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卫对讲机电池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对讲机电池的使用与管理,延长对讲机电池的使用寿命,发挥对讲机在护卫工作中的通信联络作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对讲机电池的正确使用方法
目前广泛使用的对讲机电池多为镍镉或镍氢材料制作,其本身受记忆效应影响较大,特别是镍镉电池,如电量未用尽就重新充电,会导致电池容量迅速下降,影响电池寿命。
(一)新电池在初次充电时,需要先将电池中的存量用尽,然后彻底充电,完全充电时间为16个小时,如此经过3-5次的充放电循环,才能达到额定容量。
(二)正常情况下,电池的所有寿命是以充放电次数为标准的,一般的镍镉电池充放电次数为300-350次,镍氢电池为350-400次。每个充放电循环的时间越长,电池使用寿命也越长。
(三)在带机充电过程中严禁开机使用。在带机充电过程中进行操作,可能会造成对讲机充电器工作失常,并对电池造成伤害。
(四)近距离使用时可切换至低功率位置。有的(如gp88s)对讲机有高低功率切换功能,近距离使用时切换至低功率,能够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二、对讲机电池的保管
(一)对讲机电池买来后,首先要贴上标签,填写购买日期,编写号码,并且做好记录,以便检索、保管。
(二)电池充电应统一指定专人操作,并建立充电登记本,认真记录每块电池充电的具体起始时间,尽可能地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三)长时间不使用对讲机时,须将电池卸下存放。
(四)报废电池必须实行集中管理,既要考虑废旧利用,又要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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