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应急管理部调度部署元旦假期安全防范工作
1日上午,应急管理部召开视频调度会,会商研判元旦假期全国安全形势,调度部署安全防范工作。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黄明主持调度会并讲话,许尔锋、宋元明、徐平、琼色、张永利等部领导参加调度。
在听取北京、山西、上海、浙江、河南、广东、云南应急厅局,北京、湖南消防救援总队和四川森林消防总队假期安全防范和应急值守工作情况汇报后,黄明代表应急管理部党委,向节日期间奋战在一线的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致以新年的祝福和诚挚的慰问。
会议指出,刚刚过去的2023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常的一年,也是全国应急管理部门全面履职、攻坚克难的一年。全国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队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抗洪救灾、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等方面打赢了一场场大仗硬仗,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绩。2023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全国应急管理系统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善于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努力在实践实战中提升能力水平,在新征程中展现新形象新作为。要进一步落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做法,进一步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在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充分调动企业法人和人民群众积极性,把安全责任向企业、向家庭、向个人延伸。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滚动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摸清找准潜在风险和深层次问题,夯实市县一级基层基础工作,实时掌握沟通信息,动态调整应对举措,确保辅助决策及时有力、精准有效。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明确县、市、省、部各层级责任,明确联动处置程序和职责任务,实现应急指挥统一高效、应急力量快速机动、应急处置有力有序。
会议强调,元旦是新年第一个重要节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形势稳定意义重大。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拧紧责任链条,认真查隐患、补短板,扎实防风险、保安全,确保新一年安全防范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作者李航天 摄影胡光伟
第2篇 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应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在《*******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工程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指导下,就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的应急管理方面所作的具体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和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条应急管理的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四)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五)规范管理,提高素质。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公司其他党政领导担任,成员由公司相关部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公司的各项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总部和各单位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研究应急管理重大决策和部署,审查批准总体应急预案,决定实施应急预案,发布应急工作指令。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工作部,作为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的各项任务。
(二)督查应急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协调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三)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其它各有关部门应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分工配合开展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项目部应制定应急救援制度以及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章危险性分析、分类
第八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危险分析,确定以下作业为重大危险因素监控对象:
(一)高边坡开挖及不良地质段开挖。
(二)爆破施工、导截流施工、深基坑施工、洞挖施工、斜井竖井施工。
(三)大模板施工、桥梁施工、脚手架施工。
(四)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质的运输、存放、使用。
(五)大件运输、大型设备制造及大型金属结构制安。
(六)特种设备的安拆、运行。
(七)大件起重吊装施工。
(八)场内客运。
(九)大型电力生产设备运行;高压配电系统安装、调试。
(十)拦河大坝、尾矿库。
第九条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过程、性质和机理,结合公司实际,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事故灾害。主要指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二)自然灾害。主要指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址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灾害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指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指恐怖袭击事件、群体性*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第四章应急响应
第十条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扩大或升级,同时按程序向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
境外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在控制事态的同时向我国驻外使领馆报告,同时向公司总部报告,总部在8小时内报告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和海外事业部。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遵循分级响应原则,根据不同等级确定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一)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或事件应急响应(ⅰ级响应)
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或事件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公司总部、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报告。
公司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
(二)较大事故或事件应急响应(ⅱ级响应)
较大事故或事件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公司总部报告,公司在2小时内报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公司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
(三)一般事故或事件应急响应(iii响应)
一般事故或事件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公司总部报告,公司在8小时内报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开展应急救援。
第十二条应急响应结束
当应急救援措施使事故或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导致次生、衍生的隐患消除后,应急响应结束。
第五章后期处置
第十三条善后处理
事故或事件发生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稳定员工情绪。同时全面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并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准备恢复生产。
第十四条调查与总结
各单位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安全事故或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并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改进应急管理工作方法。
第十五条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应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或总经理工作部接到较大及以上事故或事件报告后,应及时在公司内通报。
第十六条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事故或事件的性质、原因、过程、责任分析、防范措施等。
第六章应急保障
第十七条应急组织及人员
各单位应建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和联系方式;项目部应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公告应急响应期间内外部联系单位、联系人员和联系电话。
第十八条应急预防
各单位应逐级建立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备案制度、重大隐患分级监控制度、隐患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报告制度,确定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重点,实现对危险因素和隐患的有效监控、治理。
第十九条应急设备物资及资金
各单位应准备用于应对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设备和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等物资,保证善后资金。
第二十条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单位应开展应急救援宣传、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面对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处置能力。
各项目部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及时维修保养;应急救援组织应具备救援救护技能,定期进行桌面、功能、全面演练,确保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七章应急工作统计和总结报告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编写半年和年度工作报告,并在每年的7月5日和次年的1月5日前将统计和工作报告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报送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应急机构、应急体系、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二)安全生产总体和专项预案的编制、执行及演练情况;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四)应急管理培训及宣传教育情况;
(五)开展预防事故检查情况;
(六)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问题及建议;
(七)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经费投入情况,形成的应急救援资产情况;
(八)相关总结报告附表(见附表1)。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对每一起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未遂事故的救援情况及时进行总结,编写救援总结报告,形成案例,并在事故救援工作结束20日内报送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救援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事故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报告及救援经过;
(三)应急预案启动和执行情况;
(四)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及组成情况;
(五)救援过程中发生的实际费用;
(六)救援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救援过程中应用的装备级技术情况、救援队伍的搜救情况;
(七)事故原因和性质的简要分析;
(八)事故救援的经验和教训,包括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和救援组织、协调、指挥及救援队伍、装备、技术等;
(九)改进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十)事故现场相关图纸资料,现场抢救的有关图片。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应定期统计应急机构建设、应急演练、预防事故检查、应急救援以及应急救援队伍安全技术等工作情况,填写相关季报表(见附表),并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季报表报送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第二十四条附表
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指挥机构汇总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培训情况统计表
第3篇 学院物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
学院物业中心物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
一、电梯设备被破坏应急预案
1、事件发生后,服务中心主任立刻带领维修人员赶赴现场,并通知电梯维保公司及学院相关处室负责人,及时查看设备损坏情况,了解电梯困人地点、被困人数、人员情况、以及电梯所在楼层等第一手资料。
2、迅速与所困业主取得联系,安慰业主,稳定业主情绪,安抚业主保持冷静,耐心等待救援。不要盲目采取无谓的行动,以免使故障扩大,发生危险。专业电梯施救人员到达现场前,现场始终不能离人,要不断与被困人员对话,及时了解被困人员的情绪和健康状况。
3、若维修人员和电梯维保公司都无能力解救或短期时间内解救不了,应视情况向公安部门或消防部门求助。
4、在解救过程中,若发现被困乘客中有人晕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以便被困人员救出后即可进行抢救。
二、火灾应急预案
1、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立即向消防控制室报警(注意现场异味,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请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
2、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大吵大叫,同时报告119火警和物业管理办公室。
3、如果是火灾发生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
4、如果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报警,报警要求:
a.起火地点;
b.起火部位;
c.燃烧物品;
d.燃烧范围;
e.有无人员被困;
f.报警人姓名;
g.报警人电话。
h.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5、引导现场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6、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与工作人员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经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7、带电物品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再灭火,严禁用水灭火,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8、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秩序维护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物业办公室值班人员。
9、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值班经理、当班领导,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扑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10、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火灾扑灭之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三、盗窃和破坏事件应急预案
1、任何员工发现盗窃或破坏事件后,应立即查清楼号、单元号、楼层等,并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值班人员通知秩序维护员前往现场查验。
2.秩序维护员巡逻时发现有可疑人员在小区内实施盗窃或破坏的,应立即向秩序维护班长或办公室汇报,如能处理的可及时处理,否则记住犯罪嫌疑人的面貌、体形、服饰和特征等,以方便破案,并注意自身安全。
3、秩序维护部主管或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视情况尽快组织适当数量的人员赶赴现场,尽可能制止盗窃和破坏行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堵截捉拿犯罪嫌疑人,同时向警方报警。
4、秩序维护员在事件中捕获犯罪嫌疑人,应询问记录后移交警方处理,并根据警方要求提供情况和证据,严禁施刑拷打、审讯和扣押,并应劝阻业主和围观人员打骂犯罪嫌疑人。
5、若犯罪嫌疑人在警方到来以前已逃离现场,秩序维护员人员应注意保护现场,阻止任何人员进入或接近现场,并不得触动现场任何物品和门窗,等候警方前来处理。
6、如在作案现场发现有人受伤,应在保护好现场的基础上,通知医护人员前来救护。
7、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若有需要可临时关闭所有出入口,劝阻业主及访客暂停出入,配合防止犯罪嫌疑人乘机逃逸。
8、警方人员到达后,秩序维护员应积极提供线索,配合警方人员办案。
9在事件中涉及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应拍下照片或录像,留下当事人员和目击者,供警方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
四、防暴炸应急预案
1、发挥门岗秩序维护人员的观察敏锐性,对外来人员、车辆严格把关,尤其是要重点留意其是否携带违禁物品,并决定是否允许其进入小区;
2、对外来车辆,对其车牌、单位、姓名及探访地址、出入时间做好登记,并凭借驾驶员有效证件换取临时车辆出入证,车辆出行时做好检查;
3、陌生外来人员进入前要仔细询问有关拜访业主信息,若回答不上来则要求其先用电话联系业主,待业主同意后做好登记,方可进入;
4、发现可疑物品处理必须慎重,不可随意乱动,必要时及时报警处理。
第4篇 风电场安全生产危急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预防安全生产危急事件(以下简称危急事件)的发生,避免、减轻危急事件的危害,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风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参照《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2023年版),结合风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系统的实际制定,用于规范风电场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实行场长负责制,风电场场长是本风电场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运行、维护专业主管归口管理应急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或修订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论证、应急预案的备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组织做好应急演练,负责预案的启动和关闭,负责应急事件的报告及处理;安全监督人员负责监督应急的演练。
第六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应急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要形成权责分明、组织健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组织体系;要建立训练有素、反应快速、装备齐全、保障有力的企业应急队伍。
第七条 本规定中的危急事件是指对风电场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地震、雷雨、冻雨、暴风雪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风电场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电网事故等。
第八条 危急事件管理主要包括危急事件的预防、预案、报告、救援、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第九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动员全体员工,并依靠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
风电场的任何班值和个人都有发生危急事件后参与紧急救援、生产生活恢复的义务。
第十条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生产运行、维护和基建施工安全管理。
第二章 责任制
第十一条 风电场危急事件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关于危急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
(二)制定风电场自身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风电场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由各使用专业制定出相应的危急事件总体、专项及现场应急预案;
(三)根据应急预案,组织相应的应急队伍,并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组织日常应急准备工作,负责危急发生时的抢险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
(四)及时按规定向政府部门和上级公司如实报告危急事件发生及处理情况;
(五)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组织参加抢险人员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危急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公司。
(六)对所管理专业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风电场危急事件抢险小组的职责:
(一)组织抢险小组成员根据应急预案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编制应急事件演练预案,现场实际或以桌面形式定期进行演练,提高队员面对危机事件的处理能力;
(二)做好日常应急准备工作,定期检查和维护应急抢险所需工器具,随时补充过期或消耗的必须物品;
(三)接到发生危急事件的抢险指令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恢复生产和生活;
(四)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危急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
第十三条 风电场危急事件抢险小组成员的职责:
(一)抢险小组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及一般成员)按照应急预案条文规定,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首先是预防,要从根本上做好防止危机事件发生的预防措施;
(二)危急事件一旦发生,按照危急事件领导小组和抢险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进行抢险;
(三)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对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表达自己的观点,为事件调查、应急预案修改完善创造条件。
第三章 危急事件的预防
第十四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着眼于预防,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隐患,及时排除危险源,防患未然,避免危急事件的发生。
第十五条 要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重大危险源评估、技术监控、缺陷管理等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和隐患,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有效防范各类人身和设备、电网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 做好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各种事故预想,尤其是要做好可能对电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预想工作;开展反事故演习,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七条 要认真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并定期检查更换;对防火的薄弱环节要加强监控,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投入,报警系统正常好用,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对于地震、雷雨、冻雨、暴风雪等自然灾害,要根据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信息通报,结合本风电场实际进行分析,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提高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十九条 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工作,做好职工食堂和职工生活区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做好化学物品等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工作,做好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
第二十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认真分析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对可能发生的危急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立“预案库”。
第二十一条 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一) 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预案,主要阐述风电场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和程序,作为风电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和总纲。
综合应急预案应符合《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要求。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1.风电场概况及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2.应急工作原则及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3.应急体系的构成情况:包括预案体系和组织体系;
4.预防与预警:包括危险源监控、预警级别以及信息报告等;
5.应急响应程序及信息发布;
6.应急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及应急经费保障等;
7.应急培训与演练。
(二)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预案:主要针对某种特有或具体的事故、事件或灾难风险出现的紧急情况应急而制定的救援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符合《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要求。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概况: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组织机构及职责;
3.预防与预警:包括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信息报告程序;
4.响应程序及应对措施;
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三) 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在专项预案基础上,风电场结合现场实际而制定和实施的应急处理预案,要求具体、简单、针对性强。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符合《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要求。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概况:具体的危险地点概况、主要危险源;
2.具体的应急人员及职责;
3.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4.应急处置措施、流程。
第二十二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二) 结合本岗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 结合本岗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 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措施明确;
(五) 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 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应急工作要求;
(七) 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二十三条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二十四条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二十五条 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并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二十六条 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定期进行分析和研究,不断的补充和完善“预案库”内容,做好事故预想。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 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 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 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 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 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启动
第二十八条 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第二十九条 应急预案要有计划地进行动态的、分类的实际演练,预案要点和程序张贴在应急地点和演练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三十条 风电厂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6次,演练方式可以选择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全面演练其中的任何一种,但每年选择的全面演练方式不少于2次,其中消防类、防全厂停电类、防汛类应急预案演练必须纳入其中,应急演练应符合《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要求。
第三十一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二条 每年对应急预案演练、修改等管理情况进行总结。
第三十三条 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四条 建立危急事件预警报告制度:当风电场的运行和设备状况、作业环境、自然环境发出预警信号,有可能发生危急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
在危急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指挥危急事件处理工作。
第六章 危急事件的报告及处理
第三十五条 危急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必须立即向当值值长报告,值长接报后通知风电场危急事件领导小组,各级人员接报后必须立即赶赴事件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第三十六条 发生生产人员人身伤害事故、设备和电网事故,应立即报告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部,以便公司派人及时到达现场,指导事故现场处理。
第三十七条 发生地震、强风、雷雨、冻雨、暴风雪等自然灾害时,各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救助措施,及时疏散危险人群,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妥善安排人员,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实施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工作。
第三十八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报告的同时紧急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实施救援,对相关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防止事态的扩大。
发生食物或职业中毒事件,派人到事故现场提取食物样品,样品至少分成三份以备相关部门检查化验。
第三十九条 危急事件结束后,要对设备和设施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必要时开展技术鉴定,认真查找设备和设施在危急事件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四十条 危急事件发生后要进行专门的立项,保证灾后生产、生活恢复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七章 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一条 对于在危急事件预防及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做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建议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对危急事件预防不力,或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相关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运行和维护专业按照上述要求,按照应急预案和预案演练计划,组织演练。
第四十四条 每年年初(1月10日前),将修改应急预案和预案演练计划,上报危机事件抢险处置领导小组。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由风电场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 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部署元旦假期安全防范工作
12月31日下午,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黄明主持召开视频调度会议,调度检查全国重点地区、重大活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排部署跨年夜和元旦假期安全防范工作。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坚持底线思维抓实抓好安全防范,确保今年收好官、明年开好头。
会议指出,2023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形势稳定意义重大。各地各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拧紧责任链条,认真查找分析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强化防风险、保安全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强调,近期受疫情防控、寒潮过境和能源供应的叠加影响,风险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跨年夜安全防范,准确掌握节庆活动安排,紧盯跨年夜活动、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空间、餐饮娱乐和城中村、“多合一”等重点场所,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格监管执法检查,确保跨年夜安全。要强化重点领域安全检查,摸准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的风险隐患,科学研判重大风险源,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出击、打防结合,精准打非治违,做好安全服务,并加强典型案例宣传警示。要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组织开展寒潮防范应急演练;抓好森林草原火灾防控,针对元旦假期民俗用火、生产生活用火增多,加强巡查防守和火源管控,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同时,要针对今年以来水上运输等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态势,推动落实安全管控措施,深化标本兼治,坚决扭转被动局面,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会议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在岗带班,确保反应迅速、运转有序。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地震等专业救援队伍要枕戈待旦,做到第一时间响应、快速高效处置。
周学文、刘伟、宋元明、徐平、闵宜仁、琼色等部领导出席会议。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局),广东省、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在会上汇报。中国地震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部机关有关司局,各省级应急管理厅(局)、消防救援总队、森林消防总队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第6篇 h古镇景区管理委员会水上安全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第7篇 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年,**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将紧紧围绕区、州人民政府及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应急管理工作的总目标,坚持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党委十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区、州煤炭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部署,牢固树立和强化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推进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建设,依法规范和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州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一)扎实推动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各县(市)煤炭局要进一步明确承担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的科室和工作人员,并指定专人负责。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制度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作用,积极适应安全生产工作新常态,确保应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县(市)煤炭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督促和指导辖区内煤矿企业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大中型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并配备专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小型煤矿应确定机构或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工作
各县(市)煤炭局和煤矿企业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8号)要求,完善建立应急值守和应急救援信息跟踪报送制度,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实施和组织管理,严防发生次生衍生事故,确保应急救援到位。全面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安监总厅应急〔**〕95号),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持续改进应急准备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应急联动机制建设
一是各县(市)煤炭局要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确定的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本部门事故信息和预警信息接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响应程序,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与预案成员单位的联系与协作,建立统一应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部门之间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协同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预警机制,形成合力,确保事故救援响应快速、应对科学、保障有力。三是加快推进瓦斯监测监控平台的升级改造建设工作。督促辖区内煤矿企业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做好各类事故及预警信息处置和统计报告等工作。
二、加强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
(一)依法依规督促煤矿企业组建专业救援队伍
各县(市)煤炭局要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督促辖区内煤矿企业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引导煤矿企业联合组建矿区救援队伍,整合矿区应急救援资源,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凡未建立专业矿山救护队的煤矿企业要与就近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援服务协议。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依法指导煤矿企业落实应急管理经费投入,及时补充人员并更新必要的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逐步改善和提高矿山救护队基础训练等设施,落实矿山救护队正常运行维护费用,储备足够的自救互救器材和应急救援物资。年内阜康市完成联合矿山救护队的组建任务。其余县(市)要结合辖区煤矿企业实际,逐步推进,不断提高应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处置能力。
(二)提高矿山救护队伍技战术水平
州矿山救护队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矿山救护队实行军事化管理,强化训练水平和强度,日常训练要与实战相结合,创新训练方式,提高现场险情确认、搜救查找、抢险处置等救援技能。要高度重视战术演练,努力提高训练水平和业务素质,保证救援队伍整体战斗力。我局将严格按照《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等制度标准的要求,定期对矿山救护队的训练成果进行检查。州矿山救护队每季度组织一次达标自检,州煤炭局每半年组织一次达标检查。
(三)加强矿山救护队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安全技术服务等工作的组织指导
各县(市)煤炭局要按照《关于印发**州**年煤矿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昌州煤字〔**〕31号)要求,配合州矿山救护队做好本辖区煤矿企业年度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督促煤矿企业按期完成隐患整改工作。州矿山救护队要严格按照州煤炭局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制定煤矿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受检煤矿企业要积极予以配合。加大对矿山救护队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各项服务工作科学、安全开展,矿山救护队在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工作时,要严格按照《矿山救护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等标准规范的规定程序进行,严禁违规、违章操作。
三、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应急演练计划
(一)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事件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一是各县(市)煤炭局要根据本级政府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煤炭管理部门。各县(市)煤炭局要根据事故的实际处置过程和预案演练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对部门预案进行修订,健全和完善本部门在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协调联动等方面的制度和机制。要加大对部门预案的学习和培训工作,确保相关人员熟悉预案内容。二是加强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落实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各县(市)煤炭局要指导辖区内煤矿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工作,做好企业预案与本级政府专项预案、本部门预案、企业之间预案的衔接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指导煤矿企业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编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尤其是针对基层层面制定的现场处置方案应该简化、易学、针对性强,实现标准化、牌板化、卡片化。严格按照《自治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落实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报备工作。三是凡未编制应急预案、未按照《自治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进行备案的煤矿企业,在申请办理、变更、延期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矿井基本建设(含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开工申请时,不予办理、变更、延期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予批准矿井基本建设(含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开工申请。四是各县(市)煤炭局要重视停产、停建矿井的应急管理工作,要加强对该类矿井的危险源监测和监控,完善应急处置措施,严防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应急预案演练
各县(市)煤炭局要把应急预案演练作为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锻炼应急队伍的重要举措,指导辖区内煤矿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和演练实施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应急预案综合演练、专项演练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突出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自救互救能力等环节,强化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部位的演练,保证一线从业人员掌握事故应急处置要点,不断提升岗位人员的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各县(市)煤炭局年内至少组织1次“双盲”演练或实战演练。
四、加大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
(一)加大安全生产应急宣传教育力度
结合“六五”普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重大活动,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8号)、《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面向社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知识,开展应急体验性教育,提高应急意识和技能。
(二)组织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
各县(市)煤炭局要按照我局制定的《关于做好**年度**煤炭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昌州煤字〔**〕25号)及《关于下达**年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新煤安应急发〔**〕10号)有关要求,组织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
一是加强应急管理人员培训。推动应急管理人员分层级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全员培训的原则,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相关人员和煤矿企业应急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和考核规章制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培训目标、内容、标准和方法。年内我局将分期组织全州各县市煤炭局主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及其应急管理工作部门人员和煤矿企业主管应急工作的领导及其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班进行培训。
二是深化矿山救护队伍专业培训。加强矿山救护队指战员专业培训,提高矿山救护队伍专业技术能力。充分发挥州矿山救护队的功能和作用,广泛运用模拟仿真、实战化演练等新技术改进培训手段、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选派指战员参加培(复)训,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矿山救护工作。
三是加强应急知识普及和应急技能培训。各县(市)煤炭局要指导各煤矿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全体煤矿干部职工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对从业人员的应急技能培训要求,突出重点岗位和井下一线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矿山救护队要积极开展对煤矿一线从业人员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煤矿一线从业人员能在规定时间正确使用和佩戴自救器的培训,努力提高一线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我局将组织1期监管人员应急自救常识培训班。
五、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工作水平
(一)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报送
各县(市)煤炭局、煤矿企业要按照我局有关规定和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准确上报各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统计分析、事故救援总结评估、典型案例分析研究等应急管理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我州煤矿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扎实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工作
进一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普查,不断充实本地区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应急资源、专家、队伍、装备、典型案例和应急预案数据库,及时准确掌握和利用社会各类应急资源,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提供支持和保障。
(三)健全应急专家组工作机制
各县(市)煤炭局要建立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库,根据专家擅长专业进行分类,畅通专家参与工作的渠道,调动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积极性。组织专家参与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应急预案评审、应急演练评估、应急课题研究、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切实发挥专家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促进应对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四)强化绩效管理目标考核工作
**年度应急管理绩效考评指标作为****年考核各县(市)“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指标的一项重要考评内容,各县(市)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指标顺利完成。我局将对各县(市)煤炭局**年度应急管理绩效考评指标进行半年度、全年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各县(市)煤炭局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发挥绩效考核推动工作的作用。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县(市)煤炭局要将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作为日常监管一项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加大对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演练、培训情况;煤矿企业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和运行情况;州矿山救护队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及技术服务情况;救援服务协议签约、履约情况;煤矿一线从业人员应急技能培训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第8篇 应急管理工作规定
一、目的
提高公司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单位。
三、定义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司系统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突发事件应急是指针对已发生的突发事件,为控制其规模、降低其损失而开展的救
援和处置行动。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简称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降低突发事件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
四、管理职责
(一)公司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简称公司应急委),公司董事长任委员会主任,
公司党委书记任副主任,委员会成员由各部门总经理、工会主席、
化工营运部、人力行政部、财务部、生产项目部、安环部、采购部、润滑油事业部、等部门第一负责人组成。
(二)公司应急委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的法规和规定;
2.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修订和演练工作;
4.监督、管理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
5.通报或发布预警、应急救援与处理的进展情况;
6.决定进入紧急状态;
7.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
(三)
公司应急委下设办公室,应急委办公室挂靠安全与环境保护监督部门。主要职责为:
1.处理公司应急委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建立公司应急管理体系、机制;
3.组织制定《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及主要的专项预案;
4.对公司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备案;
5.组织开展危险源排查、安全检查和应急救援演练。
(四)办公室应急职责
1.负责向政府及上级报告(汇报)应急工作情况;
2.负责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编辑和对外发布,接受公众对突发事件情况的咨询;
3.负责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政府部门的关系;
4.负责公司公共安全、公司本部火灾等突发事故的应急指挥和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组织制订公司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5.组织公共安全事件处置及应急预案实施。
(五)计划发展部门应急职责
负责重大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协调。
(六)安环部、生产部应急职责
1.负责公司人身事故、设备事故、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指导各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2.在重特大人身事故、重特大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发生时,负责组建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事故应急工作,负责电力生产应急抢险队伍的应急抢险调度;
3.应急中向上级归口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
4.事后组织或参与事件的调查、性质认定及责任人的处理;
5.应急状态下特殊应急设备和其他物资的采购审批;
6.监督基层单位人身事故、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准备工作。
(七)车间电工人员应急职责
1. 参与公司系统的人身事故、设备事故、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和调查;
2. 负责水电厂防汛防台应急处置和调查;
3.负责紧急情况下水电厂应急抢险调度。
(把)基建部应急职责
1.负责工程建设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2.在工程建设重特大事故发生时,组建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事故应急工作;
3.应急中向上级归口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
(九)财务股部门应急职责
负责公司应急状态下保证应急资金的正常使用。
(十)法务部应急职责
1.负责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2.在发生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时,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3.保障公司本部在突发事件应急中通信的畅通。
(十一)人力行政部应急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
2.落实应急管理或应急抢险工作中作出贡献的人员奖励以及过失人员的处罚;
3.负责伤亡员工的工伤鉴定、理赔,抚恤金落实。
(十二)监察部门的应急职责
1.参与公司系统的人身事故调查;
2.会同公司以及事故单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协助对伤亡员工家属进行安抚、救助。
(十三)政治工作部门的应急职责
1.参与公司系统的人身事故调查;
2.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协调;
3.会同公司以及事故单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协助对伤亡员工家属进行安抚、救助。
(十四)施工队应急职责
1负责所管辖的抢险队组建与一般险情抢险调度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并指导所属抢险队各项管理工作;
3.积极参与应急抢险工作。
(十五)小车班应急职责
1.负责应急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2.负责应急驾驶人员的管理以及培训,应急情况下可随时调用;
3.负责应急情况下的特殊物资设备和其他材料的采购与供应;
4.必要时按照调令,参与公司内的应急抢险工作。
(十八)各单位参照公司本部的应急组织机构设置,成立各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管
理委员会,设立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明确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的应急职责。
(十九)公司本部和各单位必须针对所辖范围内存在突发事件风险的现场,对现场
应急工作进行细致分工和准备,在各现场按需要成立以下应急工作组:
1.第一应急处置队: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
2.后勤保障、稳定生产工作组:负责突发事件处理期间及后续一个时期的生产稳定
和职工队伍稳定工作。
3.人力行政部:负责与公司应急指挥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联系,协调、高度各类
应急资源。
4.第三应急处置队:负责对受伤人员采取及时的现场急救,联系医疗机构或急救中心,
将伤员转送医院进行治疗。
5.第二应急处置队:负责建立突发事件现场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障救援行动、
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6.善后处理组: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扶、慰问和补偿等工作。
7.事故调查组:组织或参与事件的调查、责任认定等工作。
五、应急预案
(一)
公司系统的应急预案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三类。
(二)综合预案针对的是公司或下属单位的整体,是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共
性方式、方法、原则的说明。综合预案要从总体上阐述应急目标、应急原则、应急组织
及职责、应急行动的整体思路等内容。
综合预案在命名时称为《××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公司必须制定1个公司级综合预案,每个车间必须制定1个本车间的综合预案。
(三)专项预案针对的是较为典型的突发事件,例如设备事故、人身伤亡事故、自
然灾害事故等,一个专项预案所针对的突发事件一般会存在于多个生产现场的,同一个
专项预案可以对多个工作现场的应急起到指导作用。
(四)现场预案是针对特定的具体场所,对应急救援中的各个方面做出具体的安排
而制定的应急预案,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五)公司的各类型应急预案由相同要素构成,包括总则、单位概况、应急保障、
应急响应和预案管理五个一级要素,每个一级要素包括若干二级要素。
1.总则的二级要素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与其他预案的关系、工作原则。
2.单位概况的二级要素包括应急资源概况、危险分析。
3.应急保障的二级要素包括机构与职责、物资与装备、通信与信息、应急人员培训、预案演练、员工教育、互相协议。
4.应急响应的二级要素包括接警与通知、指挥与控制、报告与公告、事态监测与评估、公共关系、应急人员安全、抢救、警戒与治安、人群疏散与安置、医疗与卫生、现场恢复、应急结束。
5.预案管理的二级要素包括备案、维护和更新、制定与解释部门、实施时间。
(六)应急预案必须通过评审后方可发布使用,由各级应急委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管
辖范围内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七)当生产工艺、设备设施更新或组织机构调整时必须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开展突发事件演练后,相关部门根据发现的问题、不足,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六、应急队伍建设
根据应急状态以及抢险的需要,在坚持指挥灵便、反应迅速的总原则下,按照归口
负责、专业对口、就近联动原则组建应急队伍,成立公司、厂间、厂内三级应急抢险队
伍,分别参与公司层面应急抢险、公司全体员工无条件参加应急抢险工作,鼓励员工家属作为义务志愿者参与应急工作。
七、应急准备
(一)各类安全教育、安全培训中必须包含突发事件应急方面的内容,使全体员工
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和技能;对参与到现场应急的各类人员开展专项的培训,经考试合
格者方可参与现场应急。
(二)公司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公司下属单位、各现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组合演练或单项演练。
(三)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按需要配合齐全的应急设备,建有完善的管理档案并专
人管理,及时维护更新。
(四)各类应急车辆要做好日常维护,保证处于可用状态。突发事件应急中,公司
及所属各单位的交通设备应优先满足与应急有关的使用。
八、应急预警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公司或电厂发布的预警(一般ⅳ级,较
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出如下处置:
(一)蓝色预警处置
事故发生部门积极进行应急处置,厂内应急抢险队随时参与抢险,所属项目部抢险
队员待命。
(二)黄色预警处置
事故发生单位立即启动相应的专项预案,立即组织内部抢险队进行抢险,所属工程公司应急抢险队接到通知后返回驻地参与抢险,厂间应急抢险队以及公司应急抢险队相关队员、公司应急交通车辆进入预警状态。
(三)橙色预警处置
事故发生单位立即启动相应的专项预案,立即组织内部抢险队进行抢险,所属工程
公司应急抢险队接到通知后返回驻地参与抢险,休假人员停止休假,厂间应急抢险队、公司应急抢险队相关专业队员、公司应急交通车辆根据调令应在20分钟内集合前往抢险,公司应急抢险队其他队员进入预警状态。
(四)红色预警处置
事故发生单位立即启动相应的专项预案,立即组织内部抢险队进行抢险,所属工程
公司应急抢险队接到通知后返回驻地参与抢险,厂间应急抢险队、公司应急抢险队相关
队员、公司应急交通车辆根据调令立即前往抢险,公司所有人员停止休假进入预警状态,
并做好随时出发的一切准备,接到抢险调度命令后,应立即集合出发。
九、应急响应
(一)公司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ⅳ级响应(下属单位部门级)、ⅲ级响应
(下属单位)、ⅱ级响应(公司级)和ⅰ级响应(公司级以及集团公司级)。
(二)ⅳ级响应是指公司系统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已经或预期达到下列情
形,启动现场处置方案或相应的应急预案:
1.事故已经或预期造成重伤1人及以上,或造成轻伤10人及以上;
2.设备故障已经为一类障碍者,或预期发生一般事故;
(三)ⅲ级响应是指公司系统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已经或预期达到下列情
形,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及相应的专项预案。
1.一次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事故、一般设备事故;
2.预期可能发生较大事故;
(四)ⅱ级响应是指公司系统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已经或预期达到下列情
形,启动现场处置方案或相应的应急预案,启动公司相应的专项预案。
1.一次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事故、较大设备事故;
2.预期可能发生重大事故;
(五)ⅰ级响应是指公司系统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已经或预期达到下列情
形,启动现场处置方案或相应的应急预案,启动公司相应的专项预案,申请启动集团公
司相应的预案。
1.一次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较大污染事故;
2.预期可能发生特大事故。
(六)公司的应急响应程序可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
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过程。
1.接警:应急指挥部门或应急值班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警时,做好突发事件情况和
联系方式的记录。
2.响应级别确定:应急指挥部门接到突发事件通报后,应立即根据突发事件的信息
核实,依据响应级别的分级标准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并在公司信息平台上发布相关信
息。
3.应急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相应的应急指挥部门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启动
应急预案。
4.救援行动:应急人员进入突发事件现场,积极开展人员救助、抢险等有关应急救
援工作。当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向上级应急机构请求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5.应急恢复:抢险行动结束后,进入应急恢复阶段,包括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
离、受影响区域的连续监测等。
6.应急结束:由相应的应急指挥部门按照程序宣布应急结束。
(七)突发事件信息的对外发布必须经过审核和批准,保证发布信息的统一性,避免出现矛盾信息。
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及员工未经授权不得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对外发布突发事件
信息或发表对突发事件的评论。
(八)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将现场应急抢险情况及时传
递到应急指挥部门,应急信息的传递与接收必须有专人负责。
(十九)在应急抢险过程中,注意保护突发事件现场,为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的顺利
开展提供保障。
十、监督管理
(一)
公司应急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部门和单位应急工作的开展情况。各单位应急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本单位各部门应急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对事故应急工作的认识;
2.应急管理情况;
3.应急预案的编制、更新情况;
4.应急教育、培训情况;
5.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情况。
(三)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击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
本规定由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9篇 炸药库管理员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责任制
1、是本岗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2、认真落实爆破物品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本人职责。
3、负责爆破材料的收、发、存管理工作,做到帐、卡、物三对照。
4、负责炸药雷管的安全保卫管理。
5、负责爆破材料库的防火措施,及时清理周围水沟杂木、草,做到周围无杂物、水沟畅通,消防器材合格有效。
6、负责炸药库“夏季三防”、“冬季四防”的材料保管工作。
7、库内24小时至少有二人值班,保持卫生清洁,不准有闲杂人员入内。
第10篇 消防控制室管理应急工作程序
1、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2、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的有关要求。
3、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接到火警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5、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
6、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7、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第11篇 消防救火应急准备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1.0目的
为预防火灾和火灾危害,防止事态的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程序。
2.0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有的人员、活动、设施和区域。
3.0主要职责和权限
3.1 总经理确保在本公司范围内配置适当的应急设施。
3.2总经理助理负责监督本程序的实施。
3.3 各部门负责人在火险发生时组织人员并及时报告,组织好现场抢救工作,必要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现场。
3.4 报警员、灭火员、疏散员、急救员负责在火险发生时的报警、灭火、疏散和急救工作。
3.5 员工在发现险情时及时报告并安全撤离现场。
4.0工作程序
4.1关键信息数据
本公司在招收新员工时以及在厂区的信息栏里将会向员工介绍公司应急准备的关键信息数据,如警报信号、紧急关闭设备程序、主要/备用疏散通道、以及集合区等,确保所有员工在紧急事件发生时都知道如何安全撤离。本程序可作培训数据对员工进行培训。
4.2 指挥系统及人员职责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员工积极性,建立企业内部ehs管理委员会,负责应急指挥系统以减少紧急情况误解发生时的混乱现象。具体参见《ehs委员会组织结构图》及《ehs委员会岗位职责》,确保管理层及员工明确各自职责包括紧急情况发生时的职责。此中指定了协调应急行动的负责人。
4.3警报系统
用以向员工通报紧急事件与紧急撤离的报警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清晰识别。本公司的警报信号有消防报警器。报警器的铃声为急促的铃声。本公司的报警信号为单独的报警系统,即发生紧急情况如出现电力中断情况,报警信号仍能发挥作用。听到疏散警报或广播指引,所有人员均按以下4.7应急计划之规定,采取行动。
4.4紧急电话号码
本公司制定《紧急求助电话一览表》,此表也是应急计划的一部分,并给予张贴。此紧
急求助电话号码包括本厂内部的任何分机号码、本地政府消防队的电话号码、本地医疗机构的电话号码 、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等以及ehs管理委员会管理人员的电话号码。
4.5紧急疏图解及说明
本公司制定应急详细资料图解及说明《逃生路线图》并在每个楼层(或车间)的醒目位置张贴。此程序根据楼层(或车间)的不同,分别制定若干份,包括各个楼层(或车间)的疏散路线、紧急出口、灭火器的位置、报警器、消防栓、应急灯的位置、当前所在地位置等其它涉及紧急安全的因素。
4.6 集合区
本公司设立紧急事件发生时的全体员工集合区,该集合区确保安全、远离火灾危害、且不妨碍车辆往来及救助工作。紧急事件发生时清点员工人数在集合区内进行。
4.7 应急计划
4.7.1发生火险时,各楼层(或车间)报警员迅速打破消防报警器开关外罩并报警,火速联系部门负责人或根据《紧急求助电话一览表》联络公司常务副总或消防指挥中心,由他们联络消防部门,报出详细位置、火势大小、起火物资、本公司电话号码等详细情况并由报警员去路口接警。此时消防中心要用广播通知各部门负责人组织灭火疏散和急救。
4.7.2发生火险时各部门(或车间)灭火员迅速使用灭火器材扑灭火灾,这种情况下的灭火必须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如火势较猛,本公司无法控制。则根据疏散员或部门负责人的安排疏散到集合区,在政府消防队员的允许下可协助他们灭火。本公司灭火员必须经过政府消防部门的培训。
4.7.3听到疏散警报或广播疏散通知后,各楼层(或车间)疏散员立即组织工人按正确的出口疏散并检查所有的地方(包括洗手间和小房间)确保所有工人全部离开厂房,此时所有的工人均应按照〈逃生路线图〉的文字指引关掉机器及听从疏散员的安排到达集合区。同时疏散员关闭楼层(或车间)防火门及电总闸。
4.7.4 因本公司集合区设在门口绿化区,疏散过程中由保安人员悬挂必要的标识, 并提醒员工提防危险;疏散过程中由保安人员维持秩序,保护员工安全到达集合区后所有
的工人在指定的地点排好队,各车间负责人清点人数并报告公司常务副总。如本部门人员已全部疏散到集合区,在公司常务副总同意下,带队离开厂区至厂区外的更为安全的地方。如任何一个部门的人员未及时到达集合区,则在公司常务副总的同意下组织搜寻及营救。
4.7.5 在政府消防队员未到达且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只有经过培训且取得许可的人员方可参加搜寻工作并及向公司常务副总报告。在政府消防队员已经到达的情况下,可在政府消防队员的许可下协助搜寻。
4.7.6 在政府消防队员来到之后,本公司所有人员均应听从政府消防队员的一切指挥。
4.7.7 当有人受伤或昏迷,在政府医疗机构尚未到来之前,公司急救员对意外事故受伤或突发性垂危病人进行紧急救助,防止病情恶化,及时挽救生命。在急救医疗人员到来之后,在急救医疗人员的同意下可协助进行急救医疗救护。公司急救员必须接受过紧急救助以及心肺腹苏法的培训,且其有关资质在有效期内方可参加急救工作。
4.7.8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本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4.8 消防检测及消防警报系统。
4.8.1在本文件发布的一个月内或在每年6-10月的人员高峰期及未参加过演习的新员工超过30%时,本公司至少每年组织一次紧急疏散演习。在每次紧急事件发生或紧急疏散演习结束后,公司常务副总应对演习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估。在未达到管理目标或公司常务副总认为有必要时则应增加演习次数。使其更能发挥作用。
4.8.2修复策略及应急安全措施。
本公司制定提供设备及维修服务公司名单,以及能够为本公司生产服务的临时承包商名单。以确保本公司万一发生火灾,能够及时修复并恢复正常作业,保证本公司生产正常有序的进行,并确保客户满意。包括消防检测及消防警报系统)按照《消防安全管理控制程序》执行。
4.8.3本公司规定对报警器、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灯、出口标识等每月由保安进行检查及测试,如有不适用的情况,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以保持应急设施良好并保持记录。其中便携式灭火器应每年由合格的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并保存有关记录数据。
4.8.4《逃生路线图》及《紧急求助电话一览表》应张贴在各部门醒目位置,如有损坏,
各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报请公司常务副总更换。
4.8.5详细的消防系统(包括消防检测及消防警报系统)按照《消防安全管理控制程序》执行。
5.0相关文件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2 《消防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5.3 《逃生路线图》
5.4 《紧急求助电话一览表》
5.5 《ehs委员会组织结构图》
5.6 《ehs委员会岗位职责》
6.0相关记录
6.1 应急设施检查表
6.2 消防演习/紧急疏散演习(包括评审结果)
6.3 员工培训记录
第12篇 应对极端恶劣天气教学管理工作应急预案
为及时应对各类极端恶劣天气,做好我校教学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维护我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快速高效。
二、组织领导
校长负责启动本校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做好教学管理工作应急预案。成立学校应对极端天气做好教学管理工作应急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学校及教学点的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做好教学管理工作。
三、应急措施
(一)停课应急措施
1、及时将停课通知告知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并调整学校教学工作计划。
2、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时间停课和复课。若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复课,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才能延期复课。
3、停课后,学校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复课后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二)停考应急措施
1、考试期间遇极端恶劣天气确需暂停考试的,学校及时将停考通知告知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及时调整教学工作计划。
2、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时间停考和复考。若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复考,及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才能延期复考。
3、考试属于学校组织的,由学校对复考做出具体安排;考试科目属于县、中心校统考的,学校严格执行统考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4、停考后,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复考工作有序进行。
(三)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应急措施
1、学期末或学期初遇极端恶劣天气,确需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时,学校应及时将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通知告知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及时调整教学工作计划,未完成的教学计划应在下学期中安排及时补上。
2、提前放假时,学校应妥善安排好期末考试、阅卷及素质报告单(成绩单)发放等工作,确保学期教学工作任务完成。
3、期末考试属于学校组织的,因提前放假未考完的科目,下学期开学初,由学校安排对未考完的科目进行考试。
4、提前放假后,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开学准备,确保下学期开学工作有序进行。
(四)完善通讯网络确保通讯畅通
为应对极端恶劣天气,以便紧急联络。在应急期间学校要安排人员值班,对外公布值班电话,方便学生和家长咨询。所有责任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五)规范发布通知和信息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对外发布停课、停考、提前放假的通知或延期开学的信息。必须以县教育局及中心校文件为准。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在查明原因、认定性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2、严格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安全事故,有关领导和当事人,在及时处置险情的同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因不及时上报,延误抢救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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