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风险管理高级岗工作职责内容
1.负责信用卡征信审核标准化作业流程管理。
2.负责全行信用卡审批权限管理及审批人员培训、考核及管理。
3.负责信用卡审批分中心的组建。
4.负责信用卡审批分中心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2篇 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范本
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及上级各部门有关建立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并督促公司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2、领导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推行工作,研究分析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工作形势,及时提出具体的实施办法。
3、负责组织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工作机制,保证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人、财、物等各种资源的配置。
4、负责审定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阶段工作目标,对集团公司下达的控制目标进行分解与细化,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5、负责审核公司各单位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文件、标准和措施,批准并组织实施。
6、负责定期召开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
7、负责对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推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本单位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集团公司请求解决。
8、负责审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有效的奖励或惩罚,督促和监督各相关部门制定相应改进措施。
9、负责定期向上级各部门汇报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提供安全生产信息。
第3篇 风险管理岗岗位工作职责
简介:风险管理是指如何在项目或者企业一个肯定有风险的环境里把风险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减至最低的管理过程。风险管理对现代企业而言十分重要。
风险管理岗位描述(模板一)
岗位职责:
1、编制各项公司法律与合规制度,完善相关制度体系;
2、参与公司重大事项谈判,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并进行合规审查;
3、协调外部机构,处理公司各项法律纠纷;
4、及时关注行业监管及法律法规的更新,并结合公司情况及时更新制度办法。
任职要求:
1、3年以上金融、投资领域、知名律所法律相关从业工作经验;
2、熟悉租赁项目结构,了解金融租赁业务流程及产品模式;
3、具有突出的法律专业能力、沟通谈判能力以及良好的逻辑分析能力。风险管理岗位描述(模板二)
岗位职责:
1、落实行业政策的制定;
2、落实信贷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及培训;
3、落实信贷分析报告(区域、产行业)的研究和信贷授权管理的制定;
4、落实对接外部监管的调研分析,对接上级部门的经营分析;
5、完成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宜。
任职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金融、财会、法律等专业;
2、从事银行工作三年(含)以上,有商业银行总行或大型分行风险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熟悉授信业务条线的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熟悉国家金融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产行业发展趋势;
4、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较强的沟通协调及工作执行能力。风险管理岗位描述(模板三)
岗位职责:
1、参与制定公司业务风险规章制度及风险政策;
2、参与业务规划、市场调研和风险评审等工作;
3、组织现场检查、资产风险分类、风险监控等工作。
任职要求:
1、35周岁及以下;
2、经济、金融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具有3年及以上资产管理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业务审查审批等相关工作经验;
4、熟悉风险管理、企业财务、税收、法律等专业知识;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工作协调与沟通能力、独立工作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工作的能力。风险管理岗位描述(模板四)
岗位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公司风险政策并监督执行;
2、负责行业监管、外部环境政策及同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并形成分析报告;
3、负责开展公司业务数据分析和信息挖掘工作,及时发现业务规律和风险特征,提出合理化建议;
4、负责公司业务风险的跟踪分析与评估预警,对异常情况及时提出风险预警报告;
5、负责跟踪公司风险政策的落地执行,评估执行效果并提出合理化改善措施;
6、负责协助相关岗位,深入分析客户行为习惯和风险特征,为公司风险政策的调整与优化提出建议;
7、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3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统计、金融等相关专业;
2、具有2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银行信用卡/信贷业务分析或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审批工作经验者优先;
3、熟悉金融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业务操作流程,具有较强的风险管理意识;
4、英语或法语流利,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力;
5、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准则或风险管理理论知识;
6、国内重点院校经济类、金融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优秀亦可优先考虑。风险管理岗位描述(模板五)
岗位职责:
1、负责内控措施的有效推广、组织落实、跟踪评价、纠改执行,通过业务流程控制风险,履行相应风险管理职责;
2、负责开展对各营业机构的内部控制和运营业务的非现场监督;
3、负责开展对各营业机构的运营条线业务的辅导、培训。
任职要求:
1、年龄40周岁(含)以下;
2、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
3、从事运营工作3年以上,其中一级支行前台对公业务岗经办2年以上,担任机构会计主管或一级分行运营管理部工作1年以上;
4、具备一定的风险甄别意识和总结分析能力,较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第4篇 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范本
1、直接对安委会负责,根据安委会对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的要求,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推进措施,并组织检查落实。
2、负责制定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方针、目标规划、阶段性计划,及时报批安委会同意后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做好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知识培训活动,提高公司职工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水平。
4、负责编制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文件,制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标准与措施、安全风险管理手册及相关程序、制度,组织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定期内审与年度管理评审。
5、负责制定、更新和修改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任务、流程、职责、行为规范、规章制度等,总结、创新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内容,不断提高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水平。
6、负责依据集团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要求,制定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负责对各单位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进行定期、定性和定量评审,做出评审结论,编制安全评审报告。
7、负责定期提请安委会召开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例会,研究解决工作安排,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8、负责编制月度安全风险预控工作简报,定期发布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信息。
9、承办安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和工作。
第5篇 强化检维修施工作业风险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炼化装置具有高温、 高压、 易燃、 易爆、 有毒有害等安全特点, 而其日常检维修作业通常是处于 “边生产、 边检修” 的状态, 期间稍有不慎即可能引发重大事故, 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为进一步强化检维修作业的安全, 克拉玛依石化公司结合自身工作实际, 在认真分析查找的基础上, 针对公司在检维修施工作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通过一系列整改、 提高, 重点狠抓了如何确保现场检维修施工作业管理的时效性、 规范性及可操作性方面的工作, 经过一年的实践运行, 新的安全管理机制已逐渐形成, 其优势逐步呈现, 截至目前已取得明显成效。现就现场检维修施工作业管理方面采取的安全措施做以下论述。
1 明确施工中安全管理责任
公司现场检维修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为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充分体现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 确保现场检维修管理的时效性、 规范性及可操作性, 公司按照中油集团公司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及股份公司的相关制度要求, 重新修订完善了 《克石化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 《克石化公司进入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 、 《克石化公司工业用火安全管理规定》 和 《克石化公司检维修施工作业风险管理规定》 。
上述四项制度和以往做法最大的不同就是, 着重突出了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在修订后的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用火安全管理规定和检维修施工作业风险管理规定中, 改变了以往作业票由基层单位安全人员一手操办、 作业票上仅有安全人员签字审核的模式, 转变为各类作业票由基层单位项目负责人申请办理, 同时, 按作业等级增加了主管生产、 设备、 技术部门人员审核签字的程序。由此, 将原来的现场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单纯依靠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来负责, 改变为谁负责项目谁来负责安全, 只要现场检维修作业中涉及到的工艺流程、 生产运行、 施工方案等, 必须由主管专业部门对其安全负责把关, 通过增加专业审核, 加强了监督管理, 降低了现场施工作业的风险。四项新制度的执行, 为克石化分公司现场检维修作业安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 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施工作业监督运行模式
一直以来公司现场检维修作业票的部门审核确认主要由质量安全环保处安全现场科负责, 并且直接负责工业用火作业、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可燃气体、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工作。安全现场科定员只有3-4人, 每天忙于现场气体检测、 开票, 没有更多精力用于作业及生产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2005年4月, 公司为进一步加强现场检维修安全监督, 切实落实施工管理责任, 防止事故发生, 对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了加强, 将安全现场科更名为安全监督中心,直属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 定员增为9人, 并重新修订了安全监督中心的工作职责, 目的是让安全监督人员从琐碎的事务中逐渐解脱出来转型为咨询和监督人员, 这也是公司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施工作业监督运行模式的再次深化。
同时, 安全监督中心的成立, 意味着公司的安全管理理念正在发生重大转变。以往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具体工作中, 既是执行者又是监督者, 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而通过建立安全监督机构, 使安全监督人员真正成为裁判员, 大家有精力和时间对各生产装置的工艺流程、 安全技术知识等进行系统学习和熟悉, 提高监督管理的水平, 加强对各类检维修施工作业工作的各项技术统计分析能力, 保证现场检维修施工作业监督工作的组织落实, 使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合分有度、 互相约束的管理监督运行模式基本形成。
3 启动检维修施工作业监督运行模式
随着安全监督中心的成立, 新的检维修施工作业监督运行模式已正式启动。首先, 增强了日常临时检维修作业的计划性, 改变了以往施工作业的随意性, 针对日常检维修施工作业建立了周计划制度,要求各基层单位在每周五前填写下周的 《日常检维修施工作业计划申请票》 , 并要求基层单位按照公布的计划表时间进行施工, 这样不仅减少了基层单位进行各类作业的随意性, 还增加了基层单位分析风险、 降低风险的主动性。
第二, 安全监督中心对每周的用火作业等各类作业票进行统计和技术分析, 并在公司内部网上进行公布, 使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对公司整体状况以及本车间安全状况有动态和量化的认识, 并对进一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供了可靠依据。
第三, 工业用火作业、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工作将逐渐移交到化验室, 增加了安全监督人员对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的验证程序, 规范了气体检测的管理办法, 使气体检测具有了代表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第四, 加强了现场检维修施工作业文档的集中规范管理。公司为基层单位配备统一的文件夹, 要求检维修施工作业的现场监火人或监护人持有, 文件夹中必须放置检维修施工作业票证、 风险识别控制措施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问卷等文档。这样使现场监护人的工作职责更加清晰明确, 同时又为现场监督人员提供了统一的检查标准和有效的检查途径。
第五, 加强了对施工作业的过程监督, 加大了对检维修施工作业中的违章处罚力度。安全部门定期在各类生产会议和公司内部网上对检维修施工作业中的 “三违” 行为公布曝光和进行处罚, 不仅使当事人受到教育, 还对其他人员起到警示 作用。
4 强化对日常检维修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
为强化炼化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 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素质, 公司组织所有基层单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以及监护人安全学习和上岗考试。另外, 对相关方日常相对固定的检维修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强化学习和考试, 所有人员考试合格后实行持证上岗, 未通过考试的不允许参与检维修作业活动。通过强化教育和培训, 进一步提高参检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为安全检修奠定基础。
另外, 安全监督中心运行半年以来, 着重加强了对现场检维修施工作业的风险管理。通过强化事前控制、 过程监督和应急控制, 使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得到切实改善。克石化分公司在总结多年实践基础上对检维修作业项目风险管理进行了融合和创新, 使之更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更符合基层生产的特点。公司将炼化过程中检维修作业类别归并为五类, 并对每一类检维修作业细化了风险管理程序, 明确了生产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各专业处室和公司领导的工作内容和安全责任。在风险识别过程中, 将以往主要由安全人员负责, 变为由基层项目负责人主管、 各技术人员、 安全人员、 施工方共同参与的方式, 增加了风险识别的准确性和全面性。为切实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在抢修中发生事故, 特别是在第五类 “突发异常情况时需要抢修施工作业项目” 风险管理程序中, 明确要求抢修作业前, 由车间领导 (节假日、 双休日、 夜间由车间值班干部) 组织填写 《抢修项目 (过程)作业计划书》 , 并经四个生产处室领导和公司主管领导现场审批后, 再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方可组织抢修施工作业。突出了越是紧急任务越是要按程序执行的原则, 从而确保现场检维修施工作业的本质安全。
5 结 语
完善的安全制度、 明确的监督机制, 无疑将会对公司今后的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但是,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再好的制度和机制, 也要靠具体的人员来落实。因此, 不断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 安全素质以及安全责任心, 就能更加发挥制度和机制的作用, 这也是公司需要长期开展的一项重要安全工作。公司已经建立了有效的加强现场检维修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模式, 我们相信, 通过安全管理模式的有效运行, 一定会确保企业实现长周期安全生产。
第6篇 风险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风险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协调、监督、检查具体落实工作;
2.根据《公司风险管理职能对照表》,负责职能职责相对应的风险管理,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
3.对月度重要重大风险、公司前十大风险管理组织制定其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以及监督改进,对该风险的全面监控;
4.负责组织协调全面风险管理日常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各单位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6.推进公司风险管理文化的有关工作;
风险管理员:**/*/**/***/***.
第7篇 安全风险信息平台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安全风险监控工作,规范地铁建设参建各方在安全风险监控管理上的工作责任、工作内容及工作流程,加强相关单位和部门在安全风险监控工作中的协同性,提升轨道交通建设安全风险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最大程度规避和减少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根据住建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公司《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实际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监控管理工作。
第四条 相关参建单位应用安全风险监控与信息平台情况考核,分日常管理考核与双月度考核,由安全质量部牵头负责考核。
第五条 安全风险监控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第六条 除本办法外,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相关单位还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七条 投资承建单位
投资承建单位应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总工程师任负责人,并设立专职信息员督促所辖施工标段落实安全风险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八条 标段施工单位
(一)各施工标段项目部安全总监牵头成立风险信息化小组,项目部安全总监和安质部长每天必须登录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主要任务有:
1.每日17:00前,将自查台账和抽查台账检查的问题、施工监测数据上传平台;
2.巡视闭合阅处:通过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要求和发布的通知、文件、通报(包含业主公告、各类巡检通报、日常风险巡查推送的问题、轨道公司文件、预消警会议纪要、监控中心周报、预警处置等)进行落实、整改、回复。填写回复内容,并可上传相关附件。要求对所有的通报及整改通知的回复都以扫描件上传至相应内容的回复区域;
3.预警响应处置:及时处理平台发出的本标段预警,在预警处置中,要详细填写处置措施及现场处置照片、视频等。
(二)视频监控系统:提供现场信息化设备放置场地及视频会议室,配备网络设备和网络线路,保证各类信息能全面、及时、准确的上传平台(相关硬件参数见附件一):
1.按施工实际需要和轨道公司要求设置视频监控,施工单位负责采购本标段所需要的设备与硬件等,并负责进行安装、调试、移位、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视频监控正常使用;
2.摄像头数量、位置要求:
车站明挖基坑至少设置2个摄像头,矿山法暗挖工程,要求每个掌子面设置1个摄像头,要清晰看到暗挖掌子面,并确保每掘进15米移动一次,盖挖车站参照矿山法施工要求设置;
附属结构明挖基坑、施工竖井至少安装1个前端监控设备;
施工竖井上各设置1个摄像头,重大风险源处根据评估情况设置;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有出渣土行为的施工现场,渣土车辆进出的大门口在开工前必须安装摄像头,并接入安全风险监控信息系统。此项作为开工核查条件之一。
3.要保持视频监控 24小时正常运行,并确保监控视频的摄像角度和照明亮度,以满足视频监控的需要。不得随意挪动、故意遮挡、污损、用光照射摄像头,不得无故中断、关闭视频(特别是夜晚施工时)和人为破坏设备;
4.提供全天候的应急响应服务,须在监控中心发出平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修复,保证平台正常运转。
(三)盾构监控
1.按照实现盾构实时数据监控要求配备电脑等设备,必要时施工单位需安排盾构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配合数据解译;
2.每日上传出土量,同步注浆量;
(四)工程资料录入: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及时录入必要的工程资料,资料目录详见附件二。
第九条 第三方监测单位
(一)项目部项目负责人牵头成立风险信息化小组,负责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日常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信息员;
(二)监测数据上传:每日17:00前上传当天监测数据;
(三)及时查看并通过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对建设单位(含监控中心)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进行落实、整改回复;
(四)每日浏览本标段工点风险情况,同时根据各自工点的安全评估状态,及时做出回复和处理。对数据异常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加密监测点增加监测频率,并及时上传监测数据。
第十条 监理单位
(一)安全专监牵头成立风险信息化小组,负责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日常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信息员;
(二)每日将抽查台账检查问题和巡查报告上传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对有风险、监测数据异常以及重大安全隐患和危险征兆的工点,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和回复,并及时向监控中心反馈;
(三)及时查看并安排相关人员通过信息平台对建设单位及风险监控中心提出的问题、要求和发布的通知、文件、通报(包含业主公告、各类巡检通报、轨道公司文件、预消警会议纪要、监控中心周报、预警处置等)进行落实、整改、回复;
(四)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上发布的各类检查通报,并做好复查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上各项事件进行闭合管理;
(五)预警响应处置:每日登录平台浏览各自工点风险情况,同时根据各自工点的安全评估状态,及时做出回复和处理。工点评估为“有风险”或“预警”状态,按预警流程处理,将处理结果在信息平台回复。
第三章奖惩
第十一条 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使用情况考核按单位性质分为标段施工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监理单位三个组,各组内不再按线路区分参建单位。安质部组织每两个月对各单位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各组分别排名,评分标准见附件三。投资承建单位信息平台使用情况纳入季度考核。
第十二条 通过视频监控和巡视发现施工现场视频不按规定设置、违规挪动、故意遮挡、污损、用光照射镜头、无故中断、关闭视频,以及视频监控平台被人为破坏等问题,且拒绝整改、未按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每个问题给予10000元的处罚。有渣土车辆进出的施工现场大门口没有安装摄像头并接入监控信息系统的,罚款50万元。
第十三条 对日常巡查推送的问题,拒绝整改、未按时整改、整改不到位、整改但未及时回复的,每个问题给予5000元的处罚。安质部对整改闭合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每个问题给予20000元的处罚。
第十四条 对监测数据和巡视报告上传不及时的,每次处罚5000元。
第十五条 对履行《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监控管理办法》工作职责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整改态度、影响大小,每人次/问题给予5000元的处罚;对不配合或阻挠监控中心工作的单位,每次处罚10000元。
第十六条 对在同一个考核周期内相同、类似问题多次重复发生的,从第三次开始,实施双倍处罚。
第十七条 监控中心每双月月底汇总存在问题情况,安全质量部审核后,填写处罚单,并形成考核处罚通报上传信息平台(处罚单见附件四)。
第十八条 双月考核排名考核结果将通过公司文件形式下发通报,对工作不积极,效率差,不配合工作的单位将约谈该单位主要领导。
第十九条 对各组排名靠前的单位予以奖励,奖励总额为前两个月对被考核各单位处罚金额总和。标段施工单位组前1-5名分别奖励前两个月总处罚金额的20%、16%、12%、8%、8%,合计64%;第三方监测组第1名奖励前两个月总处罚金额的6%;监理单位组前1-3名分别奖励前两个月总处罚金额的12%、10%、8%,合计30%。所有奖励处罚款项一并纳入季度验工计价,在季度验工计价中扣除。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
第8篇 浅述如何做好施工现场输油站的hse管理——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3
作者:秦之勇 李华伟
a)成立评估小组。由输油站队和施工单位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成立评估小组,所有评估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有能力针对本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环境与健康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
b)确定评估范围和对象。评估小组应首先识别出本施工项目所涉及的范围,然后确定评估对象,包括施工的各个阶段,作业任务、装置、设备设施等。
c)收集资料。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了解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同类设备、设施或工艺的生产情况等。
d)危险危害因素辨识与分析。根据评价的设备、设施或场所的环境、工程建设方案、工艺流程、装置布置、主要设备和仪表、原材料等,辨识和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机制。
e)风险分级。在上述危险分析的基础上,划分评价单元,根据评价目的和评价对象的复杂程度选择具体的一种或多处评价方法。对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在此基础上按照事故风险的标准值进行风险分级,以确定管理的重点和需要制定的应急预案、管理方案等。
f)提出降低或控制风险的安全措施。根据评价和分级结果,高于标准的风险必须采取工程技术或组织管理措施,降低或控制风险。低于标准值的风险属于可接受或允许的风险,应建立监测措施,防止条件变更导致风险值增加,对不可排除的风险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9篇 海关风险管理科工作职责内容
第10篇 如何在职教工作中推行安全风险管理
铁路的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铁路自身的发展,而且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铁路部门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站在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度,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是基于铁路传统管理更高层次的安全管理,是铁路部门在铁路发展新时期实施的战略性新举措。尤其是我们铁路大修部门几乎天天要上线作业,更要深刻理解安全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作为一名车间职教工作者,如何才能转变职工安全观念,把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灌输到每一名职工的心里,确保上线作业时人身和行车的安全。我思考了几点,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下:
一、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培训工作
加强职工的安全风险管理教育,安全风险管理教育工作是贯彻局、段的方针、目标,实现安全生产,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进行安全风险管理教育,首先要提高职工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只有从职工自身做起,主观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才能真正抓好日常施工生产安全,只要职工思想上重视起来,认识到仅凭经验和直觉了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是很不够的。而能事先进行安全风险识别判研,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和评价,并根据判研结果进行了安全风险过程控制,防止和消除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这都需要职工从思想认识来作保证。只有对职工做好安全风险管理教育,提高职工对安全风险的重视程度,才能真正确保安全。安全风险管理包括对人和物的管理,对事物的管理,如施工生产过程的管理,探索事故发生的规律和预防措施;对人的管理,即对人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和心里的了解和掌握。在处理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种矛盾时,要始终把解决安全问题放在首位,经常强调安全的重要性。不要出了事故才讲安全,不出事故就忘记安全。
其次是普及和增强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要充分利用班组安全活动、班前班后会、开展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的安全活动,安全风险知识竞赛获演讲等形式。对现场发现的违章者要进行“三违”帮教教育,而不是一味地“执其一端,抓住一点”的片面做法,变领导的强制管理为职工的自我管理,变领导的监督为职工的安全需要。让职工从自身做起,主观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才能真正抓好施工生产安全。
二、抓好班组安全风险管理
车间施工安全稳定与否,与班组安全管理有着直接的关系。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最基层的管理单元,是企业进行思想、技术、文化教育的前沿阵地,是企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班组在铁路企业生产结构中虽然是最小的生产和管理的一层机构,但它是铁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是安全风险管理的基础和重点。车间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起点和终点都体现在班组安全管理之中,班组的管理水平和成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车间的安全,反映车间的管理水平,决定着整个施工工作的质量、经济效益。
班组的安全风险管理教育是我们大修生产的重要保证。人力是一切资源中最主要的资源,它是一种力量或能量。安全生产的实践证明:在安全生产中,最重要、最持久的决定因素是人,是人的安全素质。没有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主导作用,任何先进的、现代化的设备条件,都不能发挥其自身应具的作用。造成事故的因素有:指挥决策的失职与失误,管理上的疏漏与渎职,施工方案上的错误与违规,施工生产过程中的违章与失误等,可人的安全意识确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人的安全素质包括人的安全思想素质、技术业务素质、生理因素、心理素质、群体素质,这几个素质都达标或处于最佳状态,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就能发挥正常,使安全生产处于有序可控状态。而安全大修是我们各项工作的中心,车间生产效率要想提高,设备潜力得到最终大限度的挖掘,物资消耗达到最低水平,安全生产能够得到有力的保证,生产任务能够及时完成,都必须依靠每一个劳动者的努力,通过班组的活动来实现。班组的安全风险管理教育工作扎实了,车间的安全生产就有了保证。
三、加强班组长安全风险管理培训
班组安全风险教育是车间安全风险管理的基础。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具体化表现在班组长抓好班组管理,而班组教育的核心在于抓好班组安全风险管理,班组的其他方面的管理都是为安全风险管理服务的,因此,抓好班组安全风险管理是保证车间生产安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班组长在作好班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中,应注重以人为中心的管理。劳动纪律、作业纪律、作业标准、规章制度都要靠人自觉地遵守和执行;在进行一项工作中或作业过程中的自控、互控、他控、联控要靠人去完成,通过自身检查和互相监督,实现规定目标和标准,这就要依靠控制手段。班组来自一线远离站、段所在地,独立承担繁重的生产任务。为保证安全运输生产,班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决不能有半点闪失和发生失控现象,否则班缺乏战斗力,安全基础就不稳定。因此,必须把班组的安全风险管理作为车间管理中的头等大事、重中之重来抓。只有班组安全风险教育工作实实在在搞好了,车间安全生产就有了坚实的基础。
班组生产时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他们和职工朝夕相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对提高职工素质也是很大影响的。抓好他们的培训,题号他们的思想和管理素质,等于在安全生产方面,抓住了主要矛盾,队安全生产将会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
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首先,要明确安全生产时各项工作的综合反映。要合理进行施工生产的组织。包括人员分配、物料摆放、施工程序、施工方法等,科学合理组织施工生产。要身体力行、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技术素质要过硬,带头专研技术,在职工中树立良好的形象,让职工学有榜样。
以上几点是我对于在职工教育中推行安全风险管理的基本看法,加强安全风险管理教育是为了提高职工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从而保证安全生产;加强班组安全风险管理使不同的管理产生不同的安全质量。只有不断改进和完善对职工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全新的适应车间实际的安全风险管理方法,才能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车间发展中的地位。确保施工生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作者:殷海涛
燕山换枕大修车间
2012.5.28
第11篇 大唐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流程和评估质量,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集团公司负责培训外审和企业主要内审专家,参与和督导企业第一次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分、子公司生产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把关和外审组织工作;基层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把握风险控制评估标准要求,组织做好内审工作。
第三条 坚持三年一个周期的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第一年在集团公司的督导下完成企业内审、专家外审,第二年在分、子公司的监督下完成整改,第三年由分、子公司指派专家组巡视持续改进。
第四条 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应随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工作同步开展。特许经营项目部应视同发电企业的一个部门(车间),并按要求同步开展内审工作。
第五条 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结果应反映每个要素及对应流程节点的管控效果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情况。
第六条 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应纳入企业年度“两措”计划,确保费用落实。
第七条 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纳入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指标,分、子公司应监督问题的整改,实行闭环管理。集团公司对企业外审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对于企业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进行考核,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从重处理。
第八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以及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章 管控效果评估
第九条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违反《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违反强制性标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问题,属于重点问题。
第十条 体系运行效果评估
(一)要素运行效果评估
每个要素的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与流程节点管控情况应一并进行查评,各要素运行效果判定标准如下:
1.要素的目标和指标均没有完成或存在重点问题或风险度大于50%,该要素为失控状态。
2.目标完成、指标部分完成、不存在重点问题且风险度小于50%,该要素为存在偏差状态。
3.无问题的要素为受控状态。
(二)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效果评估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判定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异常。
(1)存在重点问题数超过查评项目的6%。
(2)失控要素数超过查评要素数的12%。
(3)风险度是否大于15%。
2.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判定为体系总体运行异常。
第三章 内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 内审工作的组织
(一)企业应建立内审领导组和工作组。领导组由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分管生产副职担任副组长,工作组由总工程师或生产副职担任组长。
(二)安监部牵头组织管理和环境单元内审,设备部牵头组织设备单元内审,发电部牵头组织人员单元内审,人资部、总经部等其他部门按责任分工负责相关要素内审。安监部负责内审的归口管理。
(三)工作组下设内审小组。其中,管理、人员和环境单元按要素组成内审小组;设备单元按要素和专业分出小组,每小组至少2名专业骨干。
(四)每个评审要素(节点或检查项)应结合企业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设置a、b角。
(五)内审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每年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
第十二条 内审培训
(一)企业应在内审工作开始前一个月,组织开展内审人员培训。
(二)内审人员培训应包括:集团公司《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管理体系规范》、《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安全风险要素管控重点要求》,《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以及本细则对于评估工作的要求。
(三)培训教师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或评审专家担任,采用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
(四)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内审员。
第十三条 内审流程
(一)每年第四季度企业应制定下年度内审计划,确定评估项目,评估内审时间至少一个月,但不超过三个月。
(二)召开启动会,会议由企业党委书记主持,安全第一责任人动员,生产副职总体安排,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参加。
(三)内审员开展评估工作,将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填入内审报告的“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中,依据标准进行评分,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内审员将“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整改建议上报要素所属单元的单元组长。
(五)单元组长汇总本单元各要素存在的问题,核查重点问题和整改建议,编制本单元内审报告,按时向工作组组长提交。
(六)工作组组长组织编制综合报告。综合报告应明确专人校核、勘误,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七)召开总结会,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八)总结会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生产副职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计划,以正式文件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
第十四条 内审管理要求
(一)企业应开展而未开展的项目为扣分项,不得列为不参评项。
(二)内审无问题的检查项要写出管控效果评估;扣分项必须有实际存在的问题,要依据《指导手册》中的标准进行扣分,不得人为提升或压低分值。
(三)内审期间,工作组组长至少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内审工作协调会,安全第一责任人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掌握内审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协调解决相关事项。
(四)分、子公司要安排专人(或专家)对所属企业内审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 外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五条 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负责组织
(一)按照分、子公司年度外审计划,每年一季度,进行外审的企业与有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签订外审合同,内容应包括:
1.外审的范围和企业类型。
2.外审专家组长,外审专家和专业分工。
3.外审时间和日程安排。
(二)根据外审企业总容量、机组数量、设备系统复杂程度,火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10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22人;风电和水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13人。人员配备标准如下:
1.火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汽机、锅炉、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热工、燃料、化学、环境至少1名)。
2.水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水轮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1名、自动控制1名、水工建筑1名)。
3.风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风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含直流、通讯)1名、调度自动化1名)。
(三)外审专家组组成
1.专家组长应具有总工及以上岗位履历,专家应与被外审企业无直接利益关系。
2.专家组由专职专家和在职专家组成,原则上比例各占一半。企业分管生产副职、总工程师和发电部、设备部、安监部主任作为外审在职专家,其他由分、子公司推荐的在职人员,可参加学习评审。
3.专家年龄应严格限制在70周岁以内,并身体健康(需提供外审年度的体检证明或由外审机构统一组织体检)。
第十六条 外审准备工作
(一)分、子公司提前一周将接受外审企业的内审报告提交外审专家组。
(二)外审专家组长外审前,应对外审方案进行策划,方案应包括评审企业的状况、评审范围(确定不参评项)、评审时间、评审过程控制等内容,并经外审企业的上级公司批准。
(三)外审组长召开专家内部会议,明确外审计划、分配外审任务,组织外审专家学习有关文件(标准、手册、程序、相关文件)和集团公司年度重点工作、事故通报等。
(四)接受外审的企业根据外审方案和专家行程安排做好迎检工作,并提供相关记录、资料和规章制度。
(五)接受外审的企业按专业一对一安排配合人员,确保外审期间资料提供及时性和外审工作连续性。
第十七条 外审流程
(一)外审启动会,由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主持、分管生产副职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企业内审工作组组长汇报内审情况,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有关领导、企业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二)专家通过问询、文件查阅、现场取证、检验检测等方法开展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汇总编制完成的检查表和重点问题及整改建议上报单元组长。
(三)单元组长对本单元存在的问题进行确认,对要素、节点存在的偏差和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列出重点问题和对策措施建议,按时向专家组长提交本单元外审报告。
(四)专家组长组织召开专家组内部会议,综合分析评审结果,协调专业间共性问题,判别问题归属要素,对照标准确认外审不符合项以及重点问题。
(五)专家组长编制总报告,对企业安全风险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判体系运行情况和存在的偏差及应关注的不符合项,提出保证体系正常运行应采取的措施建议。
(六)召开总结会,外审专家组单元组长、专家组长通报外审情况,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七)外审工作结束3日内,技术服务单位应填写《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简报》中相应内容(格式见附件1),经分、子公司完善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八)外审报告应由外审专家组长报上级公司直至分、子公司。
(九)分、子公司组织企业对专家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进行评价,作为今后选择专家的依据。
第十八条 外审管理要求
(一)分、子公司每年11月30日前应确定所属企业下年度外审计划,并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批后统一发布。
(二)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外审计划。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计划,分、子公司应书面说明原因,报请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
(三)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总负责;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具体负责外审进程和专家管理工作;专家组长对外审报告质量负责,单元组长对本单元报告质量负责。对明显质量不高的专业外审报告,专家(单元)组长有权责令重新评审。
(四)任何人不得人为划定得分率。
(五)对于内、外审风险度偏差超过20%,或存在严重问题超过100项的发电企业,该企业所在的分、子公司要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进行情况说明。
第十九条 对外审专家的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必须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最新法规、规程、标准和反事故措施等,掌握外审评价方法、评审标准和依据;
2.现场外审前,认真阅读企业的内审报告,边审查边与专业配合人员交流,了解企业专业管理实际情况。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审发现的问题应准确、可追溯,提出的整改建议应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外审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外审任务。
2.因私外出必须向专家组长请假。
3.外审结束,如数归还企业的评审资料。
4.遵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三)安全要求
1.认真听取专业联络员安全交底,掌握进入现场工作的安全要求。
2.必须在企业配合人员陪同下进入生产现场。
3.进入现场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自觉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章 评审报告及问题管理
第二十条 企业内、外审报告编写均应按照“四个凡事”要求,落实领导、技术、现场管理和监督责任,做到检查项目与对应的标准一致、实际工作管控效果和存在问题及所违反的规定描述清楚、存在问题对应的岗位人员责任准确。
第二十一条 外审报告,按照总报告和管理单元、人员单元、设备单元、环境单元报告(即1+4)进行编写和发布。企业内审报告编制为一个综合报告进行发布和上报。内、外审报告格式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第二十二条 内审报告及问题整改计划要以文件形式在本企业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外审报告及问题整改计划由分、子公司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外审企业,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三条 基层企业要把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风险程度和“四落实”的原则列入“两措”计划、检修、技改和消缺计划,分、子公司负责监督和考核整改完成情况。
第二十四条 内、外审问题整改计划完成率在第二年(整改年)要力争达到100%;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在第三年必须完成;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进行整改的,企业应以文件形式提出变更或注销申请,上报分、子公司批准。
第六章 《指导手册》修订
第二十五条 内审结束后,企业应组织内审员提出对《指导手册》的修改意见,随内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六条 外审结束后,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指导手册》提出修改意见,随外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七条 集团公司定期汇总修改意见,组织对《指导手册》修编,及时下发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水力、风力发电企业,由分、子公司按照具有完整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原则来确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的规模(不考虑资产归属)。
第二十九条 满足以下条件的发电企业可按照对应的规范化管理标准进行管理和查评:
(一)50mw以下的水电厂或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的流域水力发电企业。
(二)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独立经营风力发电企业(不考虑资产归属)。
(三)天然气、太阳能发电企业的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待相对应的《指导手册》编制完成后进行。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简报(模板)
附件2: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报告(模板)
附件3: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总报告(模板)
附件4: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单元外审报告(模板)
第12篇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流程和评估质量,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集团公司负责培训外审和企业主要内审专家,参与和督导企业第一次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分、子公司生产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把关和外审组织工作;基层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把握风险控制评估标准要求,组织做好内审工作。
第三条 坚持三年一个周期的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第一年在集团公司的督导下完成企业内审、专家外审,第二年在分、子公司的监督下完成整改,第三年由分、子公司指派专家组巡视持续改进。
第四条 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应随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工作同步开展。特许经营项目部应视同发电企业的一个部门(车间),并按要求同步开展内审工作。
第五条 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结果应反映每个要素及对应流程节点的管控效果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情况。
第六条 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应纳入企业年度“两措”计划,确保费用落实。
第七条 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纳入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指标,分、子公司应监督问题的整改,实行闭环管理。集团公司对企业外审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对于企业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进行考核,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从重处理。
第八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以及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章 管控效果评估
第九条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违反《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违反强制性标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问题,属于重点问题。
第十条 体系运行效果评估
(一)要素运行效果评估
每个要素的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与流程节点管控情况应一并进行查评,各要素运行效果判定标准如下:
1.要素的目标和指标均没有完成或存在重点问题或风险度大于50%,该要素为失控状态。
2.目标完成、指标部分完成、不存在重点问题且风险度小于50%,该要素为存在偏差状态。
3.无问题的要素为受控状态。
(二)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效果评估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判定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异常。
(1)存在重点问题数超过查评项目的6%。
(2)失控要素数超过查评要素数的12%。
(3)风险度是否大于15%。
2.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判定为体系总体运行异常。
第三章 内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 内审工作的组织
(一)企业应建立内审领导组和工作组。领导组由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分管生产副职担任副组长,工作组由总工程师或生产副职担任组长。
(二)安监部牵头组织管理和环境单元内审,设备部牵头组织设备单元内审,发电部牵头组织人员单元内审,人资部、总经部等其他部门按责任分工负责相关要素内审。安监部负责内审的归口管理。
(三)工作组下设内审小组。其中,管理、人员和环境单元按要素组成内审小组;设备单元按要素和专业分出小组,每小组至少2名专业骨干。
(四)每个评审要素(节点或检查项)应结合企业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设置a、b角。
(五)内审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每年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
第十二条 内审培训
(一)企业应在内审工作开始前一个月,组织开展内审人员培训。
(二)内审人员培训应包括:集团公司《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管理体系规范》、《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安全风险要素管控重点要求》,《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以及本细则对于评估工作的要求。
(三)培训教师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或评审专家担任,采用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
(四)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内审员。
第十三条 内审流程
(一)每年第四季度企业应制定下年度内审计划,确定评估项目,评估内审时间至少一个月,但不超过三个月。
(二)召开启动会,会议由企业党委书记主持,安全第一责任人动员,生产副职总体安排,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参加。
(三)内审员开展评估工作,将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填入内审报告的“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中,依据标准进行评分,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内审员将“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整改建议上报要素所属单元的单元组长。
(五)单元组长汇总本单元各要素存在的问题,核查重点问题和整改建议,编制本单元内审报告,按时向工作组组长提交。
(六)工作组组长组织编制综合报告。综合报告应明确专人校核、勘误,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七)召开总结会,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八)总结会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生产副职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计划,以正式文件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
第十四条 内审管理要求
(一)企业应开展而未开展的项目为扣分项,不得列为不参评项。
(二)内审无问题的检查项要写出管控效果评估;扣分项必须有实际存在的问题,要依据《指导手册》中的标准进行扣分,不得人为提升或压低分值。
(三)内审期间,工作组组长至少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内审工作协调会,安全第一责任人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掌握内审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协调解决相关事项。
(四)分、子公司要安排专人(或专家)对所属企业内审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 外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五条 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负责组织
(一)按照分、子公司年度外审计划,每年一季度,进行外审的企业与有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签订外审合同,内容应包括:
1.外审的范围和企业类型。
2.外审专家组长,外审专家和专业分工。
3.外审时间和日程安排。
(二)根据外审企业总容量、机组数量、设备系统复杂程度,火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10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22人;风电和水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13人。人员配备标准如下:
1.火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汽机、锅炉、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热工、燃料、化学、环境至少1名)。
2.水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水轮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1名、自动控制1名、水工建筑1名)。
3.风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风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含直流、通讯)1名、调度自动化1名)。
(三)外审专家组组成
1.专家组长应具有总工及以上岗位履历,专家应与被外审企业无直接利益关系。
2.专家组由专职专家和在职专家组成,原则上比例各占一半。企业分管生产副职、总工程师和发电部、设备部、安监部主任作为外审在职专家,其他由分、子公司推荐的在职人员,可参加学习评审。
3.专家年龄应严格限制在70周岁以内,并身体健康(需提供外审年度的体检证明或由外审机构统一组织体检)。
第十六条 外审准备工作
(一)分、子公司提前一周将接受外审企业的内审报告提交外审专家组。
(二)外审专家组长外审前,应对外审方案进行策划,方案应包括评审企业的状况、评审范围(确定不参评项)、评审时间、评审过程控制等内容,并经外审企业的上级公司批准。
(三)外审组长召开专家内部会议,明确外审计划、分配外审任务,组织外审专家学习有关文件(标准、手册、程序、相关文件)和集团公司年度重点工作、事故通报等。
(四)接受外审的企业根据外审方案和专家行程安排做好迎检工作,并提供相关记录、资料和规章制度。
(五)接受外审的企业按专业一对一安排配合人员,确保外审期间资料提供及时性和外审工作连续性。
第十七条 外审流程
(一)外审启动会,由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主持、分管生产副职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企业内审工作组组长汇报内审情况,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有关领导、企业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二)专家通过问询、文件查阅、现场取证、检验检测等方法开展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汇总编制完成的检查表和重点问题及整改建议上报单元组长。
(三)单元组长对本单元存在的问题进行确认,对要素、节点存在的偏差和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列出重点问题和对策措施建议,按时向专家组长提交本单元外审报告。
(四)专家组长组织召开专家组内部会议,综合分析评审结果,协调专业间共性问题,判别问题归属要素,对照标准确认外审不符合项以及重点问题。
(五)专家组长编制总报告,对企业安全风险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判体系运行情况和存在的偏差及应关注的不符合项,提出保证体系正常运行应采取的措施建议。
(六)召开总结会,外审专家组单元组长、专家组长通报外审情况,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七)外审工作结束3日内,技术服务单位应填写《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简报》中相应内容(格式见附件1),经分、子公司完善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八)外审报告应由外审专家组长报上级公司直至分、子公司。
(九)分、子公司组织企业对专家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进行评价,作为今后选择专家的依据。
第十八条 外审管理要求
(一)分、子公司每年11月30日前应确定所属企业下年度外审计划,并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批后统一发布。
(二)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外审计划。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计划,分、子公司应书面说明原因,报请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
(三)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总负责;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具体负责外审进程和专家管理工作;专家组长对外审报告质量负责,单元组长对本单元报告质量负责。对明显质量不高的专业外审报告,专家(单元)组长有权责令重新评审。
(四)任何人不得人为划定得分率。
(五)对于内、外审风险度偏差超过20%,或存在严重问题超过100项的发电企业,该企业所在的分、子公司要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进行情况说明。
第十九条 对外审专家的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必须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最新法规、规程、标准和反事故措施等,掌握外审评价方法、评审标准和依据;
2.现场外审前,认真阅读企业的内审报告,边审查边与专业配合人员交流,了解企业专业管理实际情况。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审发现的问题应准确、可追溯,提出的整改建议应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外审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外审任务。
2.因私外出必须向专家组长请假。
3.外审结束,如数归还企业的评审资料。
4.遵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三)安全要求
1.认真听取专业联络员安全交底,掌握进入现场工作的安全要求。
2.必须在企业配合人员陪同下进入生产现场。
3.进入现场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自觉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章 评审报告及问题管理
第二十条 企业内、外审报告编写均应按照“四个凡事”要求,落实领导、技术、现场管理和监督责任,做到检查项目与对应的标准一致、实际工作管控效果和存在问题及所违反的规定描述清楚、存在问题对应的岗位人员责任准确。
第二十一条 外审报告,按照总报告和管理单元、人员单元、设备单元、环境单元报告(即1+4)进行编写和发布。企业内审报告编制为一个综合报告进行发布和上报。内、外审报告格式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第二十二条 内审报告及问题整改计划要以文件形式在本企业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外审报告及问题整改计划由分、子公司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外审企业,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三条 基层企业要把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风险程度和“四落实”的原则列入“两措”计划、检修、技改和消缺计划,分、子公司负责监督和考核整改完成情况。
第二十四条 内、外审问题整改计划完成率在第二年(整改年)要力争达到100%;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在第三年必须完成;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进行整改的,企业应以文件形式提出变更或注销申请,上报分、子公司批准。
第六章 《指导手册》修订
第二十五条 内审结束后,企业应组织内审员提出对《指导手册》的修改意见,随内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六条 外审结束后,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指导手册》提出修改意见,随外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七条 集团公司定期汇总修改意见,组织对《指导手册》修编,及时下发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水力、风力发电企业,由分、子公司按照具有完整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原则来确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的规模(不考虑资产归属)。
第二十九条 满足以下条件的发电企业可按照对应的规范化管理标准进行管理和查评:
(一)50mw以下的水电厂或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的流域水力发电企业。
(二)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独立经营风力发电企业(不考虑资产归属)。
(三)天然气、太阳能发电企业的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待相对应的《指导手册》编制完成后进行。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简报(模板)
附件2: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报告(模板)
附件3: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总报告(模板)
附件4: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单元外审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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