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管理中心消防设施检查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齐全好用。
2、适用范围
金融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的zz大厦、公共区域等物业管理范围内。
3、职责
3.1消防专管负责消防器材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3.2各领班具体负责消防管理器材的管理。
4程序要点
4.1登记入库从采购领回的消防器材应先进行检验。检验器材的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公安部消防局的有关标准,验证数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购上的数据吻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办理入库登记。
4.2领用与归还
4.2.1临时领用的消防器材须经消防专管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4.2.2平时用的训练器材由领班领出,训练完后统一送还监控中心保管。
4.2.3配置在每个消防监控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须经当值领班签字确认,并进行班次登记移交。
4.2.4配置在公共场所、设备房、值班岗亭的消防器材,由消防专管进行登记记录,并安排安管领班定期进行检查。
4.2.5如需借用灭火器材,须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归还时应将器材洗净晾干,由安管领班签收到入库保管。
4.3使用与维护
4.3.1战斗服、头盔、战斗靴:
a) 战斗服、战斗靴和头盔只能用于训练和火场扑救;
b)战斗服应刷洗干净,晾干后折叠放置于货架上;
c)不能将头盔拽动或垫坐,帽壳破损时申购调换;
d)战斗靴不能用作便靴;应将战斗服、战斗靴、头盔、安全带按照着装训练时准备器材的要领统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动使用。
4.3.2水带、水枪:
a)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b)水带用后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洗晾干后卷放在消防柜内(岗亭或消防箱内);
c)水带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并连接可靠,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d)水带(含接口)和水枪应合理配置于大厦楼层的消防箱内;
e)平时训练用水带(水枪)时,收卷水带应小心轻放,防止水带接口、水枪震动甩打破损;
f)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蚀、防霉和腐烂、破损、生锈,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
g)由消防专管每月底检查一遍,填写《消火栓检查记录卡》,并现场加贴验封单。
4.3.3消防斧:
a)消防斧用于火场破拆:
b)消防斧应注意保养,防止生锈、潮湿,存放于消防柜内;
4.3.4消防电话、对讲机:
a)消防电话只能用作火警报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电话应经常擦拭,防积尘防污垢、防线路破损。
b)对讲机按《安管警用器械管理规定》相关要点执行;
4.3.5灭火器(干粉灭火器)
a)灭火器配置于大厦各楼层公共通道内、电梯厅和设备房内。配电房、电梯机房、水泵房、监控中心均配置干粉灭火器;
b)灭火器置于通风、干燥、清洁处,不受烈日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振动;
c)由巡逻安管员每月负责检查一遍,检查是否过期、铅封是否完好、指针是否在绿区,发现过期、压力、重量不足时及时上报重新灌装;
d)检查喷射管、喷嘴是否堵塞,腐蚀损坏,推车式灭火器的行车结构是否灵活,有无检查标志;
e)由消防专管每月底检查一遍,填写《消火栓检查记录卡》,并现场加贴验封单。
4.3.6保管要求:
a)消防器材必须整齐存放于消防柜、箱内,标识清楚;
b)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
c)存放的器材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使用;
d)存放的环境温度、湿度适宜;
e)配置在各设备房、值班室内的消防器材、由当值人员保管和检查,并进行登记交接,物业主管进行监督检查;
4.4维修与保养
a)领班和巡逻员每天巡检时,发现破损、漏气、霉烂、腐蚀的消防器材应立即上报消防专管报修和日常保养。
b)管理处主任根据每月消防器材检查保养情况,对消防器材进行报废、充气和更换。
c)一般维修由消防专管负责指导维修。
d)需外委维修(或公安消防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送公安消防局或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e)安管主管监督填写各类维修保养记录,每次月检、维修、保养均应有完整的记录,消防专管认真填写《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检查记录》和《消火栓、灭火器检查记录卡》,并将各类表格归档保管、保存期3年。
相关质量记录:
1.《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检查记录》zc-11/b10
91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