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招投标管理规定
1、工程部会同预算部进行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招投标工作以国家、行业及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为依据。
2、招投标工作一般工程施工或监理单位采用公开招标与邀标相结合的办法,甲控材料设备的招投标采用邀标的形式进行。
3、工程部招投标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公开、公正的原则
b、标价与成本相结合的原则
c、工程性质与施工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4、工程部招投标工作必须遵循的工作程序:
a、工程招投标投标单位考察工作申请及领导批复。
b、投标单位的考察和选择投标单位
c、将考察结果上报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阅
d、会同预算部编制招标文件
e、招标文件的发放与工程现场答疑
f、接受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g、保送招投标主管部门进行评标和开标
h、将中标结果保送主管领导审批
5、工程部根据项目工作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招投标工作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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