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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防汛安全管理规定(6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7-08 热度:36

防洪、防汛安全管理规定

第1篇 防洪、防汛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应对突发洪水、汛情在紧急情况下做出应急响应,防止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害,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保证生产现场的安全运行,根据氧化镍车间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应急准备

1.应急组织的建立

1.1成立氧化镍车间应急响应领导小组

1.2确定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和监督员

1.3应急总指挥(车间主任)职责:

1)判断是否可能或已经发生重大事故,是否要求应急服务机构帮助,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应急人员在较安全的地方,尝试对危险设备进行操作、控制;

3)继续调查和评估事故的可能发展方向,预测事故的发展过程;

4)指导危险机械设备的全部或部分停止运动,与现场安监人员和关键岗位的员工密切配合,指挥危险场所人员撤离;

5)与消防机构、气象部门、上级领导、以及集团公司安环部保持密切联系;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安排恢复事故影响区正常秩序,恢复生产;

7)及时向材料公司和集团公司报告灾害情况;

8)向上级领导部门传递准确信息。

1.4应急副总指挥(车间书记)职责:

1)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执行应急响应具体工作;

2)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应急过程指挥和响应实施;

3)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应急人员的灾前演练及本预案的宣贯工作。

1.5应急监督员(安全员)职责:

1)负责应急预案的全过程监督;

2)负责洪水、旱情、气象信息的收集、获取;

3)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组织应急人员的灾前演练及本预案的宣贯工作;

4)有权制止应急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5)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执行应急预案响应;

6)负责应急响应的全过程记录,向总指挥提供可靠的灾害信息报告。

1.6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职责:

1)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应急响应实施;

2)负责应急人员的组织及其它劳动力的提供;

3)负责组织、提供应急材料及所需工器具、机具。

1.7全体员工职责和义务:

1)车间所属全体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命令,随时准备执行抢险救援工作;

2)实施救援过程中的各专业作业和非专业作业;

3)在生产过程中遭遇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应听从指挥,有组织地撤离危险区域。

1.8告知相关部门和全体员工应急小组成员电话号码、火警和急救中心电话号码。

应急地点:

生产现场:

主要生产设备:

二、应急响应:

1各类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一旦发现火情,必须正确选用消防器材,立即组织扑救,并视火情大小向车间、安环部报告或直接拨打119火警电话,抢救被困人员和救护伤员。

2发现人员触电事故,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救护伤员。对伤情较重的伤员,要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心肺复苏和外伤处理),并立即向就近的医疗机构求助或直接拨打120急救中心求助。

3生产现场机械事故的应急响应

各类型生产机械一旦发生作业中失灵事故,操作人员应充分利用一瞬间短暂的时间,按照应急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努力将人员伤亡、机械和设备损失降低到最大限度。

4各类生产机械作业时如果突然遭遇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必须紧急停止作业,如果时间允许,可拉切断电源,紧急疏散人员。

三、灾后救援:

1灾害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救援工作,调动现场各种车辆、器材和人员,抢救伤员,控制事故状态,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协助上级领导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汇报灾害情况。

2发现作业人员触电或其它伤害,必须立即救护伤员。对伤情较重的伤员,要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心肺复苏和外伤处理),并立即向就近的医疗机构求助或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向急救中心求助。

3发现相关人员和财产受灾后,应立即实施救援,并向上级领导报告,协助上级领导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四、灾后恢复:

1检查生产设备灾害情况,制定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2对灾后的各生产设备进行危害辨识和短期及长期的影响评价。

3对废弃物的处置按《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进行。

4对特种机械的结构强度进行测试和评估,及时恢复生产。

五纠正与完善:

1事故发生后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

2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细致的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3加强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应急人员进行灾前演练,努力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

4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各类生产机械的安全装置,有效控制事故。

5与当地医疗机构、防汛组织和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准确地获取信息。

第2篇 尾矿库防洪防汛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有备无患”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管理,预防溃坝事故的发生,确保雨季导矿库的安全渡汛,特制订措施如下:

一、矿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尾矿库防洪防汛领导小组,加强防洪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

1、矿防洪防汛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

2)编制本单位尾矿库防洪防预案,组织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研究解决尾矿库防洪防汛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问题。

4)组建尾矿库应急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并组织抢险演练。

5)其它有关事项。

二、车间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尾矿库防洪防汛工作组,明确职责,保证措施落实到位,及时预防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

三、加强对尾矿库护坝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作业技能。

四、矿开展一次尾矿库雨季安全专项检查,车间做到经常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安全检查内容有:

1、尾矿库的设计防洪标准,尾矿沉积滩的干潍长度、坡度和尾矿坝的安全超高等。

2、排水构筑物(如排洪道、山体截洪沟、坝面排水沟等)有无变形、移位、损毁、淤堵,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等,同时检查船只的完好性。

3、尾矿坝的轮廓尺寸、变形、位移、裂缝、滑坡和渗漏等。

4、尾矿库周边山体的稳定性,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和违章民办采选活动等情况。

5、坝体排渗设施,浸润线出逸点的变化情况和分布状态等。

五、充实护坝人员,落实巡坝护坝的责任,每天24小时坚守值班,并做好值班检查记录。

六、加强库区通讯,照明等设施和道路的检查,确保可靠和畅通,必要时进行人员疏散排险演练。

七、加强坝体的变形监测和浸润线位置的测定,雨季做到变形监测每月测定一次,浸润线每周测定一次,测定结果报主管矿领导、总工办、生产科、安环科。

八、搞好子坝坝面的植被和复土填平,坝面不得有积水和拉沟,坝体排渗通畅,发现排深水、沼泽化等现象要妥善处理。

九、及时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清理排水构筑物,保持畅通无阻。

十、在库内设置水位观测标尺,按要求控制库内水位,做到水边线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雨季要保证有足够的调洪容积和泄洪能力。

十一、加强雨季尾矿库尤其是排洪系统和坝体的日常性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加强观察,迅速报告有关部门。

十二、汛期应采取坝前多管分散交替均匀放矿,确保沉积滩滩顶均匀平整和滩坡滩长符合设计要求,避免滩面出现侧形坡或扇形坡,严禁矿浆直接冲刷坝体。

十三、汛期,库内沉积滩的干滩长度新坝保持在70米以上,老坝保持在60米以上,最小澄清距离50米,坝的安全超高1.5米以上。

十四、暴雨时,无论白天或黑夜,不间断地巡视,密切关注库内的水位变化和坝体的安全情况,避免水位上升浸满坝顶,导致溃坝事故的发生。

十五、准备好防洪防汛抢险物资(如蛇皮袋、铁铲、羊镐、土箕、电线、照明等)。

十六、洪水过后,及时组织清理排水沟和修复坝面,确保尾矿库正常运行。

第3篇 市房产管理局防洪抗旱安全应急抢险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切实做好我局防洪抗旱安全应急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国有资产流失,维护社会稳定,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都江堰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防洪抗旱应急抢险工作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市政府及都江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全局防洪抗旱应急抢险救援工作。(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防洪抗旱应急抢险工作现场指挥以市房管局防洪抗旱领导小组为主,各相关科室以职能进行区域划分并相互协调配合。(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步骤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3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3)《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4号);(4)《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4 适用范围

本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因灾害性天气发生突发性险情或因安全隐患发生垮塌事故时(包括日常危房抢险及特殊情况下的房屋抢险等)市房管局的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设置与职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房管局负责协调指挥全局防洪抗旱应急抢险工作。防洪抗旱应急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科室职责如下:组 长:市房管局局长副组长:市房管局分管副局长成员科室:办公室、房屋安全鉴定科、房屋拆迁管理科、公房管理所、物业管理科、市场管理科、房地产交易中心、房政法规科、白蚁防治所、廉租住房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灾后重建办公室、兴堰公司。 1、办公室: (1)负责政令畅通,当安全事故发生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安监局、医疗等部门上报; (2)接受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批示、指示并负责督办落实; (3)收集、汇总实情信息和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起草有关文件和综合报告; (4)应急期间安排工作用车,并做好应急人员后勤保障工作,应急期间车辆由应急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5)负责应急状态下单位机要保密和保卫工作。2、房屋安全鉴定科:(1)负责应急值守,保证昼夜24小时值班;(2)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对灾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援;负责危险房屋安全监控,随时对危险房屋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3、公房管理所: (1)负责应急值守,保证昼夜24小时值班;(2)了解灾情,向办公室草拟灾情信息(不包含具体的经济损失数额);(3)组织或约请专家赴受灾地指导公房救灾工作; (4)根据专家方案,组织受灾地公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抢险排险、应急检修、应急加固、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4、房屋拆迁管理科:(1)负责应急值守,保证昼夜24小时值班;(2)了解灾情,向办公室草拟灾情信息(不包含具体的经济损失数据);(3)根据城市危房情况,组织或约请专家指导救灾工作;(4)根据专家方案,组织城市危房排危、打围以及科学实施安全拆除等工作;5、物业管理科:(1)负责应急值守,保证昼夜24小时值班;(2)了解灾情,向办公室草拟灾情信息(不包含具体的经济损失数据);(3)督促指导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对其提供物业服务的小区进行防洪抗旱应急抢险工作;6、市场管理科:(1)负责应急值守,保证昼夜24小时值班;(2)了解灾情,向办公室草拟灾情信息(不包含具体的经济损失数据);(3)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防洪抗旱应急抢险工作;7、兴堰公司:(1)负责应急值守,保证昼夜24小时值班;(2)负责施工现场、拆迁现场的监管工作;(3)了解实情,及时向局办公室草拟实情信息;(4)积极配合全局抢险排险应急工作。8、其他科室:(1)负责应急值守,保证昼夜24小时值班;(2)了解灾情,向办公室草拟灾情信息;(3)积极配合全局抢险排险应急工作。

2.2 有关部门(机构)职责

根据事故情况,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时,上报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和支持。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控与报告

发生灾难事故时,信息由市防洪抗旱指挥部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事故报告应在2小时以内上报,重特大事故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3.2预警预防行动

定期对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进行监控,并与市气象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流平台,确认各种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科室、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组织工作人员将预警信息对公房承租户、拆迁单位、开发企业、物管企业等进行通知。当本级、本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需要支援时,请求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协调。

4 应急响应

都江堰市有严重破坏性地震的临震预报或都江堰市城区内有特大灾害性天气预报时:(1)办公室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并及时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2)行政办公室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工作转为以抢险救灾为中心的应急方式,在第一时间内将灾情向119、120、110部门通报,并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3)相关科室负责人应在接到预警、预报通知的10分钟内,非工作时间、节假日30分钟内,召集科室成员到指定地点召开应急会议,部署抗震和防洪防涝工作。(4)办公室:a、将救灾器具、物资交与相应的科室。b、拟出送市政府和相关上级部门的灾情报告。c、保持与上级救灾机构的联系,传达上级救灾机构的命令和指示。d、将查实的灾情上报相应管理机构。e、履行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其他职责。(5)办公室:拟定工作方案,进行防灾物资贮备、防灾救灾器具的准备和检查;拟定24小时的防灾值班表,安排应急车辆,确保与上级部门、单位科室之间的通讯通畅。(6)公房管理所:a、领取救灾器具、物资后,第一时间到达受灾现场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并协助当地政府将受灾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b、根据灾害情况拟订灾后重建方案。c、根据上级部门批准的重建方案组织施工。d、应立即组织人员对所辖城区公房进行详细的排查,根据排查情况与收到的灾情预报将公房进行预警分类。e、履行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其他职责。(7)房屋安全鉴定科:a、将灾害现场实际情况上报行政办公室。b、对救灾工作给予技术性指导。c、履行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其他职责。d、立即组织人员对危险房屋进行排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8)其他科室按照局应急抢险领导小组统一工作分配,开展相应职能区域的应急预案所规定的职责。应急工作所辖科室,应严格按照应急机构规定的职责进行分工协作,力争使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灾害降低到最小程度。5.恢复与重建5.1善后处置对灾害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向上级汇报。5.2调查与评估救灾工作结束后,要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5.3恢复重建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6.信息发布都江堰市房产管理局接到灾害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建立与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有关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市防洪抗旱指挥部相关成员、有关专家的通信联系,保证信息畅通。

7. 指挥和协调

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都江堰市房产管理局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成立事故抢险现场指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事故抢险。本预案启动后,都江堰市房产管理局协调指挥的主要内容是:(1)根据现场抢险工作需要,及时向上级汇报险情;(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抢险工作,协助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请求上级通知有关方面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8 .紧急处置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涉及跨领域影响严重的紧急处置方案,上报市防洪抗旱指挥部,影响特别严重的报市政府决定。

9.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完成后,经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局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并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市政府、市防洪抗旱指挥部,由市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10. 应急保障

10.1救援设备保障建立救援抢险设备库房管理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统一调用。10.2通信保障建立健全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10.3应急队伍保障以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为基础,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培训。10.4交通运输保障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第4篇 氧化镍防洪防汛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应对突发洪水、汛情在紧急情况下做出应急响应,防止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害,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保证生产现场的安全运行,根据氧化镍车间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应急准备

1. 应急组织的建立

1.1成立氧化镍车间应急响应领导小组

1.2确定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和监督员

1.3 应急总指挥(车间主任)职责:

1)判断是否可能或已经发生重大事故,是否要求应急服务机构帮助,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应急人员在较安全的地方,尝试对危险设备进行操作、控制;

3)继续调查和评估事故的可能发展方向,预测事故的发展过程;

4)指导危险机械设备的全部或部分停止运动,与现场安监人员和关键岗位的员工密切配合,指挥危险场所人员撤离;

5)与消防机构、气象部门、上级领导、以及集团公司安环部保持密切联系;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安排恢复事故影响区正常秩序,恢复生产;

7)及时向材料公司和集团公司报告灾害情况;

8)向上级领导部门传递准确信息。

1.4 应急副总指挥(车间书记)职责:

1)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执行应急响应具体工作;

2)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应急过程指挥和响应实施;

3)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应急人员的灾前演练及本预案的宣贯工作。

1.5 应急监督员(安全员)职责:

1)负责应急预案的全过程监督;

2)负责洪水、旱情、气象信息的收集、获取;

3)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组织应急人员的灾前演练及本预案的宣贯工作;

4)有权制止应急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5)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执行应急预案响应;

6)负责应急响应的全过程记录,向总指挥提供可靠的灾害信息报告。

1.6 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职责:

1)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应急响应实施;

2)负责应急人员的组织及其它劳动力的提供;

3)负责组织、提供应急材料及所需工器具、机具。

1.7 全体员工职责和义务:

1)车间所属全体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命令,随时准备执行抢险救援工作;

2)实施救援过程中的各专业作业和非专业作业;

3)在生产过程中遭遇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应听从指挥,有组织地撤离危险区域。

1.8 告知相关部门和全体员工应急小组成员电话号码、火警和急救中心电话号码。

2. 应急地点:

3. 生产现场:

4. 主要生产设备:

二、应急响应:

1 各类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一旦发现火情,必须正确选用消防器材,立即组织扑救,并视火情大小向车间、安环部报告或直接拨打119火警电话,抢救被困人员和救护伤员。

2 发现人员触电事故,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救护伤员。对伤情较重的伤员,要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心肺复苏和外伤处理),并立即向就近的医疗机构求助或直接拨打120急救中心求助。

3 生产现场机械事故的应急响应

各类型生产机械一旦发生作业中失灵事故,操作人员应充分利用一瞬间短暂的时间,按照应急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努力将人员伤亡、机械和设备损失降低到最大限度。

4 各类生产机械作业时如果突然遭遇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必须紧急停止作业,如果时间允许,可拉切断电源,紧急疏散人员。

三、灾后救援:

1 灾害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救援工作,调动现场各种车辆、器材和人员,抢救伤员,控制事故状态,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协助上级领导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汇报灾害情况。

2 发现作业人员触电或其它伤害,必须立即救护伤员。对伤情较重的伤员,要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心肺复苏和外伤处理),并立即向就近的医疗机构求助或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向急救中心求助。

3 发现相关人员和财产受灾后,应立即实施救援,并向上级领导报告,协助上级领导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四、灾后恢复:

1 检查生产设备灾害情况,制定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2 对灾后的各生产设备进行危害辨识和短期及长期的影响评价。

3 对废弃物的处置按《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进行。

4 对特种机械的结构强度进行测试和评估,及时恢复生产。

五、纠正与完善:

1 事故发生后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

2 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细致的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3 加强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应急人员进行灾前演练,努力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

4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各类生产机械的安全装置,有效控制事故。

5 与当地医疗机构、防汛组织和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准确地获取信息。

第5篇 尾矿库防洪、防汛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有备无患”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管理,预防溃坝事故的发生,确保雨季导矿库的安全渡汛,特制订措施如下:

一、矿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尾矿库防洪防汛领导小组,加强防洪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

1、矿防洪防汛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

2)编制本单位尾矿库防洪防预案,组织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研究解决尾矿库防洪防汛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问题。

4)组建尾矿库应急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并组织抢险演练。

5)其它有关事项。

二、车间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尾矿库防洪防汛工作组,明确职责,保证措施落实到位,及时预防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

三、加强对尾矿库护坝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作业技能。

四、矿开展一次尾矿库雨季安全专项检查,车间做到经常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安全检查内容有:

1、尾矿库的设计防洪标准,尾矿沉积滩的干潍长度、坡度和尾矿坝的安全超高等。

2、排水构筑物(如排洪道、山体截洪沟、坝面排水沟等)有无变形、移位、损毁、淤堵,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等,同时检查船只的完好性。

3、尾矿坝的轮廓尺寸、变形、位移、裂缝、滑坡和渗漏等。

4、尾矿库周边山体的稳定性,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和违章民办采选活动等情况。

5、坝体排渗设施,浸润线出逸点的变化情况和分布状态等。

五、充实护坝人员,落实巡坝护坝的责任,每天24小时坚守值班,并做好值班检查记录。

六、加强库区通讯,照明等设施和道路的检查,确保可靠和畅通,必要时进行人员疏散排险演练。

七、加强坝体的变形监测和浸润线位置的测定,雨季做到变形监测每月测定一次,浸润线每周测定一次,测定结果报主管矿领导、总工办、生产科、安环科。

八、搞好子坝坝面的植被和复土填平,坝面不得有积水和拉沟,坝体排渗通畅,发现排深水、沼泽化等现象要妥善处理。

九、及时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清理排水构筑物,保持畅通无阻。

十、在库内设置水位观测标尺,按要求控制库内水位,做到水边线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雨季要保证有足够的调洪容积和泄洪能力。

十一、加强雨季尾矿库尤其是排洪系统和坝体的日常性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加强观察,迅速报告有关部门。

十二、汛期应采取坝前多管分散交替均匀放矿,确保沉积滩滩顶均匀平整和滩坡滩长符合设计要求,避免滩面出现侧形坡或扇形坡,严禁矿浆直接冲刷坝体。

十三、汛期,库内沉积滩的干滩长度新坝保持在70米以上,老坝保持在60米以上,最小澄清距离50米,坝的安全超高1.5米以上。

十四、暴雨时,无论白天或黑夜,不间断地巡视,密切关注库内的水位变化和坝体的安全情况,避免水位上升浸满坝顶,导致溃坝事故的发生。

十五、准备好防洪防汛抢险物资(如蛇皮袋、铁铲、羊镐、土箕、电线、照明等)。

十六、洪水过后,及时组织清理排水沟和修复坝面,确保尾矿库正常运行。

第6篇 氧化镍车间防洪、防汛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应对突发洪水、汛情在紧急情况下做出应急响应,防止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害,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保证生产现场的安全运行,根据氧化镍车间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应急准备

1. 应急组织的建立

1.1成立氧化镍车间应急响应领导小组

1.2确定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和监督员

1.3 应急总指挥(车间主任)职责:

1)判断是否可能或已经发生重大事故,是否要求应急服务机构帮助,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应急人员在较安全的地方,尝试对危险设备进行操作、控制;

3)继续调查和评估事故的可能发展方向,预测事故的发展过程;

4)指导危险机械设备的全部或部分停止运动,与现场安监人员和关键岗位的员工密切配合,指挥危险场所人员撤离;

5)与消防机构、气象部门、上级领导、以及集团公司安环部保持密切联系;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安排恢复事故影响区正常秩序,恢复生产;

7)及时向材料公司和集团公司报告灾害情况;

8)向上级领导部门传递准确信息。

1.4 应急副总指挥(车间书记)职责:

1)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执行应急响应具体工作;

2)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应急过程指挥和响应实施;

3)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应急人员的灾前演练及本预案的宣贯工作。

1.5 应急监督员(安全员)职责:

1)负责应急预案的全过程监督;

2)负责洪水、旱情、气象信息的收集、获取;

3)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组织应急人员的灾前演练及本预案的宣贯工作;

4)有权制止应急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5)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执行应急预案响应;

6)负责应急响应的全过程记录,向总指挥提供可靠的灾害信息报告。

1.6 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职责:

1)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应急响应实施;

2)负责应急人员的组织及其它劳动力的提供;

3)负责组织、提供应急材料及所需工器具、机具。

1.7 全体员工职责和义务:

1)车间所属全体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命令,随时准备执行抢险救援工作;

2)实施救援过程中的各专业作业和非专业作业;

3)在生产过程中遭遇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应听从指挥,有组织地撤离危险区域。

1.8 告知相关部门和全体员工应急小组成员电话号码、火警和急救中心电话号码。

应急地点:

生产现场:

主要生产设备:

二、 应急响应:

1 各类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一旦发现火情,必须正确选用消防器材,立即组织扑救,并视火情大小向车间、安环部报告或直接拨打119火警电话,抢救被困人员和救护伤员。

2 发现人员触电事故,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救护伤员。对伤情较重的伤员,要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心肺复苏和外伤处理),并立即向就近的医疗机构求助或直接拨打120急救中心求助。

3 生产现场机械事故的应急响应

各类型生产机械一旦发生作业中失灵事故,操作人员应充分利用一瞬间短暂的时间,按照应急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努力将人员伤亡、机械和设备损失降低到最大限度。

4 各类生产机械作业时如果突然遭遇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必须紧急停止作业,如果时间允许,可拉切断电源,紧急疏散人员。

三、灾后救援:

1 灾害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救援工作,调动现场各种车辆、器材和人员,抢救伤员,控制事故状态,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协助上级领导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汇报灾害情况。

2 发现作业人员触电或其它伤害,必须立即救护伤员。对伤情较重的伤员,要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心肺复苏和外伤处理),并立即向就近的医疗机构求助或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向急救中心求助。

3 发现相关人员和财产受灾后,应立即实施救援,并向上级领导报告,协助上级领导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四、 灾后恢复:

1 检查生产设备灾害情况,制定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2 对灾后的各生产设备进行危害辨识和短期及长期的影响评价。

3 对废弃物的处置按《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进行。

4 对特种机械的结构强度进行测试和评估,及时恢复生产。

五 纠正与完善:

1 事故发生后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

2 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细致的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3 加强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应急人员进行灾前演练,努力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

4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各类生产机械的安全装置,有效控制事故。

5 与当地医疗机构、防汛组织和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准确地获取信息。

氧化镍车间

2009-12-30

《防洪、防汛安全管理规定(6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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