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仓库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1.0 目的
建立有效和完善的仓库安全管理办法,采取各种措施,持续满足国家安全法规要求,严格控制仓库运作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预防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0 范围
招商局物流集团南京有限公司各仓库的安全管理
3.0 引用文件
4.0 职责
按公司运作安全管控体系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各自职责
5.0 工作程序
5.1库区用电管理
(1) 仓库照明原则上必须使用节能灯,且库内的节能灯使用功率小于60w。
(2) 库区内的照明系统每天由各库区仓管员负责开启和关闭,严禁非库区用电管理责任人员及外来人员开启和关闭库内照明系统开关。
(3) 原则上以保证库区内作业为主,当库内光线充足,在不影响库内作业,就不需开启照明;当库区光线不足时,应开启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的库内照明灯;当库内光线弱及夜间作业时,应开启全部库内照明灯。
(4) 库区内在执行具体作业时,应开启照明灯,其它不涉及作业的区域不开启照明灯,在完成作业后,应及时关闭作业区域照明,仅留发货口照明供发货作业使用。在停止作业时必须关闭所有照明。
5.2库区办公用电管理
(1) 库区内的办公室在不办公时,必须关闭照明灯;办公室内的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在停止办公后,必须统一关闭,不得待机过夜,如有特殊工作需要,需向部门主管申请,待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 特殊办公设备(机房、主机等)用电管理参照集团信息中心it设备的管理要求执行。
(3) 库区用电工具及设备维修管理库内照明及用电设备的维修工作只能由技安部进行,其余任何人员不得开展此项工作。
5.3仓库用电考核
(1) 库区用电管理由库区内各区域仓库主管作为直接考核人,办公用电管理由单证主管作为直接考核人,仓储领导负直接管理责任。
(2) 由各项目参照以往用电费用或操作量用电指标,在原基础上下调比例,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指标进行考核,低于考核指标奖励考核人和仓储业务责任领导,高于指标处罚考核人和仓储业务责任领导 (用电管理奖惩制度由各项目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制订)。
5.4 仓库用电安全管理
(1) 各仓库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电工,负责单位用电安全,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或人员提供用电安全服务,但安全生产的责任仍有本单位负责。
(2) 建立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岗位用电的操作规程,重要岗位的用电安全责任制。
(3) 建立安全用电技术资料档案,包括:1)高压系统图,低压布线图,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布置图;2)重要设备、设施的档案资料,产品说明书、出厂实验记录、安装试车记录;3)检修和实验记录;4)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记录。
(4) 单位的电路、电器设备、设施的安装验收必须有有资质机构的检验报告。
5.5安全用电检查
5.1检查内容:
(1) 安全用电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 电器设备的安装是否合格、安装位置是否合理;
(3) 电器设备的绝缘情况;
(4) 设备裸漏带电部分的防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保护接零和保护接地措施;
(5) 电器灭火设施、器材的配备;
(6) 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现象。
5.6安全用电检查至少每月应进行一次。
(1) 对于变压器、配电设备,要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交接班制度。
(2) 对于使用中的电器设备、线路应定期测定其绝缘电阻。
(3) 对于各种接地装置,应定期测定其接地电阻。
(4) 对于安全用具、避雷器、隔离变压器及其他保护电器应定期检查测定或进行耐压实验。
5.7安全用电培训
(1) 新进人员应接受职前安全用电知识培训。
(2) 把安全用电知识纳入日常安全培训和考核的内容中。
(3) 操作用电设备的人员除应懂得安全用电的一般知识,还应懂得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6.0 支持文件
7.0相关记录
第2篇 仓库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0 目的
建立有效和完善的仓库安全管理办法,采取各种措施,持续满足国家安全法规要求,严格控制仓库运作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预防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0 范围
招商局物流集团南京有限公司各仓库的安全管理
3.0 引用文件
4.0 职责
按公司运作安全管控体系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各自职责
5.0 工作程序
5.1库区用电管理
(1) 仓库照明原则上必须使用节能灯,且库内的节能灯使用功率小于60w。
(2) 库区内的照明系统每天由各库区仓管员负责开启和关闭,严禁非库区用电管理责任人员及外来人员开启和关闭库内照明系统开关。
(3) 原则上以保证库区内作业为主,当库内光线充足,在不影响库内作业,就不需开启照明;当库区光线不足时,应开启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的库内照明灯;当库内光线弱及夜间作业时,应开启全部库内照明灯。
(4) 库区内在执行具体作业时,应开启照明灯,其它不涉及作业的区域不开启照明灯,在完成作业后,应及时关闭作业区域照明,仅留发货口照明供发货作业使用。在停止作业时必须关闭所有照明。
5.2库区办公用电管理
(1) 库区内的办公室在不办公时,必须关闭照明灯;办公室内的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在停止办公后,必须统一关闭,不得待机过夜,如有特殊工作需要,需向部门主管申请,待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 特殊办公设备(机房、主机等)用电管理参照集团信息中心it设备的管理要求执行。
(3) 库区用电工具及设备维修管理库内照明及用电设备的维修工作只能由技安部进行,其余任何人员不得开展此项工作。
5.3仓库用电考核
(1) 库区用电管理由库区内各区域仓库主管作为直接考核人,办公用电管理由单证主管作为直接考核人,仓储领导负直接管理责任。
(2) 由各项目参照以往用电费用或操作量用电指标,在原基础上下调比例,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指标进行考核,低于考核指标奖励考核人和仓储业务责任领导,高于指标处罚考核人和仓储业务责任领导 (用电管理奖惩制度由各项目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制订)。
5.4 仓库用电安全管理
(1) 各仓库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电工,负责单位用电安全,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或人员提供用电安全服务,但安全生产的责任仍有本单位负责。
(2) 建立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岗位用电的操作规程,重要岗位的用电安全责任制。
(3) 建立安全用电技术资料档案,包括:1)高压系统图,低压布线图,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布置图;2)重要设备、设施的档案资料,产品说明书、出厂实验记录、安装试车记录;3)检修和实验记录;4)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记录。
(4) 单位的电路、电器设备、设施的安装验收必须有有资质机构的检验报告。
5.5安全用电检查
5.1检查内容:
(1) 安全用电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 电器设备的安装是否合格、安装位置是否合理;
(3) 电器设备的绝缘情况;
(4) 设备裸漏带电部分的防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保护接零和保护接地措施;
(5) 电器灭火设施、器材的配备;
(6) 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现象。
5.6安全用电检查至少每月应进行一次。
(1) 对于变压器、配电设备,要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交接班制度。
(2) 对于使用中的电器设备、线路应定期测定其绝缘电阻。
(3) 对于各种接地装置,应定期测定其接地电阻。
(4) 对于安全用具、避雷器、隔离变压器及其他保护电器应定期检查测定或进行耐压实验。
5.7安全用电培训
(1) 新进人员应接受职前安全用电知识培训。
(2) 把安全用电知识纳入日常安全培训和考核的内容中。
(3) 操作用电设备的人员除应懂得安全用电的一般知识,还应懂得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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