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良好的生产安全,加强生产工艺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及设备管理保养工作,规范检修管理,结合车间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车间设备管理办法
1、坚持质量每一、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和检修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工艺系统,包机制度的落实。
2、采取新技术、新设备、严格执行各项设备管理制度,提高检修水平。
3、设备包机人员每天对所辖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巡查,并作好记录,记录要反映工作实际,否则罚责任人20元。
4、设备包机人对所属设备责任范围内的检修情况、卫生情况等作好记录,无记录则罚责任人20元。
5、设备包机人必须提出运行注意事项、设备的操作规程和要求,向上级汇报安装和检修情况。出现问题对责任人罚20元。
6、包机人负责包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出现设备事故或因结影响正常生产,将处罚责任人50元。
7、设备检修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若出差错,则扣罚责任人20元。
8、每月必须制定材料配件的计划并报车间材料员处,若无计划而影响设备的检修进度,则扣罚责任人30元。
9、对因机电设备维持不当造成的事故,责任人要对事故负责。
二、设备检修管理办法
1、检修人员必须对所辖设备进行及时的检修,不得影响生产,否则罚责任人20元/次。
2、检修人员应严格遵守该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维修较大的工程项目,必须学习安全技术措施,在工作中听从统一的指挥,否则每次罚责任人20元。
3、机电设备应执行计划检修,执行检修验收制度,保证各工艺设备的技术性能、工艺效果达到生产要求,并试车正常方可投入使用,若达不到要求,则罚每台设备责任人50元/次。
4、必须保证的检修质量,若因检修不到位而造成返工或影响生产并造成材料配件损坏或相关设备损坏,视情况对责任人扣罚50-300元。
5、对设备缺陷进行处理时不认真不负责而影响生产的,按每小时30元的罚款处罚。
6、设备在检修后还存在缺陷或“跑、冒、滴、漏”现象的经确认是属于检修不到位造成的则罚责任人50元。
7、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和热力机械工作票制度,对不按照制度办事的人每次罚50元,对造成重大事故的罚100元。
8、设备检修结束后应立即清理现场,通知有关人员送电、收回工作票后进行试车,试车正常后方可离开,否则一次扣罚责任人50元。
9、在检修工作中,不允许浪费材料,完工后做好材料的回收工作,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元。
10、车间安排的其它检修或临时性的工作,必须近期完成,无故不完成的一次扣责任人50元。
11、机电设备的检修必须按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定进行,并达到完好的要求,否则一次扣包机人30元。
12、坚持设备检修完毕后汇报制度,无故不汇报的扣责任人每次20元。
三、设备维护管理办法
1、所辖范围内的设备零部件及附属设施达不到标准要求影响可靠性问题或质量标准化机电设备方面被厂处罚的责任班组,其处罚按矸电车间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供配电设备、设施、热工仪表及所辖区域内的、控制系统、照明系统及设施、管道、阀门、和电动机等影响安全生产工作,出现一个扣责任人20元。
3、对因“三违”造成人身或机电事故的责任人处以50-100元的处罚。
4、防止“跑、冒、滴、漏”的液体流到设备上。
5、注意设备和运行情况包括振动、润滑、温度、声音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设备巡查管理办法
1、做好巡查工作,并认真作好记录,若检查时无记录则扣责任人20元/次。
2、巡查时充分地运用“看、听、闻、摸、嗅”等方式并对设备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进行处理,若发现不及时或处理不及时而影响生产,则罚责任人50元,另罚影响时间(30元/小时)。
3、若因巡查不到位造成设备完好率达不到要求时,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4、巡查中发现的且在运行中不能处理的问题,须与运行人员联系并汇报值段长,经协商确定检修时间,否则每次罚责任人30元。
5、巡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向车间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否则一次罚责任人50元。
6、所属范围内的各设施、工器具、材料配件等,在巡查时,按要求执行,造成损坏或被盗的,将追究责任,并罚责任50元,所损坏或被盗的材料配件按百分比扣罚。
7、每次检修完毕后,现场清理干净,无故不清理的,每次罚责任人20元。
8、无故不完成车间安排的各项工作,扣责任人50元。
9、每月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奖励该班组100元达不到95%的扣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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