上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并作好记录,班组每周一次,认真布置安全工作重点,并有记录,每少一次考核200元。杜撰或者敷衍记录的每次考核100元。

3.制定和完善安全、消防、环保等安全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如机构不健全、分工不明确,每项考核施工单位500-1000元。

4.作业区必须建立设备、机动车辆、大型工机具和消防器材安全点检记录台帐,要求内容详细明确。严禁带病作业。否则每一项考核100-500元。

5.为加强安全管理,提高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安全意识,施工单位必须设置有效安全资质证书的专兼职安全员,不按规定设专兼职安全员的考核500—1000元。

6.建立施工人员互保制度,互相监督、监护,确保现场作业安全。如不按规定建立互保制度考核50-200元/人次。

7.因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安全措施不落实,或现场监护不到位,而发生险肇事故的,视其情节逐级究责,考核施工单位2000-5000元,并考核责任人500—2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及辞退(劳务工)。

8.现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及相关单位的特殊安全规定,对违反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的,考核施工单位100-500元/人次。

9.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其他安全防护用品,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项考核50-500元。

第二十七条安全教育考核: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制度,对新招、返岗、转岗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和“三级”安全教育,体检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严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突击教育上岗,否则考核200-500元/人次。

2.每年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考试,合格率必须达到100%,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90分以上),补考仍不合格者须离岗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按有关规定复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考核施工单位100-300元/人次。

3.施工中连续严重违章、冒险作业及发生险肇事故的人员进行离岗安全教育,再教育期间执行50%工资。对离岗安全教育期间的人员,考试仍不合格者,停发安全教育期间的工资。经继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遇临时抢修,作业区相关负责人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口头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交底,并做好相应记录,每少一项内容考核施工单位200-500元。

5.各施工单位和调度室相关负责人应掌握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有效使用期限,及时上报复训计划,如漏报或延期,考核责任人100-300元/人次。

第二十八条安全施工考核:

1.各类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经工程科相关负责人及安全科、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开工。否则,一次考核施工单位200—1000元。

2.检修项目8小时以上(含8小时),检修单位必须根据相关单位的安全告知及现场情况,编制详细的安全措施,并经相关管理人员签字,报相关单位备案后方可检修作业,否则考核检修单位及相关责任人200—1000元。

3.特种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特种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规定,如违反相关规定的,考核施工单位100-1000元/人次。

4.高处作业,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及规范,不按规定及规范使用安全带和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每项考核施工单位200-5000元。

5.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各种机具设备的,每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100-300元。

6.施工和检修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联系制度,配送电、保护系统安全、可靠规范。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及附件和线路等必须按照规程操作,否则每项考核100-1000元。

7.施工需临时占用铁路、公路时,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办理手续,在采取相应的安全警戒和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否则考核施工单位200-10000元。并承担相关单位的考核和处罚。

8.因施工需要使用甲方天车等设备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操作人员须持有效证件,并对所使用设备进行检查,经双方确认后方可操作。未经同意,擅自和野蛮操作者,一次考核责任人200-500元。

9.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三牌两票”和停送电制度,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认真填写确认单,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业,否则每项考核100-500元。

10.严禁酒后上岗。如发现酒后上岗考核500元并立即让其离岗休息,酒后发生各类事故者,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11.施工中如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人员构成危险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直至险情排除。对未采取措施,强令、强行冒险作业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并考核施工单位20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外协施工单位,除按相关规定考核外,视其情节予以清退。

12.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而发生人身、设备等安全事故者,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等一切后果全部由个人承担,同时考核施工单位200-1000元。

第二十九条危险区域作业安全管理考核:

1.进入危险区域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严格遵守甲方及相关单位有关规定,否则考核责任人200-1000元,并承担相关的考核。

2.在易燃、易爆、煤气等危险区域作业时。作业前必须按规定清除周围危险物质,设专人监护,并配备灭火器材及防护设施,各种易燃易爆气体的使用和运输、装卸等必须符合规定,否则每项考核施工单位100-1000元。

3.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危险区域作业,考核100-1000元/人次,并承担相关单位的考核。

4.施工区域内严禁吸烟。否则考核责任人50-500元。

5.在有毒有害等区域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制订安全防护措施,并设专人监护,经相关部门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否则考核施工单位200-1000元。

6.加强易燃、易爆品、库房等危险源(点)的“三防”(防火、防盗、防爆)管理工作,否则考核施工单位100-300元。

7.施工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在确认无危险源后方可撤离现场。野外作业时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燃火,严禁无人值守使用电炉等电气设施,否则考核100-300元/人次。

8.在输电线路附近施工时,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擅自作业。现场又无专人监护作业的,每项考核施工单位300—5000元。

第三十条其它管理考核:

1.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办理施工人员的保险,并在保险生效后方可上岗,否则考核施工单位100-300元/人次。由于没有及时办理保险手续,发生事故并产生后果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所有经济赔偿,并考核责任人500-2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2.发生人身设备等各类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如实上报相关部门。不得谎报、迟报和瞒报,否则考核责任人500-2000元。因人为责任造成伤员救治不及时,致使事故扩大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3.每发生一起火灾事故,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及损失程度,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考核相关责任人300—3000元,施工单位1000-100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4.管理不善责任心不强,造成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损坏或丢失的,照价赔偿,并考核责任人100-500元。

5.因防护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环境污染,造成后果,或受到有关部门考核及批评的,视其情节考核责任人200—5000元,并承担有关部门相应考核。

6.加强能源管理,认真控制消耗,减少浪费。每发生一处跑、冒、滴、漏现象,考核责任人(或科室)100-500元,并承担相关部门的考核。

7.动力介质(风、水、电、气)等由安全科负责与动力厂联系,现场的管理由工程检修科施工员负责按规定由甲方负责停送,严禁擅自停、送、拆、装,否则考核责任人100-500元。

8.安全管理不到位,受到项目部和相关单位考核,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同时公司内部还将考核200-10000元。

9.加强员工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律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各种手续齐全。严禁酒后驾驶。否则考核责任人100-1000元,造成后果自负并承担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

10.发生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事故分析报告、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报告必须实事求是,不得敷衍了事,否则考核责任人200-500元。

11.事故单位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善后处理工作,根据公司要求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原凭,因工作配合不及时而影响善后处理工作的,每次考核责任人100-300元。

12、发现有偷盗等行为的考核相关单位、作业区及当事人500-2000元,偷盗者除考核之外,公司将给予辞退。

13、对各项考核,当事人有权进行申辩和听证,对无理取闹或者威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为,按照以上各考核办法加倍考核。

第七章事故考核

第三十一条因违章作业发生轻伤事故:

考核:安全科科长、工程检修管理科科长100-1000元,调度长100-1000元,各级责任安全员200-1000元,相关施工员200—2500元,作业区作业长100-1000元,班长200-1000元,责任人300-2000元,互保成员50-300元。情节严重的(又不听劝阻、严重违章、强行指挥、强行冒险作业等行为的)给予行政处分及辞退(劳务工)。

第三十二条重伤事故:

考核:安全科科长、工程检修科科长500-3000元,调度长500-3000元,各级安全员500-2000元,相关施工员500—2000元,作业区作业长500-3000元,班长400-2000元,互保成员100-500元,责任人500-2000元,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及辞退(劳务工)。

第三十三条发生工亡事故:

考核:经理、书记、副经理、安全科科长、工程管理科科长、调度长、安全员、相关施工员、作业区作业长、班长等相关责任人根据英国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发生包庇各类事故的人员,以各种理由抵制安全检查和安全考核的人员,根据情节,按照职工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对于制止违章、避免各类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以书面形式上报安全科核实后,一次奖励200-2000元。对公司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的,奖励个人200-2000元。

第三十六条经理、书记、副经理、安全科长的安全考核按照英国企业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安全评比

第三十七条各作业区每月参加一次安全评比,互评互查互促进,评比第一名的单位给予全员奖励。奖励额度为:作业长200元,作业区安全员150元,班长100元,其他人员50元。英国公司进行的各项评比中获得优胜的单位按照英国公司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1、英国公司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评比时加倍扣分。

2.发生险肇事故,视其情节取消本单位评比资格

3.发生轻伤以上事故或者交通事故的,视其情节,取消本单位评比资格。

4、连续三个月评比倒数第一名的作业区,考核作业长300元,作业区安全员200元,考核班长100元。

5.作业区在当月内累计发生三次(含三次)违章现象,考核作业长300元,作业区安全员200元。

6.现场管理人员对所管辖的现场文明施工不规范及“三违”现象不及时制止的,视其情节,取消其本人在本单位所应享受的安全评比奖。

7.在公司开展的各种安全活动中,综合检查及平时检查评比,平均分数低于87分(含87分),考核作业长200元,作业区安全员150元,班长100元。各作业区平均分值低于90分时,考核调度室安全主管每次300元。

8.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每发生一次慌报、瞒报、漏报、迟报事故,一经发现,逐级考核相关负责人200-2000元。

9.在本单位考勤不满十五天的人员不参与评比优胜奖的分配。

第三十九条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时,将对相关安全有功人员给予适度奖励。

由于违章造成本人或他人伤害及设备较大以上事故的,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本年度不得享受各种奖励、晋级、提职和参与先进评比。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下发的英国企建字[2010]1号《非洲公司安全、环保、消防管理考核办法》文件同时废止。本办法与英国企业公司文件相抵触的,执行英国企业公司文件。本办法中未规定的,按照其他平行管理办法由安委会临时制定。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适用非洲公司所有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非洲公司。

第12篇 高处施工安全环保管理标准

一、范围

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和《高处作业许可证》的管理,同时明确了参与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企业的高处作业活动。

各二级单位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本标准,制定符合自身工作实际的标准。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11 安全帽

gb/t 3608 高处作业分级

gb 6095 安全带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jc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三、定义和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一)高处作业

凡作业高度距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或在有可能引起坠落伤害的位置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二)坠落基准面

作业位置最低坠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三)坠落高度(作业高度)

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也称作业高度)。

四、高处作业的分级

根据gb/t 3608 的规定,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

(一)作业高度在2 米≤h<5 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二)作业高度在5 米≤h<15 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三)作业高度在l5 米≤h<30 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四)作业高度在h≥30 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五、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高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制度,高处作业应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高处作业。

2.当同时涉及其它危险作业时,需办理其它相关作业票证,并按相关危险作业标准规定严格进行。

3.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4.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符合gb 6095的要求,安全帽符合gb 2811 的要求等。

5.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6.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二)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与防护

1.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辨识危害因素,进行作业安全分析,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2.《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4.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5.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6.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

7.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三)高处作业中安全要求与防护

1.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

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2.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3.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4.恶劣天气条件下,如雨天、雪天、雷暴、6 级以上强风等,不得进行高处作业。暴风雪、台风及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

6.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gb/t 13869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jcj 46的有关要求。

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进行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工作区域负责人或值班人员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证》内。

8.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

9.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10.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保护措施。

11.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12.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13.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4.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1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四)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

2.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3.高处作业完工后,涉及的其它相关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拆除恢复。

4.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作业负责人在《作业证》上签字。

六、《高处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一)一级高处作业和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由工作区域主要负

责人审批。

(二)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工作区域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安全部门审批。

1.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2.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3.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

4.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

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

(三)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审核后,报企业主管领导审批。

1.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2.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3.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四)作业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提出高处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证》。

(五)《作业证》有效期7 天,若作业时间超过7 天,应重新审批。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六)《作业证》 一式三联,审批后第一联交作业负责人,第二联交工作区域负责部门留存,第三联交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保存一年。

七、安全职责

(一)作业负责人

--提出高处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证》;

--组织开展作业安全分析;

--协调落实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组织实施高处作业;

--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确保现场状态恢复正常,并关闭《作业证》。

(二)作业人员

--持有经审批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高处作业;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及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身体不适,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

(三)审批人员

--向施工单位提供现场相关信息和特殊要求;

--核实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批准或取消高处作业许可证;

--对高处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

八、工作流程

《安全环保管理员ehs专员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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