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1目的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消防管理及控制。
3 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引用管理手册中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4.1保卫科是地面消防管理的主控部门,负责全矿地面消防工作的组织及管理。
4.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日常的消防工作。
5 工作程序
5.1防火部位等级分类
防火部位分重点部位与一般部位两类。
5.1.1重点防火部位
锅炉房、供应科仓库、木场、压风机房、抽风机房、变电所、主、副井绞车房、油库。
5.1.2一般部位:
办公楼、职工宿舍、党校、摩托车车棚。
5.2消防设施配置
5.2.1重点部位:消防栓、水带、灭火器、沙箱、消防池等。
5.2.2一般部位:灭火器、沙箱、消防栓、水带等。
5.3 消防部位的管理
5.3.1重点部位管理
5.3.1.1建立重点防火部位档案,加强日常消防检查。
5.3.1.2落实消防岗位责任制。
5.3.1.4设置明显防火标志。
5.3.1.5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状态。
5.3.1.6消防设施、器材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禁止随意搬动。
5.3.2 一般部位管理:
5.3.2.1落实消防责任制,严格执行防火规定。
5.3.2.2 制定预防措施。
5.3.2.3 经常检查消防器材,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5.4 消防设施管理
5.4.1配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擦试,保证其时刻处于完好状态。
5.4.2消防器材应按其使用性能布局合理、到位,应悬挂或集中整齐存放,放置于阴凉、通风、干燥位置,以免长期风吹日晒和雨淋。必须置于室外的,应搭好消防栅放置。
5.4.3发现消防器材灭火压力不足、过期等不适用时,应及时更换。
5.4.4消防栓应定期上油、擦试、检测,保证其完好,安好接头,以备随时使用。
5.4.5消防水池、消防泵要经常性地察看水位,检查电源、水泵性能,以备急用。
5.4.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圈占、埋压、动用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
5.4.7违反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者,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严肃处理。
5.4.8 保卫部门负责全矿地面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监督检查管理。
5.5 日常消防管理
5.5.1排版显示图;
5.5.1.1消防组织示意图
5.5.1.2消防器材分布图
5.5.2 保卫部门每月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及时发现隐患及问题,及时采取整改预防措施。
5.5.3 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保证消防器材、设施完好,处于适用状态。
5.5.4实行检查合格证制度。
5.6 动火、用电管理
5.6.1各生产要害场所,储存易燃易爆仓库及文化娱乐场所和机要重地,禁止违章动火和乱拉乱扯用电线路。
5.6.2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而在井下动火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并制定防火预防措施,报矿长审批后,方可使用。
5.6.3对违章用电、动火者,将依据《江苏省消防管理条例》从严查处。
5.7 消防培训
5.7.1对重点防火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消防培训,持证上岗,建档备案。
5.7.2每年除参加上级要求的消防培训外,本矿每年举办一期义务消防员培训班,以消防法规及防火知识、灭火技能为主要培训学习内容。
5.8 火灾报警
5.8.1火灾发生,火灾单位应及时向保卫部门报警。
5.8.2积极组织员工进行火灾扑救。
5.8.3积极抢救伤员并保护现场。
5.8.4保卫部门接警后,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组织消防队员赶赴现场,进行指挥救灾,必要时向沛县119报警。
5.9 消防制度建设
不断加强完善各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使消防工作日常化、制度化、系统化、正规化、标准化。
5.9.1消防安全知识、消防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在全矿进行普及,使全矿员工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
5.9.2消防安全检查有规可循、有章可依。
5.9.3消防设施器材齐全,处于良好状态,使之标准化,保障随时随地可以使用。
5.9.4消防工作责任制清楚明白,落实明确。
5.9.5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管理,使消防工作日常化,常抓不懈,常备无患。
5.10 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5.10.1火灾事故发生单位应写出火灾书面报告,呈报有关部门和分管领导。
5.10.2矿有关部门组织火灾事故调查组,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做好记录。
5.10.3召开火灾事故分析会,对火灾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对火灾事故作出定性结论。
5.10.4写出全面火灾调查报告,吸取教训,采取对策,制定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度发生。
5.10.5对火灾责任人作出责任决定,并依据有关法规作出相应处理。
第2篇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原则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意思是,谁主管哪项工作,谁就对那项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具体可简述为:一个地区、一个系统、一个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要由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负责;单位的法人代表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当然的防火责任人;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要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车间、班组领导,要对本车间、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实行“两谁”原则,町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纵向上层层负责,横向上分口把关,形成纵横交错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2)依靠群众的原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做好群众工作,要采取各种方式方法,向群众普及消防知识,提高群众的消防意识和防灾抗灾能力;要组织群众中的骨干,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的防火、灭火工作。
(3)依法管理的原则。依法管理就是单位的领导和主管或职能部门依照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颁发的法律、法令、条例、规定等法规,对消防安全事务进行管理。我国将逐步形成以消防法为基本法律,由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与地方性法规相结合的消防法规体系,这是任何单位建立消防安全秩序的重要依据,它不仅具有引导、教育、评价、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而且具有制裁、惩罚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制作用。因此,任何单位都应组织群众学习法规,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依照消防法规的基本要求,制定相应的消防管理规章制度或工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消防安全管理走上法制的轨道。
(4)科学管理的原则。消防安全管理要实行科学管理,使之科学化、现代化。消防安全管理首先要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才能富有成效,例如必须遵循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要知道火险因素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技术领域的扩大和物质生活的提高而增加的规律;火灾成因与人们心理和行为相关的规律;火灾的发生与行业、季节、时间相关的规律等。其次,要学习和运用管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并与实践经验有机地结合起来,还要逐步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以取得最佳的管理效果。
(5)综合治理的原则。消防安全管理在其管理方式、运用管理手段、管理所涉及的要素以及管理的内容卜都表现出较强的综合性质。消防管理不能单打一,要与行业的、单位的整体管理统一起来;管理中不仅要运用行政的手段,还要运用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和思想教育的手段进行治理;管理中要考虑各种有关安全的要素,即对人、物、事、时间、信息等进行综合治理。
第3篇 小区消防管理工作方案-5
物业小区消防管理工作方案5
1、消防组织机构的建立
(1)管理处负责建立消防安全小组。
(2)管理处主任为消防安全负责人。
(3)管理处其他人员为义务消防员。
(4)秩序维护主管为专职安全监督员。
(5)日常巡视秩序维护员为兼职消防巡视员。
(6)管理处负责制定组织机构图及人员职责。
2、建立各项消防制度
(1)消防检查制度。
(2)专职秩序维护员每日检查小区内的消防安全情况,包括消防设备、动火作业监督、安全用水、用电情况等,检查结果记录在《消防巡逻记录表》中,该记录每周由管理处主任审核。
(3)兼职巡视员负责每楼、每层消防安全情况巡视,每两小时巡视一遍,并填写《消防巡逻记录表》。
(4)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消防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做到隐患不过夜。
(5)发现业户因装修造成的消防隐患,应向业户发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6)管理处制定《动火审批制度》,内容包括动火申请和审批程序及违章处理方法。
3、防火措施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业户要树立防火意识,管理处每周确定一名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员为防火值班员,全面负责小区的消防工作。
(2)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电器线路需维修时请及时找管理处安排施工。
(3)严禁在小区内烧废纸、杂物,乱丢烟头或燃放烟花爆竹等。
(4)不准改变、拆除、封堵消防设施和通道。
(5)不准在楼道、过道设立仓库,堆放杂物,阻碍通道。
(6)严格装修审批手续,动火审批手续,保证每楼、每层有必要的消防设施。
(7)公共场所严禁使用可燃性装修材料,室内使用可燃性材料要严格控制,并加以处理。
(8)配备火警时刻的必须器材,如:应急照明灯等。
4、消防知识培训
(1)对业户的消防要求(包括安全用水、用电),通过《业户须知》、《管理公约》传达到各业户,并向业户发放有关消防学习资料,用宣传栏等消防宣传途径对业户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2)管理处内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上午为各组安全消防学习时间,学习教材是安全消防管理条例,内部的消防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的操作方法等,学习情况须详细记录。
(3)管理处主任每月检查一次安全活动记录并签字认可。
(4)在安全消防活动日查出的安全、消防隐患,由各组自行在活动记录中登记并整改。
(5)专、兼职消防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消防常识和消防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任职,其资格每年确认一次。
5、消防设备管理
(1)管理处负责建立消防档案。
(2)管理处对各种消防设备和设施的标识进行设计,编制《消防设备标识登记》。消防设备标识由管理处主任指定人专实施,并在各项安全检查中作为检查内容。
(3)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6、消防演习
(1)小区内每年至少组织一到两次消防演习,具体办法和内容参见由管理处每次制定的消防演习方案并报政府消防部门。
(2)消防演习后,管理处主任编制消防演习报告。对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纠正并验证其结果。
第4篇 某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
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外教公寓(15#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二、负责外教公寓消防安全器材安检工作,确保消防器材状态良好;
三、负责外教公寓煤气罐管理工作,严格按院方要求,指定地点安全存放(亚惠煤气罐储藏室);
四、负责外教厨房煤气罐、供气管线、阀门等定期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五、负责外教公寓施工动火、用水、用电、消防安全现场督查工作;
六、负责与学院国合部情况沟通工作,要求外教离开公寓及时关闭电源,以防引发安全事故;
七、负责外教公寓发生险情及时疏散、灭火、报警等工作;
八、负责检查外教公寓疏散通道、安全疏散标志、消防器材、安全门等消防设施完好情况。
物业服务中心
第5篇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1 目的
对宾馆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宾馆、员工和客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宾馆的安全与消防工作。
3 引用标准和文件
3.1 iso9001:2000 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7.5 生产和服务提供
3.2 iso14001:1996 4.4.6 运行控制
3.3 whma00-00 《管理手册》 第7章第1节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第7章第4节 生产和服务的运作
3.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 术语和定义
4.1 可追溯性:产品的可追溯性是指通过记载的标识,追溯需要考虑的历史、应用情况和所处场所的能力。
4.2 意外事件:宾馆意外事件是指发生在宾馆内部造成人身伤亡或物质损失的意外变故或灾祸。
4.3重大节假日:是由元旦、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国定假日及杭州市西湖周边的大型活动:西博会、烟花节组成。
5 职责
5.1 总经理对全宾馆消防与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5.2 分管安全的副书记对全宾馆的消防与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管理责任。
5.3安全部经理依法具体负责宾馆安全与消防的管理工作,并管理和控制安全部的运行。
5.4 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负有责任,并负责本部相关《宾馆安全管理制度》、《宾馆消防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5.5 保安主管对保安与宾馆治安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5.6 专职消防员对宾馆消防安全与监控中心、消防设施、设备检查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6 程序要求
6.1 服务特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维护宾馆良好秩序,快速准确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6.2 安全部经理应不断完善《宾馆安全管理制度》、《宾馆消防管理制度》。对于宾馆内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处理,同时向分管副书记进行汇报,完成工作日志。
6.3 培训
6.3.1安全部配合人力资源部对宾馆员工进行消防、安全业务知识培训:
6.3.2由保安主管负责对保安进行培训与演练。
6.3.3由专职消防员对安全部消防员进行培训与演练。
6.4 岗点工作职责
6.4.1 准备工作
当值领班与上一班领班交接工作,移交对讲机与内部传呼机;
当值领班组织班前点名、检查仪表仪容,布置当天工作。
6.4.2 岗点值勤
保安须严格按whqc19-01《保安操作规程》操作。
正门岗负责维持正门和车辆秩序,控制正门区域各类闲杂人员,保证正门区域道路畅通。
电梯岗负责维持大厅秩序,控制上、下客梯人员情况,为客人提供客梯服务,并保护好重要客人的专梯安全。
车辆管理
a.车管岗负责对来店消费和会客客人的车辆停放进行管理,保证停放车辆安全。
b.自行车岗负责对员工上、下班自行车进出和停放进行管理,保证存放自行车安全。
职工门岗负责维持宾馆后院正常秩序,接待和管理进店人员和车辆,并负责宾馆邮件和报刊杂志的收发。
南大门岗负责维持宾馆后院正常秩序,保证后院消防通道畅通。
夜间巡逻保安负责对宾馆各部位巡视检查,发现和处理各类不安全因素,保证宾馆夜间安全。
稽查是在宾馆范围内纠正员工各类违章和违纪现象,按规程正确使用《员工过失单》。
6.4.3 结束工作
当班领班向下一班领班移交工作,并由早班领班召开班后会,总结当天工作,组织相应岗位培训;
保安主管定期参与班后会,总结一段时期的工作,作好记录,持续改进。
6.4.4 岗点管理
保安主管、领班定时巡视各岗点值勤情况,对违反操作的现象予以纠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保安主管、领班在当班高峰期,协助保安管理好车辆,控制正门区域秩序。
保安主管在宾馆重大节庆期间须到场亲自指挥。
保安主管、领班须做好每天的工作日志,确保事件的可追溯性与工作差错的持续改进。
6.5 治安管理:
6.5.1 安全部保安主管对各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重大节假日检查,并记录在《宾馆治安情况检查记录》。
6.5.2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章违纪现象,应及时纠正、上报并督促整改。
6.5.3 登记、制作和发放宾馆各种临时出入证。
6.5.4 意外事件处理
严格按wheb00-04《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whqc19-03《宾馆意外事故、事件处理规程》及时准确处理,将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小限度。
6.6消防管理
6.6.1 签订责任书
宾馆与各部门消防负责人签订《望湖宾馆消防、安全责任书》;与宾馆长包房订立《望湖宾馆长包房消防、安全责任书》(注:当原责任人调离,须与新责任人签订新的责任书);与进馆施工队伍订立《望湖宾馆改建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
各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宾馆安全部和签字单位保管,安全部保管者为专职消防员。
6.6.2 制度落实
1)专职消防员负责检查宾馆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杜绝火灾的发生,保护环境。
2)专职消防员负责检查各部门whqc19-05《宾馆消防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
3)专职消防员对宾馆消防设施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重大节假日检查,并记录在《宾馆消防情况检查表》。
6.6.3 监控中心管理
监控中心保安必须持有上岗资格证书。
准备工作:上班后与上一班保安交接《监控中心当班记录》、警具,并更换好录象带,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立即联系专职消防员与工程部进行处理。
3)监控操作
a.按whqc19-02《监控中心操作规程》严格操作设备,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作好当班记录。
b.如发现可疑情况,则立即放大画面,记录对象特征,通知前台保安领班前往处理。同时密切跟踪情况发展,做好录象与记录。
c.如发现火警则按whqc19-02《监控中心操作规程》及wheb00-04《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结束工作
a.向下一班保安交接工作,并参加班后会。
b.专职消防员定期召开工作会,确保工作的持续改进。
6.6.4 建立健全消防业务档案,完成以下记录:
1) 《专职消防员工作日志》
2)《宾馆消防情况检查记录》
6.7 设备管理
6.7.1 对讲机使用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与保养维护。
6.7.2 监控中心设备由监控中心保安负责日常保养维护,专职消防员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监控中心维修工对故障进行维修,无法修复则上报专职消防员,由专职消防员负责报修报损。
6.7.3 宾馆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由专职消防员负责定期检查测试,工程部负责配合和维修。
7 相关文件
whqc19-01 《保安操作规程》
whqc19-02 《监控中心操作规程》
whqc19-03 《宾馆意外事故、事件处理规程》
whqc19-04 《宾馆安全管理制度》
whqc19-05 《宾馆消防管理制度》
wheb00-04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whqb50-08 《设备管理程序》
第6篇 消防控制室管理应急工作程序
1、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2、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的有关要求。
3、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接到火警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5、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
6、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7、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第7篇 消防失效管理工作程序
1.0 目 的:尽量减小消防系统部分失效或停运期间因故失效时增加的危险。
2.0 适用范围:全厂消防系统。
3.0 规程正文:
3.1 消防失效前的准备
3.1.1 根据外部有关机构的通知(如消防系统检查和停水等)或内部需要(如消防设备维护/维修),确定消防失效的必要性、范围和期限。
3.1.2 运行主管/值班工程师负责通知所有部门主管;
3.1.3 ehs 工程师负责向各部门进行消防失效的ehs 准备通知;
3.1.4 ehs 工程师负责通知园区消防中队(值班电话)作外部应急救援准备;
3.1.5 ehs 工程师负责通知当天值班的ert 成员作内部应急反应的充分准备;
3.1.6 受消防失效影响的部门主管应对所辖区域进行消防器材和危险源进行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立即整改;
3.1.7 ehs 工程师/值班工程师对全厂消防器材和危险源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立即要求整改。ehs 工程师和运行工程师对未失效的消防系统部分进行(如消防监控或消防泵)进行功能检查和确认;
3.1.8 相关部门安排充分的人力物力以加强消防失效期间的防护工作和加快失效设备的回复工作;
3.2 消防失效期间
3.2.1 厂区应停止危险工序或危险作业,如切割、焊接和其他明火作业;
3.2.2 禁止使用易燃易爆液体;
3.2.3 加强火灾监督和检查力度,厂务部运行值班人员按规程对消防监控系统进行管理,如有异常情况,立即通知运行主管/值班工程;
3.2.4 所有值班ert 成员做好应急反应准备,保持沟通畅通;
3.2.5 加强保安人员巡逻;
3.2.4 尽可能保持所有防火门关闭;
3.2.5 如消防系统进行维修,应尽可能连续进行维修工作,加快消防系统恢复进度规程。
3.3 消防系统恢复后
3.3.1 运行人员通过适当的测试证实所有防火系统已修复。
3.3.2 确认消防系统恢复后,通知厂务部主管和经理。
第8篇 邮政生产工作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邮政生产(工作)场所(含机动车辆,下同)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邮政通信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邮政防火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邮政消防安全工作应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领导、组织、管理、设施、责任五落实。
第三条 邮政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加强防火安全管理,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各种火险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邮政通信安全畅通,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 成立局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局长为组长,分管消防安全管理领导为副组长;
各部室主任、分局长、安全保卫干部为局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安全保卫部门内设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局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局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安排全局消防工作,落实消防经费,制订防火预案,组织开展全局消防检查,督促火险隐患的整改,协调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各支局所、班组负责人(含专业公司经理,下同)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其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上级局下发的有关制度、规定,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工作指导下认真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设立本单位生产场所(含机动车辆)防火责任区和防火安全员,加强对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组织防火安全检查,落实灭火器材的配备,组织灭火预案演练,加强各项安全防火措施。
第六条 生产场所防火安全员的职责是:在支局所、班组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本生产场所、岗位的特点,按照有关法规、制度规定,落实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做到班前班后检查防火安全情况,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落实整改措施。遇有紧急情况,按紧急预案处置。
第七条 各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员工是本岗位的防火责任人(机动车辆驾驶员是本车辆防火责任人),防火责任人的职责是:熟知本岗位有哪些容易发生火险的部位,熟知报警电话,熟知灭火器所在位置及检查和使用方法,熟知电源总开关的位置,熟知灭火预案。对自己的岗位进行班前班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防火安全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第八条 各单位的义务消防人员要服从本单位消防责任人的指挥调度,熟知灭火预案,积极参加消防演练,提高自己的灭火技能,发挥在灭火工作中的骨干作用。
第9篇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措施
当前,许多建筑工地因电焊、遗留火种、电线短路等引起的火灾屡见不鲜,一场场无情的大火暴露了一些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意识相当薄弱、防火自救能力低下、违章违规操作、没有制定消防安全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等违规现象,也从根本上暴露了当前我国一些建筑工地面临的消防安全问题,防火工作不容乐观。虽然有关部门对工地消防安全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措施,但由于思想上不重视、麻痹大意,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善等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工地火灾事故仍时有发生,严重的甚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当前,春季已经到来,各建筑工地已逐渐恢复正常施工,这时强化对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级低、易燃、可燃材料随意堆放、缺少必要的消防器材、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车道、明火作业区堆放易燃、可燃材料,以及危险物品库房混用等等是建筑工地内普遍存在的火灾隐患。有的建筑物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有的虽然经过消防审批但施工单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改变局部的平面设计,还有一些单位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设计时净宽度和数量,从而留下了先天性火灾隐患。加上部分建筑工地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素质较差,不知道自身的消防安全职责,缺少应有的消防常识,主观上舍不得投入资金,购置必备的消防器材。雇佣临时民工流动性大,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了解、不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不会利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不会报警、不会组织人员疏散,尤其是施工时间短、作业分散的民工,很难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导致火灾隐患重重。
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为预防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一、消防部门规范执法,严把审批关,避免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
公安消防部门在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经审批而擅自施工的单位要限期补办有关手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进行有效的科学监督管理,最终达到消除火灾隐患目的。
二、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一是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二是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三是民工宿舍附近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大型建筑工地应设置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讯、报警装置。
三、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确定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成立义务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停工前后的安全巡视检查,重点巡查有无遗留烟头、电气点火源、明火等火种。
二是对雇佣的临时民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特别是要加强对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使之持证上岗。
三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
四是在民工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
五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施工单位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
相关链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规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二)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电热器,须有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安全使用技术资料,并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同意。重要工程和高层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七)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八)设置消防车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够的消防水源。
(九)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并设在安全位置。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他用。冬季施工,须对消防设备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第10篇 消防救火应急准备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1.0目的
为预防火灾和火灾危害,防止事态的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程序。
2.0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有的人员、活动、设施和区域。
3.0主要职责和权限
3.1 总经理确保在本公司范围内配置适当的应急设施。
3.2总经理助理负责监督本程序的实施。
3.3 各部门负责人在火险发生时组织人员并及时报告,组织好现场抢救工作,必要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现场。
3.4 报警员、灭火员、疏散员、急救员负责在火险发生时的报警、灭火、疏散和急救工作。
3.5 员工在发现险情时及时报告并安全撤离现场。
4.0工作程序
4.1关键信息数据
本公司在招收新员工时以及在厂区的信息栏里将会向员工介绍公司应急准备的关键信息数据,如警报信号、紧急关闭设备程序、主要/备用疏散通道、以及集合区等,确保所有员工在紧急事件发生时都知道如何安全撤离。本程序可作培训数据对员工进行培训。
4.2 指挥系统及人员职责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员工积极性,建立企业内部ehs管理委员会,负责应急指挥系统以减少紧急情况误解发生时的混乱现象。具体参见《ehs委员会组织结构图》及《ehs委员会岗位职责》,确保管理层及员工明确各自职责包括紧急情况发生时的职责。此中指定了协调应急行动的负责人。
4.3警报系统
用以向员工通报紧急事件与紧急撤离的报警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清晰识别。本公司的警报信号有消防报警器。报警器的铃声为急促的铃声。本公司的报警信号为单独的报警系统,即发生紧急情况如出现电力中断情况,报警信号仍能发挥作用。听到疏散警报或广播指引,所有人员均按以下4.7应急计划之规定,采取行动。
4.4紧急电话号码
本公司制定《紧急求助电话一览表》,此表也是应急计划的一部分,并给予张贴。此紧
急求助电话号码包括本厂内部的任何分机号码、本地政府消防队的电话号码、本地医疗机构的电话号码 、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等以及ehs管理委员会管理人员的电话号码。
4.5紧急疏图解及说明
本公司制定应急详细资料图解及说明《逃生路线图》并在每个楼层(或车间)的醒目位置张贴。此程序根据楼层(或车间)的不同,分别制定若干份,包括各个楼层(或车间)的疏散路线、紧急出口、灭火器的位置、报警器、消防栓、应急灯的位置、当前所在地位置等其它涉及紧急安全的因素。
4.6 集合区
本公司设立紧急事件发生时的全体员工集合区,该集合区确保安全、远离火灾危害、且不妨碍车辆往来及救助工作。紧急事件发生时清点员工人数在集合区内进行。
4.7 应急计划
4.7.1发生火险时,各楼层(或车间)报警员迅速打破消防报警器开关外罩并报警,火速联系部门负责人或根据《紧急求助电话一览表》联络公司常务副总或消防指挥中心,由他们联络消防部门,报出详细位置、火势大小、起火物资、本公司电话号码等详细情况并由报警员去路口接警。此时消防中心要用广播通知各部门负责人组织灭火疏散和急救。
4.7.2发生火险时各部门(或车间)灭火员迅速使用灭火器材扑灭火灾,这种情况下的灭火必须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如火势较猛,本公司无法控制。则根据疏散员或部门负责人的安排疏散到集合区,在政府消防队员的允许下可协助他们灭火。本公司灭火员必须经过政府消防部门的培训。
4.7.3听到疏散警报或广播疏散通知后,各楼层(或车间)疏散员立即组织工人按正确的出口疏散并检查所有的地方(包括洗手间和小房间)确保所有工人全部离开厂房,此时所有的工人均应按照〈逃生路线图〉的文字指引关掉机器及听从疏散员的安排到达集合区。同时疏散员关闭楼层(或车间)防火门及电总闸。
4.7.4 因本公司集合区设在门口绿化区,疏散过程中由保安人员悬挂必要的标识, 并提醒员工提防危险;疏散过程中由保安人员维持秩序,保护员工安全到达集合区后所有
的工人在指定的地点排好队,各车间负责人清点人数并报告公司常务副总。如本部门人员已全部疏散到集合区,在公司常务副总同意下,带队离开厂区至厂区外的更为安全的地方。如任何一个部门的人员未及时到达集合区,则在公司常务副总的同意下组织搜寻及营救。
4.7.5 在政府消防队员未到达且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只有经过培训且取得许可的人员方可参加搜寻工作并及向公司常务副总报告。在政府消防队员已经到达的情况下,可在政府消防队员的许可下协助搜寻。
4.7.6 在政府消防队员来到之后,本公司所有人员均应听从政府消防队员的一切指挥。
4.7.7 当有人受伤或昏迷,在政府医疗机构尚未到来之前,公司急救员对意外事故受伤或突发性垂危病人进行紧急救助,防止病情恶化,及时挽救生命。在急救医疗人员到来之后,在急救医疗人员的同意下可协助进行急救医疗救护。公司急救员必须接受过紧急救助以及心肺腹苏法的培训,且其有关资质在有效期内方可参加急救工作。
4.7.8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本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4.8 消防检测及消防警报系统。
4.8.1在本文件发布的一个月内或在每年6-10月的人员高峰期及未参加过演习的新员工超过30%时,本公司至少每年组织一次紧急疏散演习。在每次紧急事件发生或紧急疏散演习结束后,公司常务副总应对演习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估。在未达到管理目标或公司常务副总认为有必要时则应增加演习次数。使其更能发挥作用。
4.8.2修复策略及应急安全措施。
本公司制定提供设备及维修服务公司名单,以及能够为本公司生产服务的临时承包商名单。以确保本公司万一发生火灾,能够及时修复并恢复正常作业,保证本公司生产正常有序的进行,并确保客户满意。包括消防检测及消防警报系统)按照《消防安全管理控制程序》执行。
4.8.3本公司规定对报警器、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灯、出口标识等每月由保安进行检查及测试,如有不适用的情况,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以保持应急设施良好并保持记录。其中便携式灭火器应每年由合格的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并保存有关记录数据。
4.8.4《逃生路线图》及《紧急求助电话一览表》应张贴在各部门醒目位置,如有损坏,
各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报请公司常务副总更换。
4.8.5详细的消防系统(包括消防检测及消防警报系统)按照《消防安全管理控制程序》执行。
5.0相关文件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2 《消防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5.3 《逃生路线图》
5.4 《紧急求助电话一览表》
5.5 《ehs委员会组织结构图》
5.6 《ehs委员会岗位职责》
6.0相关记录
6.1 应急设施检查表
6.2 消防演习/紧急疏散演习(包括评审结果)
6.3 员工培训记录
第11篇 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一、为维护企业内部稳定和治安秩序,保障企业深化改革和施工生产、
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84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4号令)、《北京市交通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有限公司内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凡有限公司所辖各单位均执行本管理办法(包括原一建公司所属单位)。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为本单
位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有限公司对各单位治安、消防、交通工作(以下简称保卫工作),采取“分级管理,责任分明,逐级落实,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公司保卫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保卫工作。
五、各单位在改革、调整过程中,不得削弱保卫工作,要按照下列要
求设置保卫组织、保卫干部和消防警卫人员。
1、各专业分公司要根据职工人数多少、工作量大小成立保卫组,或设置专职保工干部。
2、国家、市确定的重点工程和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含5万平方米),成立现场保卫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
3.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含1万平方米),不足5万平方米工程,设立专职保卫干部;
4.建筑面积不足1万平方米的工程,可以设立以保卫工作为主,同时兼管其它工作的保卫干部;
5.保卫干部必须持有上岗证,经综合管理部保卫部门审核认可后,方可上岗;
6.施工现场护场警卫人员的配备按照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护厂警卫、防火工作人员和成品保护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专业分公司保卫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企业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有限公司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本单位保卫工作的各项制度。逐级签订《治安、消防、交通安全责任状》,落实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保卫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治安、消防、交通安全领导组织,结合有限公司下达的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指标,确定本单位保卫工作管理目标,并定期对下属单位、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核;
3.加强对职工的法制宣传、“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和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
4.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加强秘密力量建设。帮助、教育本单位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依法协助公安机关对犯罪分子、劳教所外执行人员进行监督、考察和教育。每年3月底前,将确定的重点人口、帮教对象、治安耳目审批表报综合管理部保卫部门审批备案;
5.调解、疏导单位内部纠纷,消除化解不安定因素,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6.加强重点防范部位、贵重物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7.加强对精神病人的登记、管理,特别是对“武疯子”要落实看管措施。
8.加强信息工作,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交通部门报告发生在本单位内部的治安、刑事案件,消防、交通事故以及各类不安定事端,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9.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防治安、消防、交通安全隐患,对有限公司下发的隐患通知书,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解决;
10.加强对内部员工、特别是驾驶员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机动车辆管理,对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的单位、个人,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经常监督检查交通管理目标的落实情况;
11.负责组建、培训义务消防组织;
12.按有限公司要求建立治安、消防、交通工作内业资料,达到规范化、标准化。
七、项目经理部保卫工作职责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单位的保卫工作,并在全面负责的原则下,授权一名副职领导分管本单位的保卫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卫工作部署,建立健全综治委、治保会、防火委员会、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与分包协作单位签订责任状,落实本单位保卫责任制,完成保卫工作的各项控制指标;
3.研究制定本单位保卫工作的各项制度,定期与不定期针对单位内部治安、消防、交通工作状况,召开治安综合治理会议,研究工作,解决问题,做出决策;
4.经常组织治安、消防、交通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研究消除各类隐患的措施,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5.研究分析治安形势,掌握治安动态,及时发现不安定因素,把闹事苗头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预防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6.对外施队保卫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教育培训;
7.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处罚;
8.加强对保卫组织、保卫干部的领导、关心、支持他们的工作,提高保卫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对在保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保卫干部要给予奖励;
9.加强对护厂警卫、成品保护消防工作的领导,制定有效措施,确保一方平安;
10.在施工程实行总包负责制,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对各分包单位、外施队依照治安、消防、交通有关规定,进行宣传、检查、监督。在各分包单位、外施人员进场前签订《治安、消防、交通安全责任书》。各分包单位、外施队要指定专人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11.做好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和管理;组织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学习和训练;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
12.按有限公司要求规范、完善治安、消防、交通内业资料。
八、外施队保卫工作职责
1.外施队的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本着“谁的人谁来管,谁的事谁负责”的原则,由外施队伍自管、自治,工作上接受项目经理部及上级职能部门检查、监督、指导;
2.成立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划分责任区,并确定每个责任区的治安。防火、交通安全专职负责人;
3.外施队要严格执行项目经理部及上级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服从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并经常对本队的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对责任区进行检查,提高自防、自治、自救的能力;
4.严格执行“三证一册’及宿舍区、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
5.外施队因教育不严、管理不善,发生违章作业、违纪行为的,项目经理部或上级有关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造成事故或后果严重的,其责任和损失一律由外施队自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保卫干部职责
在本单位领导下,认真完成有限公司、专业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保卫工作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十、专业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治安方面
(1)施工现场应当按规定采取围挡等安全防护措施,建立门卫制度,施工人员凭出人证进出施工现场;
(2)施工现场。料场、库房应当加强巡逻守护,重要材料、设备要专库专管;
(3)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专库限量储存,设置明显标志,指定专人保管,制定严格的限量领用登记制度和余料回收制度;
(4)施工现场的要害部位(包括锅炉房、变电室、泵房、大中型机械设备等)和重点防范部位(包括财务室、计算机房、仓库、料场等),应当制定并认真执行安全保卫措施,安装防护设施或报警装置;
(5)建设工程成品以及安装就位的重要设施、设备,必须制定专门保卫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巡逻看护,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2.消防安全方面
(1)施工现场消防系统的泵房、消火栓、灭火器等,要按照有限公司制定的标准及有关要求进行安排配置;
(2)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及安全网、围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3)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综合管理部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4)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现场要符合动火要求。外施队的电气焊工需持省、市级劳动技术部门核发的证件,通过单位的技安部门换取北京市的有效证件后,方可进行操作;
(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安,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和危险物品;
(6)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定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物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及时清除;
(7)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够的消防水源。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它用。冬季施工须对消防设施采取防冻保温措施。雨季施工要防晒、防雨淋;
(8)冬季施工用的保温材料,必须购置符合防火要求,有合格证明的阻燃材料;
(9)施工单位不得在工程内住人。在工程外设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支搭床铺和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10)防水施工、使用燃气液化气、电热器具,要报综合管理部保卫部门审批。
(11)新开工程要在开工前15日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报消防监督机械审批备案。申报程序按照市政府84号令规定执行。
3.交通安全方面
(1)对专职驾驶员、兼职驾驶员及员工进行交通法规宣传、教育、管理,逐级签订责任状;
(2)严格执行车辆“三检”(出车前、行车途中、收车后),“四勤”(勤紧固、勤保养、勤润滑、勤清洁)制度,保持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带“病”行驶;
(3)各种机动车辆严禁在家中及指定停车场以外的地点停放过夜,防止被盗、破坏等各种事故的发生;
(4)各单位对所使用的班车,要指定驾驶作风正派、技术熟练、驾龄在五年以上,讲究职业道德的专职驾驶员驾驶,每辆班车要明确一名车长负责交通安全;
(5)严禁使用单位的各种车辆进行旅游活动和结婚用车,任何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用公司车辆办私事;
(6)凡新购、停驶、报废、转卖或丢失及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辆,需及时办理各种车务手续,并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交通管理部门、行政部门、工程管理部机械部门备案;
(7)机动车辆去外埠(北京市以外地区)执行任务须持填写清楚的路单,向主管领导,交通管理部门申报,经审核批准,并由综合管理部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交通安全交底;
(8)私本机动车驾驶员、私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违章,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私本驾驶员、私车车主和使用者负责,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一、奖罚执行办法
1.对单位的奖励,以各单位与有限公司签订的《经济责任承包责任状》
为依据,由有限公司领导或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考核结果决定;
2.综合管理部保卫部门(或专职保卫干部)有权依据此规定及有限公司《治安、消防、交通管理处罚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责任制不落实,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及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3.罚款一律通过综合管理部保卫部门上交财务金融部,单独立户。款项用于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治安防范、消防、交通基础建设及在治安、消防、交通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基金;
4.罚款执行使用有限公司统一印制的《治安、消防、交通事故、隐患违章罚没通知单》,执行罚没时填写一式三份通知单,综合管理部保卫部门留存一份,随罚款交财务金融部一份,给被罚款单位或个人一份。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外施队、个人接受罚没不能以现金支付的,财务金融部依据罚没通知单办理扣款手续;
5.外协、分包工程的单位,接受罚没不能交纳现金,专业分公司及有关单位财务部门依据罚没通知单办理扣款手续;
6.专业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专职保卫于部可依据第三条规定,对所辖责任区内的治安、消防、交通的违章行为进行罚没,执行罚没金额在200元(含200元)以上时,报综合管理部保卫部门负责人审批。治安、消防、交通罚没每月川日前统一上交综合管理部保卫部门,由综合管理部保卫部门交财务金融部;
7.对个人罚款不准由单位支付,对单位罚没不准记人成本,由单位含量中支出;
8.违反治安、消防、交通奖惩处罚条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接受处罚;
9.综合管理部保卫部门(或专职保卫干部)行使罚没权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所使用的《治安、消防、交通事故、隐患违章罚没通知单》应盖有综合管理部保卫部门的印章;
10.综合管理部保卫部门(或专职保卫干部)、财务金融部。人力资源部要认真配合,积极协作。
第12篇 消防管理工作基本规定
一、消防管理责任区域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涉及到的基建、生产、办公、生活等区域。
二、消防职责
1、 各级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防火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各部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消防管理工作。公司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一般要求男性45岁以下、女性35岁以下,适宜消防工作的人员担任)由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加强防火管理,学习专业防火知识,经常向所属职工、临时工及外来检修等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
2、消防领导小组职责
为了保证消防方针的正确贯彻落实以及发生火灾时进行有效的施救,公司设立防火委员会(防火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对全公司消防工作作出决策。
◆对重大火险、隐患组织整改。
◆接受上一级消防支队的业务指导。
◆负责对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 各部门必须设立兼职义务消防队员,协助各级领导具体做好消防工作。消防队员的名单应在公司明确宣布。
4、一般消防规则
①各部门和班值及仓库重点防火部位等,应根据需要制订防火安全导则。
②义务消防队员应熟悉本部门所辖范围消防设施的布置和起火时的施救方法,平时做到:
◆以消防网的组织形式开展各项消防业务活动。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通道畅通及消防设施完好齐全可用。
◆下班时,负责检查本部门和工作现场应无火种遗留。
◆发生火警时,应及时报告****县消防队前来施救,并报告本部门领导,在消防队未到之前,应组织义务消防人员,利用就地灭火器材进行施救。
◆参加本部门火灾事故调查分析。
◆发现重大火险隐患,应及时汇报部门领导。
◆熟知火警电话119。
5、 风电场内风机、箱式变电站、油库、备品备件库及行政区域、办公楼、集体宿舍等房屋建筑,均由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各种类型的消防器材,如各式灭火器材、消防水带等,消防器械一般固定在通道口,走廊内,以便随时提取使用,消防水带应当放置在水带箱内,严禁将消防器械用于消防无关的工作。
6、 室内配电装置、蓄电池柜等均应放置适合可施救于电气设备的1121灭火器,禁止放置泡沫及酸碱灭火器。升压站、油库、中控室应集中放置干粉灭火器或1121灭火器。电缆着火施救时应使用防毒面具。
7、 现场消防系统设备及消防器械,均应按设备分界线划定属地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管理。应做到定期检查,各种消防器械如有缺损,应及时报告安全监察室。各类消防器械检查周期如下:
◆各种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箱等外观检查每半年一次;
◆消防水带每半年洗晒一次,每年水压试验一次;
◆干粉灭火器每半年检查一次干粉是否结块;
◆“1121”灭火器每半年检查一次,总量不低于9∕10,否则应及时灌药充气;
◆经常保持消防水系统处于正常备用状态。
三、一般防火规则
1、油库、中控室、配电室、400v柜、电缆沟(廊道、层)、资料档案室、汽油清洗零件的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场所以及相关建设、生产现场,一律禁止吸烟。禁止吸烟场所,应悬挂明显的警示牌。
2、对易燃、易爆物品如压缩气瓶、汽油、煤油、润油油脂、油漆、苯类、香蕉水、易燃化学品、橡胶、塑料制品、棉织品、纸晶、油墨等均存放在专用仓库内。木材、材料应放置在没有引燃起火的地点,并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3、汽油、煤油或是其他油类必须存放在金属制成的密闭桶、罐内,各值及运行维护用少量油类应存放在可关闭的金属箱、柜内。建设、生产现场不准集中贮存汽油。
4、建设区、生产区域禁止存放油类的空桶、废油桶并及时退库处理,不准将其在现场当脚手架使用。
5、废弃的油纱头、抹布等应放在专用的有盖铁箱(桶)内,每周必须清除一次。
6、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时,应负责将使用的油箱、油盘、纱头及剥下的电气绝缘材料、木花等清理干净。
7、高空烧焊,应事先检查下方确无易燃物品,设备周围应铺设石棉布,避免火星四溅。必要时,应设专职监护人员。工作完毕,工作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确保四周无遗火存留。
8、接地良好,禁止任意利用设备、管道、铁轨或建筑构架,特别是禁止用油系统管道、油罐外壳作为电焊的接地回路。
9、喷灯点火应在空旷、周围无易燃物品的处所进行,如在电缆沟、电缆室(层),开关室等。点燃喷灯,必须由2人进行,禁止在易燃物品贮藏室内点燃喷灯。
10、禁止在不通风的室或箱内部,用汽油清洗机件或箱体。用汽油清洗机件的现场绝对禁止明火和敲击,以及启闭电灯开关,现场必须设置灭火器,照明应使用12伏防爆行灯。
11、运行设备及周围应经常保持清洁。积油应及时擦净、渗油、漏油缺陷应及时消除,设备运行时转动部分无法清理的死角,应在设备停运时安排清理。
12、禁止在设备周围堆放杂物、易燃物品和烘烤衣服。
13、变压器、蓄油坑及排油沟道应定期清理(一年清理一次),保持经常畅通。
14、油区及变压器附近电缆沟应密封。防止溢油侵入电缆沟。电缆沟穿过楼板进入中控室、计算机房、10kv、400v室、配电盘、控制箱的孔洞等,均应用耐火材料予以严密封堵。
15、电气线路、设备应保持绝缘良好,发现损坏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修理,以防绝缘损坏漏电引起火灾。
16、禁止在照明盘、开关盒上(板)乱拉临时线。建筑施工、机组大小修若确需敷设临时线路时,应办理临时线路申请手续,由电工进行架设,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增添线路必须考虑电路容量。电焊机电源只准接至足够容量的配电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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