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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工作五步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7-08 热度:37

安全管理工作五步法

第1篇 安全管理工作五步法

一、更新理念抓积极因素。

“以人为本”找准切入点,开展具有针对性的长期细致的工作,从根本上改变“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思想的彻底转变,将安全预防工作的重点前移到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的环节上来。通过安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认真组织开展“纠三违”“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效地提高了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落实责任抓网络建设。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是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中心工作,而落实的途径,则是依靠合理的安全管理网络,采取安全生产责任横向划分,落实到边,和安全生产目标,逐层分解鉴定到底的方法,使各个体单位安全目标实现,便能确保安全生产总目标的实现。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实行全员目标分级管理,每一生产年度由公司一把手与安全环保科签定目标责任书,安全环保科将目标细化后分解到各级单位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各二级单位进一步细化分解到班组和岗位,同时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职业安全卫生监督管理网络,公司设立由总经理陈涛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共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6名,各二级生产单位成立由厂长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有专职安全员7人,班段长,井下各中段队长53人均为兼职安全员,通过安委会、调度会、二级单位生产安全例会,保证使公司安全生产决策畅通落实,生产现场的安全信息及时反馈 。

三、风险评价抓源头控制。

风险评价是企业安全管理中采用的一种技术手段,通过危险源的划分和预评价,找出各单位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然后有的放失,采取必要的安全对策加以解决,从危险源源头上预以控制,来达到安全生产目标。因此,该公司依据本身的生产特点,将整个 生产流程划分为若干单元 ,然后进行危险分析和不可接受危险程度的评价,对不可以接受的因素,及时拿出相应的安全对策和资金进行整改,而对不能接受的危险,则告知员工和民工可能发生什么结果,应怎么预防。近年来,该矿在安全方面投入200多万元,完善井下通风系统,购置尘毒检测仪4台,建隔音室9座,完善除尘设备2套,对职业危害岗位工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全体员工3年进行一次体检;全职业危害岗位员工体检7次,累计522人次;全体员工体检3次,累计1121人/次,无1例职业病患者或疑似患者;安装报警器、摄像监控、有力地防止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监督抓隐患整改。

监督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保证措施,是安全管理网络里的一个双向载体,通过它可以对公司的安全决策监督实施,又能快速向公司决策层,反馈最新的安全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做出决断,其目的就是及时发现危害因素,快速消除安全隐患,先后对1340主巷67-69线之间的地压显现支护工程量763立方米,对发现的习惯性违章重复性安全隐患,下发整改指令书8份,整改隐患29条。

五、总结工作抓整改提高。

通过阶段性的总结和评比找出差距,找出安全管理中的漏洞,做为下一阶段应解决的问题,达到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的目的,这个提高包括言论理念和行为意识,客观环境和管理技术,这方面工作的开展,是全方位的,更注重强调各二级生产单位的开展,充分调动和发挥各二级生产单位一线员工的积极作用,真正实现一个全方位的安全群防体系。

第2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职责

1公司安全管理职责

(1)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指定的相适宜的法律法规,编制,下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

(2)负责安全文明工地的推荐、申报、评选工作,协调、指导各项目搞好安全文明工地的迎检工作,参与各项目安全文明工地的检查。

(3)直接委派项目安全总监,督促、收集、分析项目每周安全汇报资料,帮助项目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每月将公司安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

(4)负责审定项目编制的安全方案及消防预案,定期检查项目安全、消防及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运行情况。

(5)公司工程部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监督项目整改。

(6)公司人事部搞好新进岗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及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开展多种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执法活动,做到警钟长鸣,搞好安全生产。

(7)公司动力部门负责对项目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2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

(2)项目总工程师负责主持整个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及拆卸、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工作。

(3)项目执行经理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计划和组织落实。

(4)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分管的施工现场,对所属各专业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责任。

(5)项目各专业工长是其工作区域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工作区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项目经理对项目安全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主管生产、安全执行经理对项目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安全生产要列入项目经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应每季度研究一次,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认真组织贯彻,保证生产安全。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律、及上级指示,领导和督促各科室做好安全工作,积极支持安全科的工作。

(3)对干部进行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组织学习有关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及时批评忽视职工安全的思想和行为,表扬奖励安全施工有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4)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并组织督促其贯彻执行。

(5)编制和审批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编制和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改善工艺,设备和操作环境,为安全生产制造条件。

(6)发生伤亡事故要亲临现场,主持和组织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队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审定。

(7)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认真贯彻执行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饮料发放标准的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费用。

4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安全生产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技术法规和各项制度。

(2)负责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

(3)在主持编制和施工组织设计时,认真审查安全施工措施,对重要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实现,对重大安全技术问题进行指导和审定。

(4)参加项目每月的安全大检查和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专业检查,从技术上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5)鉴定或推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和新工法时,认真审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从技术上做出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5项目执行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令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对项目的安全工作负主要法律责任。

(2)督促安全科制订月、季、年度的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3)落实技术科、安全科的安全措施,经常研究和检查安全工作。

(4)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6)对安全生产有功人员作出奖励决定,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给予处罚。

6安全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在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监督和督促项目所属各科室、施工队组对安全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指示、决定的贯彻执行,并制订本业务系统的具体的实施办法。

(2)加编制和审查施工规则、工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贯彻执行。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安全动态、发现和研究问题,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对工程的不安全因素,特别是重大隐患,要抓紧督促改进,特殊情况下有权下令停工,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4)组织项目经理部的定期安全检查,并督促工程的每月两次安全检查和专题安全活动,抓好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并及时上报事故调查报告书。

(5)负责对工伤事故和生产性火灾事故的调查,并及时上报事故调查报告书。

(6)参加现场交通事故的调查研究及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7)参与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技术规程。

(8)按月、季、年上报安全事故通报表。

(9)组织和落实好新工人进行的三级安全教育。

7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

(2)对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负监督保证作用。

(3)依据国家和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组织好施工生产,坚决杜绝违章指挥。

(4)对施工中不安全因素和存在的隐患,有权制止,并令其整改。

(5)会同安全部门一起组织好施工现场安全大检查。

(6)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8物资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各种机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安全保护装置,否则不得分配使用,凡新购或经过大、中修的机电设备,必须按规定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并负责定期检查和鉴定各种机电设备,保证安全运行。

(2)

负责制订各种机械、电气、车辆使用管理维护的检修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督促执行。

(3)参加因机械、电气、车辆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和调查分析,研究处理,主持机电等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并提出改进措施,监督实施。

(4)对大型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因素要及时安排整改、落实,必要时停止使用。

9办公室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负责安全卫生检查,对防暑降温提出预防措施并实施,负责对职工的职业病,中暑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改进措施。

(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定期组织身体检查。

(3)对工伤职工负责送院抢救治疗,慰问及善后处理。

(4)负责防火工作,加强火源管理,制订预防措施,主持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生活区内部治安管理和保卫工作,对职工住宅负责维护修缮工作,严防倒塌,失火事故的发生。

(6)对食堂、锅炉等生活设施及职工的安全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10施工队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的制订,熟悉一般安全知识和本工种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队(班)组工人的安全生产和健康负责。

(2)组织好交接班和班前、中、后的安全交底,发现问题及时及,做好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制订专人指导他们的安全操作。

(3)组织好班队(班)组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坚决制止工人不顾安全,冒险蛮干的现象。

(4)发生工伤事故,首先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组织全队(班)组人员队事故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5)及时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将安全生产列为计酬的条件之一。

11操作工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熟悉一般安全知识和工种的安全要求,规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操作,不冒险蛮干。

(2)班前对地点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报告队(班)组长,待隐患消除后才允许上岗操作,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进行抢救伤者,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同时立即上报,不得隐瞒。

(4)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好安全带,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纪律,监守岗位。

第3篇 增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前瞻性

预防事故案件,保持安全稳定,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各级领导倾注精力较大、费心劳神较多的一个难题。在实际工作中,各级基本上是逢会必说、遇事必讲、下去必抓。所以,探索事故案件发生的一般规律,增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前瞻性,对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预防事故案件的主动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信息常捉。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各级领导及安全生产工作各级管理人员要广泛吸收现代管理理论,平时应多注意学习收集其它行业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上级、友邻单位的管理信息、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工作进行预测性研究、取得预防事故案件的主动权。

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形势会常开。

各级党委、政府、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把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工作作为单位建设中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对照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要经常查问题、找隐患、析原因、定措施,做到常抓常议,不断增强全体成员讲安全、保安全的意识。一是正常工作定期议。要坚持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查找问题,制定措施。二是临时工作及时议。充分利用交班会、协调会、集中学习等时机议管理、讲安全。三是遇到重大工作任务专题议。凡有重大的任务和活动时,都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四是日常工作结合议。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强调管理工作、安全工作,保证党委、支部议安经常化、制度化。要广泛开展层层签定责任状,建立以“职责分工清,法律法规条文清,标准要求清,奖罚严明”为主要内容的“三清一明”岗位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全体成员的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三、可能发生的问题常想。

越是单位建设平稳时,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居安思危,善于从安全中查找不安全因素,在解决不安全因素中保证安全。

一是要居安思危,始终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各级领导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始终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麻痹怕有余,忧患忌不足”,平稳只是相对和暂时的,安全工作最怕满足,满则松,满则退,只有形势好时不忘忧,安全之中查险情,才能保持单位长期安全稳定。

二是要解决好“四多四少”的问题。各级领导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从思想方法上解决好就事论事多、举一反三少,遮遮掩掩多、主动报告少,盲目乐观多、吸取教训少,消极设防多、主动探索少的问题,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经常想,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把安全隐患消解决在萌芽状态。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安全预防工作的良性循环。

四、重点单位和事故隐患常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是预防事故案件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的有效手段。要确保生产安全,社会和谐,必须对重点单位和事故隐患常查,要经常开展查苗头、查隐患、查整改、查教育、查培训、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等一系列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一是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自觉性。做到上级有要求查,没有要求也要查;有了险情查,没有险情也要查,时时想安全,事事抓安全,形成于无声处保持警觉,于细微之处抓好落实,上下一股劲,齐心协力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二是要常查不懈,始终保持持之以恒的毅力。案件事故发生的规律告诉我们,预防工作不能一劳永逸、一蹴而就。生产经营单位始终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安全工作今天落实了,不等于明天落实,一个单位落实了,并不等于所有的单位都落实。必须牢固树立深入持久抓安全的思想,不间断、不放松,持之以恒,常查不懈,形成自觉。

五、预防落实工作常抓。

抓好安全生产预防工作的落实,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是要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要责任到人,各单位和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集中精力靠上抓,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建立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形成完善的责任体系和责任网络。各级安委办要主动协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联动作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配套联动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二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条例。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条例,系统理解,整体把握,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条例的条文在头脑里深深扎根,使之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遵循。要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条例落实到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方面面,着力解决好影响依法治安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那些打基础、管长远、带根本性的工作和关键环节、关键问题等要紧紧抓住不放,确保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求突破,见成效。

三是要广泛开展安全文化宣传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和任务需求,着力抓好宣传鼓动。以开展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安全生产宣传月、咨询周、竞赛日等形式,把教育培训抓起来,把横幅打出来,把竞赛搞起来,把广播响起来,把讲座办起来,把简报用起来,大力营造群众性的管安氛围,使讲安、管安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四是要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管理环境。要建立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档案,做到村有安全员、社区有监控室、乡镇(街道办)有监控站、市、区有监控网。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强化市、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四级”安全管理网络建设,要强化基层安监队伍建设,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第4篇 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 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是某工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责任组织机构,对某工厂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9]23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以及上级工作指示,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某工厂安全管理重要议事日程;

3负责制定和建立某工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并负责监督、检查与落实执行情况;

4负责指导和落实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和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召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听取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组织制定、颁发某工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定、职业病防治方案及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

6在新、改、扩建项目中,严格遵守和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规定,负责审定职业健康安全专项技术措施,职业健康安全资金的投入纳入建设项目资金概算;

7确保职业健康、职业病防治和作业场所环境改善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尘毒检测仪器设备购置费、检测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等)应列入年度安全或职业健康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5篇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工作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监理单位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各项管理工作的总负责人,全面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按监理规划进行管理。

2、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要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成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并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审批文件、委托合同、施工合同、工程特点等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组织落实。

3、执行监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5、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绝停工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告。

工作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前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和办理各种安全手续。审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否取得相关部门的资质证书,持证上岗情况。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施工单位要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单位进行施工。

3、审核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施工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抢险方案。

4、核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5、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制止违章违规作业,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自查。

6、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要定期每天巡查一次。发现严重违章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要检查整改效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由总监下达暂停令并报建设单位。拒不整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

7、复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验收资料不全的,禁止施工单位使用。

第6篇 学校实验楼管理员安全防范工作责任书

实验楼管理员就是实验楼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人,对安全防范工作负有全面责任。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上班期间不擅自离岗,加强对本大楼的安全防范巡视。

二.切实做好库房、准备室、实验室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安全督查。

三.严格履行禁明火区域的管理工作,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及取暖器,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

四.下班前应及时做好本大楼的清场工作,检查室内有无烟蒂、有无人员停留,并及时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

五.注重对实验楼安全防范设施、消防设施的检查管理,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妥善处理。

六.禁止在通道口摆放杂物,并保持良好的通道照明。

七.严格履行环境卫生工作及节假日值班制度。

八.因工作失职,管理不得力,造成失窃、火灾及其它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除扣除当月工作量津贴外,直至追究其行政及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校长室、保卫科、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责 任 人:

立责任书单位:

2023年9月~2023年7月

第7篇 zx校食堂管理员伙食团长安全工作职责

中心校食堂管理员(伙食团长)安全工作职责

1.管理员须会同当月炊事班长计划好本月饭菜、花色、品种、质量、数量。监管好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

2.负责一日三餐饭菜的留样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3.统筹伙食团的各项事务,协调好工作人员的关系,及时妥善处理应急事务。

4.随时与学校互通信息,及时反馈师生及伙食团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每半月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

5.负责对全体炊事员的考勤和岗位考核,月末与炊事班长一道,落实奖惩。

6.妥善保管好伙食团财产。

7.加强计划性,厉行节约,严禁浪费。

8.管好伙食的收支,记好账目。

9.把好物质采购关,包装食品或原料必须索取质量合格证,并仔细查验生产者日期、保质期和物品质量,确保采购物品安全卫生、质优价廉。

第8篇 配送安全管理高经/副总监总部物流体系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监控全国车队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人员、货物、车辆;

2、负责开发城市配送车队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工具,梳理安全管理流程,搭建安全管理体系;

3、协助组织安全培训、会议、宣传等工作;

4、负责安全性事件/事故的上报、调查、处理(需要出差);

5、分析安全案例,完善安全宣传体系与知识库;

6、监督各区域安全培训与安全措施落地情况,不断提升安全管理质量;

7、及时了解各区域交通法规及行业政策的变化,规避安全风险;

8、及时了解行业内先进的安全管理工具,对进行应用的可行性分析,推动。

职位要求:

1、熟悉车队管理流程,有3年以上车队管理经验;

2、有过大型物流公司安全管理相关经历,熟悉事故处理的流程;

3、对构建安全管理体系有丰富经验,熟悉office操作;

4、擅长搭建车辆安全管理的整套体系及操作标准;熟悉驾驶员技能培训模式。

第9篇 理工学院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实践教学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过程的重要教学环节。安全保障是保证实践教学正常进行的重要前提,加强对实践教学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是实践教学组织单位、指导教师的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的安全管理,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总则

(一)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

(二)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消灭隐患的原则,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三)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各类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研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 安全责任

(一)校、院两级一把手负责领导教学安全管理工作,是教学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教学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实践教学的具体组织者,包括带队领导、指导教师、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学校有关实践教学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教学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参加实践教学的学生是安全工作的主体,必须自觉接受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章,履行安全义务,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

(二)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要作为各级责任人、教学单位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第三条 安全工作

(一)加强安全教育

教学单位要加强对实践教学指导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及安全规章的学习。实践教学开始前,必须对所有参加该教学活动的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每次开始教学活动前,要强调当天的安全注意事项;在具有潜在不安全因素的场所设置警示文字;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加强安全提示(提醒)。

(二)加强过程管理

1.校内实验、实训

(1)教务处、条件装备处、后勤保卫处要定期组织对各教学单位的各种实验、实训室进行检查,内容包括:仪器、设备、耗材放置有无安全隐患,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中安全提示是否明确,必要的安全警示文字是否到位,消防系统、上下水、电路插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预案是否完备,等等。

(2)实验、实训指导书必须列出安全须知,并要求学生认真阅读,在明确实验、实训的目的和要求的同时,掌握应注意的安全事项,遵守安全纪律。指导教师在学生进行实验、实训的过程中应做好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准备,提高保护学生安全的意识。

(3)实验、实训学生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定,遵守实验、实训的组织纪律。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定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并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对漠视安全纪律且屡教不改者,应停止其实验、实训活动。

2.校外实习、调研

(1)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调研前应深入现场了解实习、调研单位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并会同实习、调研单位有关人员,将安全事项列入实习、调研安全教育内容。

(2)实习、调研指导书必须列出安全须知,并要求学生认真阅读,在明确实习、调研的目的和要求的同时,掌握应注意的安全事项,遵守安全纪律。指导教师在学生进行实习、调研的过程中应做好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准备,提高保护学生安全的意识。

(3)参加实习、调研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定,遵守实习、调研的组织纪律。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定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并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对漠视安全纪律且屡教不改者,应停止其实习、调研活动。

3.总结提高

各专业学院、教学部在每学期的工作总结中必须包括实践教学安全工作总结,以利发扬成绩,堵塞漏洞。

第四条 安全事故处理

(一)安全事故的认定

1.当下列情况在实践教学过程发生时,应认定为实践教学安全事故:

生产事故、火灾、爆炸、群发性食物中毒、溺水事故、交通事故、群体事件、人员失踪等。

2.发生人员死亡、重伤的安全事故为Ⅰ类事故;发生人员轻伤的安全事故为Ⅱ类事故;无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为Ⅲ类事故。

(二)事故处理

1.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带队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向本专业学院、教学部领导报告,讲明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事故性质、现场基本情况等;与此同时,事故中如有人员受伤,要立即组织救治;及时做事故备忘录,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内容、现场情况、处置措施、目击者等。专业学院、教学部接到报告后,在组织事故处理的同时,立即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校有关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做出工作部署。有关职能部门有义务积极配合专业学院、教学部处置事故、事件,将损失降至最低。

2.Ⅱ、Ⅲ类安全事故发生后,由实习、调研教学组织单位组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负责事故处理并出具《事故报告》报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Ⅰ类安全事故发生后,由学校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负责事故处理并出具《事故报告》报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事故报告并做出最终处理决定。《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基本事实、事故性质、处置措施、发生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分析、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整改措施和建议等。

(三)调查与责任认定

1.安全事故调查中,事故目击人员和参与事故处置人员有义务如实向有关部门陈述与事故有关的事实,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

2.事故调查中,除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外,要检查各级有关人员(包括有关领导、实践教学组织者、学生等)应尽的安全义务履行情况,进而判定有关当事人、组织应负的责任。

3.未尽安全教育、管理职责的领导、组织、指导人员,要责令做出检查,汲取教训,并根据渎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单位内部通报批评、全校通报批评、行政处分,乃至追究民事、刑事责任。

4.对于无视安全纪律导致安全事故的学生,要责令做出检查,汲取教训,并根据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全校通报批评,行政处分,乃至追究民事、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控设备的管理

(一)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

1、系统地面中心站必须安装在干燥、通风、防尘、防雷电的专门的操作间内,操作间不得堆放杂物和作人行道,应随时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2、地面中心站电脑主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人员进行管理和操作,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不得改动电脑上的驱动程序文件,不得将电脑挪作它用,更不得将电脑交给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操作。

3、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必须适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和被监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及运行情况,并作好运行日志记录。

4、必须据实绘制系统模拟图和接线图,系统模拟图和接线图应标明传 感器、报警器、断电仪、分站、电话、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传输电缆等,应根据实际布置及时更换调整,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具备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功能。

5、必须保持电缆完好,插头接插可靠,系统24小时连续运行,不准随意关停监控系统,若系统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必须在出现故障后30分钟内报县煤管局备案,并及时通知服务站排除,并作好记录,不得自行拆除设备。

6、甲烷传感器、风速传 感器、开停传感器、负压传感器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不准自作主张随意拆除传感器,采(掘)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必须随采掘工作面的推进而移动。

7、指定专人对系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和维护记录,防止甲烷传感器的气窗、负压传感器气管发生堵塞,通信电缆接头牢固可靠,风速传感器方向不正确,开停传感器出现松动等现象。从而保持系统正常运行,避免出现误 差,同时 应按照瓦斯管理的有关规定,将瓦检员检查出的结果与甲烷传感器监测的数据当班及时对照,当二者数据差值超过0.1%时,必须查明原因,以所读数大者为依据,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和调校。

8、系统中心站必须坚持操作人员24小时值班监控,不得脱岗。当井下瓦斯浓度超限,开停传感器监控的设备停止运传 ,主要风门开启时,必须报告生产矿长和技术负责人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备查。

9、操作人员必须于每天午夜零点编制当天的瓦斯监测日报表,一式三份,次日上午报矿长(生产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

10、甲烷传感器每周交送到技术服务站进行标校,监控传感器每月必须调试一次,以保证甲烷传感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二)井下瓦斯监控传感器的管理措施

1、掘进工作面和掘进回风口必须设置瓦斯传感器,24小时进行瓦斯监控。

2、掘进工作面和回风口的瓦斯传感器不得随意取掉或移至不符合规定的地点放置。

3、瓦斯传感器报警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瓦斯传感器在巷道上的悬挂高度不得少于1.8m。

5、瓦斯传感器断线时要及时通知电工进行处理。

6、随着掘进工面的推进,瓦斯传感器要移至工作面前方5-10米的地点悬挂。

7、进行放炮作业时瓦斯传感器要移至安全的地点,放炮结束后要及时移至规定地点。

8、瓦斯传感器报警时断电仪要动作,切断掘进工作面的电源,否则要采取人工切断电源。

9、在井下不得用其它工具敲打瓦斯传感器,不得用摇控器调校瓦斯传感器。瓦斯监监控电缆线不得和动力电缆在一起,必须分开悬挂。

第11篇 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必须追机及时移架,距采煤机底刀滚筒2~3组支架追机依次顺序移架,移架距底刀滚筒不得超过10组支架,加快移架速度,尽量减少对顶板的无支撑时间,升架必须达到初撑力,保证支架与顶板接触严密。支架的初撑力必须达到 6413 kn

2、当顶板破碎时,采用超前带压擦顶移架,拉架时在采煤机下帮对应的支架要“拉半架”,保证人员通过。

3、当采煤机机身及其附近突然出现掉顶等特殊情况时,可在机身范围内拉架,班组长必须现场指挥,其它人员躲至安全地点,拉架时要严防机身上滚落的煤矸伤人或挤、砸设备。

4.相距6m以内的两组及两组以上支架不许同时动作。

5.煤壁片帮宽度大于300mm时,要超前拉架支护顶板,当出现掉顶时, 必须及时用木料刹严顶板。

6.工作面必须存有备用支护材料,其中4m道木0.5m3,2.4m道木0.5m3,∮120~140mm,小垫板0.5m3,特殊情况使用后必须及时补充。

7.在前后三角点因巷道顶板低于工作面顶板,有煤层伞檐,拉端头支架时,人员躲开片帮掉块范围,如果顶板有异常(如离层、掉渣等),要及时采取维护顶板措施。

8.工作面要达到'三直、两平、两畅通',不得留伞檐,不许随意丢顶底煤。

9. 在采空区顶板大面积不落的情况下,有顶板来压预兆时(顶板掉渣,煤壁片帮,支架受压力增大,顶板冒落发出响声时),所有人员停止作业,就近撤出工作面,来不及撤出工作面的要躲好,不许呆在运输机电缆槽与顶梁之间和操纵阀下面,采用放炮强制放顶措施。

10.不得使用失效的支柱。保证单体达到正常工作阻力,三用阀释放压力值调整合适,发现单体不缩或三用阀失效时,应及时更换检修。

第12篇 某中学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石湖沟中学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一、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一)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3.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5.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二、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2.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安全直接责任人。各处室负责人、年级主任为该部门安全、年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为该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定期组织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的宣传教育与收缴活动,确保安全。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4.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和各种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前后,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电梯、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5.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6.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7.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8.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10.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11.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加强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12.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严禁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13.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三、日常安全管理

1.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2.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3.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4.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值班行政和值班教师要值班、巡查。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6.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7.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8.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9.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四、安全教育

1.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2.学校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3.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加强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加强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5.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7.学校配合学生监护人,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督促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五、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1.要积极主动配合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依法维护好学校周边秩序。

2.配合建设、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3.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配合公安、建设、交通部门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5.配合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6.配合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7.配合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8.配合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六、安全事故处理

1.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2.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3.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上报程序、要求,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

七、奖励与责任

1.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2.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以至法律责任: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3.本责任书下达至各部门、级组、、科组、班级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

4.各部门、级组、科组、班级负责人是本责任书的第一责任人。本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改变,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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