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办公室钥匙管理规定
办公室钥匙管理规定
1、钥匙种类:分为公共、部门及个人钥匙三种
(1)公共钥匙:包括会议室、贵宾室、员工休息室、空置办公室及更衣室,由党政办行政部负责保管。
(2)部门钥匙:资料柜、部门总经理办公室钥匙由行政部发放,行政部留存备用钥匙。
(3)个人钥匙:包括工位、高低柜以及文件柜钥匙,由行政部发放,行政部留存备用钥匙。
(4)特殊部门钥匙:财务部门钥匙由财务指派专人统一领取,财务部需将备用钥匙交予行政部留存,特殊情况需使用要与财务部负责人确认。
(5)*-**层钥匙自行管理。
2、保管及归还
(1)钥匙持有人有责任保管好所有领用的钥匙。员工离职前必须向所属部门主管及行政部归还钥匙。
(2)人力资源部及行政部应在员工离职日提醒相应部门主管收回钥匙。
(3)员工忘记带钥匙,可以联系行政部办理借用钥匙登记,并于下一个工作日归还。
3、遗失/损坏
(1)如钥匙遗失或损坏,持钥匙人应立即向行政部报告,行政部暂借备用钥匙给员工,并配置新钥匙。
(2)属于员工人为原因导致遗失或损坏的,配钥匙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员工必须在下一个工作日将备用钥匙交还行政部。
第2篇 办公室钥匙管理规定模版
办公室钥匙管理规定【1】
钥匙管理办法【2】
第一条 维护总公司机关安全,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办公场所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总公司钥匙主要包括领导办公室、大会议室、档案室、库房及印信文书存放抽屉和文件的钥匙。
第三条 总公司钥匙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复制、使用。特殊部位的房门钥匙经公司批准后可责成专人单独保管。
第四条 总公司办公楼大门和院门钥匙由门卫掌管。
第五条 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本科室钥匙的使用,不得任意复制发放或借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负连带责任。
第六条 总公司会议室、库房、档案室及领导办公室的钥匙除办公室人员依照工作程序谨慎使用外,其他未经公司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擅用。
第七条 钥匙保管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仔细保管,合理使用,高度负责,严肃认真;
(二) 不得将钥匙随处丢放,以防止被盗或仿制;
(三) 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使用;
(四) 如钥匙遗失,应立即向办公室主任和主管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保护措施;
(五) 未经办公室主任同意不得复制公司任何钥匙;
(六) 因工作关系变动离开工作岗位时,将所有钥匙交总公司办公室主任点验收回;
第八条 办公场所存放印信文书的桌、柜、抽屉、文件等钥匙由总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一套,以备急用。
第九条 总公司钥匙出现破损遗失时,应及时报知办公室主任处理,禁止私自砸撬锁具或损毁办公用具,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条 各科室使用会议室、库房后,应及时锁好门户并将钥匙交还总公司办公室。
办公室钥匙管理规定【3】
资[2022]ap总字第005号
公司大门钥匙采取实名登记使用保管原则,钥匙的责任保管部门为行政部,任何部门或个人如需使用保管都应向钥匙的责任保管部门提出申请,为规范公司办公室大门的钥匙管理,落实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保证整个区域的安全,现制订办公室钥匙管理规定,请大家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管理办公场所物品的整洁及安全,特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总部大门钥匙由行政部统筹管理,部门钥匙由部门负责人管理。
第三条 总部大门钥匙分配九把。部门负责人六把(李晶、黄孝三、朱运凌、董光荣、喻心悦、陈清),值班人员四把(刘瑞春、黄莉、彭成成、张翠颖),严禁钥匙保管人向其他部门的人员交接钥匙,如私下交接产生的责任,由两个交接人共同承担;如有保管人离职或调离部门,需在办理手续时交接大门钥匙;钥匙保管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1、离职时应将钥匙缴交行政部。
2、钥匙遗失时,应立即向行政管理中心报备。
3、非经行政部同意不得随意复制。
4、不能任意借予外人或他人使用。
第四条 如个人因公需使用钥匙,应向行政部说明使用目的,提出申请,用毕后应立即归还。公司职场的使用时间为公司正常工作日8:00-20:00,行政部及值班人员根据此时间段开启或关闭大门和公司主办公区域的空调,如部门因为自身安排需要使用公司职场,需在18:00前向行政部门做书面登记,并且使用时间不超过23:00;
第五条 《大门钥匙使用责任书》的签署人必须为公司部门主管以上人员(业务部为bc级以上人员),以及领导指定值班人员。
第六条 大门钥匙保管人需充分重视钥匙的保管责任,如发现钥匙丢失或被人私下配置,应在24小时内向行政部报备,行政部应在被告之当天更换大门锁,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钥匙丢失人负责;
第七条 办公场所的桌、抽屉等钥匙应由行政部、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统一保管一套,并依类保管,以备急需。
第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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