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转炉冶炼过程因设备设施存在缺陷造成转炉煤气泄漏,加之老区四座转炉二次除尘风管相互串联,新区转炉之间距离过近;为确保在转炉炉后及以上平台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制定此制度。
2、作业活动分类
2.1日常点巡检、设备设施维护纳入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管理范畴;
2.2设备设施在线抢检修、处理氧枪等作业项目纳入非常规危险作业管理范畴。
3、危险因素分析:
3.1、氧枪提升口(副枪提升口)、加料系统、烟罩口、锅炉连接部位、锅炉检查孔、防爆膜(勾头盖)等冶炼过程因密封不严或微正压泄漏煤气;
3.2、 转炉煤气水封、溢流水槽、持续排水器等因水位缺失泄漏煤气;
3.3、 排污管道阀门、法兰破裂、断裂泄漏煤气,进出口风管死角残留的煤气;
3.4、 出口风管盲板、人孔夹不紧或密封条变形损坏泄漏煤气;
3.5、转炉煤气放散期间未正常点火造成的区域煤气浓度超标;
3.6、煤气管道互窜造成的泄漏煤气;
4、管理职责
3.1、转炉生产工段负责冶炼过程氧枪提升口(副枪提升口)、加料系统、烟罩口等部位烟气的管控,存在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2、除尘运行工段负责冶炼过程水封、排水器、除尘器、人孔、盲板阀等与之相关的设备设施的管控;对转炉煤气回收系统进行管控;负责对除尘器、锅炉、烟罩等检修作业的煤气可靠切断;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做好信息反馈。
3.3、各区域人员在转炉冶炼期间进入转炉炉后以上平台作业,必须到转炉生产单位进行告知并登记,该记录由当班炉长负责。
3.4、作业人员进入转炉炉后区域必须二人同行,单人不得在该区域滞留,监护人随时检测作业点煤气浓度,必须站在上风向,当作业点煤气浓度超过200ppm时,不得强行作业,立即撤出。
3.5、进入除尘器、锅炉、烟罩等设备设施内进行的作业,必须严格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相关安全措施,作业前必须到锅炉值班室签字确认煤气(水蒸汽)介质可靠切断;并在工段安全负责人现场亲自监督指导下方可作业 。
5、管控要求
5.1、作业人员必须经煤气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2、煤气区域作业时必须二人以上,并携带便携式co检测仪。
5.3、除尘工段确保风管及风机系统各人孔、机壳、轴封、软连接、眼镜阀及水封应密封良好,风机运行良好。
5.4、转炉生产工段应经常检查落料管、氧枪口氮封或汽封,确保落料管、氧枪口、炉口等处保持微正压,以保证良好的密封效果,及时清理烟罩粘钢,以防造成堵塞,使水封抽空。
5.5、煤气系统的各种联锁安全装置、仪表信号要保持灵敏、可靠、准确。
5.6、煤气区域检修作业时,应对作业现场一氧化碳进行检测确认,并落实安全措施。处理管道阀门泄漏时,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携带便携式煤气检测仪,由专人负责监护。
5.7、进入风管内及焊烟罩检修作业,必须申请,并得到审批,可靠切断回收前盲板阀,保证转炉冶炼结束后风机空抽30min以上,与炉前联系切断该炉除尘罩,确保二次除尘风机运行正常。作业时对管道内一氧化碳及氧含量进行检测,(co≤24ppm,氧含量在19.5∽23.5%)。有专人在风管外监护,确保救护器材完好方便使用。
5.8、除尘工段进行排污、清灰、清泥等作业应利用补炉、停炉或出钢间隙,并做好信息联络及确认,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5.9、转炉处理氧枪粘渣(钢)或维修氧枪、上料系统时,应专人监护,检测co浓度,一旦煤气超标,作业人员应立即撤离。
5.10、煤气回收岗位人员应密切注视风机运行情况,遇有转炉检修、倒换风机、风机跳闸等情况,及时做好与三阀组的信息联络工作。
5.11、除尘工段倒、停、并风机作业,必须办理申请审批手续,接到调度作业指令时,必须确认炉前溅渣结束,炉口摇平后,方可作业,当班班长统一指挥,专人监护,并备用防护救援器材。
5.12、各煤气管网、设施上的水封槽、排水器应始终保持溢流,防止压力击穿跑煤气。冬季应做好保温防冻措施,禁止将水封的排水管、溢流管直接插入下水道。
5.13、定期清理重力除尘器、防爆板或防爆阀门,保持畅通,防止堵塞水封,造成风管短路。
5.14、抽气机前的煤气设施应定期检验壁厚,若壁厚小于安全限度,应采取措施后,才能继续使用。
5.15、各类离心式或轴流式煤气风机均应采取有效的防喘震措施。除应选用符合工艺要求,性能优良的风机外,还应定期对其动、静叶片及防喘震系统进行检查,确保处于正常状态。煤气风机在启动、停止、倒机操作及运行中,不应处于或进入喘震工况。
5.16、转炉煤气区域应悬挂“重煤气区域严禁单人作业”警示牌。
5.17、发生转炉煤气事故应立即通知该炉座停炉,启动预案处理煤气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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