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6范文网 > 企业管理 > 企业管理 > 管理工作
栏目

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09 热度:46

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

第1篇 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

岗位职责

工作标准

一、宣传和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和规定,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能够宣传和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和规定,能够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纠正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和不安全状态

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是能够立即纠正

三、做好安全生产中规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认真填写安全资料,建立管理台账,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及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验收安全设施及机械安全装置

四、按职权范围和标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指挥人员进行处罚,对安全工作做出成绩的提出奖励意见

能够按职权范围和标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指挥人员进行处罚,对安全工作做出成绩的提出奖励意见

五、参与事故分析、处理等工作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各类事故的分析、汇总、统计及上报工作,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好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七、定期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分析与改进,提高体系运行效率;落实各子公司体系运行效果

对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效果给出评价及改进建议,并落实到各个子公司

八、承担安全课程体系各类文件、流程的编制与修订;承担各类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培训档案

采用三级教育模式,能够独立完成培训工作,能够给出培训方案

九、制定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能够编写各项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培训及演练

十、ehs政策和制度的推行

能够制定及修改政策及制度并推行

第2篇 浅谈建设单位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摘要]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搞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是同志对领导干部安全教育必要性的精辟概括。对安全生产,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强调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和监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本文从建设四个方面对建设单位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建设单位职责、前期管理、现场监督

建筑业的生产活动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是事故多发行业,近几年我国建筑业的死亡率是所有工业部门中仅次于采矿业的最高的行业,损失巨大,令人痛心。建设单位在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上做了大量工作,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在建设工程的各项管理工作中,是一项非常关键非常重要的工作,可以说是各项工作之首。建设单位除了高质量、工期短、低造价的目标意识越来越显著外,更进一步强调和重视了项目安全的重要性。在这种情况下,安全管理工作更应该加强而不能削弱。随着各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重视和加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参建各方的安全管理工作正逐渐走向良性循环的轨道,且已初见成效。通过实行安全设施规范化、施工场地定量化等综合管理手段,使劳动作业环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有了很大的改观。但作为建设单位如何完善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检查、督促承包方在工程施工中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仍是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 建设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违反上述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二、建设单位在我区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三、建设单位应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相关的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尤其是地下管线资料。

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建设单位应对其在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建设单位应依法发包建设工程,并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中,按照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内容、范围、金额、预付金额、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并按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技术、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等用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费用

二、抓好工程施工前期安全管理

1、从思想上增强安全意识。安全生产体现了“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思想。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不断发展,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人的生命价值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现阶段在“与时俱进、持续发展”的经济建设方针指导下,安全生产符合“****”重要思想,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之一

2、从制度上增强安全保障。在安全保障管理过程中,靠人管人很难做到有效管理,只有通过建立规章制度,才能真正落实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操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对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组织有关人员集中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制度。在我校外语楼施工过程中,经检查发现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我校基建部门、管理单位等坚决要求整改,并督促专职安全人员到位,才允许继续施工。并也可通过各种奖励措施来督促安全生产。

3、资质及开工前审查。安全资质的审查要静态与动态相结合在基本建设中,承包方将承包工程的特殊工种进行转包,在施工中使用包工队伍和临时工的现象已日益增多,这增加了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难度,也给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防止承包方在工程转包以及使用包工队伍和临时工时发生“以包代管”等现象,建设单位必须对承包方的安全资质进行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审查。不但在工程招投标期间要审查承包方的“一照三证”及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保建设单位在发包工程中的安全管理证安全施工的机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工器具的配备情况;审查两级机构以上承包方管理机构的安全人员配备情况,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静态评审。而且在施工期间要分阶段进行动态复检。对“复检”不合格方发出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当达不到要求时,可以终止合同,并按合同条款赔偿一切损失。

把开工关,安全管理建设单位要严格审查承包方的开工条件:审查承包方的工程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现场专职安全人员的落实情况;审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身份证及“上岗证”;审查是否具有并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审查施工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以及必要的安全培训和安全交底;审查现场安全工器具、防护设施、施工机械的配备情况及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作业环境等情况。

4、签订安全协议。签订安全协议是建设单位对发包工程进行安全管理和经济制约的重要手段。当投标单位中标后,建设单位应与承包方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明确发生事故后各自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明确安全奖罚规定和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提取。当发生人身伤亡或存在安全隐患而引起的罚款均将在保证金中扣除。

5、从业人员要对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学习,并在生产过程中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才能把人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降至最低限度,从而做到预防事故,减少人身伤亡。由于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来自农村,人员流动频繁,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差,都是导致建筑企业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 因此,除了承包方加强自身的安全教育外,建设单位要根据工程施工的要求和工程的具体特点组织承包方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建设单位还要求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有专项的安全技术审核制度,并与工程项目各相关单位共同对项目的建设进行全方位安全把关、统一协调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从专业技术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施工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真正做到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完全,施工作业做到班前班后检查,严格持证上岗,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新工人上岗前培训。

三、加强施工现场监督力度

建设单位要抓好发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杜绝“以包代管”,就必须对发包工程实行动态管理。对承包方的安全管理进行全过程的检查、督促、指导和服务,并加强安全考核。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的承包方进行处罚并提出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承包方予以警告、停工整顿,直至清退,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工程安全监督情况汇报会,并以安全简报的形式向各承包方领导及被监督的施工队伍传递、交流安全监督情况。“表扬与批评”、“奖励与处罚”均反映在简报上。使企业的领导者、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施工实际状况,从而进行必要的决策,同时对基层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发出警示性信号,使其在安全施工和安全管理中起到信息交流、反馈、宣传和教育的作用。

四、控制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费

在工程招标时,可将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应的费用作为工程招标的一个内容列入招标文件中,让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安全技术措施及其相应的费用。在实际施工时,只有实施了投标书中的承诺并起到了预期的效果,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才能支付相应的安全措施费。上述方法与直接将“安全措施费”如数拨给承包方相比,既能提高承包方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积极性,也能防止承包方在转包及使用包工队伍或临时工时发生“以包代管”的现象,保证“安全措施费”真正用在安全技术措施上。安全管理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要加大安监人员巡回检查力度,发现安全问题及时解决,把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以防为主”。同时要督促各承包方加强自检、互检、专检力度,使他们相互学习、交流、竞赛,共同提高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水平是一个国家政冶、经济、文化多方面的综合反映,涉及到国家、社会和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关系到国家声誉、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各个层面,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当前,频繁发生的安全事故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建筑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领域,必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施工项目作为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直接关乎生命与健康,安全生产不仅仅是保障生产、生活顺利进行的必然要求,更是促进生产、发展经济的必备条件。建筑安全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管理方法,建立新的安全管理模式,提高职工的安全执行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安全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第3篇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及防范措施

一、水上施工一般规定

1、项目部应随时与当地气象、水文站等部门保持联系,每日收听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随时了解和掌握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项目部参与施工的船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必须持有各种有效证书,按规定配齐各类合格船员。船机、通讯、消防、救生、防污等各类设备必须安全有效,并通过当地海事局的安全检查。

3、施工船舶要与项目部昼夜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规定显示有效的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

4、施工作业前应向当地海事局申请办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各施工作业点应配备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

5、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发生机损等重大意外情况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6、严格按核准吨位转运货物。载货不得超高、超载,并须进行有效绑扎,防止因货物移动发生意外事故。

7、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并做好记录,严禁向河中排放和倾倒,并配备配齐消防器材。

8、严格执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及水上航运安全管理规定,谨慎操作,确保安全,做到“十分把握七分开,留下三分防意外”。发生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9、船舶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在舱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人员上下通道应挂设安全网,跳板要固定,水上工作平台四周要安装符合标准的栏杆和安全网。同时应做好防冻防滑工作。

10、认真落实施工作业区施工平台设施、桥桩、水底管线的安全警戒保护措施,不得擅自扩大水上施工安全作业区(施工水域)的范围,确保作业区人、船、物的安全。

11、落实作业区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确保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船舶、排筏、设施不准进入施工水域内,防止本工程施工作业船舶与其他的施工船舶间发生有碍正常施工的安全事故。

12、各作业队应选派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水上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人员、船舶、作业区、和水域环境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的落实。

13、施工船舶上的生活垃圾及塑料品等不得任意抛入水内,生活垃圾必须装入加盖的储集容器里,并定期运至岸上倾倒。

二、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船舶、船员的安全要求

1、水上施工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向当地海事部门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

2、施工船舶应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

3、施工船舶进出港前必须办理签证手续。不经常进出港口的作业船舶应到海事主管机关办理定期签证。

4、施工船舶的适航区域要符合航区要求。施工船舶起重船应持有船检部门签发的有效

适航证书。

5、施工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员。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话务员必须持有合格的适任证书。

6、施工船舶在航行、锚泊或作业时,除应按规定的信号外,根据不同的施工状况,显示不同的信号。

7、在各施工作业点,夜间应按规定显示警戒灯标或采用灯光照明,避免航行船舶碰撞水中桩墩。在显示灯光照明时应注意避免光直射水面,影响船舶人员的瞭望。

8、施工船舶应加强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vhf高频电话收听和对周围情况的观察了解。船上应有夜间照明设备,设有发电设备的船只,应备有防风灯和电池灯具。

(二)、起重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起重船舶必须持有符合有效证件(适航证)和安全证书,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话务员应持有有效的适任证。

2、起重船上必须配有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等救生设备,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油污器材和油污水分离器等设施。

3、船上应配有高频电话(vhf),并备有水上作业水域图。

4、船上应设有安全紧急通道,并将安全通道示意图上墙。

5、应按照项目部指定的航行线路、停靠站点和时间航行,定点靠泊。

6、船上应按核定的载人数量运送员工上下班,不得超载;超过载核人数,船长有权拒绝开船。

7、起重船上严禁装运和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如因工作急需需要携带者应事先与船长联系并进行妥善处理,严禁人货混装。

8、船舶接放缆绳的船员必须穿好救生衣,站在适当位置,待船到位靠稳后拴牢缆绳,搭好跳板,并作好人员上下船的保护,以防不测。

9 、乘坐起重船的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乘船规定,听从船员统一指挥,待船靠稳拴牢后依次上下,不得抢上抢下或船未靠稳后就跳船,不得站立和骑坐在船头、船尾或船帮处;严禁擅自跨越上下船或酒后登船。

10、非驾驶人员禁止进入驾驶台,严禁随意乱动船上一切救生、消防等设施;严禁非驾驶人员擅自操作。

11、起重船上严禁随地吐痰,吸烟者必须到指定区域吸烟。烟蒂、纸屑应放入垃圾箱内,自觉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12、船舶上的垃圾要集中回收和处理,禁止随意抛掷水里,船上的油污水必须经分离装置处理后集中处理,并应有书面记录。

13、船长、轮机长应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船舶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确保运行安全。夜间航行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信号显示。

14、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风暴等恶劣天气时,交通船应停止运行,并到指定处锚泊。

(三)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船舶必须持有符合三类海区要求的有效证书(适航证)和相关证书;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话务员应持有有效的适任证书。

2、施工船舶上必须配有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等救生设备,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油污水分离器等设施。

3、船舶上应配有甚高频电话(vhf)和联络电话,并配有施工作业

区的近期航行通告等。

4 、应按照项目部指定的航行线路、停靠站点和实践航行,定点靠泊。

5 、船舶上应设有安全应急通道,船舱两侧通道畅通,并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同时应做好冬季防冻、防滑工作。

6 、施工船舶上严禁装运和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如因工作急需需要携带者应事先与船长联系并进行妥善处理,严禁人货混装。

7、船舶上的垃圾要集中回收和处理,禁止随意抛掷海里,船上的油污水必须分离装置集中处理,并应有书面记录。

8 、船长、轮机长应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船舶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确保运行安全、夜间航行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信号显示。

9、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雾、雷雨、风暴等恶劣天气时,禁止施工船舶进行水上作业和运行,并到海事部门指定的锚地锚泊避风。

三、水上施工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1、项目部各施工作业队必须把水上施工作业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水上施工作业有关管理规定,各施工船舶及作业点均应由专人负责安全,积极配合项目部安质部门,形成二级安全管理网络,形成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层层落实安全措施,强化安全管理。

2、保持与地方政府和海事、气象等行政、行业管理部门及监理、业主的定期联系和沟通,及时获得水上施工安全的有关政策、法律和信息,及时通报施工进度和施工要求,以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3、施工船舶应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建立安全准入-安全监察-教育培训-考核评估的全程监管制度,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档案。

①安全准入。施工船舶投入作业前,应对船舶的有效证件、适航状况、资源配备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报请海事主管机关对施工船舶进行查验和审核。

②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月对水上施工船舶安全情况进行自检,并配合局指、海事部门对施工船舶进行监察,包括安全设备和器材、消防、救生等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及有无违章事故记录等。每半年申请海事部门对施工船舶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③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部定期组织进行水上施工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并根据水上施工作业实际情况,组织施工船舶单位开展现场经验交流和应急预案演练。邀请海事、气象等各方面专家,对施工船舶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④ 安全考核评估。项目部建立安全风险基金制度和月查季考年评制度,对安全管理有成效者予以奖励,反之则予以处罚,直至取消水上施工作业资格。施工船舶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重大海损事故,或有重大安全隐患,则将该船泊列为重点监管船舶。被列为重点监管的船舶应及时进行安全整改,并定期将整改方案、实施计划和整改结果报送监理、业主备案。

(四)设置安全作业区

1、 为了保障施工作业安全,作业前应向主管机关申请设置安全作业区,将施工船舶与无关船只相隔离,使无关船只远离施工作业水域,防止其干扰施工作业船舶的作业。

2 、安全作业区的施工作业船舶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有效的水域专用图。

3 、建立水上施工通信网。设立由甚高频(vhf)水上频道组成的水上施工通讯网,确保船、岸联系畅通。

4 、现场管理。施工期间应按海事主管机关要求配备警戒船,日夜维持安全作业区的水上交通安全,必要时向主管机关申请派出巡逻艇,加强施工区域的现场交通指挥,维持航行秩序。

四、水上复杂施工环境的防范措施

(一)防台措施

1、各施工作业队应根据项目部防台预案,积极做好防台应急工作。

2、项目部及各施工作业队均应由专人负责收听当地气象台提供的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根据预报和船舶不同的抗风能力提前作好防范准备。

3、施工船舶应根据预报风力、船舶抗风等级、风期长短,加固锚缆,绑扎易动物件,检查船机及救生设备,并加强值班,显示信号,昼夜保持通讯畅通。

4、避风船舶船员应保持昼夜值班,随时检查本船安全情况,并及时与项目部和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二)防雾措施

1、项目部应派专人负责收听各地有关雾情的预报并做好记录。

2、锚泊船舶应昼夜派员值班。显示相应雾中信号,并通过vhf6频道发布本船动态报告。

(三)防碍航物措施

1、项目部应定期向海事主管机关和有关部门收集相关航行通告、收听航行警告,掌握区域内沉船、水域工程等水上水下障碍物的变化情况。

2、施工船舶船员应主动向当地人员了解和掌握施工航行水域的各种障碍物情况。

3、施工船舶应按照指定的计划航线航行,航行中需不断测量实际船位,校正航线,以策安全。

4、施工船舶应按照划定的施工作业区范围进行船舶作业,以避免发生船舶间锚链缠绕、碰撞等事故。

5、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船舶严禁进入施工作业区,严禁施工船舶进入和穿越其他施工作业区。

6、施工船舶在航行浅滩水域时应注意,如发现舵向较差、船机震动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前进,待探明水深后再决定进、退避滩方案。同时在航行中加强瞭望,注意回避,以防触及水下障碍物。

7、施工船舶应按照项目部要求进行作业,并加强值班瞭望,谨慎航行。

8、项目部在施工前应向业主及有关部门申请设置禁航区。

9、项目部各施工作业点要对已建和在建工程夜间悬挂规定的信号,对已建平台,还应设置规定的灯标,以起到警示作用。

10、各施工船舶上应备妥堵漏器材并进行全员培训,以防不测。

五、 防范大桥通航孔航道内沉船风险的对策措施

1、施工船舶应服从主管部门指挥,并随时注意收听海事部门发布的航行安全信息和大桥两侧航行船舶情况通报,自觉遵照航运主管部门推荐的航道航行。

2、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发现险情应随时采取救助措施,以有效避免船舶在通航孔道内发生事故。

3、发生事故后的应急措施

(1)立即救助遇险船员,安排船舶探摸,了解沉船的相关情况,并及时报请局指挥部尽快安排大型起重船打捞沉船。

(2)报请有关部门安排警戒船进行现场警戒。

(3)设置警示标灯、标牌。并通过信号台定时发布航行安全信息,指导其他船舶安全航行。

(4)对整体打捞难度较大,则应报请有关部门实施解体清障打捞。

六、防范船舶间碰撞风险的对策措施

1、施工船舶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划定的施工作业区进行施工,每天定时向项目部及局指挥部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和安全情况,通报作业区施工船舶分布及动态情况,禁止施工船舶随意调换作业区和随意穿越其他作业区;禁止施工船舶将锚位抛出作业区;禁止施工船舶不按计划施工。

2、除在施工安全作业区设置警戒灯浮和警戒船守护外,还要求施工船舶按规定在明显易见处显示相应的信号,尤其在锚链入水处显示灯光信号并用探照灯提示。另外,要求所有施工船舶在vhf6频道24小时值守。

3、对通过临时航道的大型船舶实施护航制度,保护大型船舶通过施工作业区的安全。

4、对未按推荐航道航行擅自进入安全作业区的船舶,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及现场警戒船,进行及时纠正。

5、需要调整安全作业区的,应提前一个月向海事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发布航行通告,并重新制定相关管理措施。

6、发生事故后的应急措施

(1)迅速救助遇险船舶和人员,尽量减少人员及财产的损失。

(2)收集施工船舶和航行船舶的详细数据,组织人员协助参与海事调查。

(3)如果碰撞船舶沉没,则要报请有关部门打捞沉船,避免影响其他施工船舶安全和妨碍大桥施工。如整体打捞不成功则采用解体清障打捞。

七、 防范人员坠水风险的对策措施

1、水上施工作业及船上流动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着救生衣。符合高处作业条件的,还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系好安全带。

2、非本船驾驶人员严禁擅自操作。

3、施工人员应开展游泳培训,加强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4、人员上下通道必须设安全网,跳板要固定。作业平台应满铺脚手板,周边必须有栏杆和安全网等可靠的临边维护。

5、作业平台上应配置足够数量的救生圈等救生设备,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固定式防水灯,保证夜间足够的照明。

6、作业平台上应设置多条安全通道,以防不测时人员迅速疏散。

八、防止施工船舶污染水域的措施

1、对施工船舶在施工作业及运输过程中,发生漏油污染水域事故,应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制止漏油,并向项目部和海事部门报告。

2、对漏油船舶立即查找泄漏污染源,关闭阀门,封堵甲板出水孔(缝),并投放吸油毡、棉胎、木屑等吸附材料,收集泄漏油污。

3、迅速调集本项目其他施工船舶投入防污抢险,及时运送防污器材和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在海事人员的组织下,进行协调作战,以最低限度地减少油污泄漏。并做好防火准备工作。

4、对油污泄漏区域进行铺设围缆绳,投放吸油材料及消油剂,并及时回收泄漏的污油和已吸附的吸油材料,防止污染面积的扩展。

5、因船舶碰撞引起的污染,则应迅速控制当事船舶污染源,必要时应将泄漏船舶拖至岸边围清,并派潜水员封关油箱管道阀门。进行善后处理。

九、 防范施工船舶上生活垃圾、污水污染水域的措施

1、在船舶上配备垃圾储集容器,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袋装。对塑料制品(包括各种合成纤维缆绳、塑料垃圾袋等),禁止投入水域内。

2、对食品废弃物及其他垃圾采取粉碎处理的方法,将经过粉碎后粒径小于25mm的垃圾,运至距最近陆地3公里以外投弃;对无法粉碎处理的垃圾,定期请水上垃圾运输船进行清运至岸上指定位置倾倒。

3、在船上设置储集生活污水的集污舱柜,及可观察液位的装置,定期将储集的生活污水运至距最近陆地12公里以外排放。

4、在船上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将生活污水消毒处理后,运至距最近陆地4公里以外排放。

十、防止施工污染的措施

1、 桥梁施工时不得将泥浆、淤泥等污染物流入河道中。桥位

排水沟应设沉淀池等设施,不得将污水直接排入河中。生活、建筑垃圾应采取深埋或外运等措施,不得倾倒河中。

2、 施工结束前,将航道中的钢管临时支墩拔除干净。采用起

吊船配合高压冲枪,将钢管拔出,如钢管顶至桥底部,将钢管露出水面部分割除,再继续上拔,直至全部拔出,不得在水中有遗留。

3、及时清除落入水中的铁件,杂物。小件可采用高磁性磁铁吸附,大件应采用潜水打捞。

4、主梁施工时,不得随意向河中抛洒废弃物,将各类施工垃圾及时收集,并运至桥区外。

5、设置专人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并集中收整,运至桥区外。

6、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河岸杂物,并恢复原状。

浙江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如皋大司马桥工程项目部

2023年6月

第4篇 冬季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燃气场站及天然气长输管线运行安全,保障冬季燃气稳定供应和各燃气用户的用气安全,按照是燃气办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保安全、保供气、稳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开展今冬明春燃气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减少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抓好抓实燃气安全生产及天然气长输管线、场站安全运行工作,确保今冬明春燃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燃气正常供应。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我公司常务副总**担任,安全监察部部长**任副组长,其他各部部长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组织对公司各加气站、管线及用户进行全面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联系人:**,电话:)。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情况。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经济发展建立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提升各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公司各类安全管理制度,促进公司各项工作安全、平稳、快速、健康发展。

(二)生产运行部对公司辖区内燃气管网、天然气长输管线、场站、设备等进行安全防护及管线巡查、巡检工作,及时发现因地铁施工、圈占、占压等人为破坏和水土流失等危及管线安全情况,并积极协调解决。

(三)安全监察部牵头,联合工程技术部、生产运行部、客户服务部对公司辖区内公福用户、锅炉用户进行拉网式排查,登记备案。对于检察发现的问题,能够当场整改的,要指导用户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填写整改通知单,用户签字确认,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满足供气条件后予以通气。

(四)开始新一轮的入户安检工作。确认用户燃气管道、阀门、计量仪表灯设施是否完好;管道无私自改动,无锈蚀,无重物搭挂,不作接地线使用;连接软管应安装牢固(必须安装关卡)且不超过(小于2米)、不老化(1年);用气设备应符合安装、使用规定;无燃气泄露;燃气压力正常;燃气设施现场不得有人居住,且通风良好;检查灶具、热水器、壁挂炉等燃气具是否规范安装、工作正常和使用年限等,做好燃气具信息的记录;建立、健全用户个人信息的登记;对于检察发现的问题,能够当场整改的,要指导用户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填写整改通知单,用户签字确认,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确保全面消除户内燃气设施隐患。由其对孤寡老人、身患疾病的残疾人、父母不在身边的孩子和流动人口重点列为检查对象。

(五)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营造安全用气环境。借入户安检、抄表和用户缴费的机会,向用户发放《***天然气安全宣传手册》,提高用户安全防范意识;定期在公司辖区内的小区设点,宣传安全用气知识,解答用户疑问。

(六)加强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和应急值守。公司有各门要严格执行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活动,及日常公司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做好值班期间的安全检查、巡查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同时,要采取多种方法、多种形式对外公布抢险抢修电话(0001-0000001),确保24小时人员值守,对值班期间发现的各类异常情况,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妥善处理,对日常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要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否则,对瞒报、漏报、迟报或对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造成损失的已经查实将给予责任人或当事人严肃处理。

(七)完善抢险队的人员和设备配置,确保抢险任务完成质量。抢险队预备队员崔 已通过入职三级教育及抢险职业技能培训,正式调入抢险队;要求综合管理部对抢险车辆侧门车窗开关不灵等问题进行维修,要求材料部对抢险队提报的购买抢险工具进行采购。

四、奖励与惩罚

公司将此次工作方案的内容划入部门和个人的年度考核,在年终总结大会上对此次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并做出相应的奖惩。

***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第5篇 化学化工基础实验中心安全管理工作条例

1.取仪器药品及时登帐,消耗时按时消帐,外借记帐,做到帐物相符。

2.首先检查所负责的药品等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所用仪器药品分类存放,专人保管。

4.对千元以上仪器建立使用维护登记卡。

5.学生在第一次实验时(或前),要进行防火、安全知识、遵守实验室制度的教育。

6.学生实验中损坏仪器时,如仪器在10-20元,赔原价的1/5;如仪器在20-50元,赔原价的1/7;如仪器在10元以下,赔原价的1/3。

7.下班前逐个检查门、窗、水、电。全无问题时方可离开。

8.牢记火警电话:119。

第6篇 zx校宿舍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中心校宿舍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管理知识,提高安全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讲卫生,注意自身安全,妥善保存贵重物品,爱护公物。

3.每期住宿前对宿舍电源线路、插座,走廊、楼梯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登记造册,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维修,确保学生宿舍安全。

4.每栋宿舍必须有专人通宵值班巡查,严禁学生擅离宿舍。

5.按要求经常检查宿舍的卫生工作,认真做好登记,并进行卫生、安全评比。

6.督促学生按时就寝、按时起床,学生就寝后,清点各寝室人数,发现有未归寝室的应及时报告给班主任老师。

7.学生就寝后,发现有点蜡烛的应立即制止。

8.宿管人员在学生离开寝室后,应逐层逐室清查后方可关锁大门,发现有生病的学生及时告知班主任或送医院治疗。

第7篇 工作面日常管理安全标准

一、打眼安全标准

1、煤电钻综合保护性能齐全、灵敏可靠。

2、电缆无破皮漏电现象,吊挂整齐。

3、煤电钻外壳、开关、减速器、风扇、钻杆完好,钻杆要直,不能弯曲,湿式钻杆连接件不漏水。

4、工作地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

(1)工作地点顶板、煤帮、支架等有安全隐患未排除。

(2)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3)发现工作面有连续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与瓦斯突出征兆时。

(4)有冲击地压工作面,发现卡钻杆,孔内冲击及爆孔等动力现象时。

(5)发现煤变潮,煤质松软,有挂汗,出现雾气,顶板淋水加大等透水预兆时。

(6)打眼中突然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

(7)悬顶距离、控顶距离或端面距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二、爆破工作安全标准

1.打眼必须坚持湿式钻眼,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爆破图表进行打眼,眼深不得小于0.6m。

2.装药量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装药要用水泡泥和粘土炮泥封炮眼,封泥长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雷管脚线必须挽起悬空、短路连接。严禁与任何导电体接触。

3.放炮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一次起爆距离执行,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处理瞎炮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放炮前后要对支柱进行二次补液升压。

三、工作面支护工作安全标准

(一)普通支护

1、工作面支护设计根据矿压观测、地质资料、顶板控制系统进行科学计算结果,确定支护方式、支护强度。

2、所有的支护器材有基础台帐,对规格型号、合格证等有记录、有资料。所有支柱下井前必须在井上试压,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有试压记录。

3、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压力≥18mpa,浮化液浓度不低于2%-3%,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比器,有检测记录。

4、所有支柱和铰接顶梁必须统一编号有序架设,支柱顶梁要互相平行,不上下起伏,梁头齐。柱距、排距等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工作面拉线支柱,横竖成直线。

5、支柱迎山有力,迎山角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不得有退山。

6、支柱初撑力,单体液压支柱∮80mm≥60kn,∮100mm≥90kn。现场必须有测压表,有小班检测记录。

7、顶梁必须与顶板紧密接触,不得张口,若顶板不平,必须用木楔或木板等背实;顶板破碎时应背板护顶;局部冒顶造成梁上空顶时要用木料,在梁上摆成井字型接实顶板。

8、支柱不准支设在浮煤浮矸上,坚硬底板要凿柱窝或打麻面,松软底板,支柱必须穿柱鞋。

9、工作面内不得使用不同性能的支柱,特殊情况使用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

10、工作面倾角超过15°时,必须有支柱防倒措施。

11、支柱不得超高使用,也不得有死柱子,所有在用支柱必须支设在顶梁下,不得有闲置支柱,不漏液,不自动卸载,无外观缺损。

12、使用铰接顶梁的工作面铰接率>90%。

13、工作面支架应垂直于煤壁,梁头不能上下甩头,顶梁放平,铰接使用,梁销插过梁眼。不得有单撅棚、大棚档及空棚、空柱现象,若遇调面等,撅棚必须向老塘倒接一梁支一柱。

14、挂梁必须使用水平楔,挂梁应从上向下逐棚进行。顶梁的圆销小头向上,支柱卸载阀朝向煤壁。

15、护顶材料必须合格,穿顶枇子数量、规格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分布均匀,塑笆联结点间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破碎顶板要用笆瞒严背实。

(二)特殊支护

1、倾斜架棚棚腿要打在架棚梁与铰接梁相交处,迎向老塘75○,架棚梁与铰接梁间接实,有空隙时要用木板接实,挪移时要拆1架扶1架,禁止出现单撅棚。

2、工作面支柱要全部处于承载状态,回出的循环料打在切顶线下,角度与基本支柱相同,回柱时要求回一柱打一柱,在生产班使用时应用一柱、放一柱,不得全部提前放下待用。

3、木垛要求材质良好,四角对线、且打在实底上,用木楔打足劲,木垛不得重料、重楔,木垛上部与顶板要接实,木垛处行人宽度不小于0.7m。

四、出煤工作安全标准

1、工作面放炮后应先挂梁再出煤,严禁空顶作业,认真检查观察顶板和煤壁情况,防止掉顶、片帮伤人。

2、大倾角工作面作业组之间先在煤壁打一棵临时支柱,用木版与第一排支柱打好挡煤板,并及时铺网挂梁。

3、出煤前要及时找掉伞檐,放煤时禁止下方有行人。

4、大倾角工作面为控制出煤量,出煤时在机巷处设好挡煤板,放煤人员在护身柱下方用铁铲控制放煤量。下货时下口设人警戒禁止人员上行。

五、回柱放顶安全标准

1、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上下顺槽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机头处滞后距离按《作业规程》确定)

2、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的工作面、采空区冒落高度普遍小于1.5倍的采高,局部悬顶和冒落高度不充分(<(2×5)m2)时,用丛柱加强支护,超过的要进行强制放顶,特殊条件下不能强制放顶时,要有可靠的措施和矿压监测手段。

3、切顶线支柱数量齐全,支柱有力,挡矸有效,特殊支护(戗柱、戗棚)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工作面无漏顶,无窜矸,无空载支柱。无失效支柱。浮煤清理干净。

第8篇 上浦小学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一、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5.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二、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2.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安全直接责任人。各处室负责人、年级主任为该部门安全、年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为该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定期组织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的宣传教育与收缴活动,确保安全。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4.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和各种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前后,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电梯、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5.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6.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7.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8.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10.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11.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12.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严禁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13.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三、日常安全管理

1.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2.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3.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4.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值班行政和值班教师要值班、巡查。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6.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7.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8.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9.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四、安全教育

1.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2.学校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3.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加强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加强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5.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7.学校配合学生监护人,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督促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五、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1.要积极主动配合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依法维护好学校周边秩序。

2.配合建设、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3.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配合公安、建设、交通部门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5.配合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6.配合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7.配合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8.配合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六、安全事故处理

1.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2.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3.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上报程序、要求,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

七、奖励与责任

1.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2.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以至法律责任: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第9篇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工作职责范本

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区、镇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承办村(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综合协调指导监督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修订完善各类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处置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进行演练,积极组织参加应急救援行动。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头。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职业卫生、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四、对村(居)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安监所或镇安委会办公室,并实施有效监控。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的整改,并进行安全隐患跟踪。

五、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违章、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认真教育,要求其立即或限期整改,并及时移交有处罚权的部门处罚。

六、认真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事故隐患,处理突发事件和事故,参与应急救援处置,随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10篇 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一点思考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非自然死亡的1/4左右, 已成为世界最大公害。伴随着经济的迅猛增长,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也十分严峻。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绝对数几年来已高居世界第一,并以较高的比例增长。道路交通事故是影响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重大问题,交通事故给社会、家庭带来的危害是巨大和长远的。引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因素是人、车、路和环境等多方面的,如何从人、车、路、环境等多方面着手,综合运用管理技术和科学技术研究治理道路交通安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

一、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道路交通管理体制不顺。我国道路交通的管理是交通和公安两家共管的。交通部门负责道路规划、建设、路政管理、运政管理、稽征管理等,公安部门负责交通安全管理。这种将内涵丰富的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简化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体制,突出强调以其为中心而实际上削弱交通部门其他道路交通管理职责的分治体制,与当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

一是如上所述道路交通事故形势严峻,是两家分别立法,行政管理职责交叉,管理措施难以到位并相互牵制的必然后果。

二是严重制约了道路交通运输和生产力的发展。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要求道路交通管理体制必须代表先进道路生产力的要求。现行体制严重制约了道路交通运输和生产力的发展。

三是降低了政府的管理效能,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交通、公安两家共管,其结果必然是职能交叉,机构重叠,重复执法、重复装备、重复收费,既增加了政府行政支出和使道路交通管理成本增长,也使两家的矛盾日趋尖锐并时有冲突,而管理的混乱必然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2、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完整、不配套。由于体制上的原因,我国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是不完整、不配套的,并具有浓厚的计划经济体制的色彩,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相差甚远。

3、道路交通管理的思想、管理手段、技术装备、科研水平等都较为落后。

4、全民道路交通法制观念淡薄,不理解或不尊重道路交通运行规律和规章,违章行车行路,侵占交通设施,导致交通事故逐年上扬。

5、交通安全设施的配置不论是量或质上与实际需求存在较大的差距。我国的公路建设虽说近十年来有了根本性的发展,但二级以上的等级公路仅占全国公路里程的13.5%左右,主要干线尤其是高速公路上的交通安全设施较为齐全,其余低等级公路和等外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配置情况就不尽人意了,在危险路段上仅有一些简易的防护设施,大量的低等级公路上甚至连基本的交通标志和标线都没有。行车难, 识路难, 安全状况差是我国普通公路的一个缩影。

二、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对策

1、理顺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成立统一的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范畴,包括道路规划、道路建设、路政管理、运政管理、稽征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等方方面面。马克思明确指出,交通运输是'第四物质生产领域',是特殊的生产和流通部门。因而交通运输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是不言而喻的,道路交通管理是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当然应为社会经济服务。要扭转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局面,首先必须站在'三个代表'的立场上,排除部门利益倾向,从市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坚持为公众服务,为经济服务的原则,并以此为基本点,尊重客观事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完善健全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统一管理机构,使道路交通管理的主体由公安向交通部门转变,同时强化公安部门作为具体事件执法的主体地位和力度,是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和扭转交通安全形势的必由之路。

2、加大科技应用投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制订道路交通安全的策略, 明确国家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措施及阶段性目标, 明确交通安全在交通运输中的地位, 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是政府对交通安全长期、持久和有效的战略对策。加大科技投入,注重交通事故资料的收集、管理和分析研究, 探索其发生原因及规律, 强化交通安全技术和配套的法律、法规的研究及应用,依法交通,无疑是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的根本点。

一是加强交通安全研究。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对道路交通安全政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事故预防科学和应用技术、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治理、交通安全设施类型与设置等课题的研究。加强交通安全基础理论、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与应用,完善交通安全相关技术标准及设计规范,完善交通安全产品认证制度,开发、推广、使用先进有效的交通安全产品。

二是加快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化建设。建立跨行业交通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换平台,实现公安、交通、保险、农机、安监、卫生等部门以及机动车检测、报废机动车回收等行业之间的机动车和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机动车检测、机动车报废、高速公路监控等信息的数据共享和交换。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建设完善交通管理信息综合应用系统,提高交通管理决策指挥水平。

三是采用智能交通技术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建立道路治安卡口固定监控、巡逻车辆流动监控、城市路口交通监控、视频图像移动监控系统工作平台,实现自动查询、自动比对、自动报警。建立高速公路、国省道路网动态交通信息发布系统,加强道路交通的引导和控制。

四是加强交通执法装备的推广与应用。不断推进道路交通电子监控、路面车辆超速和超载检测、呼吸式酒精检测和血液酒精检测、无线移动警务、图像无线传输等设备在交通管理中的应用。建立交通执法设备使用和定期检测、检定制度,加强交通执法设备的管理和质量检测、计量检定工作。

3、加强全民交通与交通安全的教育,提高交通道德水平。抓住交通活动中的主体------人的主观能动作用,是治理道路交通安全的关键。加强全民道路交通与交通安全的教育,规范全民交通行为,提高全社会交通道德水平,使之尽快适应现代化的快速道路交通运输系统,是一项长期的任重道远的艰苦任务。

一是完善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加强交通安全文化建设,逐步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公安、交通、农机、建设、司法、教育、宣传、文化、安监、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参加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制。

二是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实施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实效。

三是健全专业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制。加强和改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大型企业、专业运输单位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在城市建立一批交通安全主题公园,在居民小区、村民委员会、高速公路服务区建立一批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室、宣传橱窗。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要落实内部交通安全责任,教育本单位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4、强化车辆安全源头管理,提高车辆安全性能。注重机动车技术研究,不断提高车辆安全性能。在车辆整体技术性能和功能不断完善及智能技术得到广泛应用的今天,把车辆的安全性能要求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是不言而喻的。

一是逐步提高机动车的本质安全度。组织专家参与道路交通事故形态分析研究,制订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的技术方案和管理措施。认真落实缺陷汽车召回管理制度,逐步减少和淘汰安全性能低、排放污染大的机动车车型。加强机动车安全装置的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不断提高车辆安全防护技术水平。

二是加强对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的监管。加强对机动车生产、改装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实施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加大对非法生产和改装企业的查处力度,严禁非法改装车辆,严格查处非法改装罐车、集装箱车。

三是加强对机动车维修、检验、强制报废的监管。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业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工作的监管,完善机动车维修、检测行业管理制度,提高机动车维修、检测行业的技术和专业化水平。

5、加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改善道路通行安全条件。 针对具体的道路情况,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点出发,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配套设置,提高交通安全设施的技术水平和设置水准, 是积极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主要手段之一。

一是建立道路建设项目交通安全审核评价机制。完善道路规划、设计、施工和使用各阶段交通安全需求的调查分析和审核制度,加强公路通行安全评价,并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评价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并实施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分析制度,避免因大型建设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而产生新的交通安全隐患。加强道路容错性设计,降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是完善道路交通管理和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加强工程项目建设和运营阶段的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按照畅通工程的标准和要求,加大投入力度,改造完善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和隔离、防护、防撞、照明等交通安全设施。

三是加强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

6、强化运输安全监管,提升运输安全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道路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行业协会、运输企业、驾驶人员共同组成的交通运输安全自律机制,督促运输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加大交通安全投入,改善运输安全条件。在大型客货运车辆特别是危险品运输车辆中加快推广使用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建立健全安全行车日志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客运企业资质和质量信誉管理,严把客运经营者市场准入关、客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客运驾驶人员从业资格关,加强对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加快推进公路客运企业公司化改造,积极引导客运企业走规范化、集约化经营的路子。

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任重道远的艰辛的工作。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关键在于理顺管理体制。同时, 尽快出台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策略, 加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改善道路通行安全条件, 完善保障机制, 强化运输安全监管, 加强全民交通安全教育, 使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入人心。相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水平必将得到明显的提升。

第11篇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1目的和适用范围

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上岗考核和在科研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安全要求,防止事故的发生。

本程序适用于在三十三所所辖范围内从事的特种作业活动。

2 引用标准和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306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15236-9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qj 1428-88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3术语和定义

3.1 特种作业:由国家认定的,对操作者本人及其周围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

3.2 特种工种: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类别的统称。

3.3 三十三所现有特种作业包括五类:

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电梯运行工、压力容器操作。

4职责分配

4.1凡涉及特种作业的基层单位,负责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

4.2人事教育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

4.3 人事教育处负责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

4.4科技保障处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4.5科技保障处配合人事教育处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复审等工作。

5工作程序

5.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5.1.1经体检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须经过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5.1.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北京市劳动部门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有北京市劳动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压力容器操作者要取得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在所人事教育处备案后,才能上岗进行独立作业。

5.2 证件的有效期

5.2.1 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两年进行复审。未按时复审的操作证,视为过期,该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5.3 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工作

5.3.1 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内再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或逾期未经审查者,原证无效,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5.3.2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4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5.4.1上岗前要明确职责,遵守操作规程,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应知应会,熟悉设备、设施的性能及工作原理;

5.4.2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5.5 压力容器操作工要按照《设备维护维修记录本》有关内容进行记录。

5.6 考核

5.6.1 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结合对基层单位考核时进行;

5.6.2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复审情况。

6报告和记录格式

《设备维护维修记录本》

《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7 相关文件查询途径

《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3787

《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 gb6829

《北京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焊接作业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仪器仪表安全管理规定》

《培训、意识和能力管理程序》 hy/(ohs)c*.4.4.2-a

《交通安全管理程序》 hy/(ohs)c*.4.4.6-a-8

《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焊工安全规程操作》

《起重人员(包括电梯运行工)的安全职责》

8 附加说明

本程序由科技保障处提出

本程序由科技保障处负责起草

本程序主要起草人:白佩月

第12篇 集输站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一、站点简介

下寺湾集油站于2023年1月扩建成并投入试运行,位于甘泉县关家沟村以北3公里处,处理规模为10-15万吨/年;设置油罐3具,计3000m,所净化原油由管输公司管道输至外输延炼。

二、危险源识别情况

1、一般危险源

可能发生部位风险级别可能的后果:1火灾、爆炸场站、外输系统高人员伤亡、设备损坏;2高处坠落场站中人员伤亡;3物体打击场站、外输系统中人员伤亡、设备损坏;4机械伤害场站中人员伤亡;5车辆伤害机动车辆中人员伤亡;6中毒、窒息场站、外输系统中、高人员伤亡;7电气伤害线路、电气设备中人员伤亡、设备损坏;8物理爆炸场站、外输系统中人员伤亡、设备损坏;9高压伤害场站、外输系统中人员伤亡;10雷击危害场站、外输系统中人员伤亡、设备损坏;11山洪危害场站、外输系统中人员伤亡、设备损坏;12地质危害场站、外输系统中人员伤亡、设备损坏;13大风、沙尘暴危害场站、外输系统中人员伤亡、设备损坏;14噪声危害场站低影响听力;

2、重大危险源:库存原油与临界量之比为2.1,集油站属于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三、管理机构和职责

为让集油站重大危险源安全正常运行,确保职工生命健康安全,避免国家财产、经济不受或尽量减少损失的目的。本站成立了集油站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长平(站长)

副组长:张明亮(副站长)乔文刚(站长助理)

成 员:胡延林、杨树理、王晓强、李宏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此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各项事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领导小组成员每月检查不少于两次。站长月向厂安委会汇报站内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需要厂安委会解决的工作难题。

集油站亦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见备案至安全环保质监科的《关家沟集油站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四、安全管理策措

1、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责任,定期进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2、配备的应急器材和设施应应放在固定的便于的使用位置,并安排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拿走或移动。

3、加强重大危险源的防静电、防雷设施维护,并定期检测合格。

4、配备的消防器材应按规定定期检查、及时更换,确保好用。

5、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自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6、针对重大危险源的特性,完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7、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8、积极主动的去发现危险源,并对其进行合理的评价,严格控制其发生的可能性及职工暴露在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9、集油站周边主要为生产单位,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后果及应急措施、信息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确保应急系统的安全撤离。

10、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应急演练。

五、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

1、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2、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危险能量和安全设备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

3、设置的重大危险源监控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完好。

4、应设有相对独立的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相关现场探测仪器的数据宜接入到系统控制设备中。

5、系统所用设备应符合现场和环境的具体要求,具有相应的功能和使用寿命。在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设置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防爆、防雷、防静电等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6、对于监测方法和仪表的选择,主要考虑监测对象、监测范围和测量精度、稳定性与可靠性、防爆和防腐、安装、维护及检修、环境要求和经济性等因素。监控设备的性能应满足应用要求。

7、对于安全监控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校验,保持其正常运行。

8、强制计量检定的仪器和装置,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计量检定,保持其监控的准确性。如站控室流量计计量数值不准,建议加强对仪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等各类设施的管理,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9、安全监控项目中,对需要定期更换的仪器或设备应根据相关规定处理;建立安全监控装备的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仪器的维护人员及其责任。

六、工作要求

1、全体员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安全管理方案的要求,真正在意义上有增强,在行动上有进步,在管理上有提高。

2、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程序,把握重点工作,加强生产过程的监控,安全生产的监督,规范队伍的管理工作。

3、进一步完善值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严格履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脱岗、溜岗,如遇重大突发情况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站领导小组。

总之,全站人员要提高认识,将安全工作作为长期、重点工作,确保集油站安全平稳运行。

《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十二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管理制度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