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一、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二、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大方整洁。
三、总部职能部门员工及分公司/部主管级以上男员工穿西装、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上班时间内必须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佩戴胸卡。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四、女员工上班时间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总部职能部门女员工及分公司/部主管级以上女员工应穿职业女装,肉色丝袜。胸卡配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五、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梳理整齐。男员工发不过耳,并不得留胡子;女员工上班提倡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六、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给予留职停薪处罚。
七、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员工人数20%的,将给予该部负责人一般过失单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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