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6范文网 > 企业管理 > 企业管理 > 管理工作
栏目

安全管理主管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18 热度:46

安全管理主管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第1篇 安全管理主管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职责描述:

1、负责统筹城市公司内项目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工作。

2、审核项目工程编制的工程策划问题,提出不足修改意见,跟进其完善并最终通过集团评审。

3、对公司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检测检验、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估、危害辨识或危险评价等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参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核、安全管理费用的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5、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急预案;

6、处理、协助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7、定期组织对项目工程进行技术质量管理标准及管理行为、安全文明施工培训工作,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职位要求:

1、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工民建、土木工程、安全工程、建筑等相关专业毕业;

2、5年以上土建建筑工程现场安全管理经验,熟悉建筑行业规范,有较强的施工组织管理能力和丰富的现场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

3、对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有较深体会和管理经验,具备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4、在大型房地产公司从事过同等岗位的优先。

第2篇 掘进工作面安全监控设备的管理

(一)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

1、应根据实际布置及时更换调整,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具备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功能。

2、必须保持电缆完好,插头接插可靠,系统24小时连续运行,不准随意关停监控系统,若系统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必须在出现故障后30分钟内报县煤管局备案,并及时通知服务站排除,并作好记录,不得自行拆除设备。

3、甲烷传感器、风速传 感器、开停传感器、负压传感器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不准自作主张随意拆除传感器,采(掘)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必须随采掘工作面的推进而移动。

4、指定专人对系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和维护记录,防止甲烷传感器的气窗、负压传感器气管发生堵塞,通信电缆接头牢固可靠,开停传感器出现松动等现象。从而保持系统正常运行,避免出现误 差,同时 应按照瓦斯管理的有关规定,将瓦检员检查出的结果与甲烷传感器监测的数据当班及时对照,当二者数据差值超过0.1%时,必须查明原因,以所读数大者为依据,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和调校。

5、当井下瓦斯浓度超限,开停传感器监控的设备停止运传 ,主要风门开启时,必须报告生产矿长和技术负责人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井下瓦斯监控传感器的管理措施

1、掘进工作面和掘进回风口必须设置瓦斯传感器,24小时进行瓦斯监控。

2、掘进工作面和回风口的瓦斯传感器不得随意取掉或移至不符合规定的地点放置。

3、瓦斯传感器报警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瓦斯传感器在巷道上的悬挂高度不得少于1.8m。

5、瓦斯传感器断线时要及时通知电工进行处理。

6、随着掘进工面的推进,瓦斯传感器要移至工作面前方5-10米的地点悬挂。

7、进行放炮作业时瓦斯传感器要移至安全的地点,放炮结束后要及时移至规定地点。

8、瓦斯传感器报警时断电仪要动作,切断掘进工作面的电源,否则要采取人工切断电源。

9、在井下不得用其它工具敲打瓦斯传感器,不得用摇控器调校瓦斯传感器。瓦斯监监控电缆线不得和动力电缆在一起,必须分开悬挂。

第3篇 电梯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

1. 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情况;

2. 制度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3. 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4. 妥善报关电梯钥匙及安全提示牌;

5. 发现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做出停止使用决定,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6. 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7. 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保养工作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

第4篇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杜绝或降低火灾危害,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消防条例》,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实施规范。

第二条  我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本实施规范适用于我行所有办公和营业场所、计算机房、金库、保管箱库、凭证库、档案资料室、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

第四条  我行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行消防和防火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  行长是我行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对全行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组织整改消防火灾隐患。

三、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单位消防安全需要,建立兼职消防队(组)。

四、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六条  副行长是我行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对全行消防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责任:

一、制定安全消防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拟定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三、开展防火检查整改火灾隐患。

四、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其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管理兼职消防队(组)。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七、确定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八、发生重大火灾,亲临现场指挥扑救,召开事故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和对有关责任人的追究、处理。

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对本部门办公、营业区域及所分管事务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

一、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完成上级和消防管理职能部门布置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熟悉本部门负责管理的防火重点要害部位,落实管理责任人,定期组织检查,负责向本单位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四、及时发现火灾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消除火灾隐患。

五、定期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六、火灾发生时,积极组织扑灭初起火和指挥员工、客户安全逃生。

七、协助上级和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事故原因。

第八条  员工是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对本岗位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

一、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消防隐患。

二、熟悉本岗位消防安全规律,熟知消防安全工作分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积极配合上级防火安全检查和落实防火安全自查,及时纠正违章、违规行为,消除火险隐患。

四、积极参加防火教育和防火演练,把消防“四懂四会”、“四个能力”灵活运用到防火灭火全过程。

五、遇有火灾发生时,服从指挥积极灭火,并协助上级和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九条  安全保卫部是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受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对我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主要职责:

一、制定消防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灭火演练。

二、协调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对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四、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五、确定重点防火部位,建立和管理消防档案资料。

六、当发生火灾时,指导内部和协调公安消防灭火,火灾扑灭后协助消防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总结教训、完善整改措施。

七、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保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十条  我行营业网点属重点消防安全单位,实行消防安全综合管理,楼长由副行长兼任,楼层消防负责人、兼职消防员由楼长指定,实行楼长、楼层负责人和兼职消防员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楼长消防职责

(一)负责落实大楼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各楼层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设施设备及灭火器材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或报告上级。

(二)定期对大楼进行电检消检,保持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

(三)严格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控,落实定位、专人管理措施。

(四)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提升员工“四懂四会”能力。

(五)当火灾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果断组织员工灭火和安全逃生。

(六)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二、楼层消防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指定楼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本楼层员工执行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制止违反消防规定行为。

(二)及时发现反馈消防信息,协助楼长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保证营业场所安全。

(三)当火灾突发事故发生时,组织所属人员积极灭火和安全逃生。

三、义务消防队(组)职责

(一)严格执行各项消防法规和消防规章制度。

(二)熟悉消防常识,掌握灭火技能,宣传消防知识。

(三)检查本岗位或本部门的消防制度落实情况,查看有无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和制止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行为。

(四)检查维护本岗位或本部门的消防器材。

(五)当火灾发生时,自觉服从消防负责人指挥,积极果断实施灭火。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营业和办公场所应确定重点防火部位,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日常管理应指定责任人。

一、总行重点防火部位及责任人

(一)营业部营业室、机房、重要空白凭证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营业室主任为责任人。

(二)营业部监控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由办公室主任和营业室主任共同担任。

(三)总行中心库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为中心库负责人。

(四)总行中心机房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为信息发展部总经理。

(五)总行重要空白凭证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为会计结算部总经理。

(六)档案资料室为重点防火部位,由单一部门使用的,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属于两个(含)以上部门合用的,责任人由物品归属部门负责人共同担任。

二、支行重点防火部位及责任人

(一)营业室、机房、重要空白凭证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营业室主任为责任人。

(二)监控值班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为办公室主任。

(三)档案资料室为重点防火部位,由单一部门使用的,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属于两个(含)以上部门合用的,责任人由物品归属部门负责人共同担任。

第十二条  定期对消防系统维护保养,保证其始终正常运行;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无阻。

第十三条  办公用房、营业场所等电器、电源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规范标准和防火要求。接装电源、电器必须经管理部门同意,由持证电工作业,严禁超负荷用电。

第十四条  办公、营业区域的用电实行“一机一座”制(每个办公位的插座只供一个工作位的设备使用),不得采用一个插座多用和将电源接线板串连接线;确因取暖需要使用电暖气的,电暖气的单个功率应控制下1500w以下,严禁使用电炉子等明火电器。

第十五条  办公、营业场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因特殊原因确需存放的,必须制订严格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动火。

第十六条  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由使用单位、部门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操作规程,保持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七条  重点防火部位严格禁止动用明火,确实因工作和生活需要动用明火的,应事先报总行主管行领导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使用时用火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应现场监督。

第十八条  动火单位(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坚持做到动火前“六不”,动火中“四要”,动火后“一清”。

一、动火前“六不”

(一)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二)周围(或上下方)的易燃物品未清除不动火。

(三)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动火。

(四)盛装过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的容器,管道未清刷干净、残存的液体和气体未清除,存在危险状态不动火。

(五)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库、点,未经排除易燃易爆险情的不动火。

(六)没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二、动火中的“四要”

(一)动火中要有现场安全负责人。

(二)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密切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四)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三、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必须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

第十九条  办公大楼、营业场所是否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和火灾自动灭火消防系统,由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根据安全防火技术规范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审核决定。

第二十条  办公区域和营业场所灭火器的配备标准,原则上每20平方米配备一瓶4公斤干粉灭火器,配有自动灭火系统的楼房,灭火器的数量可适当减少。

第二十一条  配置的灭火器材必须符合有关消防规定标准,并按要求摆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影响安全疏散。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搬动和挪作他用。

第二十二条  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等消防设施必须定期检测、调试、维护和更换,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不得任意改装和停用。

第二十三条  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必须委托有资质证书专业队伍定期检测,落实维护保养制度。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二十四条  我行实行防火巡查制度,工作日期间的巡查由本部门负责,夜间的防火巡查由单位值班人员或保安负责。

一、防火巡查员职责

(一)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违规行为。

(二)妥善处置火灾危险隐患,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处置。

(三)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填写巡查记录备查。

二、巡查的主要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是否在岗。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巡查的频次

白天办公期间,防火巡查至少每4个小时一次,夜间巡查至少每2个小时一次,及时消除隐患。

第二十五条  办公、营业场所的安全员每天下班时,应对防火责任区内防火情况进行检查;每月防火检查不少于1次,重要部位实行日查。

第二十六条  防火安全检查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结合安全检查同时进行,检查情况记入《安全防范大事记》,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  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验收手续办理情况。

二、防火责任制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三、防火责任区消防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五、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六、员工防火意识和消防基础知识普及情况。

七、消防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八、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电源电器的管理情况。

九、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灭火器材的配备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  防火检查的方法。

一、询问员工防火、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二、查阅有关消防安全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三、查看消防设施设备的外观和运行情况。

四、抽查测试消防设施功能及维护保养制度落实情况。

五、检查灭火、疏散预案操作情况等。

第二十九条  检查发现的火险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实施“五定”(定责任、定资金、定时限、定措施、定应急对策)管理。

第五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条  分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详见《保定银行石家庄分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三十一条  我行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季度进行1次演练,不断提升员工消防和防火能力。

第六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二条  各级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必须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下列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对违反规定的情况以及整改情况,记录并存档备查。

一、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阻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闸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水源的。

七、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消防管理责任部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落实整改。

第三十五条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六条  对上级或公安消防部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及整改意见,必须采取措施,在规定期限内逐条落实,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

第七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七条  各级必须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不定期地利用集中办班培训、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消防安全竞赛、召开现场会、观看消防宣传录像以及墙报、广播等形式,对员工进行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火灾案例和消防安全技能等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员工了解本岗位的火灾特点,做到“四会”,即: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报火警,会自救逃生。

第三十八条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基本内容。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

四、报告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九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保卫干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重要部位管理人员。

四、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第八章  消防档案

第四十条  我行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改。

消防档案由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部门保管、备查。

第四十一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档案的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使用前和使用后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记录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资料。

四、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基本情况。

六、义务消防队(组)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重点部位人员情况。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档案的内容。

一、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电气设备检测记录。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第四十三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消防工作有关的资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并报送总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部门。

第九章  奖  惩

第四十四条  我行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分。

第四十五条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实施规范由保定银行石家庄分行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实施规范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5篇 现场作业安全看板管理工作经验做法

从2023年,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轨道交通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交通器材公司)开始创造性地开展了现场作业安全看板管理工作,为作业人员提供了一个观摩学习的平台,着重解决了不严格按照作业要求进行工作,危险点控制不彻底,监督人员不完全到位等问题,有利于现场作业的整体提高和人员素质提升,并将危险点进行有效控制,受到了上级领导充分肯定。

一、开展现场作业安全看板管理工作的意义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安全是重大的效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抓现场,生产现场处于生产、安全等工作的最前沿,做好现场安全管理至关重要。安全看板管理就是围绕现场作业这个中心,轨道交通器材公司针对“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核心理念,实施现场作业“精细化管理”,从规范作业行为,控制工作质量为出发点,使现场作业的每一个环节都达到现场、程序化,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违章,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为企业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

轨道交通器材公司通过实施现场作业安全看板管理,创新现场安全管理,按照“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要求,健全完善现场安全监督制度,对安全风险进行超前分析、超前控制,深化、细化各项监督措施,坚持做到作业现场“四到位”,把复杂的管理具体化、简单化,将工作票、作业指导书、整改措施等资料公开透明化,对危险点进行隔离,实现安全监督防线前移,使生产现场及作业行为按照标准流程开展,达到规范作业过程,控制作业行为及作业环境的目的,杜绝作业人员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有效防止违章,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实现 “零违章”、“零事故”。

二、开展现场作业安全看板管理管理工作的做法

(一)安全看板管理内容

安全看板管理内容包括:当月安全生产业绩、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人和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图片、作业措施、相关安全生产知识、案例通报和分析等内容。轨道交通器材公司定期对安全看板管理内容进行更换,通过安全看板管理,实现了管理“精细化”,做到了对现场作业的全程控制,不断提高了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

(二)安全看板管理职责分工

1.安质环保部:负责组织对现场作业安全看板管理的监督、检查、培训及实施工作,对车间作业人员落实现场作业安全看板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及处理考核意见,督促车间开展好现场作业安全看板管理实施及管理工作。负责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看板执行情况的指导与监督,了解车间使用情况及工作建议,总结分析实施管理情况,提出改进完善建议,并完成书面材料的汇报工作。熟悉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制度及反违章工作的有关规定,掌握各单位安全生产状况、人员安全素质状况,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和反违章工作存在的问题。

2.生产计划部:负责开展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看板内容审核,组织对现场作业指导卡的适用性、指导性、关键环节的控制进行审查,健全及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负责现场作业的培训及具体实施工作,对所负责作业员落实现场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改进意见及处理考核意见。熟悉现场作业流程,直接指导、监督、协调并解决作业技术问题,控制质量、安全,确保现场作业有序开展。

3.各车间:负责本车间现场作业安全看板内容的学习、实施、督促、检查,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改进的方法及工作建议。熟悉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制度及反违章工作的有关规定,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状况、人员安全素质状况,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和反违章工作存在的问题。

三、开展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看板工作的成效

轨道交通器材公司通过开展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看板工作,取得如下成效:

(一)规范了现场作业秩序

现场作业安全看板管理强调管理关口前移,规范了作业秩序,改变了现场管理混乱、工作无序的局面,增强了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了安全生产。

(二)提高了现场安全管理能力

通过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现场隐患整改前后图片张贴,促进现场作业人员对安全隐患起到警示作用,确保现场作业人员能够做到举一反三,自觉开展岗位隐患排查,做到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着实把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提高了现场安全管理能力。

(三)提高了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

人员通过安全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人员的安全素质,推进了现场作业的实用进程,提高了人员的安全技能水平。

第6篇 加强技术管理工作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

1 技术管理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煤矿要做到安全生产,就必须综合地运用多种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因为煤矿安全管理时刻存在于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之中,涉及到煤矿生产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而煤矿生产的过程又十分复杂,而且环节众多。因此,必须把技术管理看成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渗透到煤矿生产管理的全过程,指导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使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相互配合,相互适应,避免因某一环节发生故障而打乱正常生产秩序甚至酿成大祸。

矿井开拓开采设计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煤矿的安全生产。矿井的开拓和开采设计是对巷道布置,采区划分,生产工艺流程,设备选型等的总体规划和安排,为了满足矿井开拓开采部署合理化的需要,在设计时就必须对地质勘探,先进技术和装备的发展和使用,先进工艺流程的发展水平进行广泛的了解,设计应贯彻集中化,机械化和技术经济合理化的原则,巷道布置力求简单,各系统的设施和设备能力首先要经济实用,全矿性的防治事故措施要得力,这必须要有技术的支持,必须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技术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最终制定出最佳方案。一座矿井的开拓设计,甚至一个采区的开采设计,关系到整个矿井的寿命和效益的好坏,所以技术管理在制定开拓、开采设计时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2 技术管理是消除煤矿事故隐患的有效途径

煤矿井下生产过程中,本身就受着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自然灾害的制约,在生产过程中,采、掘、机、运、通等工序和环节配合不当就会造成故障和事故,甚至可以酿成大祸,严重危及职工的安全,不论任何煤矿均存在着不安全的因素,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只有通过不断查处事故隐患,明确安全上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合理措施,才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众所周知,煤矿生产隐患与事故是密切相关的,那么预防事故的重点就是消灭隐患,如果对小的隐患或一般的隐患重视不够,治理不及时,不彻底,也可能使小的隐患上升为重大隐患直至造成事故。因此对长期性隐患要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测手段,实施防治措施,使其不出现危险状态。在开采过程中,对出现的局部瓦斯超限,工掘工作面接近含水层,采煤工作面顶板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以及过断层和钻空顶等这些短期隐患,应明确责任,制定临时措施,加强管理,使其尽快消除,所以说,煤矿短期性隐患又是技术管理的重点,不仅要有定期分析,还要尽可能做到定量分析,根据理论分析和实践经验探讨隐患与事故的关联度,科学合理地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 技术管理要狠抓“一通三防”

近年来,我国煤矿瓦斯事故频繁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这充分说明: “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绝不可疏忽大意,如果稍有不慎,思想上稍有松驰就会酿成大祸,安全生产就没有保证,更重要的是会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因此,要想把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就必须把“一通三防”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狠抓“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坚决控制瓦斯、煤尘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搞好“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1)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实行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同时要重点把好四关,即:设计关、生产布局关、措施审批关、隐患处理关。

(2)高度重视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工作,使其成为矿井防治瓦斯、粉尘和防灭火工作的基础,在具体工作中,要加强通风系统的管理,调整改造不合理的通风系统,管好用好通风设施,建立和完善矿井通风管理制度,做到合理供风、配风。同时要教育广大员工爱护好通风防尘设施,杜绝人为的破坏,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合理、稳定、可靠。

(3)加大“一通三防”安措资金的投入,配齐通风防尘设施,也就是说在“一通三防”设施的资金使用上,该花的钱,一分都不能少,以确保通风、防尘设施安全可靠,做到万无一失。

4 技术管理要依靠科技进步

要想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改进采煤工艺,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广大员工的综合素质,努力改善井下的工作环境,大家都知道,煤矿安全状况不好,除受地质和开采的特殊条件制约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装备和工艺落后,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素质和员工的综合素质不高而造成的。因此依靠科技进步来加强技术管理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动力。但推广新技术应因地制宜,做好可行性研究和技术论证工作,不要盲目行事,另外还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来保证,对改善安全条件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应予以充分重视,因为,对一部分新技术存在着二次开发的问题,应注意新条件下推广使用新技术和新设备的适应性和可靠性,避免形成新的隐患,使其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挥良好的作用。

5 技术管理要以人为本

煤矿安全生产的大量事实证明,加强对生产技术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的技术管理体系是十分必要的。没有一套有效的技术管理机制,没有一个完善的技术管理机构,技术管理就必然带有随意性,也必然会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技术管理同样应坚持以人为本,为了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生活上关心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上帮助支持工程技术人员,工资、待遇上倾斜工程技术人员,充分把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调动起来,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煤矿安全生产建设中去,发挥聪明才智。

总之,在实施科技兴煤战略的新形势下,煤矿安全管理体制和安全监察体制也在进行改革,要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稳定煤矿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必须大力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

第7篇 压力试验安全管理工作细则

1目的

规范公司设备试压过程的安全管理,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所有试压作业,新建项目参照执行。

3编制依据

gb 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tsg r7001 -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gb50484-2008《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4释义

4.1压力试验:以液体或气体为介质,对设备和管道逐步加压,达到规定的压力,以检验设备和管道强度和严密性的试验。

4.2重大试压作业:水介质试压压力≥10mpa或空气介质试压压力≥0.6mpa的试压作业。

5职责

5.1 公司设备工程部负责工程项目的重大试压方案的审核及试压过程的专业监督管理。

5.2 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本细则,并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3所属各单位

5.3.1负责管理范围内作业现场压力测试的安全管理。

5.3.2 负责对各施工现场压力测试作业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并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6要求

6.1管理要求

6.1.1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或领导组织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针对作业内容和试压介质,开展危害识别,制定防范控制措施,编制压力试验方案;至少应包括:

a) 参加试验的管道线号、规格、有关设备位号,并在流程图上标明;

b) 试验项目、试验压力、介质及压力来源;

b) 加置试验用盲板位置、规格、线号及装拆负责人;

c) 压力、温度检测总的数量及位置;

d) 应拆卸的管道部件、零件及临时连接措施;

e) 复查确认负责人;

f) 升压步骤、停压时合格标准及检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

g) 试压危险区域警戒范围、人员站位、试压进度,人员分工及岗位责任;

h) 应急预案及演练要求;

i) 原始记录。

6.1.2 重大试压作业方案应经过施工单位和申请单位领导签字批准后报公司设备工程部审核备案。

6.1.3试压前,由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对参加作业人员、申请单位进行技术交底、风险告知,明确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内容主要包括:

a)试验方案的技术要求,明确气密性试验的介质及特性;

b)过程存在的风险、危害及控制措施;

c)主要的安全要求及施工中注意的安全事项;

d)试验过程中应遵守的制度、标准、规程;

e)落实控制措施的责任人及其职责。

6.2管理内容

6.2.1试压作业必须根据设备及管道的设计条件,选用合适的试验介质。

6.2.2管道安装完毕,热处理和无损检验合格后应进行压力试验。压力试验应以液体为试验介质。当管道的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0.6mpa时,也可采用气体为试验介质,但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脆性材料严禁使用气体进行压力试验。

6.2.3压力容器耐压试验应优先选择液压试验,由于结构或者支承原因,压力容器内不能充灌液体,以及运行条件不允许残留试验液体的压力容器,可以按设计图样规定采用气压试验。

6.2.4试验所用气体宜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者其他惰性气体,液压试验应宜使用洁净水。

6.2.5设备及管道试压作业前,必须编制试压方案及安全措施。

6.2.6 压力表的选用和安装位置

耐压试验时至少采用两个量程相同的并且经过检定合格的压力表,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 工业金属管道试压时,其精度不得低于1.5级,表的满刻度值应为被测最大压力的1.5~2倍。

b) 容器类试压时,压力表安装在容器顶部便于观察的部位。

1) 低压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精度不低于2.5级,中压及高压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精度不低于1.6级;

2) 压力表的量程应当为试验压力的1.5~3.0倍,表盘直径不小于100mm。

6.2.7 水压试验时,设备、管道的最高点安装放空阀,最低点安装排水阀,充水或放水时,必须先将放空阀打开。试压合格后,应将积水排净,排液时应防止形成负压。

6.2.8气压试验时,试压系统内必须装设安全阀,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6.2.9 带压设备和管道,严禁受到强烈气流冲撞或气体冲击。升压和降压必须缓慢。

6.2.10 试压用的临时法兰盖、盲板的厚度必须满足试验压力的要求。焊接堵板的结构强度应经计算确定。法兰及法兰盖上的螺栓必须齐全、拧紧。试压系统内加有盲板的位置均须做出标识和登记,试压结束后逐块拆除。

6.2.11 在压力试验过程中,受压设备、管道如有异常声响、压力突降、表面油漆脱落等现象,必须立即停止试验,查明原因并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试验。

6.2.12管道试压前必须将管道内的杂物、积水吹扫干净。管道吹扫时空压机应放置在安全位置。临时配管应布置合理、联接牢固、无泄漏。集气罐上必须装有安全阀。

6.2.13 用装置中的压缩机吹扫时,必须在压缩机试车合格后进行,并由建设单位方配合。

6.2.14当设备进行压力试验时,应划定禁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试压现场必须设置围栏或警戒线,同时在醒目处加设警示牌。

6.2.15 当管道进行压力试验时,在管道上每隔20米处挂一“正在试压”的标识牌,同时试压人员要加强巡检,预防万一。

6.2.16 盛装易燃介质的设备,在气压试验前,必须采用蒸汽或者其他有效的手段进行彻底的清洗、置换并且取样分析合格,否则严禁用空气作为试验介质。

6.2.17 对盛装易燃介质的设备,如果以氮气或者其他惰性气体进行气压试验,试验后,应当保留0.05~0.1mpa的余压,保持密封。

6.2.18对输送剧毒流体的管道及设计压力大于等于10mpa的管道,在压力试验前,下列资料已经建设单位复查:

a) 管道组成件的质量证明书。

b) 管道组成件的检验或试验记录。

c) 管子加工记录。

d) 焊接检验及热处理记录。

e) 设计修改及材料代用文件。

6.2.19现场安全管理

a)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用水作试压介质时,试压设备、机具的摆放位置离试压管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0m;用空气作试压介质时,其摆放位置不应小于50m。

b) 用水作试压介质时,试验压力小于4mpa的管线两侧各30m范围划为警戒区。试验压力大于4mpa的管线两侧各50m范围划为警戒区;用空气作试压介质时,试验压力小于4mpa的管线两侧各80m范围划为警戒区、试验压力大于4mpa的管线两侧各100m范围划为警戒区。在警戒区内应设专人流动值守警戒 。

c) 空气作试压介质时,在升压过程中,不允许工作人员沿管线检查。

d) 耐压试验注水时,应排尽管道内部的空气。试压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防冻措施,禁止以任何方式敲打管道及其附件。

e) 稳压期间,不得采用连续加压来维持试验压力不变,检查受压设备和管道的法兰、盲板、压力表时,禁止站在法兰、盲板的对面,读表时视试验压力确定站位安全距离,水压试验不少于2米,气压试验不少于6米。

f) 在试压过程中,发现法兰或焊缝有渗漏现象,严禁带压拧紧螺栓和补焊,应降压后,再进行修复,缺陷消除后,应重新试验。当用空气作试压介质时,处理前应将压力降至0.02mpa以下方可进行作业。试压设备有专人看管,负责试压和停压操作。

6.2.20试压后泄压处置

a) 试验合格后,应将试验介质引至室外合适地点排放,并注意安全。

b) 用空气作试压介质时,不允许在距城市、居民点、工矿企业、森林、铁路、公路、大型桥梁、仓库和建筑物等100m之内放空。

c)气压试验,应缓慢降压,排放应尽量利用系统内的放空管,如用临时按管应接至室外排放。排放管应牢固可靠,应承受反冲力的作用。

d)试压结束后,应及时拆除盲板、膨胀节限制设施。装好拆除的管阀、仪表。

e)试压作业应填写压力试验记录。

7、工作程序

8、附则

本细则由公司和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9、附件

【正文结束】

第8篇 办公室综合管理股股长安全工作职责

一、负责做好各类资产管理,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确保公司办公资产的安全。

二、做好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订购、报废、盘点等管理工作。

三、做好办公用品、低易品的购买、登记、领用及保管工作。

四、做好各类劳保福利用品的标准拟定、采购及分发管理工作。

五、做好各类电脑、电话、传真、复印等办公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正常运转。

第9篇 上浦小学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一、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5.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二、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2.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安全直接责任人。各处室负责人、年级主任为该部门安全、年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为该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定期组织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的宣传教育与收缴活动,确保安全。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4.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和各种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前后,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电梯、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5.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6.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7.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8.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10.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11.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12.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严禁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13.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三、日常安全管理

1.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2.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3.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4.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值班行政和值班教师要值班、巡查。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6.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7.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8.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9.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四、安全教育

1.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2.学校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3.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加强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加强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5.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7.学校配合学生监护人,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督促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五、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1.要积极主动配合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依法维护好学校周边秩序。

2.配合建设、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3.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配合公安、建设、交通部门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5.配合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6.配合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7.配合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8.配合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六、安全事故处理

1.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2.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3.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上报程序、要求,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

七、奖励与责任

1.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2.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以至法律责任: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第10篇 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1、目的

规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并形成体系化。建立逐级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加强考核和处罚,有效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减少***公司财产损失。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术语和定义

3.1 消防安全责任人:总经理为***公司的消防安全总负责人, 生产控制部经理为***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

3.2 消防安全管理人:生产控制部责任人。

3.3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所属分管厂长及各部门经理。

3.4 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由部门经理指定的责任心强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5 课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课长为本课消防安全责任人。

3.6 班组消防安全责任人:组长为班组消防安全责任人。

3.5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指(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和(gb12265-90)《危险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征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品和遇 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中的部分易燃、易爆化学品。

3.6 特殊工种:是指电工、焊工、仓库保管员等工种。

4、岗位职责

4.1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

4.1.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4.1.2 将消防工作与***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及组织召开***公司消防安全会议;

4.1.3 为***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1.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1.5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1.6 根据消防法规建立义务消防队;

4.1.7 组织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1.8 消防安全责任人定期向股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2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

4.2.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部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

4.2.2 将消防工作与本部门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本部门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2.3 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人员、物资和组织保障。

4.2.4 组织落实本部门《防火重点部位档案》管理,组织制定并落实课级、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制定并批准实施本部门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本部门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2.5 会同***公司消防责任人与***公司消防管理人对本部门进行检查,并组织本部门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上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2.6 根据消防法规建立部门义务消防队;

4.2.7 组织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2.8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定期向本***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2.9 对本部门出现的消防隐患与火灾、火险负全面责任;

4.2.10负责对本部门消防工作考核罚款收缴上交工作;

4.3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职责:

4.3.1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组织召开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

4.3.2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4.3.3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提请消防负责人审议;

4.3.4 组织实施***公司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监督、检查、考核部门落实《防火重点部位档案》落实情况;

4.3.5 组织实施对各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4.3.6 管理各部门义务消防队;

4.3.7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4.3.8 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3.9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3.10负责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状况与部门消防管理人的管理工作情况的监督、考核与经济处罚;

4.3.11负责消防文件资料整理与上报等工作。

4.4 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职责:

4.4.1 实施***公司安排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统计部门消防安全基础数据及资料;

4.4.2 落实本部门《防火重点部位档案》管理工作,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4.4.3 组织实施部门内14日.28日安全消防活动及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4.4 组织实施对本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检查,协调相关单位进行修缮,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4.4.5 组织管理部门义务消防队;

4.4.6 组织开展部门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4.4.7 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8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向本***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公司消防管理人报告消防

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5 课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

4.5.1 课长对所属本课消防管理工作与员工消防安全行为负责;

4.5.2 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与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3 定期向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及部门消防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问题。

4.5.4 监督检查本课14日.28日安全消防活动。

4.6 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

4.6.1 组长对所属班组人员与辖区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4.6.2 组织开展班组14日.28日安全消防活动日工作;

4.6.3 组织开展班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4.6.4 定期向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汇报消防安全工作;

4.7 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4.7.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细则》及《吉林省消防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4.7.2 ***公司安全、消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部署阶段性消防工作及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查处,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并对火灾扑救工作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查处。

4.7.3 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4.7.4 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中;

4.7.5 建立健全安全防火制度;

4.7.6 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7.7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4.7.8 组建群众义务消防组织,训练群众义务消防队,并组织消防演练;

4.7.9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流程》和《灭火演练预案》,带领由员工组成的群众义务消防队扑救火灾,保护现场;

4.7.10 协助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对发生的火灾事故本着“三不放过”(即:

火灾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领导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

者没有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向上一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写出《火灾调查报告》。

5、工作程序和要求

5.1 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

5.1.1 按照省、市及上级***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部署,在每年年末及春、夏、秋、冬四季和每年的停装检修期间、节假日,做出部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报***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备案,由方案所属部门具体贯彻落实。

5.1.2 年初制定***公司《业务培训计划》和《业务理论学习计划》,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实施。

5.1.3 组织***公司消防人员按时参加省、市及上级***公司消防部门组织的业务理论学习与培训。

5.1.4 ***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应建立《重点单位防火档案》,部门应建立《防火重点部位档案》。

5.2 火灾预防

5.2.1 按照火灾危险等级划分***公司消防重点保卫部位并适时调整,制定应急救援灭火预案。

5.2.1.1 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如化工生产车间和油漆、烘烤、电焊气割操作间;实验室、化学危险品仓库;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钢瓶仓库和储罐,液化石油气瓶库或储罐;

5.2.1.2 财产集中的部位。如储存大量原料成品的仓库、货场,使用或存放先进技术设备的实验室、仓库等。

5.2.1.3 人员集中的部位。如***公司内部的办公室、会议室、食堂等。

5.2.1.4 贯彻消防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各级消防安全人员管理职责。

5.2.1.5 建立并实施***公司领导管全面,部门领导管一面,课级领导管一片,班组长

管一段,职工包岗位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5.2.1.6 坚持***公司月检、部门周检、班组日检、岗位班前班后检查的《逐级防火安

全检查制度》;

5.2.1.7 建立防火安全活动日,利用每月14、28安全活动日,有计划、有组织的学习消防安全知识,部署、总结消防安全工作;

5.2.1.8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安全工作标准》,签订《消防安全责任承包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考核,实行逐级防火安全工作逐级承包制。

5.3 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

***公司所属各部门、课、班组消防管理,要把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常识,职工教育要把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消防法律、法规作为教育和培训的内容之一。

6、消防安全管理

遵循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依照有关的方针、政策、原则和规章制度,运用科学的原则和方法,通过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奖惩等职能,就主管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时间和信息等做最佳的组合,为达到预期的消防安全目标而进行的各种消防管理活动的总和。

6.1 用火安全管理:

6.1.1 凡动用明火的,操作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经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签发《动火证》,动火部门必须有防火管理人员监督实施;

6.1.2重点要害部位及重点基建工程工地用火,应报请上级***公司审批,用火点和用火设施符合防火要求的,签发《动火证》;

6.1.3 用火部位应制定《防火安全制度》,落实好“定人、定点、定措施”,并按用火性质配备灭火器具;重点要害部位临时动火,必要时可向上级***公司审请消防车现场监护;

6.1.4 凡六级以上大风天,严格控制火源,禁止一切室外动用明火,重点要害部位、易燃建筑密集区禁止一切用火。

6.2 用电安全管理

6.2.1 凡使用电炉子、电水壶、等电热设施,应该严格遵守用电用火审批手续,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6.2.2 易燃、易爆场所、重要仓库禁止使用电热器具,接设临时电源(线)时,必须经制造厂设备工装课审批后,发放《用电许可证》方可接设;

6.2.3 对线路老化、破损、松驰、电气设备状态不良及不符合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要认真检修,及时解决,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停止使用;

6.2.4 配电箱内保持清洁,内部、下部禁止存放物品;

6.2.5 长期闲置不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挂牌。

6.3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6.3.1 各部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度》;

6.3.2 严禁在生产厂房、更衣室、物资仓库及人员集中的场所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6.3.3 严禁在工厂院内及易燃、易爆场所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6.4 生产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6.4.1 生产现场消防通道和疏散口要保持畅通,严禁存放车辆、工件、工位器具等堵塞通道;

6.4.2 重点要害部位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或警示标牌,并划分安全管理区域;

6.4.3 因生产需要储存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准超过本班次的使用量,并要定点存放、划分警界区、设危险标识牌和设专人管理;

6.4.4 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受压容器要在指定地点存放,禁止随意乱放;

6.4.5 现场严禁存放与生产无关的油棉纱、油抹布以及易燃、易爆物品;

6.4.6 未经批准不许在生产现场动火或拉设临时电线;

6.4.7 生产现场应禁止吸烟。

6.4.8 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重点要害岗位严禁擅离职守;

6.4.9 根据生产性质,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按消防法规定),消防设施和灭火

器材要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完整好用,严禁挪用,指定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和管理。地下、墙壁消火栓和消防水池不准埋压和圈占,一米之内禁止堆放物品,并留有宽度在一米以上的通道,不准挪作它用;

6.4.10生产现场员工发现存在火险隐患、火情应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6.5 消防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

6.5.1 防火重点部位或要害部位,根据两级管理的原则,即∶一级(即生产控制部管理 )防火重点单位或要害部位、二级(即各部门管理)防火重点要害单位或部位;

6.5.2 建立健全重点防火要害档案,制定严密的《防火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

6.5.3 ***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每月要组织生产、机动、安全等部门对重点防火要害部位进行防火安全专项检查,防火安全专项检查不少于两次,并坚持防火重点要害复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5.4 重点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实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重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发生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6.5.5 根据相关法律和规章,配备相应的火灾自动报警器材和自动灭火设施。

6.6 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潢及拆迁等基建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

6.6.1 新建、改建、扩建和装饰装潢工程,必须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消防监督、规划等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方可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6.6.2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中,必须执行与设计项目相应的消防法律、法规和规范,并对工程项目的防火安全设计负责;

6.6.3 建设单位必须将有关图纸、资料报上级单位,经长春市消防支队建审科进行防火设计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6.6.4 建设单位要制定严密的防火安全工作方案,组织施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对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消防监督;

6.6.5 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防火设计审核批准后的图纸、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还要健全防火安全组织,配备灭火器材,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火灾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6.6.6 工程竣工后,由审核该项目工程的公安消防支队建审科参加验收,未经验收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6.6.7 在工厂区内若需要搭建临时性可燃简易建筑的,必须事先报上级单位,由高新区消防大队和社会事业管理部城建室*审批,并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原已搭建的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违章的、非法的建筑物、构筑物必须拆除;

6.6.8 上级单位消防安全部门负责上述各项工作的监督、指导。

6.7 特殊工种的消防安全管理

6.7.1 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班组、课、部门消防管理部门的三级防火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对特殊工种的管理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6.7.2 ***公司每年组织特殊工种人员参加集团***公司保卫部消防大队对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6.8 消防监督管理

6.8.1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在***公司领导下,建立体系联动机制。负责所属各部门的消

防监督检查整改和查处工作。各部门消防监督管理由***公司消防管理部门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消防监督检查整改;

6.8.2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在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时,被检部门应主动提供情况和资料;***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做好《防火安全检查记录》、《防火安全检查意见书》,由被检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后,交回***公司安环组,并存档备查;

6.8.3 对查出的重大火险隐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报经***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并建立《重大火险隐患档案》。

6.8.4 发生火灾,负责安全防火部门要及时查清起火原因,并根据火灾事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规章进行查处。

7、重点防火区域和防火点

7.1 重点防火区域:

7.1.1 涂装线、塑料成型、装配、财务室、档案室;

7.1.2 化学品库、溶剂回收间、成品库房;

7.1.3 原、物料库房;

7.1.4 性能试验室、三座标检测中心;

7.1.5 油料存放区,以及上述各建筑物周围2米距离的范围内。

7.2 防火点:

1)配电房; 2)联合站房(不含溶剂回收间); 3)废料间

7.3在重点防火区域、防火点应设立“禁止烟火”、“禁带火种”、“当心火灾”、“禁止使用手机”、“禁止使用照相机”等标志。

7.4 在重点防火区域、防火点内,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栓及消防水带、水枪;以及消防报警装置域灭火器材等。

8、防火检查规定

防火检查的目的在于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纠正、处罚违章,增强员工的防火责任心,对火灾事故实行超前控制,防患于未然。防火检查的形式和要求:

8.1 班组交接班检查:此项检查是每天必须执行的例行检查,是保证各部门防火安全的可

靠基础。在上班前、班后和交接班时按照岗位防火责任制的要求,对所在岗位的设备、电源、火源、物料等按照防火要求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排除。

8.2 夜间巡查:夜间巡逻和检查是预防重大火灾的有效措施。由生产部值班长或二、三班带班的主管和值班的警卫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他异常情况,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并记录于“交接班安全检查记录表”内以便通报和整改。

8.3总经理室人员对重点防火区域、防火点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制止和纠正违章。发现异常情况填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下发处罚通知单,限期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

8.4总经理室人员对***公司各区域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并将所有安全隐患和违反安全规定

的情况记录于案下发处罚通知单,对处罚部门情况在***公司目示板通报。

8.5 定期检查

8.5.1每月末由***公司消防责任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的责任区域进行一次普遍检查, 对重点防火区域、防火点进行重点检查,对***公司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安全隐患等进行全面检查,如有重大问题报管理部,集中力量进行自我解决一些平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所有情况记录于“防火检查备忘录签署表”,并联系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8.5.3 每季度由总经理室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并就其完好状况进行确认, 对损坏和失效的设施、器材及时进行修理、更换、添置,相关情况记录于“消防器材检查表”内。

9、发生火情或火灾等异常情况的处理操作程序

9.1 ***公司任何一位员工一旦发现火情域火灾,应立即在最近位置找到报警装置,按动按钮报警,并进行大声呼救,听到呼救的员工立即奔赴现场,参加扑救;灾现场人员应听从指挥,课级(含) 以上主管 (二、三班由带班的主管)应设法拨号“119”报警, 迅速准确报告火情域火灾发生的地点。

9.2 所有员工应服从***公司的防火负责人及在岗的部级主管的统一指挥,运用配置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灭火,抢救被火势威胁和围困的人员,抢救和疏散贵重物资和危险物品,切断电源、气源,尽可能切断火源,控制火势;同时应清理路障,为专职消防队的车辆及人员进入火灾现场提供通道。

9.3 消防队到现场后,速向灭火的专职指挥员提供火场情况,全体义务消队员和员工应在其统一指挥下,担任火场警戒、维持秩序、守护物资、救护伤员,与专职消防人员协同作战,

9.4 火情区域火灾扑灭后,全面、细致检查火场,防止余火复燃,同时应组织员工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人员调查火情域火灾原因。

9.5 生产控制部及时清理消防设施、器材,并修复、更换、添置,使其恢复完好备用状态并组织召开事故分析研讨会, 吸取教训, 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 并限期整改。

10、奖励与处罚

根据《吉林省消防管理实施细则》及***公司《安全防火环保包保责任书》,对***公司所属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奖励与处罚。

10.1 奖励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0.1.1 认真贯彻落实本控制程序,积极、按期整改火险隐患,成绩显著;

10.1.2 在扑救火灾中,积极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贡献突出的;

10.1.3 及时提供和反映情况,对查处重大火险隐患或查明起火原因起决定作用的;

10.1.4 贯彻上级***公司《安全、环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排在前三名的单位和个人。

10.1.5 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其它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10.2 处罚对未能造成火险具有以下行为之一将进行处罚

10.2.1 人为制造火灾隐患以及不安全行为者处罚该部门50元罚款(不涵盖动用明火),并通报批评。

10.2.2 厂区内吸烟及未按照规定动用明火者(生产厂房以外)处罚该部门50元罚款,

并通报批评。

10.2.3 厂房内未在吸烟点以内吸烟者或未按照规定动用明火者,处罚1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10.2.4 在涂装线、油漆库内吸烟或未经审批动用明火,未造成直接与间接损失的,***公司将视其为纵火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对其部门经理、副经理、课长、组长处以200元罚款;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并追究其经济赔偿。

10.2.5 在涂装线、油漆库内使用手机、照相机等禁止使用的电子器材的对其部门处以100元罚款,并对该部门通报批评。

10.2.5 违反用电使用规定的处罚该部门100元罚款。

10.2.6 违反用火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该部门100罚款。

10.2.7 违反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的处罚该部门200元罚款。

10.2.8 违反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潢及拆迁等基建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

处罚该部门200罚款。

10.2.9 未能按照***公司要求组织实施14日.28日安全消防活动日活动的或未能当日填写活动记录的部门处以50元罚款(活动日遇法定休息日日期顺延)。

10.2.10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违反本管理办法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进行如下处罚:

a) 未按整改时间完成整改并不反馈整改信息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处以1000-2000元罚款。由上述原因造成的火灾或财产损失将按司法程序追究刑事责任。

b) 谎报、拖延报告火警以及起火部门不报告火警的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处以2000-4000千元处罚。

c) 发生火灾的单位,除正常按消防法规进行处理外,对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按财产损失大小进行处罚:

1、未造成财产损失,企业生产经营能够正常进行的,取消《安全防火环保包保责任书》奖励兑现,对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处罚。

2、财产损失在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企业生产经营未受到重大影响,取消《安全防火环保包保责任书》奖励兑现,对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处以1000-10000元的处罚。

3、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企业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除取消《安全防火环保包保责任书》奖励兑现,对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处以5000-30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将受到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4、未能按照消防管理办法履行职责的消防安全负责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处以100 元罚款;

5、未能按照***公司消防管理部门要求时间完成工作安排的部门消防管理人处以100元罚款。

6、未能按照防火检查规定检查未能及时发现消防隐患部门的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

处以100元罚款。

10.2.11有关奖励与处罚的说明

a) 消防安全工作突出,被评为***公司先进部门和个人,由***公司表彰奖励。***公司同时按《安全消防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奖励排在前三名的部门和个人。

b) 执行本控制程序的罚款,一律由生产控制部执行;

c)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公司纪检、人事、监察部门的有关程序执行;

11、相关记录及保存期

11.1 《防火安全检查记录》 保存期 三年

11.2 《火险隐患登记》 保存期 随文件有效期

11.3 《防火检查意见书》 保存期 随文件有效期经检

11.4 《火险隐患整改意见书》 保存期 随文件有效期

11.5 《违章、事故处罚单据》 保存期 十年

11.6 《用火证》 保存期 临时

11.7 《消防设施器材登记》 保存期 随文件有效期

11.8 《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 保存期 随文件有效期

11.9 《重大火险隐患档案》 保存期 随文件有效期

11.10附件1《防火重点部位档案》 保存期 三年

11.11附件2《重点单位防火档案》 保存期 三年

12、相关文件

第11篇 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范本

1、直接对安委会负责,根据安委会对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的要求,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推进措施,并组织检查落实。

2、负责制定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方针、目标规划、阶段性计划,及时报批安委会同意后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做好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知识培训活动,提高公司职工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水平。

4、负责编制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文件,制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标准与措施、安全风险管理手册及相关程序、制度,组织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定期内审与年度管理评审。

5、负责制定、更新和修改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任务、流程、职责、行为规范、规章制度等,总结、创新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内容,不断提高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水平。

6、负责依据集团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要求,制定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负责对各单位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进行定期、定性和定量评审,做出评审结论,编制安全评审报告。

7、负责定期提请安委会召开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例会,研究解决工作安排,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8、负责编制月度安全风险预控工作简报,定期发布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信息。

9、承办安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和工作。

第12篇 瓦检员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熟悉掌握突出预兆、一般规律和防治措施。

2、对井下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措施进行监督落实,对不按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措施进行施工的,要坚决予以制止。

3、负责所管辖范围内抽采钻孔及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效果检验的现场监督及验收。看管好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设施。

4、掌握管辖区内瓦斯变化情况,按规定向通风工区汇报瓦斯数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汇报通风工区。

5、认真检查现场通风管理安全工作隐患,对现场通风管理安全工作隐患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6、监督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措施中关于放炮时停电撤人及站岗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7、放炮前必向矿调度室汇报停电撤人情况以及炮眼个数、深度、装药量等情况,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8、监督掘进进尺及控制距离剩余情况,确保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校验超前距离。

9、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突出事故苗头,把突出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威胁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突出事故的场所或作业场所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发生突出事故后,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按突出事故抢险救援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安全管理主管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十二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管理制度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