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常压储罐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标准规定了常压储罐设计、安装、验收、使用、维护、检修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第二条储罐按其重要和危险程度分为重要储罐(公称容积≥10000m3)和一般储罐(公称容积<10000m3)。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常压储罐的管理。气柜的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设备中心职责
1、负责储罐的归口管理,按照储罐管理规定,检查使用单位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并提供技术支持。
2、参与储罐设计、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保证储罐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3、组织建立健全储罐设备技术管理档案。
4、审定重要储罐检修方案。
5、组织编制和审核常压储罐的更新改造计划,参加新、改、扩建项目中储罐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
6、组织或参与常压储罐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五条hse中心职责
1、组织制定常压储罐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2、负责常压储罐事故调查处理与上报工作。
3、对常压储罐安全附件的完好、投用与检验工作进行监督。
4、参与常压储罐的设计审查,负责检维修方案中hse内容的审查。
5、负责常压储罐防雷、防静电、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与检查。
第六条使用单位职责
1、负责储罐的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储罐设备技术档案,做好储罐设备技术状况分析。
3、编制和上报储罐的修理及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编制和上报储罐更新改造计划,参加储罐新、改、扩建项目中储罐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编制和上报备品配件计划。
6、参与储罐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三章 安装和验收
第七条新建或改造的储罐,必须进行充水试验,充水试验结果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第八条安装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向企业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九条储罐在交付使用单位前,必须遵照有关的设计、施工规范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
第十条竣工验收:
1、储罐的验收由设备中心组织,使用单位、指挥中心、hse中心、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参加。
2、储罐竣工验收内容
(1)储罐整体检查验收包括管线、阀门、消防、防雷、防静电设施、人孔、量油孔、呼吸阀、梯子栏杆、防腐保温等达到设计规范要求,符合完好标准和安全规范的规定。
(2)几何形状偏差应符合《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8规定。
(3)充水试验应符合《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8规定。
(4)内外浮顶升降试验要求:
1)内外浮顶升降应平稳、无卡阻现象,密封、刮蜡、导向、防静电装置和中央排水管、滑梯、自动通气阀、浮盘支腿均应符合要求;
2)浮盘无渗漏、集液、皱折、密封圈无破损现象。
(5)施工单位提供的储罐交工资料包括:
1)施工图与设计变更通知单;
2)材料、配件和附属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书及有关试验报告;
3)经审批合格的施工技术措施(方案)和排板图;
4)焊工焊接资格证;
5)焊接过程记录、焊缝检验报告及返修记录;
6)储罐和附件几何尺寸检查测量记录;
7)充水试验记录(包括基础沉降情况)。
第十一条储罐验收检查出的所有问题全部处理完毕后,参加验收的单位签署验收合格意见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 使用和维护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储罐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巡回检查等相关制度。
第十三条设计上未考虑用蒸汽等介质吹扫的储罐,严禁用蒸汽等介质吹扫。
第十四条使用单位对呼吸阀、阻火器等安全附件每三个月至少进行了一次检查。
第十五条在用储罐要进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分为年度检查和全面检查:
1、年度检查由使用单位组织进行,根据储存介质和地区特点,每年至少应检查一次。检查内容:
(1)检查罐顶、罐壁是否变形;有无严重的凹陷、鼓包、折皱及渗漏穿孔。凹陷、鼓包、折皱允许值应符合《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8规定。
(2)检查进出口阀门、人孔、清扫孔紧固件是否牢靠,消防泡沫管是否有油气排出,端盖是否完好,呼吸阀是否灵活,阻火网是否完好。
(3)外部防腐层有无脱落,保温(冷)层及防雨檐是否完好,罐体是否锈蚀。
(4)检查内容见《储罐检查表》。
2、全面检查由设备中心定期组织进行:
(1)原则上每6年应进行一次。检查内容如下:
1)包括所有外部检查内容。
2)储罐罐顶、罐底、罐壁测厚。罐壁最下一、二圈板每块沿竖向至少测2个点,其它层沿盘梯每层测一点。坑蚀深度允许值应符合《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8规定。
3)焊缝超声探伤检查:容积≤20000m3的储罐只抽查下部一圈,容积大于20000m3的储罐抽查下部二圈,抽查焊缝长度不小于该部分纵焊缝总长度的10%。
4)铝制内浮盘应着重检查密封装置是否完好,连接螺栓有无松动,浮筒及板块连接处有无渗漏,构架有无变形,防转钢丝绳有无锈蚀与松紧程度。支脚是否灵活及有无倾斜现象,自动通气阀是否灵活,静电导出接线是否连接牢固和无锈蚀。
5)检查保温、防腐。
(1)对于储存介质腐蚀性不强,其腐蚀速率其≤0.1mm/a,并有可靠的防腐蚀措施,上一次全面检查确认储罐技术状况良好,可确保安全运行的,经设备中心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全面检查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9年。
(2)对于腐蚀较重的储罐,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全面检查的年限。
第十六条常压储罐定期检验程序(见附图1)。
第十七条hse部负责在雷雨季节前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八条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各种物料的腐蚀性,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原油、石油产品罐要特别重视罐底板、顶板和下部壁板的防腐,可采用阴极保护和涂料防腐等综合防腐蚀措施。
第五章 储罐的检修
第十九条需进罐检查或在罐体动火的检修项目,在检修前使用部门应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防中毒、窒息措施,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在检修中严格执行。
第二十条储罐检修要有详细的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
第二十一条加强储罐防腐蚀施工的质量监督管理,重点做好施工方案确定、涂料选用、表面处理和施工中间环节的质量检验工作,确保防腐施工质量。
第二十二条储罐在检修按照《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jl28)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储罐检修结束后,使用单位要组织编写储罐检修技术总结。
第六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检查与考核按分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属于设备中心。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常压储罐安全管理规定
部门
储运部
编制
田琳
审核
周中华
培训课程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常压储罐安全管理规定
编制时间
2015.12.3
项目负责人
周中华
培训对象
液化气车间
培训讲师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常压储罐安全管理规定 课件
培训内容
目的 2、适用范围
编制依据 4、释义
5、储罐设计、施工安装及验收安全管理
6、储罐运行的安全管理
7、储罐日常检查维护安全管理
8、清罐作业安全管理
9、储罐全面检修作业安全管理
培
训
总
结
今日我车间组织学习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常压储罐安全管理规定,我罐区属于压力容器储罐区,没有常压储罐,通过这次的学习也让我车间员工对常压储罐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此次规定涵盖储罐的设计、施工、运行、检维修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详细讲解了常压储罐的日常运行,调合、收付油、脱水等的日常运行及日常检查维护所需注意的问题,安全检修的操作要求及各类型储罐安全附件检查维护内容表,涵盖范围广泛,给操作人员做出了具体指导意见,能够确保常压储罐安全、稳定、长周期的运行。
是否考核
是□否▉
培训时间
2015.12.03
出勤情况
15人
22位用户关注
48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