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作业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设备检(维)修作业、施工动土作业和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作业安全顺利地进行,保证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设备检(维)修作业、施工动土作业和临时用电作业的作业票管理,必须按海南汉地阳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海南汉地阳光进行施工的相关单位。
第二章《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
第四条 在汉地阳光区域内进行的设备、设施的检修、维修、抢修等施工作业,必须凭《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许可证》进行作业。
第五条 《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资质人员填写。作业票须经生产技术部相关人员、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设备工程部相关人员、班组监护人员共同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作业条件已具备、并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六条 对于生产技术部监护人,若设备检(维)修项目跨班连续施工,换班时必须进行作业票的交接(直至施工结束)。每班须按作业票的要求,对施工作业条件进行确认,对于不符合作业票要求的情况,监护人有权制止施工作业,直至满足作业票要求。
第七条 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动火、用电、动土、进入有限空间、高空等作业,还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票、临时用电票、施工动土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高空作业票,与作业票一起使用,不能互相替代。
第八条 施工过程中,生产技术部、设备工程部专业人员定期检查、监督施工作业条件是否变化,如有变化,应及时修改补充作业票并予以落实,确保施工安全顺利的进行。
第九条 施工过程中,施工作业负责人如有变动,作业票也必须进行交接,接替的施工作业负责人也必须按票进行施工条件确认、签字。
第十条 对于间断式施工作业,在每次开工前,汉地阳光生产技术部、设备工程部、监护人及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要对照《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许可证》,对施工作业条件进行重新确认。
第十一条 施工结束后,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由施工单位人员提出验收申请,由汉地阳光专业人员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并在作业票上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没有《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许可证》或施工安全措施没有落实(含监护人员不在施工现场监护),设备检(维)修项目不允许开工,施工单位不得施工作业,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第十三条 对夜间及节、假日发生的应急施工作业,如果专业主管人员不在,可由单位值班人员按上述程序办理作业票,前提是同级别或同级别以上人员代签。
第十四条《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许可证》须长期留存,要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第十五条 《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许可证》的填写要规范、清楚,不允许漏项。
第十六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管理规定由公司设备工程部负责解释。
2023年四月十日
第2篇 作业票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设备检(维)修作业、施工动土作业和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作业安全顺利地进行,保证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设备检(维)修作业、施工动土作业和临时用电作业的作业票管理,必须按海南汉地阳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海南汉地阳光进行施工的相关单位。
第二章《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
第四条在汉地阳光区域内进行的设备、设施的检修、维修、抢修等施工作业,必须凭《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许可证》进行作业。
第五条《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资质人员填写。作业票须经生产技术部相关人员、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设备工程部相关人员、班组监护人员共同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作业条件已具备、并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六条对于生产技术部监护人,若设备检(维)修项目跨班连续施工,换班时必须进行作业票的交接(直至施工结束)。每班须按作业票的要求,对施工作业条件进行确认,对于不符合作业票要求的情况,监护人有权制止施工作业,直至满足作业票要求。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动火、用电、动土、进入有限空间、高空等作业,还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票、临时用电票、施工动土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高空作业票,与作业票一起使用,不能互相替代。
第八条施工过程中,生产技术部、设备工程部专业人员定期检查、监督施工作业条件是否变化,如有变化,应及时修改补充作业票并予以落实,确保施工安全顺利的进行。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施工作业负责人如有变动,作业票也必须进行交接,接替的施工作业负责人也必须按票进行施工条件确认、签字。
第十条对于间断式施工作业,在每次开工前,汉地阳光生产技术部、设备工程部、监护人及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要对照《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许可证》,对施工作业条件进行重新确认。
第十一条施工结束后,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由施工单位人员提出验收申请,由汉地阳光专业人员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并在作业票上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没有《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许可证》或施工安全措施没有落实(含监护人员不在施工现场监护),设备检(维)修项目不允许开工,施工单位不得施工作业,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第十三条对夜间及节、假日发生的应急施工作业,如果专业主管人员不在,可由单位值班人员按上述程序办理作业票,前提是同级别或同级别以上人员代签。
第十四条《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许可证》须长期留存,要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第十五条《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许可证》的填写要规范、清楚,不允许漏项。
第十六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管理规定由公司设备工程部负责解释。
2023年四月十日
第3篇 动火作业票管理规定
一、 为了搞好脱硫工程防火安全工作,有效地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脱硫施工、特别是防腐作业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 项目部专业专工、安监专工对动火作业票实施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四、 实施细则如下:
(一)一级动火区,是指在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动火;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三级动火是指一般动火。
(二)动火作业票为一式三份,第一份由动火人或监护人持有;第二份由施工单位持有;第三份留项目部安监专工备案。
(三)动火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作业票1天有效,二级动火作业票3天有效,三级动火作业票10天内有效。
(四)动火作业票的申请: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逐栏填写,填写的内容必须与实际动火的地点、工作内容、动火人、监护人等的内容相符。
(五)动火票的签发: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票由大唐环境项目部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签发;
(六)动火票的审批: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票由防腐施工单位和大唐环境项目部安全专工审批。三级动火票由施工单位安全消防部门负责人审批;审批人员要亲临现场检查:动火区域及周围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清理干净;防火措施是否牢固可靠,对没有清理干净的和未做防火隔离措施的应拒绝签字;
(七)动火票的确认:动火人必须清理动火部位及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认真检查设备状态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后并在动火前确认签字同意后方可有效。一级和二级动火票动火单位负责人、安监、消防负责人共同确认,三级动火由施工单位、作业班组确认。
(八)、动火作业的现场监护:
(1)一级和二级动火时,项目部安监专工、动火单位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消防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2)一、二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确认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合格后方可重新作业。
(3)一级动火工作过程中,应每隔2~4h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九)动火后确认:动火结束后,一、二级动火负责人和监护人应仔细检查,确认无火种留下并在“动火后确认”签名后方可离开。
(十)未经批准私自动火及不履行职责者,项目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4篇 社区管理部作业票管理规定
1 基本要求
1.1 本规定中作业票是指在社区管理部所辖社区进行施工作业时可能用到的临时用电、高处作业、受限空间、破土作业、用火作业这五项作业票。
1.2 以上五项作业的类别判定严格按照公司齐鲁石化临时用电、高处作业、受限空间、破土作业、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1.3 作业前应根据作业内容,对作业类别和作业等级进行分析,做好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
1.4 申请车间为业务或作业区域管理基层单位。
1.5 本规定中涉及的承包商或外单位人员的相关要求,应在双方签订的合同、安全协议和安全承诺书中设置相关条款予以明确。公司内部员工应通过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和安全管理规章的学习,确保相关员工周知。
2 职责分工
2.1运行管理科负责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协调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交底工作。
2.2安全管理科是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作业hse方案及措施的落实情况。
2.3 基层单位负责制定hse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2.4 施工单位负责制订、落实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负责做好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3作业票管理规定
3.1公司规定中标准明确,符合社区施工实际情况的作业票办理执行公司文件要求。如临时用电、高处作业、受限空间票证办理。公司规定中针对厂区的作业票证办理,与社区施工实际情况有距离的,依据规定中符合社区情况的条目或章节进行分级,确定办理流程。如用火、破土作业票办理。所有作业票证办理内容中的安全措施部分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中的填写要求填写。
3.2公司规定中符合社区情况的作业票办理
3.2.1临时用电作业票按照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齐鲁分发[2022]320号文执行。
3.2.2高处作业票按照公司《齐鲁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齐鲁分发[2022]340号文执行。
高处作业分级:一级:作业高度大于等于2米、小于5米,或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二级:作业高度大于等于5米、小于15米;三级:作业高度大于等于15米、小于30米;特级:作业高度在30米及以上。
高处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一级、二级高处作业和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由基层车间负责审批;三级高处作业由基层车间审核会签后,报部工程部门、安全部门审批;特级高处作业由基层车间审核会签后报部工程部门、安全部门审核签字后报部分管领导审批。
高处作业许可正一式四联,第一联由施工区域基层车间留存,第二联由基层参加项目负责人或监护人持有,第三联由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持有,第四联由工程管理部门(部180调度备案)留存。高处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为7天。
3.2.3受限空间作业票按照《齐鲁石化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齐鲁分发[2022]348号文执行。
受限空间是指在公司所属管理区域内炉、塔、釜、罐苍槽、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井、池、涵洞、裙座等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存在有毒有害风险,可能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危害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
公司及各单位应通过技术进步,减少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机会和频次,必须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受限空间达到安全作业的条件。
受限空间作业分级:特级、一级、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受限空间作业3.3.3进入沟、坑、池以及塔、容器的裙座和有井盖的阀门井。3.3.5进入封闭的电缆沟及隧道等进行例行巡检或作业。
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制定和审查:基层单位负责人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制定受限空间生产处理、盲板加拆等相关方案,专业主管部门按照分工进行审核,由基层单位向施工作业单位进行任务交底和风险告知。
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方案审查通过后,基层单位设备员负责填写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上的基层单位、受限空间名称、作业时间、作业内容及监护人姓名栏。施工作业单位的现场负责人负责填写许可证上的作业单位、作业人员姓名栏。施工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根据基层单位提供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结果,结合现场施工作业环境进行工作危害识别,组织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填写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施工单位监护人和领导签字确认后送基层单位审核。基层单位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检查防范措施落实并进行补充完善,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单位负责人在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上签名。
受限空间作业审核、审批:特级受限空间作业由直属单位设备、安全部门的专业负责人和施工作业单位主管部门人员到施工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审核会签特级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特级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直属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一级、二级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基层单位项目负责人(作业班长)、施工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审核会签,基层单位分管领导审批生效。第一次受限空间作业的采样分析由检测单位负责,后续的受限空间作业可用便携式检测仪进行检测,首次气体采样分析数据和便携式检测仪复测数据填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分析单附在审批联上。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72小时。
3.3 与社区施工实际情况有距离的,依据规定中符合社区情况的条目或章节结合社区实际情况进行规定办理。
3.3.1 破土作业票
破土作业开具标准:一般破土作业标准基坑开挖深度小于等于3米,特殊破土作业标准基坑开挖深度大于3米。
破土作业办理程序:一般破土作业由基层车间办理审核,特殊破土作业由基层车间办理审核后,报部工程部门、安全部门审核签字后报部分管领导审批。
破土作业票一式四联,第一联由基层申请车间留存,第二联由车间现场监护人留存,在作业过程中随时备查;第三联由施工单位留存;第四联由工程管理部门(部180调度备案)留存。
3.3.2用火作业作业票
用火作业分级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固定用火区均以厂区范围内界定,建议参照分级标准,将社区用火作业分为一般用火作业和特殊用火作业两级。特殊用火作业界定:参照《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的二级作业标准中的禁火区范围作业为特殊用火作业,社区内主要为燃料中心的液化气站内作业等社区禁火区,禁火区内用火作业前必须开展气体检测;特殊用火作业区域之外的其他区域均为普通用火作业区域。
用火作业办理程序:一般用火作业由基层车间办理审核,特殊用火作业由基层车间办理审核后,报部工程部门、安全部门审核签字后报部分管领导审批。
用火作业票一式四联,第一联由基层申请车间留存,第二联由车间现场监护人留存,在作业过程中随时备查;第三联由施工单位留存;第四联由工程管理部门(部180调度备案)留存。
3.4作业票证管理实行备案管理,作业票序号要连贯,废票参加排序,废票率在10%以上或作业票填写不规范,字迹潦草纳入作业票管理考核。施工单位或申请车间办理完毕作业票后第四联交由工程管理部门(部180调度备案)留存,申请车间在确定施工结束后电话报知180备案。
3.5作业票证办理时,各社区出票车间暂定为辛店社区:破土、高处、用火、受限空间由辛店维修车间处领取;临时用电由辛店电气车间处领取;胜炼社区:胜利物业管理中心处领取;蜂山社区:蜂山物业管理中心处领取;汞山社区:由汞山物业管理中心处领取。申请单位为施工作业区域基层管理车间,管理车间有责任监督施工单位按照作业票要求逐条落实安全措施,对整个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4 检查与考核
4.1 部运行管理科、安全管理科对在社区现场进行的以上作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禁令、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及部“任务责任实践”工作要求予以考核。
4.2 基层车间对施工作业单位的以上作业活动,进行日常和过程监督检查,向部主管部门提出对承包商的考核处理意见。
第5篇 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规定
1.目的
规定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办理范围、填报内容、审批程序、监护人职责及相关要求,保证安全施工作业票在施工中的正确性、可行性和指导性,确保安全施工。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工作。
3.职责
3.1项目技术人员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
3.2项目部技术管理、安监等部门专工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核。
3.3项目部总工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批准。
3.4项目安监部负责监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
3.5重大施工项目,由项目总工程师及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在现场监督指导施工。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在已编制并经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基础上,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在施工前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4.1.1 各类起重机满负荷起吊或吊运物体积庞大、施工环境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吊运作业。
4.1.2 二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
4.1.3 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附近作业。
4.1.4 大型起重机械(指起吊能力在30t及以上的)的组装、拆除作业。
4.1.5 起重机械的试吊作业。
4.1.6 超载、超宽、超高、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如主变、发电机定子、凝汽器、汽包、除氧器水箱)的装卸及运输。
4.1.7 起吊危险品。
4.1.8 变压器吊罩、吊芯,发电机穿转子。
4.1.9 特殊高处脚手架及大型脚手架的搭拆。
4.1.10 金属升降塔及施工电梯的装拆。
4.1.11 在易燃、易爆区域作业(如氧气站、乙炔站、油库、油区、煤粉仓、制氢站等)。
4.1.12 土石方爆破作业,导地线爆压作业。
4.1.13 高压带电作业和临近高压带电作业。
4.1.14 水上作业,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及封闭管道内进行电、火焊、防腐、接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
4.1.15 锅炉及其它压力容器的水压试验、酸洗,电气蓄电池室配酸作业,制氢、制氧设备投运作业。
4.1.16 石棉瓦屋面作业。
4.1.17 在发电、受电运行区作业。
4.1.18 烟囱工程平台试压、扒杆试吊、外平台安装、操作平台及井架拆除作业。
4.1.19 其它危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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