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治安保卫管理规定
一、办公楼内的业主要有足够的安保意识,要积极和安保人员配合,搞好办公楼的联防保卫工作。
二、业主外出时要妥善收藏贵重物品并锁好门窗,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三、发现形迹可疑的人,业主都有责任上前询问,并向安保人员报告。
四、办公楼内一旦发生偷盗等恶性案件,业主(或租户)应立刻报告安保组并保护现场,协同公安人员破案。
五、严禁在办公楼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六、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进入办公楼。
七、衣冠不整者禁止进入办公楼商场等场所。
八、要发扬高度的主人翁精神,互相监督,检举揭发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把办公楼的治安保卫工作搞好。
九、未经许可,不得在办公楼内散发、张贴各种广告、传单等。
十、办公楼每天18:30关闭(星期日及法定假期为全天关闭)后禁止人员进入。本办公楼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进入的,必须经过安保人员的同意,验证、登记后方可进入。
十一、房屋出租、转让须报管理处登记备案。
十二、安保人员有权对进出办公楼的物品进行检查,大件或贵重物品须有本单位开具的证明方可放行,搬运时间按办公楼管理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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