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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绿化管理规定-5(6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25

小区绿化管理规定-5

第1篇 小区绿化管理规定-5

花园小区绿化管理规定(五)

一、爱护小区内的花草树木、园艺景点等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践踏、损坏树木、景点,如属人为损坏,应由责任人支付赔偿金。

二、勿在树木上挂晒衣物,严禁在绿地上扔垃圾堆放杂物、停放车辆等,不得向花草树木泼洒污水和有害物质。

三、绿地水源是浇花养草专用,请勿随意开启,更不能利用其冲洗车辆或挪作他用。

四、不得利用绿地种植农作物。

五、勿在阳台、露台、绿地搭建棚架或者其他构筑物,勿栽植攀藤植物。

第2篇 新小区绿化管理规定

新园小区绿化管理规定

为使**新园草坪常绿,园林常青,保持清新舒适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爱护小区的园林绿地是全体业主(住户)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2、严禁毁坏花木,践踏草坪或在绿地内堆放物品,如有损坏,由当事人负赔偿责任。

3、请不要在草坪绿化带上晾晒衣物,踢球及骑自行车等活动。

4、爱护楼内摆花,严禁攀摘。不得向花槽内倾倒垃圾。

5、楼上住户不得向绿化带泼水、抛洒什物、垃圾等,对此不文明行为劝阻教育无效的,除罚其清扫干净外,并按深圳市绿委会'关于违反绿化管理罚款的规定'执罚。

第3篇 住宅小区绿化管理规定-12

住宅小区绿化管理规定12

一、小区内园林绿化,建筑小品由管理处负责养护管理。

二、严禁乱砍乱伐攀折花木、践踏草坪、乱摘花果、破坏绿化保护设施;不准在树上、绿篱上拉绳晾晒衣物、吊扎铁丝;不准跨越和横穿花园。

三、不准在绿化带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准向花草树木倾倒污水和有害物质;不准挖沙、取土、焚烧物品、燃放鞭炮烟花等。

四、不准在庭院绿化地擅自种植树木;不准擅自移植、修剪绿化花木;不准侵占绿地或将绿地改作它用。

五、不准在花木、建筑小品上乱涂、刻画或张贴广告字画。

六、绿化用水不得擅自改为它用。

七、凡人为造成花木绿地及树木损坏的,管理处有权责令其赔偿损失,并根据园林绿化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第4篇 仁园小区绿化管理规定

荔园小区绿化管理规定

(一)小区内小林绿化、建筑小品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养护管理。

(二)保护绿化设施;严禁乱攀折花木、践踏草坪、破坏绿化,不准在树上、绿篱上拉绳晾晒衣物、吊扎铁丝、钉铁钉等。

(三)禁止在绿化带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禁止向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

(四)禁止在门口绿化地擅自种植树木;禁止擅自移植、修剪绿化花木;禁止侵占绿地或将绿地改作它用。

(五)禁止在花木、建筑小品上乱涂、刻画或张贴广告字画。

(六)绿化用水不得擅自改为它用。

(七)凡人为造成花木绿地及绿化保护设施损坏的,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责令赔偿损失。

第5篇 小区绿化管理规定-7

小区绿化管理规定(七)

为了加强小区的绿化管理,保护和美化生活环境,创造优雅的办公、生活环境,请大家共同遵守以下规定:

1、小区内所有种植的花草树木属全体业主共有财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为已有或加以改造。

2、任何人不得攀折树木,采摘花果;不得在树枝,绿篱上晾晒衣服、吊扎绳索、铁丝等;不得向绿化地内抛弃任何废物;不和在树森上涂写、刻划或张贴广告、宣传品。

3、行人或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绿篱,践踏草地。

4、小区内绿化建筑小品等设施不得擅自搬动。

5、不得在绿化区内堆放任何物品。

违反上述规定者,管理处有权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恢复原状或要求赔偿损失。

第6篇 x小区绿化管理规定

为加强小区绿化管理,保证绿化带不被破坏,制定如下规定:

一、管理处园艺工是住宅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培植、养护、管理绿化的职责,园艺工必须做到:

1、熟悉住宅区内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数量、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植物名称、产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和管理办法等,方便居民休闲游览与观赏。

2、严格按规范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修枝、剪叶、补苗、淋水,对大棵的灌木给予造型,丰富绿化内容。

3、保持绿化地清洁,草坪和灌木林内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促进花草树木生长茂盛。

4、义务向业主讲解园艺绿化常识,帮助业主搞好家庭绿化。

5、园艺工有权阻止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本住宅区业主是小区绿化的享用人,负有爱护绿化的权利和义务,请遵守:

1、业主不得擅自践踏、占用、损坏绿化地,不得往绿化地排放污水污物或扔垃圾杂物;

2、不得在绿化区内有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它有损绿地的行为;

3、不得砍伐攀折花木、涂划树皮或在树上扎铁丝、打钉等,禁止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及花台和周边装饰建筑群;

4、不得用树木晾晒衣物、被褥等东西;

5、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有警告牌的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栅栏;

6、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商业广告牌和其它招牌。

三、凡人为故意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由管理处责令其改正,并赔偿损失。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或刁难、辱骂、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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