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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30 热度:38

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第1篇 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一直深受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切实落实大坝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库效益,现就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国现有各类水库8.5万余座,水库总库容达5542亿立方米,约相当于全国河流年径流总量的五分之一。全国水库防洪保护范围内有3.1亿人口、132座大中城市、4.8亿亩农田;全国水库等水利工程年供水能力约6000亿立方米,包括北京、天津等在内,全国有100多座大中城市,主要或全部依靠水库供水;水电装机容量已突破1亿千瓦,占全国总发电装机容量的24.24%,水电年发电量占全国总发电量的14.77%。水库是江河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调控水资源时空分布、优化水资源配置最重要的工程措施。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水库在历年的防洪抗旱、生产生活供水及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年,水库的科学调度为珠江压咸补淡、应对松花江水质污染,以及在汉江、闽江防洪中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我国水库也存在建设先天不足、后期管理不善等问题,不仅跋焖獾陌踩诵泻托б娉浞址⒒樱踔练⑸灏樱嗣裆撇斐芍卮笏鹗В萄捣浅2彝础K淙唤昀从捎诩忧抗芾砗涂勾蠊婺5牟∠账獬占庸蹋獍踩问谱芴逵兴米运獍踩圆荒艿粢郧嵝摹8鞯匾欢ㄒ邮导?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强化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库大坝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做好水库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保证水库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库工程的综合效益,为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提供坚实基础,进而为实现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

二、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

各地要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全面建立和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大坝安全责任制要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按照隶属关系,逐库落实同级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水利、建设、农业、交通、国资、林业等部门是其所管辖水库的主管部门;企业业主是其所属水库的责任主体;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水库,由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主管部门责任,县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为政府责任人。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管。水利部每年汛前在全国性新闻媒体公布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责任人名单的公布方式。

请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年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按照附件形式填好后于****年4月30日前报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要求用E*cel制表,在报送文件的同时报送电子表格,电子信箱:yt*u@mwr.gov.cn)。以后每年4月30日前向水利部报送本年度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原责任人工作变动,新任领导即为责任人,并及时向水利部报送。

三、制定水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各水库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在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水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水库突发事件指因超标准洪水、工程隐患、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溃坝、水质污染、战争或恐怖袭击等因素导致的水库重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包括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应急预案原则上按管理权限由相应的政府审批并组织落实。应急预案应在****年主汛期前完成审批。

四、建立水库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水库突发事故报告制度。报告制度中要明确各类事故的报告主体、程序和时限,说明水库基本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威胁对象和拟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发生重大险情、垮坝、影响县及县以上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的水库水质污染及人员死亡等重大事故,水库管理单位及主管部门要立即报告受影响地区的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报水利部。水利部受理电话为(010)63202689,63202807;传真电话为(010)63202807,(010)63202685。

五、落实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等制度

要切实落实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所有水库要在****年12月31日完成大坝注册登记工作。大中型水库要在****年6月30日前、小型水库在****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次安全鉴定。不具备安全鉴定条件的小型水库,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水库主管部门进行基本的安全评估和大坝安全类别认定。水利部将对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进行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水库安全检查、巡查等各项制度并切实加以落实。

六、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各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属地方项目,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地方负责进行除险加固。对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央补助项目,各省要按照我部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书明确的有关责任,逐库逐条加以落实。对目前中央补助项目中有的存在前期工作薄弱、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或到位率低、投资计划管理混乱、"三项制度"落实不规范和验收率低等问题要重点加以解决。各地要对本地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制定规划并做出整体安排,并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加以实施,要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现有大中型和位置重要、险情严重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除险加固在建工程,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处理好施工进度、质量与水库运用、安全度汛的关系,合理安排工期,确保施工期度汛安全。除险加固项目未验收的水库,不得按正常水库投入蓄水运行。尚未进行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要对水库安全度汛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合理的调度运用方案并严格执行,并对病险部位加强巡视检查。有重大险情的水库,有必要的必须空库迎汛,确保水库安全。

各地在进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论证通过降等、报废解决水库安全问题的可行性,将降等、报废作为解决水库安全问题的措施之一。

七、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

小型水库的安全问题一直较为突出,各地要切实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的意见》要求,在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健全管理机构、落实管理经费、加强安全检查、加大培训力度和推进小型水库规范管理等方面重点突破,确保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每座小型水库都要确定一名相应的政府行政领导为安全责任人,对水库安全负总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要健全小型水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备管理人员,并落实管理责任。无专门管理机构的小型水库,要将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落实到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水闸、淤地坝、塘坝等其他水利设施,也要按有关规定将安全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八、加强水库管理队伍能力建设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水库管理队伍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对水库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运行观测人员、维修养护人员等各类人员进行培训,将学历教育与岗位证书培训相结合,将脱产学习与在职日常培训相结合,将长期培训与短期轮训相结合,注重职工素质教育和技能培养,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逐步建立起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水库管理队伍。各类水库管理人员要逐步达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要求,关键岗位要逐步探索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九、加快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步伐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45号)要求和本地对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安排,扎扎实实推进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抓紧完成定岗定编、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费用的测算等基础工作并加以切实落实,积极推动管养分离,妥善安置分流人员,落实社保政策,保持改革的稳定,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通过改革较好地解决水库管理中长期存在的问题,有效地建立起满足新形势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水库的良性和安全运行。申报中央补助计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要同时报送经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批准的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原则上水库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必须在****年12月31日前完成。

十、积极推动水库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水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完善水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及其考核标准,积极开展水库工程管理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水库管理工作。要加强大坝安全监测、水库通信预警、水雨情测报预报系统等设施建设,增强水库管理和科学调度的手段和能力,不断提高水库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确保水库安全,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

第2篇 z苑小区前期物业管理运作工作

某苑小区前期物业管理与运作工作

管理处人员应在工程验收后进行,也可以同时进行。但由于相关性的交接方不同,验收的侧重点及程度也不同,需要区别对待。工程验收是施工单位向发展投资商移交物业,验收的方式按国家标准进行。而物业接管验收是发展投资商向物管方移交物业,验收的方式是按业主、租户进驻的使用要求进行检查,主要是进行全面的外表及功能检查。物业接管验收分现场验收,资料交接、其它交接等三个方面。

第一节现场验收主要项目

一、土建工程:包括各屋面排水坡度,伸缩缝、墙身及地面有无渗水;地下室墙面有无渗水,地面有无空鼓及渗水,进出口坡道防滑等;前广场及架空层绿化小品,地面有无空鼓及开裂等;消防门、通道、楼梯等。

二、装饰工程:包括各地面、墙面、地脚线、护墙板、天花各种装饰;门和门柜及附件;护栏及扶手;灯具及其它小电气设施;墙面(包括各涂料、装饰及玻幕);

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外装饰;各种标识及区域图示;公共洗手间、会议室、垃圾中转站、各设备管理用房、信报箱等;

三、供配电系统:包括正常供配设备;应急供配电设备;油箱及油库、各配电房设备;各强电检查井内管线及电箱;避雷装置;公共照明、用电器具等;

四、给排水系统:各供水、消防水泵及电机等;各水箱;比例中项排水管网、接头及阀门等;化粪池及室外排污、雨水井;消防栓、消防供水管网、接头、阀门等;人防工程及供水系统等。

五、弱电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控制中心报警联动、自动温烟感、警铃及手动按钮、防火卷帘门、广播等);楼宇自动化(模块控制的空调、采暖、电力、保安等);弱电检查井内管线、接线箱等。

第二节资料交接

一、产权资料:项目批准文件、用地批准文件、建筑执照、丈量报告等;

二、技术资料: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设备、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等)、各类公共设备使用说明书及调试报告、地质勘察报告、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工程预决算分项清单、图纸会审记录、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及技术核定单(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沉降观察记录及沉降观察点布置图、竣工验收证明书、钢材及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质量保证书、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设备(水、电、发电、电梯)及卫生洁具的检验合格证书、砂浆及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供水、供暖管道的试压报告、机电设备订购合同、设备开箱技术资料、试验记录及系统调试记录等。

三、验收资料: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综合验收合格证书、用电许可证、供用电协议书、用水审批表及供水合同书、电话、网络保养及协议等。

第三节其它交接

一、设施设备的备品备件,施工剩余材料备品等;

二、具有保修期的设施设备施工或购买合同(保修协议书)等。

三、公共区域各通道门、设备及管理用房、洗手间、会议室、检查管井、信报箱钥匙等。

接管验收注意事项:

(1)在接管验收前,管理处应该主动与管理方协商有关验收的问题(包括交接方具体人员、验收具体时间、注意事项等),同时要尽量明确验收标准、明确交接双方的责、权、利。

(2)接管验收不但要检查物业的质量而且还应清点物业内各种设施设备、公共物品、图纸资料、绿化小品等类型、数量及其它要求的参数。验收报告须经交接双方签字后才能生效。

(3)针对初验发现的情况,必须整改的,书面报请施工管理方督促施工单位返修,一时无法返修的项目要确定今后维修的期限并请用户认可,属于无法返修的项目报告'**苑 '开发商记录备案;属于暂无须返修的问题,列出清单报请'**苑 '开发商备案。

四、设施设备试运行:

为保证业主进驻后设备即能正常运行,在设施设备验收完成后进行一个设备试运行阶段,在这个期间,管理处工作重点逐步由验收交接向正常运行、保养及维修转移,由管理处工程技术人员开始直接操作设备,但设备安装调试单位应该派人配合并给予相关操作人员一定的培训。

五、清洁开荒:

在业主、租户进驻前,管理方将负责进行初次全面清洁工作,在清洁开荒中,管理处要注意对墙、石材地墙面、瓷砖地墙面、不锈钢饰面的清洁液,防止腐蚀以上材料避免业主、租户损失及后续物业管理的困难。

六、公众文件的确立:

为保证'**苑'业主全面进驻后得到良好的服务,管理处应该主动将注意事项、管理处联系电话、值班电话及管理承诺、《业主、租户手册》、《业主、租户管理公约》等一系列公众文件呈交'**苑'发展商审阅,在修改后整理成册,公布于业主、租户。

七、做好业主全面进驻的准备:

在全面进驻之前,我公司将主动与发展商联系,确定包括入迁的单位及办公场所、日期及时间、物资数量、停车地点、搬迁时间、搬迁路线等,并共同制定搬迁计划及注意事项。管理处应该全力以赴地配合确认公共区域、照明、洗手间、停车场标识等正常。在适用过程中,管理处应再次确认安排事项,派有关人员在现场迎接、指引路线,同时监督搬运工作遵守有关规定,保持良好秩序,减少对其它单位的影响。在迁入完成应立即在征询意见后跟进改善服务。

根据'**苑'的具体情况来看,目前还没有业主、租户入场,物业管理公司将提前进入管理,配合施工和出售和招租工作。若'**苑'发展商选中与我司合作进行管理,我司将与发展商共同商议入场前的费用问题,若前期进入管理,对于人员配备,我公司会按发展商提出来的要求随时增加人员和设备,满足广大业主的需求,提高服务档次,真正做到令业主、租户、发展商领导满意。

第3篇 式样管理工程师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职责描述:

【 新车式样管理岗】

1. 负责新车型配制管理

2. bom管理:编制新车型各个阶段bom,指导关联部门按照bom数据开发/生产/结算

3. 工程变更管理,跟进设计改善变更,推进变更项目在实车上的投产

4. 电算信息处理: 实时更新整理部品信息,确保零部件精确结算。

【发动机式样管理岗】

1. 统筹管理发动机式样相关事项

2. bom管理: 编制发动机机型各个阶段bom,指导关联部门按照bom数据开发/生产/结算

3. 工程变更管理,跟进设计改善变更,推进变更项目在实车上的投产

4. 电算信息处理, 实时更新整理部品信息,确保零部件精确结算。

第4篇 地质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

地质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博士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服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以及作为师资队伍补充的重要后备基地的作用,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湖北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二条 博士后工作实行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流动站、合作导师三级管理。

第三条 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指导全校博士后工作,主要职责如下:研究流动站的申报、建设和发展对策;制定博士后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研究和协调学校博士后工作中的重要和突出问题。

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下设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挂靠人事处,作为学校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主要职责如下:制订博士后招收计划,负责博士后进出站管理,协调落实上级有关博士后政策,指导各流动站做好博士后管理工作,检查、考核与评估博士后的科研工作,负责流动站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

博管办协调研究生院、科技处、财务处、国际合作处、后勤保障处等职能部门共同搞好博士后的管理服务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博管办、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流动站的建站申报工作;

博管办、科技处负责在站博士后的各项科研基金项目和科技奖励的申报以及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

财务处负责博士后的工资、津贴、科研经费、各类基金经费管理等工作;

国际合作处负责在站的外籍博士后有关涉外事务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后勤保障处负责在站博士后的后勤保障工作。

第四条 流动站(按一级学科设立)负责拟定本流动站的博士后招收计划,落实博士后科研工作条件,全面负责博士后的选拔、录用前的业务考核、进站后的科研指导、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审核、中期考核与出站考核等工作。

流动站的站长由学院指派相关负责人担任,同时流动站应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流动站博士后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各流动站成立流动站专家组,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专家组成员由校内外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专家组成。流动站专家组负责博士后进站、在站、出站的学术考核及评价等工作。

第五条 博士后合作导师负责对博士后的科研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主要职责如下:负责对博士后申请者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接收与否的具体意见;结合学科和博士后的实际情况,指导博士后确定选题,明确博士后研究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督促,保障博士后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具体指导博士后开展相关科研工作。

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要求如下:博士生导师或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且能为博士后提供充足的研究经费。

第三章 进站

第六条 凡已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均有资格申请进站。

第七条 为鼓励人才流动,促进学术交流与学科交叉,避免学术上的“近亲繁殖”,在我校攻读并获得博士学位的不得申请进入校内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确因学科发展或重大科研课题需要的,可少量进入学科相近的其它流动站或与我校已有联合培养协议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第八条 申请人应向我校有关流动站提交下列初审材料。

1.申请人简要情况,博士学历证书、博士学位证书(或博士论文答辩时间证明)、学习和工作经历、业务专长、科技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反映业务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2.对于博士学习阶段身份为定向、在职、委培、现役军人的,须提供原所在单位同意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

3.提供近期体检合格证明。

第九条 各流动站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在15天内进行初审,对符合招录条件的申请人及时组织面试考核,并本着“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面试考核由流动站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由5-7位流动站专家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提出书面意见。

2.流动站同意后,通知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在线提交进站申请,并按要求将材料报学校审核,由校博管办根据相关程序办理上报审批手续。

3.博士后的进站材料经湖北省博管办批准后,由校博管办发给录用通知书,并由流动站为其确定合作导师。

4.被录用的博士后,进站前须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医院进行体检复查,发现患有不宜进站工作疾病的人员,学校有权不予接收。

5.被录用的博士后,进站前应与流动站及相关学院、合作导师签订《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书》,内容应包括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工作的内容、目标任务、期限、待遇以及违反协议的处理办法等,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

6.博士后凭录用通知书、体检复查表和身份证到博管办办理报到、进站手续,凭录用通知书和博士后工作介绍信到流动站、所在学院及有关部门办理具体手续。

学校为来校进行面试考核、进站的外校博士生报销往返路费,金额不超过800元。

第十条 已被批准进站的博士后应按期进站,如超过规定日期半个月仍未进站的,流动站有权取消其进站资格。若确有特殊情况,应在规定进站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向流动站说明情况,并报学校审批。

第四章 经费及待遇

第十一条 博士后日常经费在校财务处单独立帐,做到专款专用。

1.博士后经费筹资来源:国家计划资助指标划拨的博士后日常经费、学校自筹经费、流动站或合作导师提供的科研项目经费等。

2.博士后日常经费的使用办法:博士后研究经费按照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由各流动站或合作导师或博士后按照学校和上级单位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其余经费由学校博管办集中管理、统一使用。

3.博士后日常经费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在站博士后人员的工资、津贴等;

(2)设立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后基金,主要用于优秀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优秀博士后奖励、博士后配偶生活补贴、博士后进站前面试旅费、出站评审费、合作导师酬金、博士后联谊会活动费等。

4.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的研究经费、科研和实验条件,由博士后所在的学院或科研课题组提供。对于结余的科研经费,博士后出站留校后,可继续用于科研工作;若出站到校外单位工作,则终止经费使用,转入学校博士后基金统一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 博士后进站后,可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或面上资助。如获批准,其经费按照国家有关的管理规定使用。

博士后除参加合作导师或学院指定的重大研究课题外,也可以在合作导师指导下按照学校规定申请校内相关研究课题。

第十三条 博士后属于国家正式职工,在站期间纳入各流动站所在单位的流动岗位统一管理,在站工作期间计算工龄,享受学校同岗位同条件正式职工同等待遇。

我校对进站博士后分为校聘博士后和企业博士后两类,实行分类管理。校聘博士后是学校流动站独立招收的博士后,其人事关系原则上必须进入学校,其工资与津贴由国家或学校全额拨付。企业博士后是学校流动站与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进站后应按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要求进入企业工作,由学校流动站和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共同管理,享受企业的工资与津贴待遇。

1.校聘博士后,每年在站工作时间必须达到10个月,其工资、津贴、公费医疗、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按进站时间和有关规定与校内在岗教职工同等。博士后自来校报到当月开始起薪,支付期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2.在我校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要求出站后回原单位的在职人员,其工资、津贴等待遇原则上由原单位支付。

3.获得优秀学术成果的博士后,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科技奖励或资助,并享受学校有关奖励津贴办法规定的奖励津贴。

第十四条 外籍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日常管理等参照国内的博士后管理办法执行。外籍博士后来往差旅、探亲、旅游、医疗保健和意外保险等费用由人事处、财务处、国际合作处等协商后上报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执行。

第十五条 博士后在站期间一般落常住户口。进站时凭两地迁出、迁入证明和我校博士后工作介绍信到校保卫处办理落户手续;出站时凭介绍信及博士后离校通知书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第十六条 在武汉市外工作的博士后配偶及其未成年的子女可以随博士后流动,申报暂住户口、办理暂住证,凭两地迁出、迁入证明、湖北省博管办出具的《入户证明》和我校博士后录用通知书到校保卫处办理暂住手续,暂住期一般为2年。其子女入托、入学可凭我校博士后工作介绍信和博士后录用通知书在附属学校办理借托、借读手续,待遇与我校教职工子女相同,离校时凭博士后离校通知书随博士后一并办理学籍转出手续。

第十七条 学校原则上不负责博士后配偶的工作安置。对于没有工作且随博士后来校的配偶,学校发给一定的生活补贴,标准为500元/月。

第十八条 对于博士后合作导师,其指导博士后按期出站(一般为24个月,最长不超过36个月)且出站评定等级为合格的,学校发放一次性指导费3000元;其指导博士后按期出站且出站评定等级为优秀,学校发放一次性指导费5000元。

第十九条 学校可为在站博士后提供租用周转房一套,由学校集中管理,仅供在站博士后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使用,不得转租。博士后出站时,本人及配偶、子女等必须及时迁出并办清有关手续,如不按时迁出,从博士后出站第二个月起,学校将按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流动站应保证博士后的工作、实验等条件。

第五章 在站管理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 流动站应根据博士后的研究方向,成立由博士生导师担任组长、3-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组成的博士后指导小组。指导小组除负责对博士后的研究工作进行开题审议、指导和考核外,还应从各方面培养和关心博士后,使其顺利开展研究工作。

第二十二条 博士后在站期间,一般不承担教学工作。各流动站要支持和督促他们集中精力进行科学研究,不可从事与研究课题无关的商务、工程等其它工作。

第二十三条 博士后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课题由本人在征求合作导师意见后提出,研究计划内容要力求与各流动站所承担的重大科技项目、科研条件和学科发展需要相结合。

第二十四条 博士后进站1个月内,应完成科研开题工作,并提前一周在人事处博士后网页上发布开题公告。博士后做开题报告时,须由3-5位专家组成员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

考核合格的博士后应及时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计划书》,研究计划须经博士后指导小组审查同意,流动站负责人审批。获批后,博士后应严格按照《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计划书》开展研究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不认真执行者,应劝其退站。

第二十五条 《博士后开题报告》、《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计划书》由流动站、指导小组、博管办各存档1份。

第二十六条 各流动站应加强对博士后科研工作进展情况的管理和指导,鼓励博士后独立开展创造性的研究工作,提高科研能力,出优秀的科技成果。

博士后进站一年,所在流动站应组织对其进行中期考核。经博士后在课题组或学院做学术报告汇报其科研工作进展及所取得阶段性成果等,合作导师、专家组及学院写出考核意见,博士后完善《博士后科研工作中期考核表》后,流动站报博管办备案。

第二十七条 博士后进站时必须与我校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博士后在站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所有。在站期间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和教材等须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作为第一作者单位冠名。如需转让科技成果,须经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博士后在站期间,如需出国(境)参加学术交流、科学考察或实验等活动,须经合作导师、流动站、相关学院和博管办批准,与学校签订《博士后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在博管办按照在职人员短期出国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出国(境)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的,需提前一个月向博管办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延期。学校对逾期不归超过1个月者作自动退站处理,并要求其按协议条款赔偿经济损失,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九条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24个月,第一站期满后应出站选定工作单位或转到外单位博士后站做第二站博士后。

第三十 博士后在站24个月内不能按期完成科研课题,需推迟出站时间,经本人提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合作导师、流动站、相关学院和博管办审核同意,上报湖北省博管办批准后,可视课题研究情况具体确定不超过12个月的延长期限。延长期间,博士后的工资、津贴等原则上由合作导师的研究课题或博士后个人的科研课题经费解决。

第三十一条 在站工作期间,如博士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流动站应终止其工作,并劝其退站,或作自动退站处理。

1.无正当理由不认真执行《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计划书》的;

2.考核不合格的;

3.在学术上弄虚作假,影响恶劣的;

4.受警告以外行政处分的;

5.长期患病难以完成研究项目的;

6.出国(境)逾期不归超过30天的;

7.在站期限延长超过12个月尚未办理出站手续的;

8.其它情况应予退站的。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由流动站所在学院提出书面报告,经学校批准后劝其退站或自动退站,并报湖北省博管办备案。所在学院要协助退站的博士后及其配偶办理回原单位和户证迁移等手续。

对退站博士后,学校应禁止博士后使用研究经费,对获得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者,终止其资助经费使用;应从批准退站的下月起停发博士后的工资、岗位津贴等,并责令博士后根据协议条款赔偿经济损失,承担相关责任;不颁发《博士后证书》;

根据做博士后前的情况退回原单位。

第六章 出站

第三十二条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如提前完成协议书规定的研究项目,经本人申请,合作导师、学院和博管办审核同意,上报湖北省博管办批准,最多可提前3个月出站。

第三十三条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满并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计划书》及协议书所规定的任务后,应办理出站手续。一般应于期满前3个月向所在流动站提交书面出站申请,并准备出站材料。

第三十四条 博士后出站考评工作应于期满离站前一个月进行,并一般要求博士后在校内公开举行出站答辩会。博士后应将《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教材、研究成果等材料送交所在的流动站进行出站评审,并提前一周在人事处博士后网页上发布出站答辩公告。

第三十五条 校聘博士后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达到下列五项条件中的两项(其中第一项为必备项),方能被批准出站。

1.以本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期刊学术论文被SCI、EI(核心)、SSCI、A&HCI收录1篇及以上(其中理科要求论文在国外期刊发表且被收录)或属学校认定的人文社科权威期刊(A类、B类)论文1篇及以上(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发明专利视同1篇SCI、EI(核心)、SSCI、A&HCI收录论文)。

2.作为负责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1项及以上;或作为主要承担者(排名前三名)完成国家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作为负责人承担部委或省市纵向项目(理工科15万以上,管理科学与工程5万以上)或重大横向课题(理工科30万元以上,管理科学与工程10万元以上)1项及以上;或作为主要承担者(排名第二)与合作导师共同承担部委或省市纵向项目(理工科15万以上,管理科学与工程5万以上)或重大横向课题(理工科30万元以上,管理科学与工程10万元以上)2项及以上。

3.公开出版本专业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1部及以上(要求30万字以上)。

4.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有奖励证书),或获三等奖(前三名)。

5.对学科发展或实验室建设或教材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经同行专家评议成果突出。

此外,博士后若从事工作量大、应用性强的项目,可根据其研究成果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具体情况,由流动站审查同意,报学校特批出站。

各流动站在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可自行制订本流动站博士后的出站标准。

第三十六条 企业博士后出站考评的主要内容为:

1.研究成果的学术水平;

2.研究成果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工作表现、解决实际问题及组织管理的能力。

以上三个方面可根据研究项目、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等情况的差异有所侧重。

第三十七条 博士后出站时,博士后指导小组应对博士后在站期间的政治思想、科研工作、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评议,写出书面意见,并完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申请与评审书》。

流动站应聘请2位校外同行专家担任评议人,对博士后的研究成果进行评议并写出书面评语。

博士后出站评审委员会由5-7人组成,包括流动站专家组成员3-5人及聘请本学科专业权威校外专家2人。评审委员会应对博士后的科技成果写出详细的评价意见,并提出出站评定等级建议。

流动站审核博士后出站材料后,签署具体出站意见,并确定出站评定等级。

第三十八条 对博士后出站的评定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博士后可办理出站手续。由流动站通知博士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在线提交出站申请,并按要求将材料报学校审核,由博管办根据相关程序办理上报审批手续。

第三十九条 博士后研究成果达到出站条件为合格,达到博士后出站条件的第1项3次且同时达到2-4项1次及以上可评为优秀,或达到博士后出站条件的第1项2次且同时达到2-4项2次及以上可评为优秀。

对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出站且考评等级为优秀的博士后,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给予一次性3000元奖励。同时,流动站应积极推荐其申报省级、国家级优秀博士后,并争取将其列入学校补充师资人选。留校的博士后可向学校申请高聘职务岗位或参加岗位分级聘用。

第四十条 博士后出站评审费参照我校博士毕业生答辩经费开支管理办法执行,所需经费由校博士后基金资助,一般不超过2500元。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建立博士后联谊会制度。博士后联谊会是由在站及已出站博士后组成的群众性团体,在校党委领导下和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活动(联谊会章程另行制订)。

第四十二条 在博士后管理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由校博管办上报学校研究决定。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原《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此前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5篇 安全管理工作浅议

1 安全事故的原因及形成

通过采用系统工程的逻辑思维方法对大量事故进行分析,可以得到事故发生的原因。其主要取决于人、物和环境和管理 4 个方面。

1.1 人的原因

所谓人的原因,是指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不安全行为是人表现出来的,与人的心理特征相违背的、非正常的行为。人在生产活动中,曾引起或可能引起事故的行为,必然是不安全行为。有统计资料表明,休工 8d 以上的伤害事故中 96%的事故,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休工4d 以上的伤害事故 94.5%,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具体的不安全行为有:操作错误(启动操作不给信号、忘记关设备)、奔跑作业、送料过快、以不安全的速度作业;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的摆放不安全;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在起吊物下停留作业;机器运转时加油、清洁、修理;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必须使用防护用品时未使用;不安全着装;工作时说笑打闹、带电作业等。人的失误有 2 种类型,即随机失误和系统失误。随机失误是由人的行为、动作的随机性质而引起的,与人的心理、生理原因有关,它往往是不可预测,也不重复出现的。系统失误是由系统设计不足,或人的不正常状态引发的,与工作条件有关,类似的条件可能引发失误再次出现或重复发生。造成人失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人自身因素对过负荷的不适应原因,如超体能、疲劳、疾病时的超负荷工作,以及环境过负荷、心理负荷,都能使人发生操作失误;由于外界刺激要求不一致时,出现要求与行为的偏差的原因;对正确的方法不清楚,有意采取不恰当的行为等,都能引发不安全行为。另外,鲁莽、草率、懒惰等性格,也是产生不安全行为的原因之一。非理智行为在引发事故的不安全行为中,占很大比重。冒险蛮干、麻痹大意等非理智行为的产生多由于侥幸、逆反、惰性、逞能、凑趣、从众等不良心理所支配。

1.2 物的原因

物的原因是指物的不安全状态。这里的物是指生产过程中发挥一定作用的机械、物料、生产对象以及其他生产要素。物都具有不同形式、性质的能量,有出现能量意外释放、引发事故的可能性。据统计资料表明,休工 8d 以上的伤害事故中 91%的事故,与物的不安全状态有关;休工 4d 以上的伤害事故 83.5%,与物的不安全状态有关。曾引起或可能引起事故的状态,就是物的不安全状态。物的不安全状态具体指防护、保险、信号装置的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缺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对建筑行业来说,“物”包括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设备、材料、半成品、燃料、施工机械、机具、设施、能源等。通常,事故涉及的物要比人复杂得多,其形态多种多样,其所拥有的能量的状态更是千差万别。一方面,在生产活动中一刻也未间断过能量的利用,人们给以能量种种约束与限制使之按人的意志进行流动和转换,正常发挥能量用以做功。另一方面,一旦能量失去人的控制,便会立即超越约束与限制,自行开辟新的流动渠道,出现能量的突然释放。突放的能量如果涉及人的身体并且超过人体的承受能力,就会酿成伤害事故。

1.3 环境的原因

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直接引起的。但不考虑客观的情况而一概指责施工人员的“粗心大意”、“疏忽”却是片面的,有时甚至是错误的。还应当进一步研究造成人的过失的背景条件,即不安全环境,如照明光线过暗、作业现场视物不清;光线过强;作业场所狭窄、杂乱;地面有油或其他影响环境的东西等。与建筑行业紧密相关的环境,就是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精心布置的施工现场的事故发生率肯定较之杂乱的现场低。到处是施工材料、机具乱摆放、生产及生活用电私拉乱扯,不但给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不便,而且会引起人的烦躁情绪,从而增加事故隐患。

当然,人文环境也是不能忽略的。如果某企业从领导到职工,人人讲安全、重视安全,逐渐形成安全氛围,更深层次地讲,就是形成了企业安全文化,那么这个企业的安全状况肯定良好。反之亦然。

1.4 管理的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都与管理有直接的关系,因此,管理不善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通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奖惩机制等措施减少甚至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通过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建立完善的设备保养制度、推行文明施工和安全达标等活动予以控制。对作业现场加强安全检查,就可以发现并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常见的管理缺陷有制度不健全、责任不分明、有法不依、违章指挥安全教育不够、处罚不严、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安全检查不够等

2 安全事故的形成及其发展过程

为了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首先必须了解事故的形成及其发展的过程。事故的形成和发展一般可分为以下 3 个阶段。

(1)孕育阶段。事故的形成必然有其基础原因,如不考虑客观条件,搞献礼工程和首长工程,盲目指定工期;施工企业安全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设备、机具及劳动防护用品存在质量缺陷等等。这类隐患出现就使事故处于孕育阶段。人们可以感觉到他的存在,估计到事故可能会出现,但无法肯定会出现或者无法得知事故发生的确切时间和具体形式

(2)发展阶段。由于上述基础原因的存在,再加上企业管理上的缺陷和漏洞,导致了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发生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出现,就构成了生产中的事故隐患,即“事故苗子”。此时事故已处于萌芽状态,人们可以预测到它发生的形式和时间。

(3)发生阶段。生产中的事故隐患被某些偶然事件触发时,事故就发生了。这些偶然事件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等。事故的发生必然导致人身伤害和财产的损失,阻碍生产的正常进行。

3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长期以来一直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基本条件,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必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施工项目作为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不仅仅是保障生产、生活顺利进行的必然要求,更是促进生产、发展经济的必备条件。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代表着劳动人民的利益。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经济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同时,安全生产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安全生产是精神文明在生产中具体体现,而精神文明在经济建设中具体表现就是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关系千万人的安危,是广泛的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伤亡事故多,职业病严重的国家算不上是文明的国家;伤亡事故多,职业病严重的企业,也算不上是文明的企业。

安全生产也是社会安定团结的要求。一旦发生了重大事故,将造成恶劣影响,给全社会蒙上一层阴影,给人民带来不安全感和恐惧感。工人上班不安心,家属在家不放心,一人出差在外,全家忧心忡忡。如此局面,社会怎能安定团结,人民怎能安居乐业对一个企业来说,一次重大事故的发生,就有可能使好企业陷入困境,使困难企业雪上加霜,毁于一旦、一蹶不振。事故的发生,轻则影响职工情绪,重则造成人身伤亡以及重大财产损失。随之而来的事故处理过程更是令人筋疲力尽,无暇顾及生产。消除不利影响更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企业不讲安全,何来效益可言对一个家庭来说,安全生产问题则绝对是致命的。对个人来说,安全生产直接关乎生命与健康。还有什么比生命和健康更重要呢发生了事故,轻则伤残,重则死亡。因此,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的意义是极其重大的。

第6篇 装修管理工作标准规范

装修管理工作标准

1. 职责

1.1 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装修手续、装修申请的审核及一般违章装修的处理。

1.2 综合管理部与工程部负责依照本标准对装修工作进行检查及验收。

1.3 工程部负责装修过程中水电等配套设备设施的管理。

1.4 保安部负责装修现场的管理工作。

1.5 保洁部负责装修垃圾的清运工作。

2. 标准

2.1 装修申请所需提供的资料

2.1.1 业主须如实填写《装修备案、检查表》的各款内容。

2.1.2 装修公司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装修设计图纸及室内装修说明书。

2.1.3 装修大型商业店铺时,需提供城市消防部门的审批文件。

2.2 装修审批

2.2.1 综合管理部主管接到装修申请当日,依据《管理公约》中“装修管理规

定”的相关条款,就可能发生违章装修的问题逐条要求业主和装修施工队确认,并做好相关记录。对于业主未完全承诺的,综合管理部主管应向业主做必要解释,直至业主完全承诺不出现违章装修。对于业主不肯承诺的,综合管理部不得同意其开工装修。

2.2.2 不宜审批的情况包括:

1) 涉及拆改承重墙的;

2) 涉及产生消防隐患的;

3) 涉及破坏预埋管线的;

4) 涉及破坏外墙体的。

2.2.3 在确认装修设计不会对楼宇安全、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及房屋外观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在半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2.2.4 审核同意后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审批。

2.3 装修申请获得批准后,综合管理部应通知业主带领装修施工队一同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入场手续,包括:

2.3.1 综合管理部将装修申请前期的资料准备齐全。

2.3.2 综合管理部同业主签署《装修安全责任书》,并将其附在《装修备案、检查表》后。

2.3.3 业主和装修施工队向综合管理部缴纳装修所需的相关费用。

2.3.4 保安部指引装修施工队负责人到保安部办理《施工证》。

2.3.5 在办理完上述入场手续后,综合管理部通知工程部开通施工所需水电。

2.4 施工期间的管理

2.4.1 保安部依照《保安治安服务标准》中的相关条款对施工人员进行监管。

2.4.2 工程部负责监控施工现场土建、水电装修是否违章。

2.4.3 常见的违章装修主要包括:

1) 装修手续未办理齐全,擅自开工;

2) 不按规定时间施工,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

3) 随意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散装料和超常重料)。

4) 冲洗地面将水冲向电梯,破坏电梯正常使用。

5) 利用公共场所加工装修材料,破坏公共场所环境;

6) 随意向窗外抛扔物品或丢弃装修垃圾;

7) 不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8) 随意拆改墙体,或在承重墙、梁、柱上穿孔。

9) 私自开凿楼面层,破坏防水层。

10) 乱拉电线或私自增加线路负荷;

11) 随意改动上下水和燃气管路;

12) 堵塞地漏和排水管道;

13) 空调机未安装至规定位置;

14) 擅自移动消防设施,改变门的开启方向,使用消防禁用品。

15) 擅自改动智能化系统。

16) 擅自动火作业。

17) 随意封阳台、拆改阳台配重墙,改变阳台功能。

18) 随意改变窗台、窗框、玻璃、阳台、护栏、户门颜色、格调。

19) 擅自在室外加装灯、牌、广告等。

第7篇 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 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是某工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责任组织机构,对某工厂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9]23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以及上级工作指示,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某工厂安全管理重要议事日程;

3负责制定和建立某工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并负责监督、检查与落实执行情况;

4负责指导和落实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和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召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听取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组织制定、颁发某工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定、职业病防治方案及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

6在新、改、扩建项目中,严格遵守和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规定,负责审定职业健康安全专项技术措施,职业健康安全资金的投入纳入建设项目资金概算;

7确保职业健康、职业病防治和作业场所环境改善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尘毒检测仪器设备购置费、检测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等)应列入年度安全或职业健康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8篇 计划管理工程师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职责描述:

1、按部门负责人的安排,对工程排产有效的跟踪和督促,按计划节点进行管控落实,确保供货履约 。

2、负责电抗器计划的排产、过程及最终履约管控。

3、负责所分配电抗器异常占压物资的推动。

职位要求:

1、国家统招一本及以上学历,条件优秀者可放宽至二本。

2、学习能力强,头脑灵活,语言表达能力好,能吃苦耐劳。

3、有调度、生产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第9篇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细则范例

一、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是医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医院整体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要把这项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去抓、去管。通过管理,切实保护好医院的合法权益,保护好职工和患者的人身安全,维护好医院内部的就医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预防各种案件、事故的发生,坚决打击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二、医院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工作的原则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是在院长的领导下,有组织地进行,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总结,督促各科室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岗位职责去做,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科室和直接责任人必须从严处理,依法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管理领导机构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医院安全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安排活动事宜。

具体工作由保卫科负责实施。

四、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

(一)、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治安、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本院的规章制度。

2、定期开展法制和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职工和患者的法制观念、安全观念和消防观念的意识。

3、深入开展”防火灾、防盗窃、防抢劫、防爆炸、防诈骗、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治安防范工作。

4、保护好职工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维护好医院内部的就医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

5、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院的稳定。

6、定期不定期开展全院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大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消除治安隐患。

7、在医院内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侦破工作。

8、完成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保卫、安全、消防治安等项工作。

(二)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

1、岗位职责。对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度。要求责任到位,责任到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哪个负责人的责任。

1)、院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2)全面负责医院的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保障全院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计划、经费的落实。

(4)将安全、保卫、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决策和统筹安排,并与医疗、经营管理、教学等工作同步进行,同步发展。

(5)督促、检查分管院长的工作情况。

2)、分管院长的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组织制定全院的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细则、年度工作计划等。

(3)组织制定全院防范安全事故的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4)组织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督查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隐患立即向院长汇报,进行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向院长通报。

(5)督促检查保卫科长的工作情况。

3)、保卫科长职责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按照全院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工作职责,组织实施日常工作。

(3)组织实施全院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4)完成好公安机关和院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5)督促、检查保卫人员的工作情况。

4)、门卫保安人员职责

(1)在保卫科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坚守岗位,文明保安,服装整齐,礼貌待人,依法行事,严格管理。

(3)要熟悉医院的整体概况,做好问事和解答工作,维护医院的整体形象。

(4)检查、核实进出车辆携带装运的物品,严禁危险品和违禁物品带入医院,严防内部物资流失。

(5)疏导进出车辆和行人,保证车辆进出畅通,人员进出有序无阻。

(6)上班执勤时实行“三不准”:不准喝酒、不准擅自脱离

岗位、不准让他人代替看守。

(7)要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

(8)做好工作记录。

5)、巡逻保安人员职责

(1)在保安科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实行24小时巡逻工作制。

(3)对全院的重点部位和容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要加强警戒和保护。

(4)在中午、晚上、双休日、节假日要特别加强警戒和保护。

(5)在巡逻中要做到“三勤、三会、四多”。即眼勤、嘴勤、腿勤;会报警、会保护现场、会处理问题;恶劣天气巡视、中午下班后巡视、后半夜巡视、节假日周末巡视。预防、发现、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平息发现的突发性事件和各种意外事件。

(6)配合公安机关保护好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现场。

(7)上班执勤时实行“三不准”:不准喝酒、不准擅自脱离岗位、不准让他人代替看守。

(8)做好工作记录。

2、重点部位的管理要求

1)、医院重点部位包括

(1)住院收费处、门诊收费处、财务科

(2)药库、设备库、物资库

(3)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各种化学物品及试剂的管理

(4)中心供氧室、高压氧舱室

(5)计算机室、档案室

(6)急诊室、手术室、抢救室、重症监护室、婴儿病房

(7)锅炉房、配电室、发电室

(8)贵重仪器设备:ct、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

2)、管理要求

(1)住院处、收费处、财务科、药库、物资仓库实行三铁一器,配备消防器材。财务科每日收入的现金要由保卫人员护送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药库、设备库、物资库要符合防火、防盗、防霉烂的要求,做到人走断电,闭水、清除火种、锁门关窗。

(3)毒麻限剧药品实行“五专”管理,要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4)各种化学物品及试剂要实行专柜保管,严格出入库制度,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5)高压氧舱室、中心供氧室不得存放任何可燃杂物,保持清洁,严禁一切烟火。

(6)计算机室、档案室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领导批准非本室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7)急诊室、手术室、抢救室等要配备消防器材,抢救设备要处于完好状态。

(8)锅炉房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严防失火爆炸事故的发生。

(9)发电室要有专人负责,按时发电,要通风,周围环境要畅通无阻。

(10)贵重仪器设备要由专人负责,有安全操作维修制度,定期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例会制度(和中层干部会议合并)

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报本月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

4、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以“八防”为内容,查漏洞、查隐患、严密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保卫消防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科,落实到位。

一级:每天各科室下班前,由本科室轮流值班的安全员对本科室进行检查: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好水、电、气等,检查易燃杂物是否及时清理,防火通道是否通畅,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做好安全日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

二级:每周各科室由科主任(科长)、护士长按规定对本科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明确责任,自行整改或上报医院保卫科协助整改。

三级:每月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领导、保卫科长对全院各科室进行安全大检查。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对全院各科室,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面防范性检查。

保卫科对三级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通过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二是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院长,由院长召集有关部门研究,保卫人员要深入科室督促、检查,使三级

安全检查制度得以落实。

5、请示报告制度

凡在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面遇到本科室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实行逐级请示报告制度。顺序:

科室负责人(或当事人)→保卫科长→分管院长→院长。

各级管理人员手机或小灵通要24小时开通。哪一级不通,哪一级负责。

6、考勤、交接班制度

保卫人员要严格遵守全院的规章制度,工作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职守,有时要向保卫科长请假方可离去,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工作记录。

7、惩罚制度

1)、凡属于保卫人员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凡属于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没有按照规章制度去办的,追究保卫科长的责任。

3)、凡属于科室没有按照管理细则去做,没有按问题、隐患、通知书的要求去整改的,不及时报告隐患的,出现问题造成事故和损失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一把手的责任。

4)、凡属于责任不明,没有督查保卫科工作的,追究分管院长的责任。

5)、凡属于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计划、经费不落实而影响工作的追究院长的责任。

行政处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查看、开除、追究刑事责任等。

经济处分:造成单位和科室经济损失的,主要责任人承担20%—30%,科室承担10%,其他责任人承担10%。

8、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加强对本院车辆停放的管理。

2)、本院职工的自行车、摩托车入棚,汽车入位,实行挂牌管理。

3)、外来就医探视人员的各种车辆,一律在指定地点停放,不在指定地点存放的丢失当事人自己负责。

4)、院内病房楼周围、门诊楼前严禁乱停乱放各种车辆。

5)、违反上述规定,进入院内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处理。

9、安全防火制度

1)、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

2)、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本科室的自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保卫科,保卫科要做好登记,并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3)、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科室,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4)、物资仓库、药库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严禁外来人员进入仓库。

5)、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6)、在无火警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除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7)、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换药,由保卫科统一安排,各科室要给予密切配合。

8)、保卫科协助后勤动力组对全院重点部位的用电线路每周一次抽查,对全院的用电线路每月一次大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10、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1)、严禁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违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2)、凡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的,由保卫科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3)、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聚众赌博,一经发现严加查处,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治安罚款,屡教不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4)、不得擅自占用、挪用集体物资,违者按盗窃公物论处。

5)、严禁在院内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打口哨扰乱公共秩序。

第10篇 九龙中学争创无烟学校控烟工作管理条例

龙九中学争创“无烟学校”控烟工作管理条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公厅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到2023年底,中小学全面禁烟,无烟学校达标率需达到100%,为使我校控烟活动深入开展,给广大师生营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使师生在无污染的环境里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学校将在2023年争创无烟学校,控烟工作将纳入学校卫生管理工作之中,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第二条 校园里的室内室外所有区域均禁止吸烟。

第三条 学校定期组织开展烟草烟雾危害和控烟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四条 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志及吸烟有害健康的警语,悬挂宣传横幅。

第五条 学校所有场所均不允许摆放烟草制品及烟灰缸等烟具。

第六条 在校园内任何个人都有权利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行为。

第七条 在校园内吸烟,一经发现确认,在全校教职工大会通报或内网曝光台曝光;本校学生在校园内吸烟,根据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外来人员在校园内吸烟,发现其行为的教职工要求其立即停止吸烟行为。

第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控烟工作管理网络,明确指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控烟工作,建立学校控烟工作志愿者队伍,加强领导和监督。

第九条 学校各部门和年级组的领导负责做好本部门和年级组教工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 本条例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希望全体行政、党员干部骨干教师自觉带头,以身作则,全体教职员工积极配合,创建清新龙九校园。

本条例将根据校内执行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

市龙九中学

龙九中学控烟领导组织网络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z(具体负责)

组员: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控烟工作(总务处还负责门卫、校园勤杂工及部分外来人员的控烟工作)。

学校控烟工作办公室设在党支部,由李立新同志负责。

龙九中学控烟监督员网络及职责

全校师生都有权利和义务监督校内抽烟行为,校内抽烟行为总监督由李立新同志具体负责,学校并聘请部分不抽烟的教师协助监督。

教工监督员:

学生监督员:由学生会学生担任,由z老师负责组织和指导。

职责:1、监督员对学校控烟工作有监督职责,对违反控烟制度的教师、校园勤杂工或外来人员必须予以提醒、劝阻,并做好记录,定期将记录信息反馈给控烟领导小组。发现有学生吸烟情况应立刻进行制止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控烟领导小组成员汇报,由领导小组作出相应处理。

2、学生监督员对学校控烟工作有巡查和记录职责,发现任何人(包括教工、外来人员)有违反学校控烟制度的应做好记录,定期将记录反馈劳委;发现学生有违反规定的做好记录并直接汇报给相关负责人。

3、外来人员由所找人员负责告知我校不允许抽烟制度。

校内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为了规范并有效促进控烟工作的开展,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各部门、年级组控烟工作情况纳入到有关考核中。

二、年度评选 “优秀控烟监督员”。对能认真履行监督员职责,鼓励和帮助吸烟教职员戒烟的监督员给予积极肯定和奖励。

三、学校专设控烟工作奖励项目。对积极参与学校控烟工作的所有教工发放奖励,对不积极参与控烟工作、甚至违反学校控烟、禁烟规定的教工不发放。

四、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教工除执行上述第三条款外,其行为还纳入到个人师德考核中。对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相关条款及学校控烟规定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同时纳入到品德评定、“三好学生”等荣誉评选中去。

五、监督员如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其行为也纳入本人年度师德考核之中。

六、凡在校抽烟一次,罚款50元,两次罚款100元,依次类推,吸烟三次以上者除经济处罚外,不得参加年度评优晋级等。党员干部吸烟加重处罚,凡在校抽烟一次,罚款70元,吸烟两次以上者除经济处罚外,不得参加年度评优晋级等(罚款用于校爱心基金)。

七、凡做到年度无吸烟行为的办公室,学校将一次性奖励该办公室所有人员每人100元。

八、学校将组织监督员及有关人员不定期抽查并接受师生举报投诉,如发现办公室内有烟头烟味等,将视该办公室为有吸烟现象,办公室所有人员不得享受学校奖励。

第11篇 机械工程师非标及项目管理方向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一、职责描述:

1、项目的机械设计,加工图纸,工艺,bom表汇总 ;

2、 对接客户,需求的采集和变更控制,项目方案沟通;

3、根据客户提到需要进行前期的方案设计和实验评估;

4、集成商对接及管控,项目的风险评估,具体风险列表及其应对策略,规避风险的策略等;

5、现场设备的装配,调试;保证第一时间发现存在的问题点并及时解决;

二、职位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机械设计及自动化相关专业;

2、3年以上非标自动化设备设计开发经验,需具备整体方案设计能力;精通solidworks、autocad等软件,精通各类气动、伺服、常用凸轮连杆机构;熟悉各类传感器、电动元件性能及其选型;熟悉各种机器人集成应用;

3、良好的计划和执行力、协调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有项目管理经验者优先。

第12篇 某工程部工作信息管理规定

工程部工作信息管理规定

1、工程部的信息管理工作遵循及时、透明的原则

2、工程部的信息管理工作可分为工程部内部与工程部外部两个部分,所有工程部人员必须建立信息系统的概念,即公司是一个整体信息系统,而工程部是公司的一个信息子系统。为使公司整体良性运作,必须使公司与外部、工程部与公司及工作相关部门的信息流动及时、准确,从而引起良好的组织行为,减少消耗,提高效率。

3、工程部信息的接受:

a、工程部外部信息的接受原则上以工程部经理为接受入口,防止信息的过滤效应和信息的不必要扩散。工程部内所有工作人员接受外部信息后,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便主管领导作出决策和汇报。由于接受信息人推委和延误造成的损失,由接受信息人负全责。

b、工程部接受公司或其他部门的信息指令后回复要及时。

c、工程部接受公司外部信息后要汇报给工程部经理,由工程部经理进行分析后汇报给公司主管领导或相关部门。

4、工程部信息的发布:

a、建立健全工作汇报制度,工程部执行每周、月度、季度、年度工作汇报制度,及工程部所有人员必须按上述时间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并形成记录。工程部经理根据公司要求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

b、工程部各级主管必须深入实际,了解收集信息。如上级得到的现场信息,下级还没有得到,经分析由工作安排或责任心及工作态度引起见给予相应的处罚,并纳入绩效考核。

c、工程部根据工程开展情况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传递相关信息,以便形成良好的分工与协作。

5、工程部信息工作的考核:工程部每月、季度和年度组织相关人员对信息工作监督检查和总结,形成记录,并纳入绩效考核。

《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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