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消防演习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演习的管理内容和要求,适用于zz湾物管中心的消防演习管理。
1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1.1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2 消防管理规定
2管理规程
3.1物管中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消防演习,纳入本年度工作计划。
3.2物管中心安管部负责消防演习的组织与实施。
3.3消防演习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以适当方式实施,可以是:
a)消防运动会;
b)综合模拟演练(有业户参加);
c)局部模拟扑救演练(安管部门)。
d)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包括业户与本物管中心员工)
3.4消防演习准备
3.4.1物管中心安管部负责制定《消防演习方案》,报物管中心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领导审核、备案。
3.4.2物管中心需召开内部沟通动员会,明确各部门职责,协调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
3.4.3各部门根据《消防演习方案》要求做好人员、物品的准备工作。
3.4.4物管中心客户服务部门负责通知业户及政府相关部门人员。
3.5消防演习实施
3.4.1物管中心各部门按照《消防演习方案》组织实施。
3.4.2物管中心维护演习现场安全秩序,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必要时可封闭管理区域的相关道路。
3.4.3对消防演习的重要环节,可进行音像资料的录制,演习过程中形成记录、资料应归档保存。
3.4.4演习结束后,安管部应及时组织回收演习用器材、物资。保洁部门对现场及时清理保洁,迅速恢复现场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3.6消防演习总结
3.6.1应对演习中各比赛项目的优胜者进行奖励。
3.6.2物管中心及时对消防演习进行经验总结,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交消防演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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