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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6-30 热度:21

内部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办法

第1篇 内部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生产战略部署,大力弘扬集团公司“带德尽责、持续改善、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努力在矿山营造持续改善的工作氛围,切实推进内部管理提升,确保2023年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广南金矿从2023年3月5日--6月13日组织开展现场改善百日集中行动。广南金矿组织开展的现场改善百日集中行动,主要是通过全面梳理思想认识、工作作风、生活环境、制度流程、现场管理、安全环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后,针对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整治,并逐步建立起强化管理、提高效率、挖潜增效、杜绝浪费的长效机制。

一是在思想认识方面

要求矿山全体干部职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公司为家,进一步增强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做起,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每一项工作。

二是在工作作风方面

要求矿山领导和各部门干部用更多时间深入一线,服务一线,切实为一线员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坚持集思广义、广开言路、广纳良谋,做到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杜绝“个人说了算”现象;坚持部门、车间、班组周例会、月例会、半年会制度,开短会,讲短话,切实提高会议实效;强化执行力,认真履行“四小时复命与回复制”。

三是在劳动纪律方面

严禁迟到早退、脱岗睡岗、酒后上岗、岗中饮酒,严禁上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格请销假制度,杜绝酒后滋事、打架斗殴。

四是在生活环境方面

宿舍用水用电规范管理,门外器具设施统一规范放置,宿舍前后区域卫生干净整洁,杜绝脏、乱、差;食堂要不断改善提高伙食质量,严把食品卫生关,杜*品安全事故;坚持厉行节约,按就餐人数控制饭菜数量,严禁出现大量剩饭剩菜。

五是在办公环境方面

办公室各类物品严格按照公司《整理整顿管理规定》要求进行放置和管理,文件打印没有特别要求的,尽可能采用双面打印,坚持回收利用“再生纸”,人员离开办公室或下班,确保各种电器处于电源切断状态,爱护公共设施,不在办公场所或公共区域乱涂乱画。

六是在现场管理方面

按照精益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要求,按时完成每周生产例会上精益生产报告中提出的问题点的整改。

七是在安全环保方面

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氰化钠及贵金属的出入库、运输和存储等流程环节,落实人防、技防、犬防三结合的安防体系,定期排查各区域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杜绝安全环境事故发生。

广南金矿现场改善百日集中行动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专项检查、督导落实、验收评比、巩固提高六个阶段推进,相信通过这次现场改善百日集中行动,广南金矿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将有很大改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将有显著提高,干部职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将有明显增强,一定会为2023年生产任务的完成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2篇 知名物业内部安全员管理办法

知名物业安全员内部管理办法

1、职责权限

责任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部门负责人负责安全员内部管理的全面监控和指导

安全主管/主办负责安全员内部管理的检查、考核

安全班长负责本班组日常内部管理的监督和落实

2、方法和过程控制

2、1安全员基本的素质要求

(1)身体素质要求:身体素质良好,无缺陷,能达到初级安全员军事素质要求(初级安全员标准参见人力资源部安全员考核标准)。

(2)思想素质要求:认同公司理念,爱岗敬业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3)业务素质要求:符合公司安全员的标准并熟悉掌握安全管理专业知识。

(4)安全员礼仪

a服饰仪表:一律按照公司内务管理规定执行,佩带本岗位规定制服及相关饰物、警用器材,不可擅自改变制服的穿着形式,私自增减饰物等,并保持干净、平整,无明显污迹、破损。

b步行巡逻姿态:巡逻行步时应昂首挺胸,正视前方,以眼睛余巡视四周。手不能插入口袋,遇到业主,要面带微笑,点头致意。

c自行车、摩托车巡逻岗礼仪:上下自行车、摩托车均应跨右腿从后上下,巡逻时应昂首挺胸,中速行驶,遇到公司或管理处领导陪同参观或遇顾客询问需要解答时,应下车停稳车辆,立正、敬礼,然后进行交谈。

d车场岗服务礼仪:车辆进出停车场,立正向驾驶人员敬礼开、收票据,抬起路障,做直行手势示意车辆通行,要求动作迅速,避免车辆在岗位处停滞过久。对能提前确认放行的车辆,以能保证车辆不需停止重新起步为佳。

e敬礼:当值期间,遇到公司领导巡查、顾客询问、当值人员换岗或顾客交涉时,须立正敬礼;大堂岗须点头示意行注目礼或30度左右鞠躬礼。

f职业操守:高度的责任感、及时报告各类违法、违章事项、以礼待人,乐于助人、守时、服从上级安排,工作井井有条,做事可靠,不接受贿赂,工作时间不处理私人事物。

2、2装备管理及使用

安全岗位所用器具应保持完好,摆放整齐,标识清楚,警用工具电力充足,不影响正常使用。

(1)对讲机的管理与使用

a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对讲机借给他人使用。b使用音量调节及静噪旋钮外,其它一律不得拧动。

c不用对讲机聊天说笑,讲与工作无关的话题。d爱惜使用保持清洁,避免雨淋或高处摔落。随身携带,谨防遗失。

e在需要的场合(如会议室、夜间住宅区、写字楼内等)必须使用耳机,并保持轻言轻语,以防止影响顾客。

(2)警棍管理与使用要点

a警棍是当出现被保卫对象生命或自身生命受到威胁的紧急情况下用于防范和自卫的工具,应准确判断紧急情况程度,绝对不可随意使用,必须严格控制在正当防卫范围内。

b夜间巡逻必须佩带警棍,其他时间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

c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如恐吓、玩耍等,不准交予或借予他人。禁止大庭广众之下出示、摆弄。

d非工作时间放置指定地点,不得私带外出。

(3)值班记录、记事簿及签字笔:记录安全没在当值期间所发生的事件,保持记录清晰、完整,避免破损、雨淋甚至丢失。

(4)电筒:在夜间巡逻时佩带,各部门应根据自身情况配制电筒。

(5)安全头盔(帽):当天气恶劣(如台风、暴雨)、工作现场上方可能有物体落下等头部可能遭受伤害的情况,应及时佩带,以保障自身安全。

2、3内务管理

(1)集体宿舍应保持干净、整齐、无异味、无乱挂乱放乱贴等现象,被子棱角分明,床面平整,无皱褶,不积压换洗衣物。安全员外出人数不超过不当班安全员总人数的50%(不含50%)。

(2)安全员宿舍应配备有效的紧急召集设施,如电话、警铃等。

(3)床架、床板、凉席、被子应摆平整齐,并做到干净整洁,棱角分明。床下摆放的鞋,鞋尖须朝外,并保持干净整齐,床铺下不能有任何杂物。

(4)牙刷、毛巾,水桶等日常用具必须按规定摆放并保持整齐干净。衣服及其它生活用品必须存入指定的地方或柜内,不能乱摆放,任何时候休息间内不准晾挂衣物。

(5)不得在宿舍内接待客人,不得高声喧哗和做其它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或不正当的娱乐。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6)严禁在公共区域内赤膊。

(7)制定《宿舍管理制度》并悬挂在墙上。每天至少设一名内务值日人员负责内务。任何时候休息间、起居室和卫生间都必须保持整洁。

2、4交接班管理

(1)巡逻岗和值班室都要设置登记本和相应的表格,详尽记录当班情况、交班注意事项、器械物品以及工具的相关情况等,交代给接班人并签名认可。

(2)接班人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准时到岗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时,当班人员不得下班离岗。

(3)接班人员应该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交接以下事项:

a工作区域内安全状况;

b工作区域内各岗位人员准备、器械情况。

c当天特别注意事项及安排处理事情的进度情况;

d钥匙借用、领用情况记录;物品保管情况等。

(4)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2、5记录管理

(1)登记本人不得撕毁、乱画或写些与上班无关的语言,不得交给外人查看,用完后由班长交还给管理处存档。

(2)安全班长每天检查一次记录,并作好检查记录。

(3)安全主管/主办每周对安全现场记录及班组培训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4)停车场票据由安全班长负责定期领用发放。

(5)记录由班长每月负责回收存档。

3、相关文件:《安全管理工作程序》、**物业bi手册

4、记录表格:《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安全员巡查记录表》

第3篇 内部装修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装修程序,加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根据《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银座各店内部装修工程。

第三条 各店物业部(以下简称物业部)负责内部装修工程和消防安全的监督工作。

第二章  进场手续

第四条 内部装修前申请部门(各商场)必须填写《内部装修申请表》,同时提供电气设计图纸、资料及装修用材说明,填写时应注明装修的具体内容,按统一要求布置施工现场的封闭物及挡板。

第五条 接到《内部装修申请表》后,物业部应立即进行专业技术审查、批复。

第六条 《内部装修申请表》填写完毕,由施工单位到物业部办理手续。

第七条 办理施工手续时,施工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及费用:

1、《内部装修申请表》

2、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3、施工证工本费

4、施工押金

5、灭火器租赁费(办理动火证时交纳,可自备8kg干粉灭火器2具)

6、施工人员《特种行业操作证》(如焊工证、电工证)。

第八条 进场手续办理流程:

(1)、查验《内部装修申请表》;

(2)、施工单位交纳施工证工本费、施工证押金、施工押金、灭火器租金等,并开具收据(财务部办理);

(3)、查验《特种行业操作证》,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4)、发放《施工须知》,并告知施工单位注意事项;

(5)、填写《内部装修登记表》;

(6)、通知物业部电气科;

第九条 手续办理完毕,施工单位凭《内部装修申请表》与物业部进行施工规范及要求对接。

第三章 过程管理

第十条 施工过程中,申请部门应指定专人进行现场管理与协调,物业部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第十一条 施工用电属临时用电,由物业部指导施工单位接用临时用电,并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第4篇 施工机具设备周转材料内部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公司内部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的管理,充分发挥现有施工机具设备的使用效率,加快设备的更新改造,不断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改善生产力状况,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租赁的程序

1、设备租赁中心在收到承租方所需设备、周转材料租赁计划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需设备的保养和调试工作(需现场安装的设备除外),并随时做好发货准备。

2、承租方调运前必须与设备租赁中心签订租赁合同。根据“租赁合同”条款办理相关手续后,设备租赁中心予以发货。

3、承租方租用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必须派相关管理人员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否则按设备租赁中心自验的质量、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4、需要现场安装的设备,由承租方负责安装,设备租赁中心派员指导安装调试,安装调试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人工费用)。

5、项目部施工所需的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以及交通车辆等必须先到设备租赁中心租赁。公司现有资源不能满足时,或从公司总体运营成本分析,确需到市场上租赁的特殊情况下,由项目部书面提出申请,报设备租赁中心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到市场上租赁或购置(购置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对于未经批准自行到市场上租赁或购置的行为,财务部门不得支付相关费用,公司根据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项目部租用公司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在租赁合同期内一般不得报停,确因特殊情况(防汛、业主指令停工等),需报设备租赁中心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报停。对于工程结束,可能还有后续工程项目投标,且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暂无其他单位租用,项目部(分公司)要求暂存的,应书面报设备租赁中心,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设备租赁中心派员到现场验收,明确保管方责任后,方可办理暂存手续。保管方应按要求保养暂存的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并合理堆放保存;暂存期内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如发生损坏、丢失、被盗等由保管方承担赔偿责任。保管方如需启用或其他项目部需调用,必须征得设备租赁中心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7、项目部租用社会车辆承运公司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必须与车主签订运输合同并报设备租赁中心备案,明确承运方对承运货物财产的安全责任,如无合同,设备租赁中心有权拒绝发货。对从工地运回后方的,如无运输合同则作考核扣分处理。

8、对于使用率不高但又必须配备的设备(如发电机、砼拌和楼、砼输送泵),可根据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采用包月(按使用台班的30~50%计)或按砼方量计算租金。

9、承租方租赁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的归还,一般由设备租赁中心会同使用方代表在扬州仓库组织验收,承租方不派员到场则按设备租赁中心验收的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因特殊情况也可在承租方现场验收,但承租方应提前通知设备租赁中心,双方约定时间派员到场办理归还手续。

10、租用及归还设备租赁中心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所发生的运输、装卸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经设备租赁中心同意,项目部之间直接调配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而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由承租方承担,特殊情况由设备租赁中心协调双方承担的费用比例。

二、设备租赁中心的责任

1、设备租赁中心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承租方租赁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防止违规操作,野蛮作业。

2、设备租赁中心必须保证出租设备的完好,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机械故障,设备租赁中心应及时派人员到现场服务。

3、设备租赁中心可接受承租方的委托,代办运输、装卸(装卸费按公司标准收取)等业务,相关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4、租赁期间,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的中小型维修保养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设备发生损坏,经双方鉴定,不属于使用者责任,设备租赁中心承担相关维修费用;属承租方的责任,则由其自行负责维修。设备租赁中心根据承租方委托可以提供有偿的修理服务。

5、大型设备的操作人员实行定人定机,由设备租赁中心会同人力资源部确定。责任人(机长)负责设备的使用、维护(修)与保养,保证设备在良好的状态下工作;使用期间其工作业绩由承租方与设备租赁中心负责考核。定机人员的薪酬在项目部期间由项目部支付;设备退回公司参与修理期间,薪酬由公司支付;修理完毕,如无单位承租,则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安排工作或实行待岗。

三、承租方的责任

1、承租方对所租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应及时按“租赁合同”条款与设备租赁中心办理相关验收交接手续,以避免差错。承租期内承租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变卖。项目部之间调配的,特殊情况需转租、转借的,必须经设备租赁中心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明确相关责任等,否则按违约处理。

2、承租方应督促操作者按操作规程对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进行正常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的清洁、润滑及零部件、附属装置、随机工具的完整完好,做到使用和维修记录齐全、准确。

3、承租方应按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使用管理设备,不得违规指挥和野蛮操作,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按规定处理责任人。

4、租赁期满归还设备、周转材料时,应提前一天通知设备租赁中心做好安排。归还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要求外观清洁、使用性能完好,达不到要求所发生的维护费用等由承租方承担。

四、租赁费用的结算

1、设备租赁中心根据租赁合同及承租方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调拨单或结算清单,依据公司规定的租赁价格,按月开出租赁费结算单由财务部统一结算。

2、对于不能按时结算或以各种理由推诿的项目部,财务部可依据设备租赁中心提供的结算清单或专项报告直接划扣租赁费,并根据公司关于项目部管理人员考核细则的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处理。对于工程经费不到位等特殊情况,项目部应及时报公司主管领导,办理缓交手续。

五、赔偿办法

1、因承租方的责任造成设备、周转材料损坏、丢失的,承租方必须承担全部的修复费用或按现行市场价格全额赔偿。

2、脚手架钢管使用时,因工艺要求或特殊原因需要截断组合使用的,应事先征得设备租赁中心同意,数量较大的必须征得公司主管领导批准,6米长钢管严禁截断。

3、钢管归还时,总长度不足部分按市场价格全额赔偿。

4、对于缺少的扣件等周转材料,承租方不得自行到市场购买用于赔偿,由设备租赁中心统一组织采购,以保证周转材料的使用安全。

六、其他

公司交给基础工程分公司(包括综经公司)、土石方工程分公司管理的设备,实行费用包干的管理方式,并负责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租赁其他设备和周转材料按本办法执行。

七、本办法由设备租赁中心负责解释。

第5篇 友好和平基金会内部管理办法

为认真落实《基金会管理条例》和《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章程》,使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内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内部管理办法。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一章 会议制度

基金会实行理事会、监事会议制度、专题会议和日常办公例会制度。

(一)理事会会议

1.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原则上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推迟或增加召开。

2.理事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会议方能召开,如有重大事项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也应召开理事会议。参加理事会的人员包括: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监事等。理事会会议决议须超过与会理事的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3.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或理事长授权秘书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4.理事会会议主要任务是:

(1)制定、修改章程;

(2)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讨论通过新理事;

(3)决定重大业务计划,包括基金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4)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5)审议、修订内部管理制度;

(6)决定设立基金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7)听取、审议理事长工作报告;

(8)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9)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5.理事会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纪要”并经与会理事签名,通晓全体理事。

6.理事会会议前,秘书处要做好提供会议讨论内容的材料准备工作,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征求理事的意见。

(二)监事会会议

1.监事会会议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全体监事参加,必要时邀请理事会有关人员参加。

2.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其决议的通过采取“两个复杂多数”的原则。

3.监事会会议主要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规定的程序,审核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听取秘书处有关情况的汇报,并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4.监事会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必要时,应将讨论和研究的问题向基金会理事长或理事会及有关部门通报。

(三)专题会议

专题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部门在工作中涉及面较大的某个重要问题。会议主要内容包括:研究本基金会专项工作的部署和落实;协调、及处理专项工作中的重要事务。

专题会议由理事长、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召集和主持,相关业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参加。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的组织、记录、纪要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会议纪要由秘书长审核后作为档案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保管。

(四)日常办公例会

日常办公例会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但要确保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由秘书长或部门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主要内容为通报现有公益项目、其他事项进展情况;通报即将开展的公益活动及重要事项;协调和解决相关问题。

第二章 秘书处工作制度

秘书处作为基金会常设办事机构,为本会的行政和协调机构,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在秘书长领导下承办基金会日常工作,对理事会和理事长负责。

(一)机构设置

秘书处工作分五个部门管理:办公室、财务部、法务部、项目部、信息宣传部,分别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分工负责,分工不分家,大型活动需要时,不分岗位,全体参加。

1.办公室工作任务是:

(1)负责文电处理、档案管理;

(2)承担理事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起草有关报告和文件;

(3)负责日常接待咨询工作;

(4)各类证书、纪念品的制作及发放工作;

(5)负责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

(6)负责综合协调日常事务性工作;

(7)办理理事、监事人选的增补和协调事宜;

(8)制定基金会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和组织实施;

(9)其他临时性工作。

2.财务部工作任务是:

(1)负责财务管理、基金运作和资金安全增值工作;

(2)负责编制年度预算、决算及其实施;

(3)负责对现金收、付业务进行核算、检查与监督;

(4)负责财政、金融信息和市场情况的调研,为基金安全增值提供决策参考;

(5)根据监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6)负责接收捐赠和专项基金的使用工作,建立完整的捐赠和资金使用档案,使每一项资金的捐赠与使用都有案可查。定期向捐资人提供协议执行情况,实行透明管理,让捐赠人满意放心;

(7)及时与民政部门、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联络,掌握政策变化,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法务部工作任务是:

(1)负责各项协议的审查;

(2)把控项目运作的法律风险;

(3)与捐赠及合作方探讨项目可行性分析;

(4)其他一切涉及法律的事项;

(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项目部工作任务是:

(1)负责项目开发和实施工作;

(2)负责基金会对国内外的宣传工作,各类宣传用品的制作和发放;

(3)负责外事活动的协调工作;

(4)负责合作协议的洽谈和跟踪办理;

(5)负责项目大事记收集、整理工作;

(6)加强项目信息收集和资料积累,完善基金会工作档案;

(7)募资工作;

(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信息宣传部工作任务是:

(1)负责项目大事记的归总、上传工作;

(2)负责项目活动的媒体联系;

(3)负责网站维护管理;

(4)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整理,内容包括重大事务、外事活动、访问考察活动、访华团考察活动、重要出访活动等信息;

(5)及时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成发布稿件并按照程序审批后发布。对于登录信息,要及时存档备查;

(6)应按照规定及时对基金会网站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保证信息及时性、通达性、有效性。有关设备要定期巡检,保证网站每天24小时正常开通运转,以方便公众访问;

(7)负责对服务器和网站进行定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黑客利用系统漏洞和弱点非法入侵;

(8)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秘书处工作人员守则

1.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章程》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有关规定为理事会当好“参谋”。

2.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养成良好的自学习惯,努力提高政治、业务水平。

3.坚持以人为本,竭力为捐资单位、个人和友好和平发展事业服务。

4.严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重大事项必须请示报告,个人不得擅自主张,不得随意对外表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5.团结友爱,分工协作,本分做人,踏实做事;文明礼貌,廉洁自律。

(三)加强信息收集和资料积累,完善基金会工作档案;发挥网络作用,重大活动及时上网公布;加强与理事和新闻媒体的沟通。

(四)根据监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五)办理理事、监事人选的增补和协调事宜。

(六)建立请示汇报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重大问题,须书面向理事长请示:基金募集、基金运作、项目资助、接待来访、组团出访、国内出差、年度赞助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年度预算决算、非计划内单项重大支出、人事问题等。

(七)休假制度。

1.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基金会严格执行国家年休假制度,年休假本着统筹安排兼顾职工意愿原则,可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不跨年度安排。为保障工作有序开展,休年休假要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表格形式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并报秘书长同意后方可。具体年休假标准为:

(1)入基金会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入基金会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入基金会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2.事假、病假制度。事假不得先斩后奏,休3天以内须经分管副秘书长同意,7天须经秘书长同意,7天以上须报理事长同意;病假须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特殊情况可于病假中或病假后提供。

第三章 各级人员工作职责

(一)理事长职责

1.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人代表,领导基金会的全面工作。

2.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3.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4.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5.审批限额以上及预算外的开支,检查财务收支情况。

6.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秘书长职责

1.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章程》规定行使权力,并经理事长授权审批基金会财务收支工作(本“办法”经党组批准或理事会通过视为授权)。

2.主持基金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决定。

3.参与基金会重大事项的决策。

4.协助理事长对基金会进行管理。

5.组织起草需提交理事会议的各项工作计划、方案、制度和工作总结。

6.根据《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组织起草上一年度的年度工作报告。

7.筹备召开理事会的各项工作。

8.完成理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副秘书长职责

1.协助秘书长工作。

2.做好基金运作和项目开发实施工作。

3.做好本“办法”第五章(一)、(二)款中的工作。

4.做好为理事会会议和年度工作报告提供分管工作的情况素材工作。

5.完成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会计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各种财经政策、纪律和有关财务制度。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设置各种会计帐薄、科目,并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3.根据年度收支预算,控制资金使用。

4.负责填制和审核收支凭证,监督和抵制一切不符合财经政策和纪律的收支凭证。

5.及时整理财务凭证,认真清理基金会的财务收支帐目,及时编制会计报表,月末向秘书长报告当月财务收支情况。

6.建立会计凭证、帐薄表册、财务文件、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分月装订,年终建档,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不得销毁;妥善保管财务专用印章、法人代表名章,并按规定使用印章。

7.会计人员调离或因故离职,应将经手会计凭证、帐册、文件资料及未了事项如实移交,并由会计主管人员或主管领导负责监交;移交人、接交人等均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字。

8.财政、银行、审计、税务等部门及上级机关检查基金会有关财务情况,需抽查会计资料时,经理事长或秘书长同意后,会计人员应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9.注意了解国家财经政策,观察金融市场动向,跟踪本基金会资金运作市场情况,保证资金运作安全,并及时提出调整资金运作建议,供决策参考。

(五)出纳员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政策、法规和有关的财务制度,不断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

2.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认真审核报销单据和支出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签字和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并核对领导审批权限,对违反财经规定的应拒绝办理。

3.坚持原始凭证逐日登记入帐,并及时掌握银行存款数额,所有帐目必须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填写工整。

4.贯彻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和货币管理制度,财务印鉴必须与会计分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签发一切支票和现金借出,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5.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认真管理好现金、空白支票、空白收据及其他有价证券,库存现金超过银行规定限额,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转借和坐支,不得“白条”抵库,更不得贪污挪用。违反制度造成损失,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立档工作。

(六)办公室人员职责

1.负责基金会文件保管,做好文件收发、催办、归档等工作。

2.负责办公用品、礼品的采购和管理,不得假公济私。

3.负责接洽来人来访,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4.负责资料上报工作。

5.负责基金会的各种文字材料的整理、装订和保存。

6.负责基金会有关资料的网上操作。

7.负责基金会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管理工作.

8.负责办公室其他日常行政工作。

9.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

(七)业务人员职责

1.募资工作。

2.负责项目开发和实施工作。

3.负责外事活动的协调工作。

4.负责合作协议的洽谈和跟踪办理。

5.负责项目大事记收集、上传工作。

6.网站维护管理。

7.各项协议的审核及项目运作的风险把控。

8.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 公文管理制度

(一)收文管理

1.基金会收到公文、函件后,由专职人员统一登记并报送秘书长阅处,涉及重大问题的公文,由秘书长报送理事长审批。

2.报批文件应明确提出处理意见。

3.一份文件或一个项目的多份文件在处理完毕后,要及时收集齐全存档。

(二)发文管理

1.以基金会名义发文,由理事长签发;以基金会名义发便函,由理事长或理事长授权秘书长签发。

2.对外公文代表一个单位的形象,要求公文格式正确、文字精练、语言通顺、打印整齐。

3.以基金会发出的所有文件必须用印。

4.重要和涉密文件收文单位在本市的可以通过机要交换或直接送达,外省市的可通过机要交换或使用特快专递邮寄,并电话跟踪收件情况。

5.所有发文的原始批件都要留存归档。

(三)公文处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本基金会公文处理工作,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22)14号>;的有关规定及《全国友协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办法中涉及的具体公文字体、字号、模版请参阅《全国友协机关公文处理办法》(2022版)中具体规定。

1.公文种类

本基金会公文种类有决议、决定、通知、报告、请示、函、接待计划、简报、谈话参考、电报、记录、纪要。

(1)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通知。传达需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

(4)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5)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6)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函的格式同通知格式。

(7)接待计划。适用于对来访团组各项接待事务进行合理安排。

(8)简报。适用于对组织的公益活动有关情况进行不同种类、不同重要程度、不同发放范围的文字汇报。

(9)谈话参考。适用于领导人会见重要人士、举行会谈时的谈话参考资料。

(10)电报。分明电和密电。适用于向有关单位快速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意见。

(11)记录。适用于会议、会谈、会见,如实详尽反映会议情况。

(12)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2.公文格式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1)份号。同一件公文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涉密公文一定要标注份号。用6位3号黑体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发文时必须登记公文发往单位以及与其对应的号码段。

(2)密级和保密期限。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必须标明密级。非涉密公文在履行公布程序之前也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禁止未经批准就挂在网上。

本基金会公文最高密级为“机密”;保密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特殊情况例外。密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2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中间用“★”隔开。

(3)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公文(不含电报)的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依次自上而下排列。

(4)发文字号。由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根据文种需要,使用3号仿宋字,标注在文件的适当位置。

(5)签发人。上报公文应当标准签发人姓名,体现机关负责人应对对所签发的公文负责。“签发人”使用3号仿宋字,姓名使用3号楷体字,右空1字标注在红色分隔线上方。

(6)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使用2号加粗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2行位置。

(7)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报关外交部的公文不写主送机关。使用3号仿宋字编排于标题下空1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面标全角冒号。

(8)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公文首页需显示正文,首个盖章页应当显示正文。正文用3号仿宋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1行。

(9)附件说明。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中涉及附件内容处加括号注明(见附件)或(附后),并使用3号仿宋字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位置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单一附件不标顺序号。

(10)发文机关署名。发机关名义发文应署: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或全国友协,以基金会名义发文应署: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

(11)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12)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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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餐厅厨房内部清洁管理办法

一位餐饮业管理培训师在指导h餐厅的过程中,和餐饮店老板在包房吃饭,包房的天花板上出现了老鼠的叫声和打架声,而且还不时出现老鼠在楼顶追逐嬉闹的跑跳声,这位培训师感到非常不舒服,老板也非常尴尬,解释道:餐厅装修老了,老鼠就多。但是,哪家饭店没有老鼠呢

吃完饭后,培训师想用牙签,转盘上没有,他就自己站起来到包房备餐柜里找。他一拉开抽屉,一群蟑螂跑了出来,吓了他一跳,老板说:怎么了培训师说:快看!老板过来看,一群蟑螂尽现眼底。老板又解释说:防疫站的防疫人员来灭几次了,就是没有什么效果。

听着这位餐厅老板推诿的借口,培训师非常不舒服。他想起来他服务的i餐厅和这家店的开业时间差不多,都是有五年了,所以约这位老板到另一家看看,想让这位老板看看别的店是怎么做防鼠、防蟑螂等工作的。

第二天,这位培训师和餐厅的老板一起参观了i餐厅的厨房、、库房,他们没有发现一只老鼠。i餐厅的老板自豪地说:如果你能从我们店找到一只老鼠或者蟑螂的话,我奖你4000元。

h餐厅的老板奇怪地问:这么自信,你是怎么做的呢

i餐厅的老板说:找最专业的人负责啊。随后,i餐厅的老板拿出一份i餐厅和灭鼠、灭蟑螂的公司签的合同。合同上规定:i餐厅一年付给这家公司4000元的费用,确保餐厅没有一只老鼠和蟑螂;如果在餐厅发现一只老鼠和蟑螂,付给公司的4000元费用就免了。实践证明,签订合同的两年来,在餐厅内确实没有发现老鼠和蟑螂.

i餐厅的老板说:我认为,这4000元花的值。

库房物品的防鼠、防虫、防霉、防火是库房管理的最基本原则。不管你的餐厅经营了多长时间,也不管你的店装修有多旧,老鼠和蟑螂是绝对不能出现的,这是对餐饮最基本的要求。如果在店里发现了一只蟑螂,说明你的店里可能已经有了10万只蟑螂,试想一下,如果餐厅里面有这么多蟑螂的话,那餐厅的食品卫生和食品质量怎么能保证呢

要消除这些动物,就要从根本上提高餐厅的卫生条件,经常清洁,处处干净,没有异味。存放物品的库房,更是要经常整理清洁,打扫]三生。库房要防鼠、防虫就得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漏洞,经常清洁,所有物品不能接触地面,而且要经常清洗地面,坚决不留死角。

在一些人眼里,甚至包括一些特色餐饮店老板在内,餐厅似乎就是一个老鼠、蟑螂、苍蝇的藏身之地,这些管理者竟然堂而皇之地说:谁的餐厅没有老鼠呢哪一家餐厅没有苍蝇呢

事实上,现在有很多餐厅消除了老鼠、蟑螂和苍蝇。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

首先要明确管理思想,也就是说,餐饮加盟店的管理者要引起高度重视,不能找借口放松这方面的管理,把老鼠、蟑螂、苍蝇等害虫的出现当成正常现象。

其次,加强餐厅内部的清洁管理,定期消毒,库房、厨房等重地更要强调清洁和卫生的保持,要有专人负责,用科学的方法,从根本上消除四害。如有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负责餐厅的灭鼠灭蟑螂等工作,就如上面情景中所讲的i餐厅一样.

具体做法如下:

在厨房里,让老鼠无藏身之地。厨房的所有工具、用具全部离地15cm以上。除了冰箱、操作台的四根腿以外,其他所有工具用具全部悬挂起来。

每天清洗地面及下水道一次。

所有食物,无论生熟都要放进保鲜柜或冷冻柜内保存,不得裸露放置。

定期进行科学投放防鼠疫类药品。

堵上所有可能通向外界的通口,排风扇也要用金属网封起来。

当餐的垃圾必须当餐清倒,并且清洗存放垃圾的容器。

做好厨房进出门的防鼠疫预防工作。

第7篇 内部市场化单位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三大方针,确保承包单位员工的安全、健康、消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达到“层层有职责、事事有人管”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开曼铝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承包责任人是作为承包单位的最高管理者,是单位安全、健康、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各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三、针对综合班和各生产车间的日常安全工作,应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1、检修安装公司主管、副主管、安全员负责全车间的安全;各片区技术员负责各片区的安全;各班组班长为班组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隐患整改方面:安环处下达给各生产车间的各项隐患整改单,各车间要及时把隐患整改单与检修安装公司相关人员联系整改,各车间要对整改质量进行检查,对于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同时对检修安装公司和各生产车间考核。已整改的隐患回执单各车间要按要求返回安环处。

3、安全教育方面:各车间综合班安全教育形式和时间计划,由检修车间统一负责报送安环处。安全教育要求各车间安全员和设备技术员同时组织。对未按要求执行的,一经查出将对检修安装公司和生产车间进行相应处罚。

4、日常安全监管方面:各车间综合班班长,设备技术员、对综合班的现场工作安全负有监管责任,各生产车间对综合班人员现场工作时的安全负有监督责任,生产车间对综合班违章情况进行通报、上报检修安装公司,检修安装公司进行考核。检修安装公司和生产车间每周的hse观察对综合班的违章人员进行上报。

5、制度执行方面:

(1)《工作票》制度:在工作票安措执行和工作票终结未按照要求执行的、将对检修安装公司和生产车间同时考核。

(2)《高空作业》制度:对违反《高空作业》制度进行作业的,对检修安装公司进行考核。

(3)对违反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的,将对针对具体情况进行责任划分,对检修安装公司和生产车间进行考核。

6、事故处理方面:对各承包单位发生的事故将按照事故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对于检修安装公司在生产车间工作时发生的事故,通过分析原因,责任界定,对检修安装公司和生产车间进行分别处罚。

四、其他:对于在工作中对安全工作有争议的事项上报有关领导协商解决。

五、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安环处。

生产技术部安环处

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

第8篇 内部停车场管理规定办法

内部停车场管理规定【1】

1、为充分利用和管理好**大厦停车场,有效地为客户服务,维护车主的利益,特制订本规定。

2、本停车场为室内停车场。停车场对本大厦客户实行长期租用服务,对商场购物及外来办事车辆提供临时服务。

3、停车场采取非固定车位方式,对车辆实行全封闭式统一管理(保安24小时值班)。办理月租、季租、年租的客户需先在物管部办理好车位租用手续,领取ic卡后,方可使用停车场。否则,按临时停车式收费。

4、车辆进出停车场时,保安人员认“卡”对车,“车卡号”与车辆牌号不符者,禁止出车。所以请车主(司机)认真保管好本车场出入使用的ic卡,要随身携带。“卡”一旦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在第一时间书面报告保安部进行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将由车主自负。

5、停入停车场的车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开时要锁好门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6、进入本停车场的所有车辆不允许任何原因冲栏。对于冲栏行为,管理人员将以破坏和盗车嫌疑坚决扣车进行调查、索赔、处罚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7、进行车场的车辆不得鸣喇叭,应按规定车位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引导,不得越位,更不得停放在通道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通管理部门拖车处罚管理办法》处理。

8、停放车辆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它车辆,否则应主动向值班人员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擅离现场,经发现、举报或者其他办法查出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进行罚款或者禁用本停车场等处理。

9、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或者污染物品的车辆严禁进入本大厦停车场内停放。

10、不得在车位上存放其它物品,车位租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11、车场巡逻人员对停放在本车场的车辆详细登记、发现车场有损(),及时报告收费人员,详细登记什么位置有损坏并登记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重大事件报告主管,填写《特别事件登记表》。

12、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停车场只提供车位使用,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如车主有特殊保管或保险需求,可另行协商拟订收费标准,签署协议。

内部停车场管理规定【2】

一、车场内部管理守则

1、任何车辆进入停车场停泊,必须要求其按规定读卡、交费。

2、车辆进入停车场后,须按停车场的指引箭头及提示语或管理人员的指挥行驶,不得逆行且应限速5公里/小时以下。

3、任何车况不良或有漏油现象的车辆均不得进入停车场。

4、任何车辆及人士均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停车场。

5、任何车辆不得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洗车等。

6、爱护停车场设施设备,不得乱丢垃圾杂物等。

7、损坏停车场设施设备的须照价赔偿。

9、驾驶员离开前须自行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关好,不得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若车况有问题,车辆管理人员需要求其在《车辆检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10、不得有任何车辆在停车场内长时间停留或在车内睡觉。

11、不得有车辆堵塞停车场行车道的现象,否则物业公司相关部门,即安防部与物业部有权采取强制措施疏通车道,且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12、驾驶员如遗失《停车证》或《临时停车证》,须向出入口当值人员出示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及行驶证原件,进行登记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次租车辆必须缴清《临时停车证》赔偿费(20元/张)及停车费后方可离开现场。

二、车辆出入管理规程

1、私家车位车辆

持有私家车位《停车证》之车辆凭车辆ic卡进出车场出入口,经安防员检查核实后,记录进出车场时间,登记车牌号码。

2、次租车辆

a)由车场出入口安防员发出次租车辆ic卡,记录次租车辆ic卡号码、车牌号码、进场时间,指引其停放于次租车位;

b)停放30分种内离开,免收次租费用,停放时间超过30分种,则按1小时收费;停放时间达到1小时且超过1分钟即按2小时收费(若离开车辆的司机提出强烈异议时,经安防主管及财务主管同意后,可酌情放宽到超过5分种后按2小时收费)。

c)车辆离开时,由出口安防员核对车牌号码,记录出场时间,收回次租车辆ic卡,转交收银员,收银员按电脑计费收费后,开启道闸予以放行(特殊情况及手工收费另计)。

3、免费车辆

持有《免费停车证》之车辆,经安防员检查核实后,使用专用车辆ic卡开启道闸(特殊情况及手工收费另计)并指引其停放于非私家车位处,记录进出车场时间,登记车牌号码。

4、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对每一辆出入车辆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车牌号码、出入车场时间,并用颜色来区分私家车、次租车及免费车。次租车必须在出入口处领取次租车辆ic卡,读卡后方可进入(特殊情况及手工收费另计)。

5、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制止超出出入口限高铁杆、装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车况不良及漏油等状况的车辆进入场,以免发生危险或造成车道堵塞。

6、任何人员不得在行车道上行走,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做好劝阻工作。本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原因除外。

7、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提示车主先交费后取车,以免因交费而引起车辆阻塞。

8、车辆出场时,车场出入口处当值人员须正确指挥车辆按顺序排列,确保车辆正常出入。

9、出入车道发生车辆阻塞时,出入口当值人员须负责疏通车辆,保持车道畅通。

10、出入口读卡机发生故障,影响车辆正常出入时,出入口当值人员须迅速通知领班到现场处理。若故障一时排除不了,当值领班拆下拦车臂杆,疏通车道,并报维修部抢修,同时按手工收费确保车场出入口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车辆泊位与检查规程

1、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引导车辆泊位,不得跨位停泊及停入他人之私家车位上。

2、车场管理人员须于巡场时随时提醒驾驶员锁好门窗,带走贵重物品。

3、车场管理人员须按规定认真检查车况,若发现问题,应及时请驾驶员在车辆检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四、车场巡查规程

1、负责地库巡逻的安防员须每小时对车场及后围非机动车车库进行例行巡查。

2、车场出入口当值安防员应每20分钟对车场例行巡查。

3、安防经理、经理助理须每日对车场及后围非机动车车库进行例行巡查两次。

4、安防领班每次巡岗时须对车场进行例行巡查,早、中班巡查不得少于5次,夜班巡查不得少于8次。

五、智能化监控规程

1、车场实行24小时闭路监控,由监控员负责监控工作。

2、监控员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巡查安防员处理,必要时须定镜录像。

六、人工起杆规定

1、当车主持卡在出口读卡机上不能读卡时,由收费员通知出口安防员核查车主所持卡是否有效,如是有效卡,应报请当班领班级以上人员同意后,人工起杆。起杆后,取回不能读卡的卡,并在卡上写'不能读卡'字样,交收费员保存,作为核查依据。

2、它特殊情况需使用人工起杆时,须经领班级以上人员同意。

3、每次使用人工起杆,须在当值记录本上详细记录。

七、临时手动计费程序

1、车辆进入车场时,入口岗用对讲机通知当值领班用打卡机按计时卡序号打卡后,将计时卡交车辆驾驶员。

2、车辆驾驶员离场前到入口打卡处打卡,并在15分钟内到收款处交车辆停车费。

3、出车口安防员在车辆离开时收回计时卡,核对是否超时。

4、出车口安防员在交班时将收回的计时卡交收款处。

九、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

(一)收费标准

1、次租车辆按小时计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15分种按2小时计费,以此类推。

2、次租车辆先交费后取车,交费后15分钟内必须出闸离场,超过15分钟仍未离场,另外计收停车费。

3、次租车辆ic卡失效或丢失,按入口处管理员登记的入场时间收取停车费。

(二)免费处理规定

1、本公司的车辆可免费,但驾驶员必须在计时卡上签名,以便财务部查核。

2、军警或特种车牌车辆,除因执行任务由公司领导在计时卡上签名的可免费外,其他一律不能免费。

3、非办公时间,由带班主任、领班用电话向上级领导汇报,经同意后,才能作免费处理。

4、所有作免费处理的时钟卡,经出口读卡机读卡后,收费员要立即通知出车口安防员用钥匙打开出口处读卡机,收回原卡交收费室保存,并在卡上写上'免费'字样,留作财务部核算依据。

(三)过夜车辆的收费规定

由22:00开始停泊至次日8:00的车辆,按夜间收费标准收费。

(四)收费室交接班规定

1、交班时,交班人将金额总数如数交下一班,并在交班人一栏签名。接班人核对无误后在接班人一栏签名确认。

2、接班人接班时,应当面点清金额及票据,认真辩别钞票真伪,交班后发现有错误或假钞,由接班人负责。

3、每天夜班接班后,到出车口打开读卡机,将一天的ic卡打包封好,由早班交财务部核查。

十、车场巡逻管理人员职责

直属上司:安防领班

1、认真履行车场管理规定,不得玩忽职守。

2、加强车场巡回检查,制止闲散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车辆要规范,停放要整齐,禁止在停车场内维修车辆及动火,特殊情况须经安防部门主任及以上人员批准,还需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4、对进入车场的人员要注意观察,闲杂人员应劝其离开。

5、对进入停车场车辆有损坏部位登记清楚,交接班时说明。工作时间不断巡查车辆停放情况,夜间八点以后出场的车辆车管员要提高警惕,观查车辆起动是否正常,如有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出口处值班人员和领班。

6、对进入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要引导车主停放在相应的车位上,保障停车场畅通无阻,发现有停放不整情况,及时和车主取得联系。

7、严格执行停车场车管员服务用语。

内部停车场管理规定【3】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停车场管理规定。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三、门卫管理制度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bàn zhèng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3)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4)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7)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8)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注:各车主应自觉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要无条件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处罚。无理取闹者取消泊位资格,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

摩托车、自行车的保管分月保与临保两种方式,两者的管理规定有所不同。

1、摩托车、自行车月保的管理:

(1)需办理月保的车主先到停车场收费处办理登记,缴纳月保费用(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文件规定),领取月保号牌;

(2)月保车辆凭号牌停放,月保号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车辆使用,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手续

(3)月保车辆需每月按时缴纳月保费用(可预缴多月),过期按临保车辆处理;

(4)月保车辆进场需按指定的月保区域停放,并将号牌挂放在所保车辆上,以便车管员核对。

2、摩托车、自行车临保的管理:

(1)临保车辆进场需按车管员指示到临时停放点停放;

(2)车管员发放临保号牌,并做好车辆登记工作,临保号牌分为两个相同的号码牌,一个挂在临保车辆上,另一个给车主随身携带,作为取车凭证;

(3)车辆停放后,车主需到收费处缴纳临保费用;

(4)临保车辆离场时,车主需交回号牌,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5)禁止车主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摩托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已缴纳保管费并有原始收费凭证和保管卡的单车,如有遗失,由保管单位负责赔偿。

(7)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8)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缴保管费达3个月者,由车管清出保管站,不再负保管责任。

七、停车卡的办理和使用规定

1、停车卡的办理

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方式,月保车辆按月收费,临保车辆则计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月保,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场收费处办理,与管理处签订车位租用协议。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及电子出入卡给用户,并收取电子出入卡押金。

2、车卡的使用

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更换手续。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

保管费逾期不缴者,车场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若用户遗失停车卡和电子出入卡,应及时告知车管员,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交回车场,由车场退回电子出入卡押金

用户停车卡、电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减少被盗的机会,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3、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

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要根据广州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并参考周围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同时可以在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限度内临时调整保管费。

八、值班室(岗亭)管理规定

1、值班室(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第9篇 内部稽核管理办法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人员设置及岗位职责

第三章稽核人员的权限

第四章稽核工作的依据

第五章稽核的过程和要求

第六章稽核的具体内容

第六章附则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完善会计稽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单位的稽核工作,由财务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会计稽核制度是组织和从事会计工作所遵循的规范与准则,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会计机构内部的监督环节;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分为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簿、财务报表、其他六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稽核工作以事前稽核为主,采用逐步审查方式,具有经常性,持续性,有效性的特点。

第二章人员设置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

财务部门设兼职稽核人员。

第五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工作。出纳工作必须经过稽核人员事前稽核,方能办理收支,出纳员只能对已稽核的会计凭证进行事中复核,并办理有关财务收支手续。

第六条

稽核工作人员的职责。

1、审查各项财务收支;应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对各项财务收支进行逐笔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应及时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复核会计凭证;会计凭证的复核应每日随着经济业务发生逐笔进行复核,不能拖拉积压,贻误记帐,对其审核的凭证应签名或盖章。

3、复核帐薄;对帐薄复核应规定日期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日期登入抽查簿。发现错误应提出更正意见,让其主管记帐员更正。

4、复核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的复核应按季按年进行审核。

第三章稽核人员的权限

第七条

根据《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的有关规定,稽核工作人员有以下权限:

1、对不合理、不合法的一切开支,有权拒绝付款和报销。

2、对于手续不完备,数字计算不准确以及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应退还给经办人,并限期补办手续或更正。

3、对于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拒绝执行的事项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四章稽核工作的依据

第八条

稽核工作的依据主要有:

1、财经法律、法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3、根据本公司制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五章稽核的过程和要求

第九条

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帐表外,并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查,每年稽察次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第十条

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十一条

稽核人员于执行任务时,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十二条

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位。

第十三条

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十四条

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帐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五条

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

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并应在有关帐册簿据上签章。

第六章稽核的具体内容

第十七条原始凭证的稽核。

1、原始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接受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接受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位是否正确。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是否盖有填制单位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是否有单位领导人或指定人员签字或盖章;对外开出原始凭证是否已加盖本单位公章。

3、稽核原始凭证的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4、职工借款凭据,是否已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是退还原借款收据。

5、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是否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是否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6、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7、由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如丢失,应取得原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凭证号码、金额等内容,严禁外单位提供的白条凭证。

第十八条

记帐凭证的稽核。

1、记帐凭证的填制日期、编号、业务摘要是否正确。

2、会计分录是否正确,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3、应加盖的戳记及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是否齐全。

4、现金或银行存款的记帐凭证是否已由出纳员长签名或盖章。

5、除结帐或更正错误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帐凭证所附有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合法。

第十九条

记帐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2、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3、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4、应加盖的戮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5、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6、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7、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计表。

8、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二十条帐薄的稽核。

1、各项帐薄的记录内容是否与记帐凭证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保证帐证相符。

2、现金日记帐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是否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

3、审核不同会计帐薄之间的帐薄记录是否相符,保证帐帐的相符。

4、各项帐薄记录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过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漏的空白帐页是否注销,并由记帐人员签名或盖章。

5、各科目明细分类帐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转销完的各笔科目余额之和是否与总分类帐各科目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相关科目的余额是否相符。

6、帐薄记录发生的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应按规定办法更正。

7、是否按规定定期结帐。

第二十一条

帐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种帐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帐,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2、现金收付日记帐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3、各科目明细分类帐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帐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

4、各种帐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地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露的空白帐页,有否划“ד形红线注销,并由记帐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ד处盖章证明。

5、各种帐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帐目等,是否完备,并送该管税捐稽征机关登记。

6、各种帐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7、活页帐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帐簿有无缺号。

8、旧帐簿内未用空白帐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戮记注销。

9、各种帐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已否登记备忘簿,帐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第二十二条会计报表的稽核。

1、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相对应关系数字是否一致;本期会计报表与上期会计报表之间有关数字是否相互衔接;如果不同会计年度会计报表中各项目内容和核算方法有变更的,是否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加以注明。

2、会计报表的数字有无篡改,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

3、报表的编号、装订是否完整,鉴章是否齐全、送报有无缺漏。

第二十三条

报表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种报表是否按规定期限及份数编送有无缺漏。

2、各种报表内容是否与帐簿上的记载相符。

3、数字计算是否正确,签章是否齐全。

4、报表编号、装订是否完整及符合规定。

5、报表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

第二十四条

检查有价证券时,应与有关帐表核对,并注意下列事项

1、购入及出售有无核准,手续是否完备。

2、证券种类、面值及号码,是否与帐簿记载相符。

3、债券附带的息票是否齐全,并与帐册相符。

4、本息票有无到期或是否齐全,并与帐册相符。

第二十五条银行存款、现金的审核制度

1、支票印鉴由两人保管,财务监察员保管支票公章,财务主管保管段长私章,每日工作完后分别锁入各自的办公抽屉。

2、银行支票以及其他托收、承付、票汇等空白凭证及备用金,由出纳员负责保管,每日工作完毕后,由出纳员全部锁入保险柜内,并配给出纳员大保险柜壹个。

3、财务部长及工资核算员每月不定期检查两次库存现金,并作好记录。

4、出纳员每月做到现金日清月结,月底最后一天,应将现金关账,现金日记账余额与实际库存余额核对相符。

5、每月经济业务终了,次月3日前,出纳员要编制银行调节表,并交财务主管审核。

第二十六条

库存检查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检查库存现金或随到随查,如在营业时间之前,应根据前一日库存中所载今日库存数目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后应根据当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现款、银行存款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内应根据前一日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加减本日收支检点。支票签发数额与银行存款帐卡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齐全,作废部分有无办理注销。

2、现金是否存放库内,如有另存他处者,应立即查明原因。

3、库存现金有无以单据抵充现象。

4、托收未到期票据等有关库存财物,应同时检查,并得须对有关帐表、凭证单据。

5、检查库存除查点数目核对帐簿外,并应注意其处理方法及放置区域是否妥善,币券种类是否分清。

6、金库锁匙暗锁,密码表的掌握部门及库门的启用与库内的安全,金库放置位置等是否适当,严密办理。

7、汇出汇款寄回的收据,是否妥为保存,有无汇出多日尚未解讫的汇款。

8、内部往来帐,是否按月填制未达帐明细表,查对帐单是否依序保管。

9、内部往来或单位往来帐,是否经常核对。

10、销售日报表的记载是否与银行存款相符。

11、检查各单位各种周转金及准备金时,应注意其限额是否适当。有无零星付款的纪录,所存现款与未转帐的单据合计数,是否与周转金、准备金相符,有无不当的垫款或已付款,而久未交货的零星支付。

第二十七条

检查各种质押品、寄存品及其他有价值的凭证单据时,应注意其是否存放库内,并应根据开出收据的存根副本及有关帐册与库存查核者相符有无漏记,如有另存其他地点者,应查询原因并检阅其有关单据。

第二十八条

各种房地产契约书及其收租情况是否妥善。

第二十九条其他会计资料(如文件、补充资料、台账)统一由财务主管审核或财务主管指定专人审核。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某物业项目安全员内部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安全员内部管理办法

1.目的

加强安全员及安全装备的管理,提高安全员的素质,规范安全员内部管理运作。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职责

责任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部门经理负责安全员内部管理的全面监控和指导

安全主管/主办负责安全员内部管理的检查、考核

安全班长负责本班组日常内部管理的监督和落实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安全员基本素质要求

4.1.1 身体素质要求:身体素质良好,无缺陷,能达到初级安全员军事素质要求(初级安全员标准参见人力资源部安全员考核标准)。

4.1.2 思想素质要求:认同公司理念,爱岗敬业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4.1.3 业务素质要求:符合公司安全员的标准并熟悉掌握安全管理专业知识。

4.1.4 安全员礼仪

4.1.4.1服饰仪表:一律按照公司内务管理规定执行,佩带本岗位规定制服及相关饰物、警用器材,不可擅自改变制服的穿着形式,私自增减饰物等,并保持干净、平整,无明显污迹、破损。

4.1.4.2步行巡逻姿态:巡逻行走时应昂首挺胸,正视前方,以眼睛余光巡视四周。

4.1.4.3单车、摩托车岗巡逻礼仪:上下单车、摩托车均应跨右腿从后上下,巡逻时应昂首挺胸,中速行驶,遇到公司或管理处领导陪同参观或遇顾客询问需要解答时,应下车停稳车辆,立正、敬礼,然后进行交谈。

4.1.4.4车场岗服务礼仪:车辆进出停车场,立正向驾驶人员敬礼开、收票据,抬起路障,做直行手势示意车辆通行,要求动作迅速,避免车辆在岗位处停滞过久。对能提前确认放行的车辆,以能保证车辆不需停止重新起步为佳。

4.1.4.5敬礼:当值期间,遇到公司领导巡查、顾客询问、当值人员换岗或顾客交涉时,须立正敬礼。

4.1.4.6职业操守:高度的责任感、及时报告各类违法、违章事项、以礼待人,乐于助人、守时、服从上级安排,工作井井有条,做事可靠,不接受贿赂,工作时间不处理私人事物。

4.2 装备管理及使用

安全岗位所用器具应保持完好,摆放整齐,标识清楚,警用工具电力充足,不影响正常使用。

4.2.1 对讲机的管理与使用

4.2.1.1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对讲机借给他人使用。

4.2.1.2使用音量调节及静噪旋钮外,其它一律不得拧动。

4.2.1.3不用对讲机聊天说笑,讲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4.2.1.4爱惜使用保持清洁,避免雨淋或高处摔落。随身携带,谨防遗失。

4.2.2 电警棍管理与使用要点

4.2.2.1电警棍是当出现被保卫对象生命或自身生命受到威胁的紧急情况下用于防范和自卫的工具,应准确判断紧急情况程度,绝对不可随意使用,必须严格控制在正当防卫范围内。

4.2.2.2夜间巡逻时必须佩带电警棍,其他时间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

4.2.2.3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如恐吓、玩耍等。不准交予或借予他人。禁止大庭广众之下出示、摆弄。

4.2.2.4非工作时间放置指定地点,不得私带外出。

4.2.3 记事簿及签字笔:记录安全员在当值期间所发生的事件,保持记录清晰、完整,避免破损、雨淋甚至丢失。

4.2.4 电筒:在夜间巡逻时佩带,各部门应根据自身情况配制电筒。

4.2.5 安全头盔(帽):当天气恶劣(如台风、暴雨)、工作现场上方可能有物体落下等头部可能遭受伤害的情况,应及时佩带,以保障自身安全。

4.3内务管理

4.3.1 集体宿舍应保持干净、整齐、无异味、无乱挂乱放乱贴等现象,被子棱角分明,床面平整,无皱褶,不积压换洗衣物。安全员外出人数不超过不当班安全员总人数的50%(不含50%)。

4.3.2安全员宿舍应配备有效的紧急召集设施,如电话、警铃等。

4.3.3床架、床板、凉席、被子应摆平整齐,并做到干净整洁,棱角分明。床下摆放的鞋,鞋尖须朝外,并保持干净整齐,床铺下不能有任何杂物。

4.3.4 牙刷、毛巾,水桶等日常用具必须按规定摆放并保持整齐干净。衣服及其它生活用品必须存入指定的地方或柜内,不能乱摆放,任何时候休息间内不准晾挂衣物。

4.3.5 不得在宿舍内接待客人,不得高声喧哗和做其它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或不正当的娱乐。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4.3.6 严禁在公共区域内赤膊。

4.3.7制定《宿舍管理制度》并悬挂在墙上。每天至少设一名内务值日人员负责内务。任何时候休息间、起居室和卫生间都必须保持整洁。

4.4 交接班管理

4.4.1 巡逻岗和值班室都要设置登记本和相应的表格,详尽记录当班情况、交班注意事项、器械物品以及工具的相关情况等,交代给接班人并签名认可。

4.4.2 接班人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准时到岗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时,当班人员不得下班离岗。

4.4.3 接班人员应该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交接以下事项:

a.工作区域内安全状况;

b.工作区域内各岗位人员装备、器械情况;

c.当天特别注意事项及安排处理事情的进度情况;

d. 钥匙借用、领用情况记录;物品保管情况等。

4.4.4 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4.5质量记录管理

4.5.1 登记本不得撕毁、乱画或写些与上班无关的语言,不得交给外人查看,用完后由班长交还给管理处存档。

4.5.2 安全班长每天检查一次质量记录,并作好检查记录。

4.5.3 安全主管/主办每周对安全现场质量记录及班组培训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4.5.4 停车场票据由安全班长负责定期领用发放。

4.5.5 质量记录每月由班长负责回收存档

5.质量记录表格

gzwy7.5.1-a01-f1《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

gzwy7.5.1-a01-01-f2 《安全员巡查记录表》

第11篇 af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发挥内部审计在改善经营管理、纠错防弊、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安徽省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部门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其目的是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实现经营目标。

第三条 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在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副职的领导下具体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接受母公司内审部门及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实行内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内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取得、认定和聘任,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岗位资格培训和后续教育,保证每名审计人员每年不少于10天的业务学习,由审计法务部统一组织安排。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第八条 审计法务部每年应向集团公司提出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第九条 审计法务部实行经费包干制,设立审计专户,列入集团公司财务预算。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执行回避制度。

第三章 审计范围及内容

第十一条 审计范围是:集团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子公司及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投资企业、独立核算及经费包干单位。

第十二条 对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定期对有业务收入、劳务收入、罚没收入以及其他各种收入的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监督,重点监督其执行公司有关财经纪律的情况。

第十三条 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审计范围内的单位负责人任期届满或调离前,经上级领导批准或组织部门委托,由审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其任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集团公司审定,对违纪违规行为予以处理或处罚。原则上应先审计后离任。

第十四条 对经济效益进行审计。重点抓好购销比价、修理费用项目的审计工作,揭露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行为,促进单位部门管理的规范、有序。

第十五条 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为确保各项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作用,审计部门应有重点地抓好安全措施、科技开发、职工福利方面资金的审计工作,杜绝挤占、挪用、中饱私囊的行为。

第十六条 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检查和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揭示企业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失控点,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议。

第十七条 开展审计调查。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审计部门应积极开展审计专项调查,发现问题,提出意见,为管理决策提供支持。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抓好内部有关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工作,审计法务部与专业部门和其他部门协调、配合,保证外部审计机构和政府审计机关对集团公司实施的各项审计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完成集团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

第四章 审计权限

第二十条 根据工作需要,要求计划财务、资金、人力资源、工程管理、经营管理等业务部门和下属单位报送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对审计中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拒绝。

第二十一条 参加本单位财经管理方面的有关会议,参与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对重大经营决策和投资方案提出建议。

第二十二条 在审计过程中行使下列权限:

(一)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审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检查资金与财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三)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四)对发现的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浪费行为,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五)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六)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七)对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遵守财经法规纪律且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第五章 审计程序

第二十三条 内部审计项目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

(二)成立审计组,并在实施审计3日前通知被审计单位;

(三)制定审计方案;

(四)组织实施审计,审计人员应对审计和调查情况随时做好记录,写好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需经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或人员签字盖章;

(五)审计终结,拟定审计报告后,报集团公司审核,形成审计意见;

(六)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

(七)对主要审计项目进行后续审计,检查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书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内部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对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受到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审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审计部门应当在30日内处理并作出答复。

第二十五条 内部审计部门对办理完毕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审计档案,规范管理。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做好审计统计工作和信息披露工作。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六条 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虚假资料、妨碍检查的,内部审计机构应当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者其他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 被审计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审计结论的,内部审计机构应当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者其他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 报复陷害内部审计人员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被审计单位如有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行为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集团公司将对其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给国家和单位造成损失的,由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或者检察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12篇 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

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

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

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2.zz公司;

3.公司的派驻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技改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包括:

(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

1.财务计划及其预算的执行的决算;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以及预处算、决算、竣工、开工审计;

3.资产管理情况;

4.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5.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有效性;

6.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

7.各部门、企业高层领导离任审计;

8.企业和项目投入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其效果;

9.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有关部门的审计;

10.其他交办审计事项;

11.向副总经理室、审计机关报送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六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行使下列职权:

1.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2.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3.要求被审单位及时提供计划、预算、决算、合同协议、会计凭证、帐簿等文件资料;

4.检查被查计单位的凭证、帐簿、报表、资产;

5.对有关事项调查,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

6.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7.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8.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9.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10.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权向总经理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1.参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1.制定公司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实施,必要时报送审计机关。

2.书面通告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内容、种类、方式、时间。

3.实施审计。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帐表、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取证等措施。

4.提出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及审计处理意见。

5.下达审查处理决定。

6.复审、被审单位、个人在接到审查处理决定15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复审申请,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复议。

7.进行后续审计。

第十五条审计程序过程注意事项:

1.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出示由总经理签章的审计通知书及授权审计通知书;

2.审计处理决定由总经理批准下达;

3.复议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决定必须照常执行;

4.重大事项审计报告报董事会、监事会备案;

5.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公司报告及时制止。

第八章审计档案制度

第十六条审计部门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1.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

2.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3.审计记录、审计工

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4.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5.总经理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6.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

7.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8.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9.其他应保存的。

第十八条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之遵纪守法、效益显着行为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第二十条审计人员对下列行为之一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处罚建议:

1.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帐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第二十一条对有下列行为的审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二十二条对审计过程的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内部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办法(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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