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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五篇)

发布时间:2023-12-23 热度:45

中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第1篇 中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戍上中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好我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2017学年,在职所有教师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行政部门关于安全工作一系列文件规定。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到实处。开学初,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所有在职教师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和保证班主任、教师特别在以下几方面切实履行好职责,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1、班主任老师要经常加强学生的防火、防水、防雷、防电、防毒、防***、交通和饮食卫生等安全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

2、学校要经常对学校校舍,易燃(爆)有毒实验用品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出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

3、确保学生在校的安全。学生在课间和体育活动时,严禁追逐打闹;班主任、科任教师要及时检查学生到校情况,杜绝无故缺课现象,积极落实缺勤登记制度;严格按作息时间表上学、放学;要加强值周、值日教师的安全值班工作;严禁学生携带零食进入非零食区,防止食物中毒;学校购买新鲜蔬菜用以食堂学生食用,并建立好采购登记制度。班主任要负责好学生吃饭的秩序(科任教师协助班主任)。

4、学校或班级组织学生校外实践等活动,必须限制在本市境内,并做到有组织、有严密的安全措施,同时必须提前一周向上级领导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待审批后方可实施;严禁先斩后奏,或者匆匆报告,敷衍了事,否则,后果自负。

5、班主任要认真做好学生放学途中的交通安全工作。禁止学生上下学途中打闹、玩火、玩水、攀登等;注意过桥、过水(尤其是雨季、涨水、下雪天)安全;要经常教育和提醒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放学要组织排队。低年级学生要求家长接送,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6、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医药费由教师自理,并依法从严处理。

7、学校设立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奖,依教师安全工作情况与学校财力发放。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教师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戍上中学

乙方:(教师签名)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第2篇 中学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石湖沟中学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一、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一)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3.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5.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二、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2.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安全直接责任人。各处室负责人、年级主任为该部门安全、年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为该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定期组织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的宣传教育与收缴活动,确保安全。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4.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和各种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前后,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电梯、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5.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6.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7.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8.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10.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11.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加强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12.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严禁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13.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三、日常安全管理

1.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2.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3.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4.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第3篇 某中学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中学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为扎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庆市z中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

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公共财产安全是学校工作的底线。安全工作是关系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千家万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我们必须站在“****”的政治高度来认识,从讲政治和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把安全工作抓好抓实。*同志曾指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消除思想上的“隐患”,保持“警钟长鸣”, 高度重视学生安全、防灾减灾和校舍安全、设备安全、施工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医务室安全、食品卫生安全、财经安全、文件和印章安全、课堂安全、活动和劳动安全、宿舍安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工作,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研究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全体副校级领导

成员:各处室部门干部、各年级主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德体处)

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

副主任:德体处主任

成员:保卫科长、德体处副主任、各处室部门干部、各年级主任

(三)职责分工

按照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分解及奖惩方案》和学年度干部分工、教职工岗位聘用情况落实职责分工。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

三、健全制度,建立台账,确保规范性

健全《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校园安全巡逻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各类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建立安全工作日志和各类台账,确保安全工作扎实开展,规范实施。

四、明确规定,预防为主,突出教育性

明确规定以下一些通识性安全要求,以便于进行安全教育,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相关处室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另行单独制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一)学生安全

1、不准到楼顶、悬崖边或其他危险地方玩耍、休息;不准翻越围墙、栏杆、门窗;不准破门(窗)而入。

2、不准私自下塘下河洗澡。

3、不准违反交通规则穿越公路;不准乘座二轮或三轮摩托车及其他无客运资质的车辆;不准骑摩托车上学放学或玩耍;未经家长允许,不准骑自行车上学放学或玩耍。

4、不准乱买、乱吃各种食品药品;不准抽烟、喝酒。

5、不准私接电源,不准烧“水乌龟”,不准接各种烤火器(炉);不准私自乱动各种水、电、气等生活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6、不准燃放烟花爆竹,不准点火取暖、生火做饭或出现其他玩火的行为。

7、未经班主任及校园保安同意,不准私自进出校门;不准假借他人证件或伪造证件、请假条进出校门。

8、不准私自租住房屋;不准乱串寝室,不准私自留宿他人;未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不准在同学家和亲戚家玩耍、住宿或出现其他夜不归宿的情况。

9、不准持有、携带各种管制器械,不准打架斗殴和参加各种赌博活动。

10、不准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和台球室等娱乐场所;不准与校外不良青年来往。

11、不准在寝室、教室、楼道追逐打闹和进行体育活动;上下楼道应靠右行。

12、不准早恋或男女生之间出现不正当交往的行为;不准传播传看色情、

第4篇 龙城中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省、市、县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扎实开展我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快速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和谐校园环境”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健全我校工作的长效机制,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做到严密防范,不漏险情,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二、主要目标

(一)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使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档案建设规范,高度重视我校安全工作。

(二)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好安全课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提高我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使我校的安全管理水平有大幅度提高,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账本,及时整改学校安全隐患。

(四)加大安保资金投入,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人防”、“物防”和“技防”并兴的原则,增强保卫力量,提高技防水平。

(五)在校内开展“八防”活动,以“八防”(防火灾、防盗窃、防溺水、防中毒、防暴力、防倒塌、防车祸、防疫病)为重点,组织开展活动,严格落实,及时检查安全效果,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以清查整治学校的校舍及学生租住房屋、学校周边秩序、清查整治学校食堂、清查学校责任制度的落实为关键,使我校的安全防范内容、检查方法、更具体、更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有效地促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和应急预案的完善及演练工作,坚决预防学校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学校安全工作,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各班子成员、各班科任教师明确分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设立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安排兼职安全办公室主任,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2.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校长责任制,学校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副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是学科时间内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职工是从事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3.推行“一岗双责”制,即工作必须做好安全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将安全工作的各项职责层层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学校与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把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范围,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性,全面积极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使学校的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

1.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学校要每周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专门讨论研究,各班主任汇报各班安全情况,学校通报各级安全情况,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解决,使之形成一种经常性的制度,做到人人常记安全第一。学校文书做好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对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人员以及会议具体内容等情况详细记录,学校分管领导每月总结,并及时反馈工作成效。

2.建立安全工作隐患排查制度。学校要定期对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每天查,每周查,每学年开学前、放假后更要重点排查,值周人员天天查,班主任、科任教师时时查,及时查找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建立和完善学生上课前、就寝前点名制度。正常上课时间由任课教师负责照管学生,自习课由跟班教师负责,任课教师、跟班教师必须课前按时到位,清点人数,课前课后按时跟班。对校外寄宿学生要严加管理,学校分管领导、班主任、值周人员要摸清校外寄宿学生的具体地点,并了解周围环境,就寝前进行检查,清点人数,排查寄宿地各种不安全因素,特别加强对女生的安全管理。无论上课还是就寝,一旦发现学生无故不到或者出现意外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校长汇报,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迅速查明学生去向,妥善处理。

4.严格值班值宿管理制度,防范校园暴力事件发生。要建

立学校值班值宿制度,尤其是寄宿学生查宿值班、节假日值班,更要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制,严格值班期间安全情况登记,严格值班交接手续。严格限制外来人员随便进入校园,严禁任何人员携带管制刀具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若有特殊情况,应经保安人员检查,并登记个人具体信息和时间,学校保安和值周人员要加强警惕,按时进行巡逻,防止暴力事件发生。学生在上学期间出校园,严格实进行请假批条制度。夜间关闭校门前,保安及值班人员应对学校行巡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5.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行为的学生,各班级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并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坚持学校安全事故登记报告制度。要建立安全事故登记薄,如果发生死亡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在接到事故报告或发现事故发生之时起立即上报学校;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在接到事故报告或发现事故发生之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

7.建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教职工未履行相应职责,因工作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严肃处理的不放过、教职工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的不放过,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8.建立学校风险分散制度。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险”工作,做好校(园)方责任保险、学生平安保险、学生住院保险的宣传工作,同时做好城镇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农村学生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努力使学生自愿投保和学校投保成为一种自觉行为。以此提高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有效地降低学校和学生家长的风险,促进学生对安全工作的重视。

9.要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隐患排查整改登记制度。要重点对饮食卫生、压力容器、危险化学物品,在建工程,道路交通,办公、居住、活动场所、用电、用煤、校园营运等内部安全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档登记、明确责任、确定专人、按期整改,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安全工作形势,把学校门卫值班、节假日值班、校舍危房、实验室、食堂及食品卫生、楼梯间、通道、水房、校园网络以及学生经常活动的场所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作为安全防范和检查的重点,及时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切实保障师生和学校财产的安全。

(三)强化教育,积极演练

1.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读本于每周的班团会活动等时间开展安全知识教育。结合国旗下讲话、班会等落实安全教育课,指定兼职教师负责,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用电安全、实践活动安全、体育活动安全、紧急疏散安全等方面的知识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真正把安全教育带入课堂,带进学生的生活。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安全知识测试,试卷装订成册并存档。克服安全教育流于形式、走过场、效果差的情况。把安全知识灌输给每个师生,使之入耳入脑,内化为自身一身一世的自觉行动。

2.利用中学生“安全教育日”、“119”消防宣传日、“6.26” 国际禁毒日等时间,结合我校实际,针对安全教育薄弱环节对学生进行教育,组织学生开展安全知识竞赛,争做安全小专家等活动,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以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为契机,生动形象地对学生进行预防火灾、拥挤踩踏、交通、溺水、地质灾害和灾害性天气等事故的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组织学生观看光盘,向学生讲解安全故事,组织教师对学生做安全专题讲座,解答安全问题,要求学生写出学习心得体会等,使学生懂得关注健康,珍惜生命。

3.努力营造校园安全文化氛围,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手抄报、校报等阵地,开辟安全知识教育专栏,有重点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做到日有专题、周有专栏、月有专版。校园内重点部位要设置安全警示语,提醒广大师生注意安全。

4.建立各种应急救援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科学、实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各种情况下的紧急疏散、火险逃生、运动伤害、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汛期应急救援等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紧急疏散和逃生演练,提高学生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伤害,树立师生安全意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生效学校停课时,应当按照气象灾害处置预案安排教职员工到校,保证在校学生的安全。除情况允许或者有监护人陪同外,学校不得让在校学生自行离校;可能出现危险情况时,应当安排学生到安全场所避险。

5.召开家长会,定期和家长进行沟通,互相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等,对学生日常行为要及时向家长汇报,使家长和学校共同做好安全工作,并引起全社会对安全的关注。

(四)全面排查,及时整改

按照“全面排查,重点治理,不留死角,责任到人”的原则针对我校的实际情况,牢牢把握安全工作的规律性,突出重点,认真排查,彻底整改,狠抓落实。

1.学校常规安全工作

(1)健全保安人员、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值班制度,切实落实平时安全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重点要害部门物防、技防、人防措施要落实到位,确保年内无爆炸和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及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2)切实强化安全管理。切实加强校舍及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安全、教学活动安全、校园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园保卫和周边环境治安安全、网络及租借书籍安全等学校安全常规管理,完善隐患排查整改消除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台帐和应急预案,杜绝重特大案件和安全事故,避免各类案件和火灾的发生。

(3)教学楼内的照明灯要及时检查保证正常照明,楼梯的栏杆、扶手要及时检查,保证楼道、楼梯,校园通畅,能够及时疏散。

(4)用电安全。一是学校电工要进行知识技能等培训,二是是每学期初要对校内电线电路及一切用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已经老化、破损的线路。夏、冬季用电量较大,要坚决做好线路改造工作,防止用电负荷过大,线路不能承载而引发火灾。三是配电箱等的管理,注明“有电危险”等提示语,严禁学生随意接触。四是规范用电行为,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器,一些专用电器设备要严格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及接地设施。要不定期的对学校的照明线路、用电设施进行检查,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5)体育活动安全。一是要加强对体育教学活动的组织,强化体育运动的技术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二是开展体育活动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学生年龄、性别和个性差异等特点,符合体育教学标准要求,严禁超强度开展活动;三是学校体育器械的安装与使用必须符合安全和卫生标准,定期检修维护,保证正常使用,投掷类器材必须在教师指导下安全使用;四是严禁组织学生在马路上跑操或开展活动。

(6)校舍安全。要组织人员对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食堂、会议室等校舍的安全状况进行认真检查,关键部位、隐蔽部位要重点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登记造册,制定整改计划,指定分管领导负责,限期整改。

(7)楼道疏散。一是每层都要张贴安全警示语,告诫学生

上下楼“轻声、慢步、右行、礼让”。二是要安排教师在楼梯处值班,及时疏导学生上下楼。值班教师要定时间、定人员、定岗

位、定责任,形成制度,学校领导要随时查看值班教师到岗情况。三是要坚决改造学生活动场所,楼道走廊、楼梯转弯处要有应急照明设施,并确保正常使用便于学生疏散,避免踩踏事故发生。学校内容易发生碰撞、滑倒等意外事故的场所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值班人员加强监督。

(8)消防安全。继续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活

动,以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为重点:一是学校要保障疏散通道畅通无阻,要通过加强值班保卫等方法确保学生安全;二是在教学楼内要制定并张贴消防安全制度、紧急出口示意图,并及时做好消防安全常识教育,要求学生遵守规章制度,楼道内应急照明设施要确保正常使用。

( 9 )其他方面安全。一是要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规,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格按要求进行实验教学,保证实验安全,对教学所用的辐射材料,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器具等,应当有明显标示,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负责人员保管。对其产生的有害废物统一收集,分类贮存,并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理。二是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采用现代信息技术防止*、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影响学生;三是做好学生防溺水教育,严禁学生擅自到沟渠、坑塘、河流游泳;四是严防和及时处置发生在校园内的不稳定因素;五是协同当地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

2.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1)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的有关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

督措施;严格内部管理,从食品采购、加工、贮存、供应等各个

环节严把食品安全关,严守进货检查验收。增强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不供应生吃半生吃水产品和直接外购熟食品,不供应剩饭、剩菜。切实做好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工作,认真落实学校食堂餐(饮)具消毒保洁措施,洗涤、消毒、保洁设施必须齐全,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相应的消毒保洁知识。炊管人员必须体检,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上岗;严格食堂灭鼠、灭蝇药物管理;食堂食品储藏间、操作间等处门窗要完好无损,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出入,严防投毒事件发生。

(2)建立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和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有

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及时报告

学校,对照有关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控制事故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全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学校交通安全工作

(1)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各学校要切

实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督促加强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要做好汛期学生过河过桥安全。

(2)开展的体育活动必须保证在安全场地(场所)内进行;开展大型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申请学校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安全措施。

(3 )要加强交通管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教师的私人车辆原则上不得停放在校园。要求学生不乘坐黑车、超员超载车辆,严禁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接送学生,严禁报废车、三轮车、载货车、拖拉机接送学生,要重点监督周末学生乘车安全,发现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要及时协同学校、公安、运输部门勒令及时停运。

( 4 )早上上学、下午放学校门口加强教师值班,坚持放学前一分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骑自行车,严禁横穿马路。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 5 ) 高度重视做好学生出游和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加强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建立和完善安全制度,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在组织师生员工校外劳动、社会实践和其他集体活动时,一定要严格审批制度,从严组织、精心安排、防患于未然。要责任到人,使用车辆的性能要良好,对驾驶员要加强安全教育,消除隐患,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活动,提高水平

1.继续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严格按照平安校园标

准,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整体水平。

2.继续开展安全管理培训。组织全体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学习安全知识,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和保护能力。

3.深入开展安全整治活动。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查漏补缺,积极整改,坚决杜绝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加强监管,狠抓落实

1.学校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中的核心内容,学校管理实际上是一种安全管理。增强校园安全是当务之急,校园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校园安全是一项关乎学校兴衰成败的大事,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安全工作,引起师生的高度重视,认真吸取庆阳市正宁县“11.16”幼儿园校车重大交通事故教训,积极采取措施,将安全工作安排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切实把安全教育当作一项首要工作,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2.组织教职工,认真实施方案,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实际,制定各班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注重落实。

3.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面对新的安全工作形式,绝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绝不能有丝毫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第5篇 某中学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石湖沟中学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一、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一)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3.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5.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二、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2.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安全直接责任人。各处室负责人、年级主任为该部门安全、年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为该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定期组织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的宣传教育与收缴活动,确保安全。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4.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和各种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前后,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电梯、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5.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6.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7.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8.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10.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11.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加强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12.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严禁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13.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三、日常安全管理

1.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2.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3.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4.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值班行政和值班教师要值班、巡查。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6.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7.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8.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9.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四、安全教育

1.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2.学校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3.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加强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加强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5.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7.学校配合学生监护人,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督促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五、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1.要积极主动配合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依法维护好学校周边秩序。

2.配合建设、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3.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配合公安、建设、交通部门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5.配合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6.配合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7.配合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8.配合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六、安全事故处理

1.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2.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3.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上报程序、要求,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

七、奖励与责任

1.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2.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以至法律责任: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3.本责任书下达至各部门、级组、、科组、班级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

4.各部门、级组、科组、班级负责人是本责任书的第一责任人。本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改变,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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