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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规定(3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7-19 热度:23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规定

第1篇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确保生产现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人机工程学原理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2893-2008《安全色》、gb2894-1996《安全标志》、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中的要求,生产现场中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需悬挂安全警示标志,为了确保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根据公司生产现场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

适用于全公司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公司道路、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生活区域、高空作业、设备维修和吊装等工作场所。

三、职责范围

3.1 设备科负责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归口管理,负责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组织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大修、改造。

3.2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置、使用、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进行归口管理。

3.3安全设备设施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各种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定期检查,保证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3.4 安全警示标志采用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处部门(车间)进行维护管理。

四、 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管理要求

4.1安全防护及标志的管理

4.1.1根据生产现场生产情况、周围环境、温度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防护警示标志牌。

4.1.2安全防护、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易于看见。

4.1.3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设置后,未经生产部门主管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4.1.4安全防护罩、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残缺或毁坏报设备科,安全警示标志残缺或新增时报安全环保部。

4.1.5要经常教育员工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和安全防护设施要求,爱护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牌,对破坏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2安全防护警示标志

4.2.1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用以表达安全信息;安全警示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或文字组成;安全防护设施包括: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警示线、安全带、防护网、防护栏、防护盖、防护罩等机电安全保护装置。

4.2.2警示线:界定和分割危险区域的标识线,分为红色、黄色和绿色三种。

4.2.3警示语句: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危险的词语。

4.2.4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和绿色。

4.2.5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色和白色两种颜色。

4.2.6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示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4.2.7安全色分别代表含义: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主要用于禁止标志、停止按钮、消防设备、机械转动的裸露部分(齿轮、皮带轮等)、极限刻度等;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主要用于指令标志、交通指示标志;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主要用于警示标志、安全防护罩内壁、防护栏栏杆、警告信号旗等;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红白相隔条表示禁止通行、禁止跨越的意思,主要用于防护栏;黄黑相隔条表示起重吊钩、坑口防护栏杆、低管道等;黑色表示标志中的文字、图形、符号等;白色表示文字、图形、符号和背景等。

4.3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的使用

4.3.1在进入生产车间现场大门入口,必须悬挂安全帽标志牌。员工上岗前必须按工种规定作装好劳动防护用品。

4.3.2在深坑周边、地沟、水池周围、井口、陡陂等场所应悬挂当心堕落标志牌和设立安全栏或安全盖等防护装置。

4.3.3在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必须悬挂当心火灾等警示标志牌。

4.3.4在旋转机械设备旁必须悬挂当心伤手、当心触摸等标志牌。地面较滑场所应悬挂当心滑倒标志。

4.3.5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时,应在相应设施、设备、电柜、开关箱等附近悬挂禁止合闸标志牌。

4.3.6有坍塌危险的构建物、建造物、设备、堆放的物料等危险场所、作业区必须悬挂当心坍塌和禁止通行标志牌。

4.3.7在配电箱、配电柜等各级开关箱处必须悬挂当心触电等标志牌,对临时用电的场所除悬挂当心触电等标志外还要设立安全防护装置。

4.3.8在安全通道、楼梯、消防通道口、出入口必须悬挂安全通道等标志牌。

4.3.9在登高梯、设备平台周围要有防护栏装置和悬挂当心滑落标志牌。

4.3.10在高温渣包放置区和电炉旁应设置防护栏和悬挂当心高温烫伤标志牌。

4.3.11 在非饮用水龙头处悬挂禁止饮用标志牌。

4.3.12 在高处场所和维修平台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应设立警戒区,通过安全

防护栏或安全防护网或拉警戒线和警示标志牌达到警示作用。

五、 参考资料

1、gb2893-2008《安全色》

2、gb2894-1996《安全标志》

3、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编制:安全环保部 审核: 批准:

日期:2012.4.26 日期: 日期:

第2篇 关于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人机工程学的原理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需悬挂安全警示牌,为了确保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更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警示标志的含义与概念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主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圆形边框;

(4)提示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方形边框。

二、安全标志的使用场所与类型

1、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如:木工房、仓库、易燃易爆场所等场地,应悬挂“禁止吸烟”、“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禁止明火作业”等标志牌。

2、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箱等附近悬挂“禁止合闸”、“禁止启动”等标志牌。

3、专用的运输车道、作业场所的沟、坎、坑、洞等地方,应悬挂“禁止跨越”、“禁止靠近”、“当心滑跌”、“当心坑洞”等标志牌。

4、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脚手架、设备、龙门吊、井字架、外用电梯等场所,应悬挂“禁止攀登”、“禁止逗留”、“当心落物”、“当心坍塌”等标志牌。

5、有危险的作业区如:起重吊装、交叉作业、爆破场所、高压实验区、高压线、输变电设备的附近,应悬挂“禁止通行”、“禁止靠近”、“禁止入内”等标志牌。

第3篇 关于存在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作业场所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人机工程学的原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的要求,作业场所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需悬挂安全警示牌,为了确保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根据旅客运输行业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标志牌的管理

1、作业场所应根据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工作人员和其他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易于看到。

3、各种安全警市标志设置后,未经相关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拆除。

4、作业场所应设置专人负责作业场所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者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要经常教育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要爱护安全警示标志,对破坏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相关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二、安全警示标志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主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圆形边框;

(4)提示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方形边框。

三、安全标志的使用

1、在进入作业场所的入口,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外来车辆禁止入内”等标志牌。

2、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如:维修车间、仓库等场地,应悬挂“禁止吸烟”、“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禁止明火作业”等标志牌。

3、消防通道上,应设置“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等标志牌。

4、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箱等附近悬挂“禁止合闸”、“禁止启动”等标志牌。

5、有危险的作业区如:配电间、机房、输变电设备的附近,应悬挂“禁止靠近”、“禁止入内”等标志牌。

6、上、下客区,应悬挂“禁止逗留”、“当心危险”等标志牌。

7、在总配电间、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应悬挂“当心触电”、“有电危险”等安标志牌。

8、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等地应悬挂“紧急出口”、“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标志牌。

9、在出入通口、下客区等处处设置对应的标志牌外,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保证由充足的照明。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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