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防止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1.目的
保证食品、食品包装及食品所接触表面不被微生物的、化学的及物理的污染物玷污。
2.适用范围
生产车间及仓库对外来污染物的控制。
3.职责
生产不负责对生产车间外来污染物的控制。
4.程序
4.1加工场所设施
4.1.1墙壁、支柱和地面采用无毒、不渗水、防滑、无裂缝、坚固耐久、易清洗消毒的水磨石或瓷砖材质。要定期清洗,不得出现污垢、侵蚀等情形。
4.1.2天花板须采用无毒、白色、防水、防霉、不脱落、耐腐蚀、易于清洗得材料,要定期清洗,不得有成片剥落、积尘、污垢、侵蚀等情形。
4.1.3车间各人口、门窗及其他孔道设有防虫害设施,要定期清洗。
4.1.4倒料区的照明设施装有灯罩,生产用温度计一般为金属温度计,原则上不用玻璃温度计,如用则应具有相应防护罩,以防发生意外时造成玻璃碎片的污染。
4.1.5排水沟设有明沟和暗沟两种。排水沟口径的大小能满足污水流畅排出,排水沟管道固密、平滑、不渗水,沟盖用坚固耐用、不易生锈的材料。要定期清洗,不得有污垢、侵蚀、异味等情形出现。
4.1.6车间内设有控制通风设施,防止在生产区及储存区内形成冷疑物。
4.1.7车间生产时,窗户需关严且密封性要好。
4.2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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